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0日 星期五

20110610出埃及記29章1-2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9:1 「你使亞倫和他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要如此行:取一隻公牛犢,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啟》本章記祭司授職禮儀式,包括:1.沐浴自潔;2.授給聖衣;3.聖膏抹身;4.獻贖罪祭;5.獻燔祭。儀式進行了七天。到第八天祭司要另外為就職獻祭(利9章)。

   《馬》1~9:神任命亞倫和他兒子作大祭司。此後,只有祭司家族的人才能當祭司。在今天的教會,只有重生的人方可當祭司。由人任命祭司純粹是人的罔斷。

  這裏描述的禮儀在利未記第八章也有提及。祭司祝聖,就如潔淨痲瘋病人的一樣(利一四章)。二者都是以祭牲的血灑在身上,表示罪人在親近神之先,必須先贖罪。神應許如果由祭司爲百姓獻上某些祭物,祂就赦免其罪。神藉著歷代的祭司和他們的工作,預備全人類迎接耶穌基督的來臨。我們藉著舊約的這種制度,就更明白主基督爲我們所做的大事,實在意義深遠(參來十1-14)。

  第1至3節講述獻祭的材料,下文會更詳細提及其用途。祭司祝聖的第一步是使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用水洗身(4節)。第二,亞倫穿上袍子,正如上一章所述(5-6節)。然後用油膏他(7節)。接著給他兒子穿上祭司的內袍(8-9節)。

29:2 無酵餅和調油的無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這都要用細麥麵做成。

29:3 這餅要裝在一個筐子裏,連筐子帶來,又把公牛和兩隻公綿羊牽來。

29:4 要使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來,用水洗身。

   《新》用水洗身:象徵性地除去禮儀上一切不潔的地方(參來10:22),好顯出祭司應有的純潔特質。

29:5 要給亞倫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並以弗得,又帶上胸牌,束上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

29:6 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將聖冠加在冠冕上,

29:7 就把膏油倒在他頭上膏他。

   《新》膏他:象徵得到為事奉神所需的屬靈能力(見賽61:1)。

29:8 要叫他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

29:9 給亞倫和他兒子束上腰帶,包上裹頭巾,他們就憑永遠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職任。又要將亞倫和他兒子分別為聖。

29:10 「你要把公牛牽到會幕前,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

   《新》把公牛牽到:為亞倫和他兒子們過去所犯的罪求赦免(見利4:3)而獻的贖罪祭(見29:14)。

   《新》按手在公牛的頭上:象徵(1)公牛代替了他們;(2)把他們的罪轉移到代罪者身上(見利16:20-22及註釋)。

   《啟》比較29:15。按手在公牛頭上,是一般獻贖罪祭的儀式。

   《啟》按手:表示認同,以祭牲代人獻上贖罪。

   《馬》10~21:事後獻上三個祭:獻公牛作贖罪祭(10-14節);獻公綿羊作燔祭(15-18節);獻另一隻公綿羊使成聖(19-21節)。按手在祭牲的頭上代表與牠同證,表示牲畜替代獻祭的人死(l0節)。血當然預表基督的血,祂流血爲叫罪得赦。脂油是牲畜上等的部分,所以獻給耶和華(13節)。第一隻公綿羊完全燒在壇上(15-18節)表示基督對神全然的獻身,把自己完全獻給神。第二隻公綿羊的血(使成聖的公綿羊)抹在亞倫的右耳垂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趾上(20節),並彈在他們的衣服上(21節)。這是指人生命中的每一個範疇都要除去罪污——耳朵代表聽從神的話,手代表行爲或事奉,腳代表行徑或舉止。用血彈在祭司華美的衣服上似乎很奇怪;贖罪的血在人眼中並不吸引,但在神眼中卻絕對必然。

29:11 你要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門口,宰這公牛。

29:12 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抹在壇的四角上,把血都倒在壇腳那裏。

   《啟》壇的四隻角象徵神的幫助和庇護(看王上1:50;2:28;詩18:2),也是救贖能力的表示,祭牲的血先抹在角上,再倒在壇腳(利4:7、18;8:15等)。

29:13 要把一切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

   《新》脂油:公牛身上最好的部分(見利3:3-5、16),要燒在壇上獻給耶和華。

   《啟》13~14:脂油是祭牲最好的部分,內臟外面的脂油又是脂油中最好的部分,所以獻給神。皮、肉、糞擔了人的罪,要在營外用火燒去(看來13:11-13)。

29:14 只是公牛的皮、肉、糞都要用火燒在營外。這牛是贖罪祭。

   《新》皮、肉、糞:被認為是擔當罪孽的部分,所以要燒在營外(見來13:11-13)。

29:15 「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

29:16 要宰這羊,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29:17 要把羊切成塊子,洗淨五臟和腿,連塊子帶頭,都放在一處。

29:18 要把全羊燒在壇上,是給耶和華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新》把全羊燒:表示全然奉獻。

29:19 「你要將那一隻公綿羊牽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羊的頭上。

29:20 你要宰這羊,取點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指上;並要把血灑在壇的四圍。

   《新》右耳垂:表示注重神和祂的話語。

   《新》右手…右腳:表示願為神一生服事人。

   《啟》血抹…右耳垂:表示祭司要聽從順服神的命令。

   《啟》血抹…右手大拇指和右腳大拇指:表示行動已分別為聖,屬於神。

29:21 你要取點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並他兒子和他兒子的衣服上,他們和他們的衣服就一同成聖。

29:22 「你要取這羊的脂油和肥尾巴,並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並右腿(這是承接聖職所獻的羊)。

   《馬》22~25:第一次獻祭要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祭物,然後燒在耶和華面前壇上的燔祭上。

29:23 再從耶和華面前裝無酵餅的筐子中取一個餅,一個調油的餅和一個薄餅,

29:24 都放在亞倫的手上和他兒子的手上,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29:25 要從他們手中接過來,燒在耶和華面前壇上的燔祭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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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為甚麼要設立祭司制度?
29章 本來神的旨意,是要祂的選民成為“祭司的國度”,使全族人可以直接和祂交往。但是因為百姓犯罪,所以使這件事不能實現,犯罪的人不配來到完全的神面前;於是祂就從利未支派之中,指派人作祭司,設立獻祭制度,使百姓可以親近祂。神應許如果由祭司為百姓獻上某些祭物,祂就赦免其罪。神藉著歷代的祭司和他們的工作,預備全人類迎接耶穌基督的來臨。耶穌到世上的時候,祂要叫凡來到祂面前的人,都能與神和好。不過在祂降世為人以前,人只能靠祭司在神面前作百姓的代表。我們藉著舊約的這種制度,就更明白主基督為我們所做的大事,實在意義深遠(參來10:1-14)。

祭司和獻祭的禮儀,對我們今日的敬拜有何啟發?
29:10-41 對於獻祭禮儀,神為甚麼不厭其煩地給人詳示?(1)為著維持敬拜的素質。祂定出集中的敬拜方式,能防止人自行其是地去做,產生信仰上的分歧。(2)為著使百姓將來在神應許之地,與異教的迦南族人共處之時,可以與他們有別。以色列人若謹守遵行,就自然不會隨從迦南人不道德的宗教習俗。(3)要使以色列人知道,神看重與他們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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