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31日 星期日

2010年10月31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完全的潔淨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希伯來書10章4節)

  祝我生日快樂,祝我生日快樂,祝我生日快樂──,祝我生日快樂。祝我……

  當我哼著「生日快樂歌」到第二遍時,我關上水龍頭。據說邊洗手邊唱這首歌兩次(約二十秒鐘),是去除大部分細菌的好方法。但那無法持久。每當雙手被弄髒時,我就得重複這步驟。

  舊約中上帝的子民不斷地獻祭,為了要遮蓋他們的罪。但動物的血並不能真的「除罪」(希伯來書10章11節)。只有耶穌的寶血可以如此!

  我們已不再需要獻牛羊等祭物,因為基督的獻祭……

  只一次獻上──不像牛羊等祭物必須「每年常獻」(1-3節,10節)。

  將我們所有的罪惡完全潔淨──不像牛羊的血,只是提醒人們罪的懲罰,而且絕對不能永遠除罪(3-6節,11節)。

  「他(基督)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14節)。唯獨透過耶穌,我們才得以被稱為完全的潔淨。CHK

罪人啊,接受吧!弟兄啊,相信吧!
只需一次,就永遠得潔淨!
倚靠十架,重擔將卸,
基督已一次獻上,永遠地救贖我們。Bliss

基督潔淨的大能,可以除去最頑固的罪愆。




-----------------------------------------------------------------------------------------------靈修靜思

你怎麼想

那兩個見證人,穿著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凡想要害他們的都必這樣被殺……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啟十一3至7)

  這段經文提到兩種情況,一是神保守祂的僕人不受害;二是神讓惡魔殺害祂的忠僕。至於甚麼時候蒙保守,甚麼時候遭害,主權在神手中。這裡說,兩個見證人作完見證後,就不被保守,被獸殺了。這算不算「狡兔死,良狗烹」?難道神這樣待我們?假如我們以為,1.死是人生終局,悲劇收場;2.縱使不為神工作,人生也值得留戀。那麼,我們真會這樣想。但保羅有不同看法。他說:「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廿24)「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後四7至8)他覺得1.生命不是那麼要緊,要緊是為主而活,為主作工。2.作完工後,去天上領賞,是歡樂時刻。

  弟兄姊妹,你的想法怎樣?像世人,抑或像保羅?      ~ 馮文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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