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6日 星期五

20100326希伯來書11章1-2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1:1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新》11:1~12:29:根據前面解釋過的舊約經文提出勸勉。

  《啟》本節至3節解釋甚麼是信心。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字前面未加冠詞,講的是一般的,其特質適用於基督來前和以後的世代,是歸納許多歷史上聖徒經歷的所得。信心就是所盼望但尚未得到的事一種堅定信念,因這信念,所盼望的事可以實現。所以本節接著說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也就是說信心是未見之事可以成為事實的證明。人的肉眼讓我們相信所見到的事物,信心的眼睛讓我們相信所見不到的事務。

  本章的主題,談到因信心而産生的眼光和忍耐。經文介紹了舊約聖經裏一些男女人物,他們有正確的屬靈眼光,因爲不肯摒棄他們的信仰,所以忍受了無比的羞辱和苦難。

  本節並非信心的正式定義,而是告訴我們信心所産生的作用。信心使所望之事變得十分真實,就已經被我們得著了;又提供了堅定的確據,使基督信仰中那些看不見、屬靈的福氣,成爲全然確實的。換句話說,信心使我們在今天便經將來,並使我們看見那不能看見的。

  信心相信神是可信的;確信神所說的都真實,他所應許的必定兌現。

  信心必須以神的啓示爲根據,以神的應許爲基礎。信心並非冒險瞎闖。信心先要有宇宙間最肯定的確據,並在神的話裏找到這確據。信心不受可能與否所限,卻想望那不可能的。有人這樣說:可能的盡頭,是信心的起點。若事情還有一點兒的可能,就不能彰顯神的榮耀。

  在過信心生活的程中,我們會遇上各種困難。神用嚴峻的處境來考驗我們的信心,試驗我們的信心是否真實(彼前一7)。然而,誠如穆勒所說:困難正是信心的食糧。

11:2 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

  《新》古人:基督降生以前的信心英雄,如本章所列舉的。

  《啟》古人指基督來前世人的信心英雄,作者綜合前人信心的經歷得出了一個結論:古人在這信上得到美好的證據字前有字,說明不是一般的信,而是對神應許的信。本節的意思是說古人不但因信而有確實的盼望,也因相信神的應許,在神那裏得到美好的贊許,為神所悅納。

  舊約先賢是憑信心生活而不是憑眼見,所以他們得到神的稱許。本章的餘下部分,記載神給他們作的見證。

11:3 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 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

  《啟》人生活在宇宙中,為大自然所圍繞。我們對諸世界的知識其實也建立在信心上(科學知識的基礎不外憑信心提出的假設)。科學家分析見到的事實應該可以相信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科學無法否定這句話,對遠古不能見到的歷史,須以信心作基礎。憑信心才能知到神不但創造萬有,而且萬物和人類的歷史都在祂大能的掌管中。這是信心的功效。我們所見的世界萬象,乃是那看不見的大能所創造、所管理。單憑眼見之物尋不到造物的源頭,必須憑信心之眼。信心因此是得到屬靈知識的必備條件。

  有關創世的事,我們只能憑信心來領受。創世時,只有神在場;他告訴我們世界如何造成。我們相信他的話,因此我們知道。麥庫說:神在萬有出現之先已存在,他以諭令創造萬有。這觀念是超越人的理性,是不能論證的。我們只能憑信心接受。

  我們因著信,就知道……。世人說:看見才相信。神則說:相信就能夠看見。耶穌對馬大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約一一40)使徒約翰這樣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的人,要叫你們知道……(約壹五13)在屬靈的事情上,信心是先認知的。

  希伯來書十一章3節所提示的創造事實,是無可置疑的;其內容從未修訂過,也永遠不會修訂。

11:4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 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 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新》得了稱義的見證:(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因著信,就蒙神讚許他是義人」)兩兄弟都獻祭物:該隱獻地裏的出產,亞伯獻羊群中頭生的。主接納亞伯所獻的,主要是他「因著信」獻祭。這暗示該隱所獻的祭遭到拒絕,是因他並非因著信獻祭,只是徒具儀式而已(見創4:3-4註釋)。

  《啟》作者舉歷史上信心英雄的經歷來證明。亞伯的事跡見《創世記》4:2-5。他和哥哥該隱都向耶和華獻上供物,該隱獻的是地裏的出產,亞伯獻的為羊群中頭生的和羊身上最好的(油脂)。耶和華接納亞伯所獻的,主要理由是他因著信而獻。《創世記》只說耶和華告訴該隱,他若行得好才會蒙悅納,可見亞伯所獻獲神接納,是他獻的存心和態度。兄弟二人應該都知道神在這一點上對他們的評價。接納所獻是認許做得合宜,出發點正當,才能取悅於神;作者說亞伯獲接納是因為他的信心。信心可以跨越時間,死亡都不能阻止。信心向以後的世代說話。

