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4日 星期二

20100504創世記24章1-6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24:1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

  《啟》亞伯拉罕此時年約一百四十歲。以撒娶利百加時年四十歲(25:20)。

  《啟》年紀老邁:原文只是已屆高齡,並無衰老不堪的意思。他還娶了一妾,活到一百七十五歲才逝世。

  《SDA》本章的事件發生在撒拉去世三年以後(創23:1),因爲撒拉是在九十歲時生以撒,以撒又是四十歲時娶利百加(創25:20)。亞伯拉罕此時約有一百四十歲了(創17:17)。

24:2 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新》最老的僕人:大概就是大馬士革以利以謝(見15:2註釋)。

  《新》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靠近生殖器官,大概因為這誓言是有關藉以撒延續亞伯拉罕嫡系之事(見47:29)。

  《啟》這位管理全業的僕人是聖經中一個最叫人敬重的僕人,他忠心(26、52節)、處事謹慎、對主人盡責(12、14節)、執行任務堅定不移(33、56節)、常常禱告(12、26節)。如果他真是15:2提到的以利以謝,肯為取代了他繼承產業地位的以撒如此鞠躬盡瘁,就更令人敬佩。

  《啟》手放在大腿底下(私處)起誓是異常嚴肅的儀式,可能因僕人此行關乎傳宗接代(比較47:29)。

  《SDA》亞伯拉罕家中最可靠的人是以利以謝。半個世紀前,亞伯拉罕曾想立他爲後嗣(創15:2)。他現在被亞伯拉罕召來,執行一件非常重要的使命。

  《SDA》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這種在鄭重起誓時所用的古老方式只在創47:29中再次提到。這兩次都是承諾在起誓的對象去世後忠實地對待死者的後代。死亡不會解除立誓人的義務。聖經注釋家們對這種習俗有各種解釋。有人認爲大腿腰部(在希伯來文中是同一個詞)作爲後裔的源頭(見創35:11;46:26;出1:5),指亞伯拉罕未來的後代,特別是指基督,就是那所應許的後裔。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這個誓約是奉那將要來臨者的名發出的。有些解經者認爲大腿是主權或權柄的象,將手放在大腿底下表示對上司的效忠。

24:3 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

  《新》耶和華天地的主:見24:7。亞伯拉罕在另一次起誓時,也用過一個類似的崇高稱呼(見14:22)。

  《啟》亞伯拉罕堅持以撒娶同族女兒為妻,保持民族文化和血統的純一,免為迦南人同化。這種只在本族和相同信仰裏婚配的原則,為舊約與新約的共同的教訓。參《申命記》7:3;《林前》7:39。

  《啟》希伯來人父親對子女終身幸福負完全責任。猶太法典規定,父親除了把神的律法教導子女,還負有四項責任:1.為兒子行割禮(17:12-13)。2.為長子付贖銀(民18:15-16)。3.為他娶妻。4.教他一門手藝。

  《SDA》亞伯拉罕雖然還要再活三十五年(參創25:7、20),但他此時似乎已經感到相當衰弱了(第1節)。將選擇妻子的權利賦予以利以謝說明年已四十歲的以撒具有順從的美德。古代與今日的東方一樣,父母會爲他們的兒女選擇婚姻的對象並安排婚禮。這絕不意味著不顧年輕人的意願(見58、67節)。以撒婚事的長期耽延可能是因亞伯拉罕不願爲他找一個迦南的妻子,而此前他一直沒有合適的機會到哈蘭去尋找一位(見第3-6節)。撒拉的死可能爲此事增加了此事的緊迫感。

  《SDA》迦南地中的:亞伯拉罕意識到迦南人放蕩和偶像崇拜的風越來越嚴重,以及他們即將面臨的滅亡。他想要保持所應許之後裔的純潔性。他自己與夏甲的經,以及羅得和以實瑪利的經驗使他領教了與具有異教背景的人結合的危險。此外上帝已禁止與迦南人通婚。這一禁令後來被納入摩西的律法當中(出34:16;申7:3)。

24:4 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

  《新》我本地:即美索不達美亞(見24:10註釋)。

  《SDA》不是去迦勒底的吾珥而是去哈蘭。這兩個城市都在美索不達米亞。亞伯拉罕在那裏的親戚雖然沒有遠離偶像崇拜,但他們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對真神的知識和敬拜(見創31:19;書24:2)。因此從他們當中選擇一位兒媳似乎遠比從墮落的迦南人中選擇要好。

