2009年12月4日 星期五

2009年12月4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你做得到


「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以弗所書3章16節)


  在你的人生中,你得到了你所要的嗎?或是你覺得經濟狀況、政府、環境,或其他外在的因素,讓你失去生命的價值和喜樂?


  最近有個機構調查有關人最想要得到的東西。在受訪的1,000個人中,有趣的是,90%的信徒表示,他們最渴望與上帝有親密的關係;或是有清楚的人生目標;有正直的品格;或是在信仰上有更深的委身。


  其實這些發自內心的渴望,全是自己可以做到的,並不需要別人的幫助。沒有政府的計畫會介入,而經濟不景氣也不能偷走這些東西。只要我們願意接受上帝的話語指引我們,我們接受聖靈的能力使「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以弗所書3章16節),這些生命的目標就可以達成,而我們就能得到真正的喜樂。


  在這複雜的世代,我們很容易想靠別人去實踐我們的理想、實現我們的願望。當然我們有時也需要他人幫助,我們無法獨自生活,可是外在的力量卻不能為我們帶來真正的喜樂和滿足。因為真正的快樂是由內心發出的,那就是讓基督住在你的心中(17節)。JDB


求真神聖靈惠臨,
永遠居住我內心;
將偶像座位除盡,
惟獨你為聖為尊。Reed


若紛擾的世界使你垂頭喪氣,請抬頭仰望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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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自我至上?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7至8)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


  在高舉個人自由和自我滿足的世代裡,一般人的生活方式、目標都是以自己為中心;為自己而活、為自己鋪排、為自己打算,基督徒也不知不覺受到影響。使徒保羅教導我們基督徒真正的自由之道,雖然不再活在律法之下;但也不是隨心所欲、任意而行,倒要常常考慮到所做的事會否對其他人產生不良的效果、影響。


  例如男女信徒結伴到外地旅行,實不宜效法不信主的人,為省錢或其他原因同室共寢,以免絆倒別人。如果是戀愛中的男女信徒,為避免不必要的試探,更要分房為佳。為主而活的人生,不能只掛在嘴邊,而必須落實在我們每一天、每時刻的生活中。這是我們每個蒙主所愛、所救贖的人,對主必須有的責任和回應!      ~陳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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