  卡亭指出:神以亞伯爲義,並不是因爲亞伯個人有優點,而是因爲他所獻的祭是卓越的,並他獻這祭時所表現的信心。對我們也一樣:我們不是因個人的品格或善行而得稱爲義,而是因爲基督所獻的祭是超卓的,並且我們接受了他。

  亞伯爲該隱所殺,因爲律法憎恨恩典。自以爲義的人,對指出他不能救自己,而必須倚靠神慈愛和憐憫的真理,會感到厭惡不悅。

  然而,亞伯的見證卻持續下去:他因這信,仍舊說話。縱使一個有信心的人辭世多年,人仍好能夠聽見他的聲音。

11:5 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 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 神喜悅他的明證。

  《新》把他接去了:接到神面前(見創5:24註釋;參詩49:15;73:24)。

  《啟》5~6:以諾的事見《創世記》5:18-24。神喜悅以諾是他有信心的證明。人與神的關係建立在互信上,沒有了信心不能與神交通。人要到神面前必須信神存在,同時須相信神賞賜尋求祂的人。憑信心尋求神的必能見到祂。

11:6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因為到 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 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新》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以諾得神喜悅即是他信心的明證。

  《新》信有神:信心必須有對象,真實信心的正確對象就是神。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行善無論多寡,也不能彌補缺乏信心之不足。神已說話和行事,人若拒絕相信他,就是以他爲說謊話的。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約壹五10)將神當作說謊的人,又豈能討神的喜悅呢?

  只有信心能讓神得到應得的地位,又使人站在適當的位置上。麥敬道說:信心大大地榮耀神,因爲人的信心證明,這人相信神的眼光,過相信自己。

  信心不單只是相信神存在,也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在神身上並沒有任何問題導致人不能相信他,問題只在人是否願意相信他。

11:7 挪亞因著信,既蒙 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

  《新》因著信:洪水的來到,證明神的話是真的。挪亞的信心獲得印證,不信的世人遭到審判。

  《新》那從信而來的義:挪亞表現完全信靠神及祂的話,甚至相信「未見之事」(11:1)要來的洪水。因此,挪亞也符合因信得生之義應有的特徵(10:38)。對神話語的信心使他肯在乾旱無水之地建造方舟,雖然沒有人相信,在那種地方會有足夠的水使船浮起。

  《啟》挪亞的事見《創世記》5:28-9:29。要人相信乾地會為洪水所淹沒,並能憑對神話語的相信,冒世人的譏笑建造方舟,的確是偉大信心的明證。洪水來後,神的話語得到證實,挪亞的信心讓全家得救。不信的世人受到滅亡的刑罰。挪亞因信進入義人的行列。

  挪亞的信心,基神將用洪水毀滅世界的警告(創六17)。在人類史中,從未有過洪水爲患。挪亞相信神,雖然他可能地處可航行的水道十分遙遠,他仍做了一方舟。他肯定成爲很多人的笑柄。然而,挪亞的信心得到賞賜:他全家得救,他的生命和見證定了那世代的罪,他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

  或許本書信的對象、初期的猶太裔基督徒,常會感到疑惑。如果他們所信的正確,爲什麽他們只是屬少數的一群呢?是挪亞從舊約聖經中站出來提醒他們,在他的時代,只有八個人作了正確的選擇,世上其的人都滅亡了!

11:8 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裏去。

  《新》亞伯拉罕:新約聖經描述他是「因信得生」之人中最顯著的例子,並且是「一切相信之人的父」(羅4:11-12、16;加3:7、9、29)。

  《新》蒙召:見創12:1-3。他的信心表明在順服上(見創12:4註釋)。

  《新》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迦南。

  《新》不知往那裏去:他不是憑著盲目的信心去,乃是完全信靠神的信實。

  《啟》8~12:亞伯拉罕的事見《創世記》12-13章,新約稱他為信心之父,是憑信心生活之人的非凡榜樣(看羅4:11-12;加3章)。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所應許之地都是指迦南。亞伯拉罕完全相信神的帶領,雖不知往那裏去,仍是遵照神命出去。他也因著信,雖住在地上的帳幕中,卻能見到天上的耶路撒冷,也就是神所建造的那永遠的城(12:22;13:14)。

