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

2011年6月7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至高上帝

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希伯來書11章35節

  羅馬政府要士麥那地區的主教坡里加(Polycarp,公元69-155年),以咒罵基督作為得到釋放的條件。坡里加說:「八十六年來,我忠心服事祂,祂從未虧待我,我怎麼能褻瀆我的王、我的救主?」羅馬兵丁威脅著:「如果你不改變心意,我就要將你燒成灰燼。」坡里加威武不屈,他因為不肯咒罵基督的緣故,而被處以火刑。

  在這之前的數百年,有三位名叫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年輕人,面對類似的威脅,他們答道:「尼布甲尼撒啊,…我們所事奉的上帝,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祂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以理書3章16-18節)。相似的經歷,卻產生不同的結果:坡里加被活活燒死,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雖置身烈火,卻毫髮無傷。

  雖然他們都有同樣的信心,但卻遭遇不同的結果。他們對上帝堅定的信心,並不只是因為祂的大能,而是相信祂就是至高的上帝,不在於上帝是否會救他們脫離困境。上帝有最終的決定權,我們要做的就是選擇一路跟隨祂到底。AL

求主助我信靠祢,
無論何事會臨及;
全然接受祢美意,
一切終有祢判定。Sper

生活難,上帝好──今天明天永遠好。


 



--------------------------------------------------------------------------------------
靈修靜思

捨棄血氣

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

  初信主時,聖經上的很多話都使我一頭霧水,比如耶穌說,我的肉是可以吃的,我的血是可以喝的。經上明明說不可以吃血,所以一天到晚死背聖經的猶太人,便認為祂是在說「僭妄的話」(參約十33;可十四61至64)。經上還說,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事;有人打你的右臉再把左臉轉給人打。類似的話語很多,從人的角度來說,都不合常理,甚至以為那是傻人傻事。

  耶穌具有神人二性,所以祂說話跟我們說話不同,我們是人嘴裡講人話,祂是人口中講神的話,有神性、有權柄、有與人不同的邏輯。所以,我們打開聖經的時候,首先要請求聖靈來打開我們的心,開導我們,這樣才能換位領會。祂讓我們吃祂肉、喝祂血,那是因為祂是生命的糧,是十字架上新的生命果。只要努力捨己背十字架,捨棄我們身上與世俗同流合污,去除自我的血氣,虛心接受聖靈的感動和提醒,才能正確地明白主的旨意。      ~錢志群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經頭腦





數獨遊戲



Free sudoku by SudokuPuzz


DIY手工飾品教學( 2/2新增手機吊飾教學)


2/2新增項目:
Hello Kitty手機吊飾
小天使手機吊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