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日 星期五

20110603出埃及記24章1-18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4: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和亞倫、拿答、亞比戶,並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要上到我這裏來,遠遠地下拜。

   《新》拿答、亞比戶:亞倫最大的兩個兒子。拿答本來應繼承亞倫成為大祭司,但因與他兄弟向耶和華獻凡火,被神燒滅(見利10:1-2;民3:4)。

   《新》長老…七十人:參民11:16;可能是代表雅各的七十位子孫(見1:5;創46:27及註釋)。

   《新》要上到…這裏來:這行動接連在20:12之後,其間穿插約書的頒布(20:22-23:33)。繼24:38之後,摩西與其同工都會上山。

   《啟》拿答、亞比戶:是亞倫的兒子(6:2;參利10:1-3)。亞比戶本可繼亞倫為大祭司,但因獻上未吩咐的凡火,與拿答一同死去(看利10:1-2)。

   《啟》七十人:乃以色列民的領袖和代表。參《民數記》11:16-25。

  《馬》1~2:神在出埃及記第二十至二十三章向摩西頒布律法時,摩西是在西奈山上。摩西離開山頂時,神叫他和亞倫,以及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亞比戶,並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再到祂那裏去。可是,只有摩西可親近耶和華;其他人卻要保持一定的距離。在律法下,罪人與神之間必須保持距離。在恩典下,我們卻“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一O19)。律法說:“他們卻不可親近。”恩典說:“來到神面前。”(來一O22)

24:2 惟獨你可以親近耶和華;他們卻不可親近;百姓也不可和你一同上來。」

   《新》惟獨你:摩西是神與以色列人之間的中保。耶穌,那第二位摩西(見來3:1-6),則是「新約的中保」(來12:24)。

24:3 摩西下山,將耶和華的命令典章都述說與百姓聽。眾百姓齊聲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

   《新》命令:(編者註:新國際版按希伯來文直譯作「話」)即十誡(見20:1及註釋)。

   《新》典章:大概指約書中的各項條例(21:1-23:19)。

  《馬》3~8:摩西下山,向百姓頒布律法。他們立即答應遵行,卻不知道自己沒有能力。爲確認神與以色列民所立的約;摩西先用十二根柱子……築一座壇(依以色列十二支派),然後將獻祭的血。一半灑在壇上(代表神是立約的一方),又將另一半血灑在百姓身上(代表他們立志守約)。

  在舊約時代,祂悅納牲畜的死以代替罪人。牲畜流出的血,證明牠的生命爲另一個生命捨出。獻祭的血一方面表明祭牲之死,同時,也象徵因這牲畜的代死,罪人就免死而得生。舊約中以牲畜的代死赦免人的罪,只是神暫時的安排,使人仰望耶穌基督爲罪人受死,永遠除罪(參來9:9-10:24)。摩西在這次的立約儀式中,將祭牲的血一半灑在祭壇上,告訴罪人可以再一次來到神面前,因爲那獻上的祭牲已經代替他們死了。他將祭牲血的另外一半灑在百姓身上,用以表明他們的罪債已經付清,可以與神和好。藉著這象徵的行動,神重申對以色列人種種應許,也教導我們關於耶穌基督捨己受死(贖罪)的功課。

24:4 摩西將耶和華的命令都寫上。清早起來,在山下築一座壇,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十二根柱子,

24:5 又打發以色列人中的少年人去獻燔祭,又向耶和華獻牛為平安祭。

   《啟》少年人:指擔當祭祀工作的青年,那時尚未正式設立祭司制度(民3章),祭司的工作由長老(12:21)或者指定的年紀較輕的人擔任(參19:22註)。據猶太拉比解釋,這些協助摩西的青年人都是以色列人的長子。

24:6 摩西將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灑在壇上;

   《新》血一半…一半:將血分為兩半代表「立約的血」(24:8)所象徵的兩方面:壇上的血象徵神的饒恕及祂接納人的祭物;百姓身上的血象徵他們向神所立永遠順服的誓言(見24:3、7)。

24:7 又將約書念給百姓聽。他們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

   《新》約書:嚴謹地來說是指20:22-23:19(見該處註釋),但此處可將20:2-17;23:20-33所列的各項條例也包括在內。

24:8 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你看!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

   《新》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於是摩西…」)只有當百姓同意順服耶和華後,他們才能與神立祂所訂的約。

24:9 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並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上了山。