  《啟》彷彿已死的人:因亞伯拉罕已一百歲,垂垂老去,但卻從他生出一個以色列民族,更因他的信心,成為今天一切相信神之人靈性上的(加3:7)。

  當神向亞伯拉罕顯現,叫他離開本地時,基信心,他遵命離開本地父家;出去的時候,還不知他最終的目的地。

  信心的行動,往往給別人一種魯莽不謹慎的感覺,但認識神的人卻滿意神沒有明確解釋的引導,不介意不知前面要走什麽路。

11:9 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

  神應許將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在確實的意義上,迦南地是屬亞伯拉罕的。然而,他確曾買下來的一塊地,只是他葬身的墳墓而已。他不介意居無定所。他只是居住帳棚──表示他是寄居的。在他心目中,迦南地就好異地一樣。

  跟他一同過寄居生活的,是他的兒子和孫子。他敬虔的榜樣在他們心裏留下印記;縱然他們與他同蒙一個應許,知道這地是給他們的。

11:10 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 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新》有根基的城:這座城的永存性,與族長所住的帳棚成對照(11:9)。此城是「天上的耶路撒冷」(12:22)、「那將來的城」(13:14)以及「新耶路撒冷」(啟21:2-4、9-27)。

  爲什麽亞伯拉罕對田地産業這麽不在意?因爲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他不重視眼前的物質,反而重視那永的。在原文中,在城和根基之前都有一個定冠詞──即那座城和那個根基。在信心的眼中,只有一座城配受重視,也只有一座城有堅固的根基。

  神是這座屬天大城的設計者,他也是建造者。這是一座模範城市,沒有貧民區,沒有受污染的空氣或河流,也沒有困擾現代大都市的任何問題。

11:11 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

  《新》撒拉過了生育的歲數:(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撒拉是不能生育的」)這是指她已遠超過生子的年齡(創18:11-12;見創11:30註釋)。

  因著信……撒拉,在差不多九十歲時還奇地能夠懷孕。史記載說明,當時她已過了生育的歲數。然而,她知道神曾應許她會得著一個嬰孩,她曉得神不會食言。她有牢不可破的信心,知道他定會成就他的應許。

11:12 所以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

  《新》彷彿已死:因他已一百歲(見創21:5;羅4:19)。

  《新》天上的星海邊的沙:見創13:16及註釋;15:5;22:17;26:4;王上4:20。

  以撒出生時,亞伯拉罕已差不多九十九歲了。從人看來,他沒有什麽可能成爲父親的了,但神仍應許他有衆多後裔。這事一定要成爲事實。

  亞伯拉罕透過以撒,成爲衆多地上的子孫、即希伯來民族的祖先。透過基督,他成爲無數屬靈後裔、即往後代真信徒的祖先。

11:13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新》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他們因著信朦朧看見這些天上的實體,並且確信他們最終必會得著所盼望的(見11:1)。

  《新》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他們真正的家在天上。

  《啟》13~16:這些歷史上的信心偉人所盼望的,是比地上更美的天上的家。他們因著信可以隱約看見那將來的家鄉。16節說,這家鄉就是在天上的城。老約翰在異象中見到那城,位於新天新地中,沒有眼淚,也沒有死亡。神親自與人同住(啟21:1-5)。

  以色列衆族長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他們在有生之年並沒有看見應許的成就。例如,亞伯拉罕並沒有見過他衆多的子孫,希伯來人從未完全據神應許給他們的土地。舊約的聖徒並沒有目睹彌賽亞的應許應驗。然而,他們遠眺的眼光卻把這些應許帶到眼前,近至聖經形容他們是歡喜迎接。

  他們知道這世界不是他們最終的歸宿。他們樂成爲客旅和寄居的,並拒絕了安頓下來讓自己過得舒服的主張。他們的希望,是能夠走過塵世路而不受沾染。他們定意要向屬天的聖地進發(詩八四5)。

11:14 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

  《新》家鄉:那在天上更美的家鄉(11:16)。

  他們的生命清楚表明,他們要找一個家鄉。他們對神有信心,就産生一種要歸家的意願,因此迦南地的種種樂趣不能滿足他們。他們心中總渴望要進到更美之地,是他們可以稱爲家的。

11:15 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

  作者說他們在尋找家鄉的時候,目的是要澄清所指望的並不是他們的出生地。亞伯拉罕若有意返回米所波大米,他是可以這樣做的;然而對他來說,那裏已不再是家鄉了。

11:16 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 神被稱為他們的 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

