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日 星期五

2011年6月3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不同選擇

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並且認得那些投靠祂的人。-那鴻書1章7節

  約拿書的情節可以製作出一部精彩的電影。這其中有逃跑的先知、海上的狂風暴雨、先知被吞入大魚的肚子裡,上帝保留了這個先知的生命,而使一個信奉異教的城市認罪悔改。

  但約拿書的續集──那鴻書,可能就沒有這麼熱門。在大約一百年後,那鴻這位先知也像約拿在尼尼微城宣講上帝的話。但是這一次,尼尼微人對悔改毫無興趣,因此,那鴻宣判了尼尼微的罪,以及上帝對尼尼微人的審判。

  對於不悔改的尼尼微人,這位先知傳講:「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那鴻書1章3節)。但為了安慰猶大的人民,那鴻也有一個滿有恩慈的信息,他宣講道:「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並且認得那些投靠祂的人。」(那鴻書1章7節)

  我們從約拿書跟那鴻書的故事中看到,每一個世代的人都必須對上帝做出個人的回應。人的靈命無法傳承給另一個人,我們必須自己發自內心地選擇事奉主。上帝的信息歷久常新,猶如幾百年前一樣:就是審判那不悔改的人,賜恩惠給那悔改的人。你要如何回應呢?HDF

主祢恩惠何其大,
饒恕我們的罪惡!
助我明白祢公義,
並選擇行在其中。DDeHaan

上帝必要審判,如同祂必施慈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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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是我的產業
不義之財

經文:以西結書廿二6-16

  我們可以賺取錢財,但不能不擇手段,總有些錢財,我們在原則上要加以拒絕的,如受賄之財、高利貸之財、損人利己之財、流人血之財等,我們應一概以不義之財視之,能做到「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的心態。

  古往今來,不義之財多的是,在義與利之間,多少人取利而捨義?義與利兩者不是不能共存,然而,總有些時候,義與利就像魚與熊掌,二者不可兼得,我們又如何抉擇呢?尤其是某些不義之財,往往存於法律罅中,我們又如何處理呢?今日我們要面對太多這類的問題,過分絕對化的答案未必都適用,然而我們倒要經常反省義與利的取捨。這當然牽涉到我們心裡對義和利的瞭解,兩者的範圍有多廣,在哪裡可重疊,而最終的問題是神容許人在哪個範疇內取利。

  當心!不要妄想不義之財可以袋袋平安,在審判的日子,所有不義之財的前因後果,都要在神面前交代得清清楚楚,那時,「你的心還能忍受嗎?你的手還能有力嗎?」

  富與貴,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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