24:5 僕人對他說:「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嗎?」

24:6 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裏去。

  《SDA》亞伯拉罕鄭重地要求以利以謝不許讓以撒到美索不達米亞去。他覺得不論是他還是他的兒子都不可隨意回去,連訪問一次都不行。這一點,加上他的老邁(第1節)可能使他不能親自回去爲他的兒子娶一個媳婦。

24:7 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裏為我兒子娶一個 妻子。

  《SDA》這句話溫柔地表達了亞伯拉罕對上帝的信靠,說明他始終堅信他和他的事情都在上帝的引導和保護之下。給予以利以謝上帝領導的保證,後來也應許賜給以色列人(出23:20)和基督教會(來1:14)。

24:8 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裏去。」

  《SDA》誓言的神聖性和約束力,以利以謝感到若沒有女子願意和他一起回迦南的話,責任非同小可。亞伯拉罕向以利以謝保證說,那引領他至今的上帝是不會撇棄他的。以利以謝可以滿懷信心地出發,相信他的使命必將成功。但如果由某種原因沒有成功,他對誓言唯一需要負的責任就是不可讓以撒到美索不達米亞去找妻子。亞伯拉罕顯然擔心以撒會受誘惑留在美索不達米亞,從而阻撓了上帝的旨意。

以利以謝從別是巴到哈蘭爲以撒娶妻的行程

  1.從別是巴到哈蘭的800多公路程,以利以謝可以選擇書珥的路線,途徑希伯、耶路撒冷和耶利哥,進入外約旦的大路。

  2.以利以謝也可以選擇沿著沙侖平原到米吉多,再到大馬士革。

  3.接著進入外約旦的大路,跨越前黎巴嫩山脈,順著俄隆提斯河下到哈瑪(哈瑪特),然後到達阿勒坡,向東走到巴赫河與幼發拉底河合的地方,然後再向北來到利百加的家鄉哈蘭附近。

24:9 僕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

24:10 那僕人從他主人的駱駝裏取了十匹駱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起身往美索不達米亞去,到了拿鶴的城。

  《新》拿鶴的城:可能是以亞伯拉罕的兄弟為名(見24:15;11:26)。法國自一九三三年起,在幼發拉底河邊的馬里古城發掘出的泥版中,曾提到這城名。拿鶴位於哈蘭地區(見11:31註釋),在主前十八世紀,這城被一亞摩利人王子統治。

  《SDA》十匹駱駝:亞伯拉罕時代使用馴養駱駝的事,見創12:16注釋。亞伯拉罕將把這件事的整個策劃權和執行權都付給了他忠實的人以利以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說明他是一個有經驗和審慎判斷力的人。他跟隨亞伯拉罕已經半個多世紀了(見創15:2;16:3)。

  《SDA》往美索不達米亞去:原文是`Aram-naharayim,直譯爲兩河的亞蘭。在摩西的時代,米坦尼人在這片土地上很興旺。埃及人稱之爲naharina位美索不達米亞北部、幼發拉底河的上遊和哈布爾河之間。

  《SDA》拿鶴的城:人們在1930年以前一直認爲拿鶴的城是哈蘭城的另一個名稱(見創27:43;28:10)。但是在幼發拉底河中的一座亞摩利人城市馬發掘出來的公元前十八世紀的楔形文字泥版中,提到了Til-Nahiri,(拿鶴的城),爲哈蘭地區的一個城鎮。因此,拿鶴的城不等哈蘭,而是一個由拿鶴修建並以其名義命名的另一個城鎮(見創11:31注釋)。

24:11 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裏。

  《新》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一天中最涼爽的時候。

  《啟》中東一帶地方的婦女大半在家工作,很少外出。傍晚時分,天氣較涼,眾女子到井旁打水,憩息交談,是她們的社交時刻。

  《SDA》摩西對多日的行程字不提,而是從以利以謝到達目的地起繼續講述。由十匹駱駝組成的商隊來到了拿鶴城外的井旁,蹲下歇息等待飲水。從遠古時代起,東方人的習俗就是讓女人用水罐或皮袋打水回家(出2:16;撒上9:11)。以利以謝利用這個好機會觀察城中適合結婚的年輕女子,爲他主人的兒子選擇一個合適的妻子。