  《馬》9~11:接著,摩西和同人再次上西奈山,正如第1和2節所述。他們看見神在榮耀中顯現。普遍說,看見神足以致命,但這裏卻不然。他們都沒有被消滅;他們觀看神,他們又吃又喝。換言之,他們看見神,並在那裏吃平安祭之祭肉。

  聖經在“看見神”這題目上似乎出現矛盾之處。一方面,有經文指出不能看見神(出三三20;約一18;約壹四12);但另一方面,又有經文提及人看見神;如創世記三十二章30節、出埃及記二十四章10節和三十三章23節。事實上,神毫不遮蔽的榮光是烈火,足以使觀看祂的人消滅。然而祂也以人、天使或雲彩顯現出來(申五24),叫人得以看見祂,而又能存活。

24:10 他們看見以色列的 神,他腳下彷彿有平鋪的藍寶石,如同天色明淨。

   《新》看見…神:但並不是在祂全然豐盛的榮耀中看見祂(見33:20;又見3:6;創16:13;民2:8;結1:28等註釋)。

   《新》天色:藉藍寶石的顏色象徵出來(見結1:26)。

24:11 他的手不加害在以色列的尊者身上。他們觀看 神;他們又吃又喝。

   《新》他的手不加害:(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他不伸手加害」)見9:15。

   《新》尊者:直譯作「四角」或「四角的支柱」;僅在此處作「領袖」解。參加2:9。

   《新》又吃又喝:立約後吃宴席(參創26:30;31:54),慶祝24:3-8簽約告成。這是主餐的預表,吃主餐是慶祝藉基督的死所立的新約(見林前11:25-26)。

24:1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上山到我這裏來,住在這裏,我要將石版並我所寫的律法和誡命賜給你,使你可以教訓百姓。」

   《新》教訓:因為這些教訓是由立約之耶和華而來,所以這些律法都是神的命令。

  《馬》12~18:這裏描述上西奈山顯然有所不同。這次,約書亞陪同摩西上山,走了一段路程。在摩西離去時,便委派亞倫和戶珥作百姓的審判官。摩西在山邊等候了六天,那時榮耀雲彩遮蓋著山頂。然後,神喚請摩西,摩西便到山頂,進入雲中,又過了四十晝夜。四十是試煉或試用的數目。這裏是試煉以色列人;而非摩西。然而他們卻因陷在罪中而失敗了。可見,主藉著律法顯出人心的光景。

  摩西這時領受的訓示一直記載到第三十一章18節。

24:13 摩西和他的幫手約書亞起來,上了 神的山。

24:14 摩西對長老說:「你們在這裏等著,等到我們再回來,有亞倫、戶珥與你們同在。凡有爭訟的,都可以就近他們去。」

24:15 摩西上山,有雲彩把山遮蓋。

24:16 耶和華的榮耀停於西奈山;雲彩遮蓋山六天,第七天他從雲中召摩西。

24:17 耶和華的榮耀在山頂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形狀如烈火。

24:18 摩西進入雲中上山,在山上四十晝夜。

   《新》在山上:直到領受完所有有關會幕及其中一切器具的指示後,摩西才下山(見32:15)。

   《新》四十晝夜:耶穌,那第二位摩西(見24:2註釋),曾在同樣長的時間內禁食(見太4:2)。

   《啟》摩西在山上停留四十晝夜,一直領受到建會幕的命令與規劃之後才下山。新約時代的耶穌也在曠野禁食四十晝夜(太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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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立約時為何要灑血?代表甚麼?
24:6-8 要明白神與以色列人立約的不尋常禮儀,先要了解聖經中對於罪惡與赦罪的看法。神是宇宙的“審判者”,也是絕對聖潔的。祂既是普世聖潔的審判者,就譴責一切的罪,判定罪的代價就是死。在舊約時代,祂悅納牲畜的死以代替罪人。牲畜流出的血,證明牠的生命為另一個生命捨出。獻祭的血一方面表明祭牲之死,同時,也象徵因這牲畜的代死,罪人就免死而得生。舊約中以牲畜的代死赦免人的罪,只是神暫時的安排,使人仰望耶穌基督為罪人受死,永遠除罪(參來9:9-10:24)。摩西在這次的立約儀式中,將祭牲的血一半灑在祭壇上,告訴罪人可以再一次來到神面前,因為那獻上的祭牲已經代替他們死了。他將祭牲血的另外一半灑在百姓身上,用以表明他們的罪債已經付清,可以與神和好。藉著這象徵的行動,神重申對以色列人種種應許,也教導我們關於耶穌基督捨己受死(贖罪)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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