  《新》預備了一座城:城(11:10)與家鄉二詞在本書末後數章中交替使用(11:9-10、14-16;13:14)。這最終的實體就是新耶路撒冷,是約翰在異象中所見信徒永遠的居所(見啟21:2)。

  正確的解釋是,他們正在尋找在天上的家鄉。這頗爲異乎尋常,因爲神給以色列人的應許,大多是關在地上物質的祝福。但他們同時也抱有屬天的盼望,這個盼望使他們看世界爲異地。

  寄居者的心態,特別能得神的喜悅。達秘說:那些心天上,以屬天産業爲自己的分的人,神被稱爲他們的神,並不以爲恥。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在那裏他們會找到安息、滿足、完全的平安。

11:17 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

  《啟》17~19: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看《創世記》22章。他的信心如山,深信以獨生子以撒為燔祭,神能叫以撒從死裏復活。神在最後關頭阻止他下手,以撒如同死而復活,祭牲以一隻公羊代替。

  作者提起亞伯拉罕所面對最嚴峻的信心考驗。神吩咐他將獨生的兒子以撒獻在壇上。亞伯拉罕毫不猶豫,便順命將自己最心愛的獻上給神。難道他不察覺自己正落在極大的窘境中嗎?神曾應許賜他無數的子孫。以撒是自己獨生的兒子。這時候亞伯拉罕已經一百一十七歲,撒拉也一百零八歲了!

11:18 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後裔不計其數的應許,必須透過以撒來成就。這正是困難所在:如果亞伯拉罕把以撒殺死,這應許又如何成就呢?這時候以撒大約是十七歲,尚未娶妻。

11:19 他以為 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新》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亞伯拉罕的信心極其堅強,他確信:如果必要,神會叫以撒從死裏復活。就比喻角度而言,這的確發生了,神賜下代替的公羊(創22:13)。

  亞伯拉罕知道神應許了什麽;這是最重要不過的。他認爲神若要他把兒子殺了,神定會叫他從死裏活,以應驗他的應許。

  至當時爲止,世上從未有過死人活的記載,連一次也沒有。事實上,活的觀念是亞伯拉罕首創的。他對神的應許充滿信心,他推斷神必使以撒活。

  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以撒。他已經認定以撒必須被殺。神因此嘉許他。然而,格連特很深刻地指出,主使亞伯拉罕得免受創心碎,自己卻飽嘗喪子之痛。他安排了一羊來代替以撒,使這獨生兒子得以回到父親的家,撫慰父親的心。

  結束討論這偉大的信心榜樣之前,必須指出兩點。第一,神從沒有真正打算要亞伯拉罕殺死自己的兒子。神從沒有要求他的子民將人獻上爲祭。他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要知道他的信心是真的;他是撤回命令。

  第二,亞伯拉罕相信神要賜他無數後裔的應許,但這信心所受的考驗時期超過一百年。當這位一族之長首次得到應許說,神要賜他一個兒子時,他的年紀是七十五歲。他等了二十五年以撒才出生。亞伯拉罕帶著以撒登摩利亞山,要在那裏把他獻給神的時候,以撒的年紀是十七歲。以撒四十歲才結婚,結婚二十年後才生下雙生子。亞伯拉罕一百七十五歲逝世。離世的時候,他所有的後裔包括一個兒子(七十五歲),和兩個孫兒(十五歲)。然而,他在世的時候,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羅四20-21)。

11:20 以撒因著信,就指著將來的事給雅各、以掃祝福。

  《啟》事見《創世記》27:26-40。

  西方人或許不容易明白,以下三節經文所記載的,以撒、雅各和約瑟的信心有什麽了不起。例如,以撒能躋身信心偉人的行列,是因爲他替雅各、以掃的將來祝福。這事有些什麽值得注意呢?