24:12 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

  《SDA》以利以謝在主人的宗教中長大,堅信真神上帝。他默默地祈求智慧、引導和成功。這個慣禱告的人是亞伯拉罕關心家人靈魂的可喜成果(創18:19)。這是聖經第一個記錄下來的禱告,表達了孩子般的信心。以利以謝深知身上責任的重大,就是要帶回一個女子,能給亞伯拉罕的家帶來福氣而不是詛咒,能成爲她丈夫得力的助手而不是導致他墮落。因此他祈求上帝給他一個憑據來引導他做出正確的選擇。由爲十匹渴的駱駝打水不是一項輕的任務,所以這個請求是對品格的真正考驗。以利以謝希望確認他所要帶到亞伯拉罕那裏的是一位生性友善、助人爲樂的能幹女子。

24:13 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

24:14 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 我主人了。」

  《新》這樣,我便知道:如同他的主人亞伯拉罕,僕人也求神為他所受的使命給他一個印證(見15:8註釋)。

  《新》恩:(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慈愛」)見24:27(「慈愛」);大概指神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這約應許從以撒會生出無數的後裔(見17:19;21:12)。

  《啟》僕人為以撒擇妻的標準很簡單,可以勤奮兩字概括。女子表現勤奮,一定也藏有神所看重的其他美德。

24:15 話還沒有說完,不料,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

  《新》話還沒有說完:神已經開始答應他的禱告。

  《新》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的兒子:因此以撒是娶他父親的姪孫女為妻(見24:48)。

  《SDA》他的禱告還沒有做完就得到應允了。不是出巧合而是出天意。這不是上帝迅速答的唯一事例(但9:23;賽65:24)。祂隨時備聆聽出信心的真誠祈禱。利百加這個名字的含義不明。關她的親族關,見創22:23注釋。

  《SDA》肩頭上扛著水瓶:有些東方民族的習慣是將水罐頂在頭上,但巴勒斯坦和敘利亞婦女的習慣是扛在肩上。

24:16 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又上來。

  《SDA》利百加一出場,摩西就讓讀者熟悉她。利百加撒拉(創12:11)和拉結(創29:17)一樣,長得十分美貌。這裏一再強調她的處女身份。對未來的一國之母,這是一個重要的美德。

  《SDA》她下到井旁:這是一個天然的泉眼,如希伯來原文`ayin所示的。泉水通常是在一個wadi,即一條季節性小溪的河床中發現的。城邑修建在土墩上,因此人們需要下到水源那裏去。

24:17 僕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裏的水給我一點喝。」

24:18 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

24:19 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

  《SDA》當一位疲乏的旅行者向利百加提出喝水的要求時,她立即表現出仁慈的性情。她主動提出爲駱駝打水,這不是當地的風俗所要求的,表現出助人爲樂的真誠願望。但不要忘記,她的仁慈被上帝用作祂選擇她作爲以撒之妻子的證據。她的提議只有出品格的自然流露,才算對以利以謝祈禱的完全應允。

24:20 她就急忙把瓶裏的水倒在槽裏,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

24:21 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

  《SDA》以利以謝被利百加毫不矯揉造作的、樂助人的精神所感動。他同意她爲他的十匹駱駝打水,好把這當作很自然的事(見創29:10;出2:17)。他因上帝如此確迅速地應允他尋求引導的禱告而感到驚奇。他不由得思量:這是真的嗎?同樣,當彼得被一位天使從監獄中救出來,突然站在門徒們面前時,他們也大吃了一驚。他們雖然在爲他的安全禱告,但當答臨到時他們卻難以接受(徒12:12-17)。

24:22 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了那女子,

  《新》半舍客勒:(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一比加」,見出38:26)。見20:16註釋。

