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6日 星期一

20100426創世記17章15-2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

17:15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她的名要叫撒拉。

  《新》撒萊撒拉:顯然兩個名字的意思都是「公主」。此處改名是要強調撒拉會成為多國之母及君王之母(見17:16),因此完成了神的心意(見17:5註釋)。

  《啟》撒萊撒拉:二名含義相同,都是公主的意思。神給她一個新名字,表示可以得到特別為她而給的應許(16節)。

  《SDA》這是在上帝與亞伯拉罕的交通中第一次提到他妻子撒萊名字。撒萊和撒拉這兩個名字之間沒有太大的差別。撒萊(意思是我的公主),變成了撒拉(一位公主)。從前,她是亞伯拉罕的公主,從此她要作爲整個民族的公主和祖先,將既屬亞伯拉罕也屬她的後代。

17:16 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

  《新》兒子:在以撒身上應驗(見21:2-3)。

  《SDA》也要從她得一個兒子:經過多年的等待,上帝終明確指示亞伯拉罕:所應許的後裔將是撒拉的孩子而不是夏甲的孩子(見加4:22-31)。

  《SDA》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這主要是指著大衛和他的繼承者在猶大的王位上說的,但也包括以東的王位。上帝向亞伯拉罕保證說管人類剛愎任性,經常在忙亂中妨礙祂,祂的旨意仍將實現(見賽46:10-11;55:10-11)。

17:17 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裏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

  《新》喜笑:一時信心動搖(見18:12;參羅4:19-21)。這個動詞是「以撒」一名的雙關語,「以撒」的意思是「他笑」(見17:19及21:3;又見18:12-15;21:6)。

  《啟》亞伯拉罕不只喜笑,還勸神就讓以實瑪利做他的後裔算了。這是他信心的又一次失足(參16:1註釋)。神再次堅定他(19節)。信心的道路在神的慈愛中越走越堅定。

  《SDA》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亞伯拉罕再次俯伏在地,表明他已經從啓示開始時的伏臥姿勢中站起來了(見第3節)。

  《SDA》喜笑:聖經注釋家們對亞伯拉罕的喜笑到底是表示喜樂還是疑惑有著極大的分歧。雖然根據羅4:19-20節,前一種觀點顯得更容易讓人接受,但上下文的意思似乎更傾向後一種觀點。保羅在《羅馬書》中的話語指的是指亞伯拉罕信服了應許之真實性以後的心態。亞伯拉罕所的問題只是他心理活動,沒有說出來。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以及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這兩個問題並不會讓人們覺得他是懷著喜樂的心情說的,似乎是在表達疑惑。或許亞伯拉罕的喜笑也反映了他心裏的難堪,因爲他發現上帝對撒拉的應許無視他對以實瑪利的計劃(見創17:18)。那些覺得難以相信在信心的大英雄亞伯拉罕的心中也會有疑惑的人,應當留意記載在創12:11-13和16:2-4的事件。還要注意在創18:12-15節中撒拉的喜笑,表明她在亞伯拉罕相信之後仍心存疑惑(見創21:6、9;另見19節注釋)。

17:18 亞伯拉罕對 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

  《SDA》這一祈求表明自從以實瑪利出生以來,亞伯拉罕一直堅信這個兒子將成爲所應許的後嗣。由看不到年紀老邁的撒拉會有給他生子的可能性,亞伯拉罕便爲以實瑪利祈求。亞伯拉罕甚至甘願接受按照他自己的辦法而得的兒子來代替撒拉所要生的兒子。

17:19  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

  《啟》以撒:就是喜笑的意思。以撒的出生與眾不同,神的應許決不落空,祂能完成人認為絕無可能只有暗笑的事(18:12)。

  《SDA》撒拉將成爲一個母親,這是毫無疑問的。上帝爲撒拉的應許之子所選擇的名字以撒,就是他笑的意思。這可能指亞伯拉罕的喜笑,提示他疑惑的軟弱時刻。然而這個名字更有可能反映了亞伯拉罕在應許之子出生時所將要體驗到的喜樂。他現在或許會因爲疑惑而喜笑,但當信心與事實相遇的時候他真的就要喜樂了(見創21:6-7;賽54:1;加4:27)。以撒和以實瑪利的名字都是在他們出生前被選定的,而亞伯蘭和撒萊的名字則都是因他們面臨的新經而更改的。