  在孩子出生之前,主曾告訴利百加說,兩個孩子要繁衍出兩個民族來,而且大的(以掃)要服侍小的(雅各)。以掃得以撒的歡心,他既是長子,理應從父親承受産業中最好的分。然而,以撒卻兩眼昏花,受利百加和雅各欺騙,將最好的祝福給了雅各。詭計揭發後,以撒大爲震驚。但他沒有忘記神的話,就是大的要服侍小的。雖然他偏愛以掃,卻明白他偏心的取向定遭神阻撓。

11:21 雅各因著信,臨死的時候,給約瑟的兩個兒子各自祝福,扶著杖頭敬拜 神。

  《啟》事見《創世記》47:29-31;48:8-20。雅各扶著杖頭敬拜神引自《創世記》47:31,是根據《七十士譯本》。

  雅各一生中有很多不光彩的地方,但畢竟他仍被尊爲信心英雄。他的品格隨著歲月日臻完美,最後在燦爛的榮耀中辭世。他給約瑟的兩個兒子以法蓮和瑪拿西祝福時,他是交叉按手祝福的,給兄長的祝福落在弟弟以法蓮身上。雖然約瑟有異議,雅各卻堅持祝福定要成立,因爲這是主所定的。他的眼睛雖然昏花,屬靈的眼光卻是銳利的。雅各人生落幕時的場面,是他扶著杖頭敬拜神。麥敬道以他一貫優美的風格來加以總結:

  雅各的晚年,與他過往多事的日子有很大的對比。他的一生幾經風暴,到晚年才享平靜。日頭在日間被雲層、水氣、霧氣所遮罩;但在斜陽日落的時分,照耀出幾抹金碧燦爛的光輝,並且要迎迓一個快樂的早晨。這就是雅各晚年的光景。他本是一個攻心計、討價還價、狡黠、籌謀、易變、畏縮、自私不信的人。但一切本性的污穢和屬地的性情全都除去了。他在信心的祝福、在聖潔中把尊貴的分授予下一代。

11:22 約瑟因著信,臨終的時候,提到以色列族將來要出埃及,並為自己的骸骨留下遺命。

  《新》見創50:24-25。又加上雅各(11:21)與約瑟的例子,他們臨死時的信心也與平時同樣地堅強(11:13)。

  《啟》約瑟死前留下遺命,不葬在埃及,將來要葬在迦南地。他全心相信神給他列祖的應許(創50:24-26)。

  約瑟在臨終的時候,仍有頑強的信心。他相信神的應許,就是他會將以色列的子民從埃及領出來。信心使他預見出埃及的場面。他對這事是這麽肯定,催使他吩咐子孫要把他的骸骨一同帶走,返回迦南地安葬。林克安說:因此,雖然身處埃及的繁華壯麗,他的心卻不在那裏。他與同胞一起,心將來的榮耀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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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這實底、這確據,和所談的信心是如何扯上的?
11:1 還記得年幼時生日快將來臨時的感受嗎?你是多麼興奮和焦急,知道將可以大吃一頓,或收到禮物。生日聯接起把握和期望,信心也是一樣。信心是基於過去的經驗,深信神又新又活的賞賜必定是我們的。

信心何所指?我對神的信心……
11:1 信心可以用兩個詞來形容:確信和肯定。這兩個條件都要有確定的起點和終點。信心的起點就是相信神的性格——祂就是祂所自稱的神;而終點就是相信神的應許——祂會成就祂所說的話。即使我們現在看不到神應許的實現,但仍然相信祂會成就應許,這就是真正的信心(參約20:24-31)。

祂說有光就有光,祂說……你可聽到祂對你生命的呼召?
11:3 神從無變有,創造了這個宇宙,祂要怎樣成就,事就怎樣成就了。我們相信神用話來創造整個宇宙,祂的話有令人敬畏的能力。你傾聽和回應祂的話語沒有?你知道要怎樣去預備自己曉得回應神的話嗎?現在就行動吧!

亞伯與該隱,他們的事可真傳奇……
11:4 該隱和亞伯是亞當和夏娃的頭兩個兒子(參創5章;6章人物介紹),亞伯獻上蒙神悅納的祭,但該隱的祭物卻不蒙悅納,因為亞伯所獻的祭是帶血的祭,而且他有正確的獻祭態度。

信而尋求,還有更多的追求,不是說只要信便足夠嗎?
11:6 連魔鬼也相信神存在(參雅2:19-20),所以,這只是一個開端,只承認神的存在並不能叫神滿意,祂希望與我們建立個別的、有活力的、能改變生命的關係。尋求神的人,將會得到賞賜,就是能與神親近。

如果有人因未聽過福音而不信,那……
11:6 有時候,我們也希望知道未曾聽聞基督或沒有機會讀聖經的人將來會怎樣,神向我們保證,凡懇切尋求祂的人,也就是按著對神的認識、憑信心行事的人,將會得著賞賜。當你向別人傳福音時,要鼓勵他們誠懇努力地尋找真理。聽過福音的人,要為所聽過的福音負責(參林後6:1-2)。