  《SDA》應當注意這個禮物不是她的聘金,而是作爲以利以謝感謝的表示。以利以謝雖然猜想她可能成爲以撒的妻子,但他此時連她的名字都不知道,更不用說她與亞伯拉罕的家族關了。 金環的希伯來原文nezem指鼻環。從古時起,貝都因人的女子就都帶鼻環,戴在鼻子一側的軟骨上或中間的內壁上(見賽3:21;結16:11-12)。在貝都因人當中,鼻環仍是訂婚的傳統禮品。這個金環的重約五克,兩個金手鐲的重量爲110克或140克。按照現今的黃金價格計算,它們的總價值約爲169美元。難怪拉班感到驚奇(第30節)。

24:23 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裏有我們住宿的地方沒有?」

24:24 女子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

24:25 又說:「我們家裏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

  《SDA》以利以謝確信,他以如此異常的方式認識的少女就是上帝所揀選要與他一同回迦南的那一位。熱情好客似乎是利百加家的習慣。否則她不會隨便邀請一個陌生人回家過夜了。

24:26 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

  《SDA》亞伯拉罕忠實的人是一個快樂的人。他不僅祈求幫助、而且在得到幫助時就表示感謝。他爲使命的成功歸榮耀給上帝。以利以謝是家庭崇拜之價值的範例。亞伯拉罕從未將他的信仰獨自享用,而是進行言傳身教(創18:19),使他那龐大的家族都分享上帝聖約之要求和權利(創17:23)。他們都相信了真神,效仿了亞伯拉罕忠心愛主的榜樣。以利以謝在拿鶴之城井旁的兩次禱告體現了家庭傳道工作的價值。

24:27 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裏。」

24:28 女子跑回去,照著這些話告訴她母親和她家裏的人。

24:29-30 利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的手上,並聽見他妹子利百加的話,說那人對我如此如此說。拉班就跑出來往井旁去,到那人跟前, 見他仍站在駱駝旁邊的井旁那裏,

24:31 便對他說:「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請進來,為甚麼站在外邊?我已經收拾了房屋,也為駱駝預備了地方。」

  《SDA》拉班雖然有拜偶像(創31:30),但他也知道並且樂敬拜耶和華。利百加講述了在井旁與以利以謝出天意的相遇,無疑使兄弟們想起了上帝指派亞伯拉罕遷往迦南並在那裏取得成功的消息。

24:32 那人就進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駱駝,用草料餵上,拿水給那人和跟隨的人洗腳

24:33 把飯擺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卻說:「我不吃,等我說明白我的事情再吃。」拉班說:「請說。」

  《SDA》東方人的禮節通常是先吃飯再談事。但以利以謝感到他的使命十分緊迫,只要這件事在他的心中還懸而未決,就無法安心吃飯。他在這裏所表現的勤快證明亞伯拉罕對他的信任是沒錯的。

24:34 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

  《新》34~49:僕人向利百加家人說明他的使命。他這一篇言論綜合了本章前半部所描述的事件,是古代講故事技巧的一個良好例證,這技巧是要將故事的細節深印在聽者的腦海中。

24:35 耶和華大大地賜福給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僕婢、駱駝,和驢。

24:36 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

24:37 我主人叫我起誓說:『你不要為我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

24:38 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裏去,為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24:39 我對我主人說:『恐怕女子不肯跟我來。』

24:40 他就說:『我所事奉的耶和華必要差遣他的使者與你同去,叫你的道路通達,你就得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裏,給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新》我所事奉的:(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我在祂面前行的」)見5:22;6:8-9;17:1等註釋。

24:41 只要你到了我本族那裏,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他們若不把女子交給你,我使你起的誓也與你無干。』

24:42 「我今日到了井旁,便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啊,願你叫我所行的道路通達。

24:43 我如今站在井旁,對哪一個出來打水的女子說:請你把你瓶裏的水給我一點喝;

24:44 她若說:你只管喝,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願那女子就作耶和華給我主人兒子所預定的妻。』

24:45 我心裏的話還沒有說完,利百加就出來,肩頭上扛著水瓶,下到井旁打水。我便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

24:46 她就急忙從肩頭上拿下瓶來,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我便喝了;她又給我的駱駝喝了。

24:47 我問她說:『你是誰的女兒?』她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我就把環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鐲子戴在她兩手上。

24:48 隨後我低頭向耶和華下拜,稱頌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因為他引導我走合式的道路,使我得著我主人兄弟的孫女,給我主人的兒子為妻。