17:20 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

  《新》必生十二個族長:在25:16得到應驗。

  《啟》神的祝福不只給以色列民,也有福分留給以實瑪利。做後裔的不只是以色列民,神也為全人類預備了更美好的新的恩典之約(參羅9:9-33)。

  《SDA》上帝讓亞伯拉罕放心:向以撒所發出的特殊應許不會影響上帝在曠野的井旁向以實瑪利的母親所發出的那些應許(創16:10)。以實瑪利十二個兒子的名字記載在創25:12-16。正如雅各的十二個兒子一樣,他們也都各自成爲一個支派的祖先(見創25:13-16節注釋)。

17:21 到明年這時節,撒拉必給你生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

  《新》保羅引用以撒(而非以實瑪利)蒙揀選為證據,證明神有全權決定,人是單靠恩典得救(見羅9:6-13)。

  《SDA》上帝複述第19節的話語向亞伯拉罕保證說:以撒(而不是以實瑪利)將成爲聖約之子。雖然以實瑪利將分享上帝向亞伯拉罕所應許的福,但以撒的子孫將多得足以擁有迦南地。該約及其所有的物質的和屬靈的福氣都是專門爲撒拉的兒子以撒和他的子孫而存留的。兩個兒子後來的史證明,上帝揀選一個兒子放棄另一個兒子是完全有道理的。雖然夏甲已經相信了真神,但她早年在埃及所受之教養,對以實瑪利和他兒子們的人生具有決定性的影響,他的後代變成了崇拜偶像的異教徒。

  《SDA》到明年這時節:上帝現在爲應許之子立了一個時限,是毫不含糊的。從第一次領受上帝的應許以來,亞伯拉罕等候了近二十五年之久,並在此期間表現出他的信心和疑惑,現在終得知他等待的日子馬上就要結束了。

17:22  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

  《新》就離開他上升去了:與神的對話一個嚴肅的結束。

  《SDA》這句話表明上帝是以一種可見的形式出現的。我們不知道上帝是以何種形式讓亞伯拉罕看見的。

17:23 正當那日,亞伯拉罕遵著 神的命,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裏的一切男子,無論是在家裏生的,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

  《新》正當那日:亞伯拉罕有立即順服的特性(見12:4註釋)。

  《啟》亞伯拉罕全家,不分老幼,不分主奴,都在當天接受了立約的記號,進入了與神立的同一個約。不只確立了與神的關係,也是彼此間全新的關係的開始。

  《SDA》亞伯拉罕順從上帝,爲他大家族中所有的男子行了割禮,其中包括以實瑪利。因爲以實瑪利受割禮時是十三歲(第25節),所以阿拉伯人行此禮的時間至今仍比猶太人要晚得多,通常是在五至十三歲之間,一般都不在十二周歲之前行割禮。

17:24 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年九十九歲。

17:25 他兒子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年十三歲。

17:26 正當那日,亞伯拉罕和他兒子以實瑪利一同受了割禮。

17:27 家裏所有的人,無論是在家裏生的,是用銀子從外人買的,也都一同受了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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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信心,就是讓我在烏雲蓋天時,仍知雲後是陽光……
17:17-27 亞伯拉罕和妻子撒拉已經年紀老邁,叫他們生孩子,實在難以置信。亞伯拉罕雖因信心蒙神稱義,但要他相信神這個應許也是困難的;不過,他還是照著神的吩咐去行了(17:22-27)。可見,即使信心之父也會有懷疑的時候。當你開始懷疑神的引導時,要效法亞伯拉罕,專注於神實現祂應許的承諾,並繼續順服祂。

神沒有忘記以實瑪利,也不會忘記我。但我清楚神對我一生的心意嗎?
17:20 神並沒有忘記以實瑪利,他雖然不能承受亞伯拉罕的家業,但也將成為大國之父。不管你的環境怎樣,神並沒有忘記你。祂對你的一生有美好的計劃,你要順服信靠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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