順服,有時會招來人的嘲笑,就如挪亞,你還順服嗎?
11:7 挪亞經歷過被排斥、拒絕,因為他有別於他的鄰舍。神吩咐他在旱地上建造一艘大船,即使這命令看似愚蠢,他仍然服從(參創8章人物介紹)。挪亞的順服,使他在鄰舍中間看來古怪,就好像初信基督的猶太人的處境一樣。當你順服神的時候,就算別人認為你怪異,也不必詫異,因為你的順服顯出他們的不順服。要謹記,神要我們做事,就必定賜我們足夠的力量去完成那工作。

有一天,神或會這樣吩咐我,我要想想,該如何回答……
11:8-10 亞伯拉罕的一生充滿著信心(參創17章人物介紹)。他毫無懷疑地順服神,照著神的吩咐離開家園前往另一個地方(參創12:1-4)。他對神與他所立的約深信不疑(參創12:2-3;13:14-16;15:1-6)。亞伯拉罕順服神,甚至願意將兒子以撒獻給神(參創22:1-19)。倘若神要求你離開熟悉、有安全感的環境,按祂的旨意而行,你不要覺得驚訝。

不得了!如果你是撒拉,也許你也會如此……
11:11-12 撒拉是亞伯拉罕的妻子(參創19章人物介紹),雖然他們已結婚多年,卻沒有孩子。神應許賜他們一個兒子,但撒拉卻認為自己年紀老邁,不可能會懷孕重。起初她竊竊偷笑,後來終於相信了(參創18章)。

在世上我們只是客旅而已,但我捨不得啊……
11:13 我們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世界不是我們的家,也非我們永久居留之處(參彼前1:1);故我們不應過分追求地上的物質與財富,以免忘卻神的命令。

更美的家鄉,對你來說是一個遙不可及的遠象,是一個屬靈術語而已,或是還有其他……
11:13-16 經文中所列出的信心偉人,在離世前都沒有得到神所應許的東西,但他們沒有失去對天家的盼望。許多基督徒因為在信主的時候,他們的需要、慾望、期待、要求沒有立刻實現,便感到灰心、氣餒,失去了忍耐的信心,甚至想離神而去。當你看目標似乎遙不可及時,或許也會失去信心。應當向這些信心英雄學習,他們雖然在離世之前仍未看到信心的果實,卻仍然繼續信靠神(參11:36-39)。

放棄所有,甚或至愛——可是人間的一切好像蠻吸引的,我,我神,我……
11:17-19 縱然神吩咐亞伯拉罕將兒子獻給祂,他仍然願意順服(參創22:1-19)。神只想試驗他的信心,並沒有取去他兒子的性命,相反,藉著以撒祂使亞伯拉罕的後裔成為大國。假若你害怕將最寶貴的東西、夢想甚或所愛的人交託給神,就應當以亞伯拉罕為學習的榜樣。他願意為神放棄一切,所以能得著超過他所想所求的賞賜,不過,賞賜往往不會立即來到,也不見得是物質上的。其實,物質財寶應當是令人滿足的最小賞賜,最好和最大的賞賜,正在永恆的天家裡等待著我們。

關於以色列重要人物的歷史,你知道多少?——
11:20 以撒是神在亞伯拉罕和撒拉年老的時候應許賜給的兒子(參創22章人物介紹)。藉著以撒,神成就了祂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使他有無數的後裔。以撒生了雅各和以掃這對雙生子,神揀選了次子雅各,藉他延續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離世前的雅各所持定的信心,竟是這樣的……
11:21 雅各是以撒的兒子、亞伯拉罕的孫子。雅各的十二個兒子成為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列祖。即使雅各在異鄉壽終之前,仍然相信神的應許:亞伯拉罕的子孫多如海邊的沙,以色列必成為大國(參創48:1-22)。真正的信心使我們的盼望超越死亡。(有關以掃和雅各的生平,請參創26章;27章的人物介紹。)

這個約瑟跟其父一樣,生命可真精彩……
11:22 約瑟是雅各眾子中的一個(參創37章人物介紹),他的哥哥們因為忌妒的緣故將他賣作奴隸(參創37章),到了埃及,他再被賣給法老王的護衛長。不過,由於他對神有信心,在埃及得到崇高的地位。雖然他可以利用自己的高位來建立個人的王國,但是他記念神對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他在臨終前,把家人叫到跟前,向他們提出一個要求,就是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要將他的骸骨帶到應許之地(參創50:24-25)。信心就是在任何環境中都相信神,遵行祂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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