24:49 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若不然,也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SDA》在詳述了他主人的興盛、以撒的出生、他自己爲讓以撒在他主人的親戚中找一位妻子所起的誓,以及他在天意的安排下來到利百加家中的經後,以利以謝莊重誠摯地請求他們立即給予答

24:50 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

  《SDA》按照東方的習俗,必須由拉班和彼土利批准利百加與以撒的結合。但耶和華已經決定了此事,他們除了同意別無選擇。他們認爲耶和華的決定是不用他們進一步討論的。以利以謝可以將利百加帶回迦南。

24:51 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照著耶和華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

24:52 亞伯拉罕的僕人聽見他們這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

  《SDA》這是以利以謝在拿鶴的城短暫停留期間的第三次禱告(見12、26節)。對他來說,人生中的每件事似乎都是禱告的機會,不論是爲了尋求引領還是爲了感謝。別人完全可以信任一個信靠上帝的人。如果我們能他一樣,在所做的每一件事上求告上帝,我們在今生的一切事務中將會取得多大的成功啊!

24:53 當下僕人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又將寶物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

  《新》給利百加和她家人的這些貴重禮物,表示她遠離親人和家鄉所嫁過去的家庭是富有的。

24:54 僕人和跟從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來,僕人就說:「請打發我回我主人那裏去吧。」

  《SDA》以利以謝迫不及待地想完成他的使命,將成功的喜訊傳報給亞伯拉罕,惟恐夜長夢多。利百加的親屬自然不願意這麽快就與她分開。他們希望有充足的時間爲她的出發做備,並舉行一個正式的告別。按照東方人的習俗,這無疑包括好幾天的筵樂。

24:55 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親說:「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至少十天,然後她可以去。」

24:56 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我主人那裏去吧。」

  《SDA》以利以謝的堅持以及他們對利百加的考慮,使得拉班將決定權交給利百加。她願意爲了讓未婚夫和公公高興而放棄在她少女時代的家中多幾天的享受嗎?她果斷樂意的回答反映了她成熟的判斷力、無私的精神,以及她認爲今後首先要對丈夫負責。

24:57 他們說:「我們把女子叫來問問她」,

24:58 就叫了利百加來,問她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

24:59 於是他們打發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亞伯拉罕的僕人,並跟從僕人的,都走了。

24:60 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

  《SDA》利百加的家人爲她祈求上帝向亞伯拉罕所應許的福氣。多子多孫至今仍被東方人視爲最大的福氣。這也是他們祝福她的主要內容。關願她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見創22:17注釋。

24:61 利百加和她的使女們起來,騎上駱駝,跟著那僕人,僕人就帶著利百加走了。

24:62 那時,以撒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

  《SDA》聖經對回迦南的旅程字未提,正如對前往美索不達米亞的旅程一樣。摩西接著便描述歡迎她來到新家的情景。地點在夏甲稱之爲拉海萊的井旁(創16:14),位別是巴以南的南地(見創12:9注釋)。自從撒拉在希伯去世後(創23:2),亞伯拉罕顯然又搬了家。

24:63 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

24:64 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

24:65 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

  《新》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似乎為了表徵她未婚(參38:14、19)。

  《SDA》利百加迫急要問候以撒,但她本族的風俗不允許新郎在婚禮結束之前看見其新娘的臉(見創29:23、25)。她的謙遜還表現在另一個方面。在她第一次與他未來的丈夫相見時,她從駱駝上下來。

24:66 僕人就將所辦的一切事都告訴以撒。

24:67 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

  《新》帳棚:常用作新婚洞房(見詩19:4-5)。

  《SDA》可能是在當天或次日,以撒領著利百加進入了他母親的帳棚。空了三年的帳棚現在成爲了利百加及其使女的臥室了。這說明利百加取代了撒拉在亞伯拉罕家中的重要地位。以撒的婚禮可能只是一個在證人面前宣告他願意娶利百加爲妻的簡單儀式(參得4:10-13)。

  《SDA》並且愛她:以撒有充分的理由愛利百加。她不僅容貌俊美(第16節)而且性情仁慈、樂觀而體貼人。總體說來,她似乎是女性美德的典範(見箴31:10-31;彼前3:1-6;多2:3-5)。前面已經提到以撒的教養和順從的精神(見對創22:9節的注釋)。他們的家一定是非常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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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把手放在別人的大腿下,是個甚麼樣的習俗?
24:2、9 按照當時的習俗,把手放在別人的大腿下,是表明跟對方訂立協議或是認可公約,正如我們現在握手、起誓、或者在公證人面前簽署文件一般。

亞伯拉罕將婚姻與信仰結合的態度,會否仍適合現代社會?
24:4 亞伯拉罕希望以撒娶同族的女子為妻,這是當時普遍的做法,避免與異教徒通婚。當時,娶妻的事通常是由父母來揀選和作決定的,女子十多歲就出嫁,但利百加可能年紀較大。

亞伯拉罕堅持在神為他命定的地方來抉擇人生,我選擇的是……
24:6 亞伯拉罕要以撒留在迦南地,卻不要他娶當地女子為妻。這與夏甲為她的兒子以實瑪利娶妻形成強烈的對比(21:21)。叫以撒留在迦南、結婚生子,或者讓他回去在親族之中娶一個妻子,都比較容易,不過亞伯拉罕順服神的旨意——祂所命定的人、祂所揀選的地方。讓我們也在各方面完全地順服神吧!

井旁遇見良人……
24:11 井是全村的主要水源,通常是在城外的大路旁邊。人們常要走一公里左右的路到井那裡打水回家。農夫和牧人從附近的田間打水給他們的牲畜喝。井邊是一個認識新朋友和跟舊朋友閒談的好地方,利百加每日兩次到井邊打水。

成為別人學習信心的榜樣,亞伯拉罕做到了,我有沒有這樣的目標?
24:12 亞伯拉罕的老僕人求神引領他完成這極其重要的任務。他一定從主人身上學到很多信心的功課,並且認識神。你的親友和同事從你身上認識神多少?我們要像亞伯拉罕一樣建立信心的榜樣;也要像他的老僕人一樣,凡事都尋求神的引導。

亞伯拉罕的僕人向神求明確的憑證對不對呢?
24:14 他所求的憑證跟一般情形稍有不同。按當時接待客旅的習慣,井旁的婦人會打水給行路疲乏的人喝,而不是他們的牲畜。亞伯拉罕的僕人只是求神指示他,使他遇到願意服事人的、甚至超越平常慣例的女子。願意打水給駱駝喝,是願意服事人的表現。他知道正直的重要,他不求神使他遇見富有、漂亮的女子,因為他知道內心正直才是最主要的條件,所以求神這樣幫助他完成任務。

娶妻求淑婦——我著重的是人的外觀,還是內心的美麗?
24:15-16 利百加樣貌美麗,但是老僕人注重的是她的內在美。我們看重外表,常花時間和金錢來修飾,我們又花了多少功夫來建立內在美呢?忍耐、慈愛、喜樂能使我們真正討人喜愛。

利百加遇人有需要即幫忙;當別人有需要時,我是視而不見,還是……
24:18-21 利百加願意立刻打水給老僕人和他的駱駝喝,清楚顯明她樂意服事人。打水的瓶子又大又重,而走了一個星期路程的駱駝,需飲大量的水——每頭可飲九百多公升。老僕人看到利百加取水飲駱駝,就知道她是盡心工作的人。你有沒有服事人的精神?當有人向我們求助,或我們看到別人有需要時,我們要盡力而為。

亞伯拉罕的僕人懂得立即感恩,而我卻……
24:26-27 亞伯拉罕的僕人知道神垂聽了他的禱告,就立刻感謝神的美善和引導。只要我們像那老僕人一樣合神使用,神也必使用我們、引領我們,而我們第一個反應也該是讚美和感謝神揀選我們,在我們身上動工,並透過我們工作。

亞伯拉罕的僕人能坦然向別人分享信仰的經歷,而我最近一次的分享是……
24:42,48 亞伯拉罕的僕人向拉班講述事情的經過時,坦然地談到神和祂的美善。但我們常常怕被人誤會,被人拒絕,或被人當作宗教狂而不敢開口,我們應當坦然地跟別人分享神為我們所做的事。

24:60 得著仇敵的城門就是能戰勝所有仇敵的意思。

良人喜相逢……
24:64-65 當利百加知道前來迎接她的人就是她的未婚夫以撒時,她就依照東方的風俗下了駱駝以表示尊敬,並在臉上蒙上作新娘的面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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