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7日 星期一

20111107申命記12章1-1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2:1 「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

   《啟》本章至26章是《申命記》中詳細解釋律法的部分。大體上可以分為七組:第一組自12:1至14:21,講祭祀和敬拜儀式,如何保持潔淨和純一。第二組自14:22至16:17,講定期應守的節期、規例與義務。第三組自16:18至18:22,講神治政體中的職位與職責,以及以色列人應盡的義務。第四組自19:1至21:9,講戰爭、仇殺與死亡。第五組自21:10至22:30,講家庭關係。第六組自23:1-25:19,講聖潔與公道。第七組為26:1-15,講初熟土產和什一奉獻。

  聖經學者指出這七組先後次序的安排,和律法核心的十條誡命有相當程度的配合。第一組配合第一至第三誡;第二組配合第四誡;第三組配合第五誡;第四組配合第六誡;第五組配合第七誡。但到後來這種配合便不十分明顯,而且各組的範圍也非絕對配合,界線常常不分明。例如第六組有關婚姻和子女的條例(25:5-12)應和第五組的婚姻條例(22:13)放在一組,但現在卻分別放在兩組中。

  不過,後人提出的各種劃分法都有其缺點,這大概是由於當日法例本身未經過劃一的編纂。更可能是摩西的講解為談話性質,不嚴格依照次序。參10:4註。

  《馬》1~3:神的子民進入應許地後,要把所有的偶像(那些木偶是女性神袛的象徵。柱像是巴力──男性神袛──的象徵)和祭壇拆毀,把所有進行假敬拜的各地方破壞。神深知百姓若使用那些祭壇向祂獻祭的話,就容易改變信仰,所以不應保留引誘人拜偶像的事物。凡能引誘我們的心偏離神去犯罪的事,都當除去。

12:2 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 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

12:3 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

12:4 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 神。

   《新》照他們那樣:不可沿用外邦人膜拜偶像的儀式和物品,去敬拜耶和華那獨一的真神(參12:29-31)。

  《馬》4~14:神把一個地方分別出來作敬拜(事奉)之用,祭物和禮物都要帶到那個地方去。那地方就是會幕首先立起之地(示羅──書一八1),以及後來聖殿建成之地耶路撒冷)。百姓只能在這指定的地方敬拜神,按祂所指定的模式來獻祭,為的是確保敬拜的純潔(第8節提示說有一種“自己眼中看為正”的宗教已經出現。)基督徒的敬拜中心只有一個──主耶穌基督,祂是不能見之神的有形彰顯……神在曠野寬容了某些例外的做法,但那些行為不能在迦南地再行出來(8-9節)。

12:5 但耶和華你們的 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裏去求問,

   《新》耶和華…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時,耶和華以會幕為祂的居所,日後會幕將座落在迦南地耶和華所選擇立名的城裏。當摩西裝備百姓到應許之地定居時,他強調百姓在中央地點敬拜的重要性,迦南人則設立無數敬拜地點。見12:11、14、18、21、26;14:23-24;16:2、6、11;26:2。

   《啟》迦南人的偶像遍地(2-3節),為防止以色列人偏離正道去敬拜偶像,摩西指出只可在一個中心的地點敬拜神。曠野時期,會幕是中心。進迦南後,會幕先設在示羅(書18:1;撒上1:3),但為臨時措施。

   《啟》為立祂名的居所:應設在神所選擇之地(11節),這地就是耶路撒冷(看王上8:16;14:21)。所羅門王就在這城建造聖殿(代下3:1)。

12:6 將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奉到那裏。

   《啟》燔祭:是除了祭牲的皮以外全部獻給神的祭(利1:3-9及註)。

   《啟》還願祭:為許願得償而獻的祭(參士11:30、39);

   《啟》甘心祭:指的範圍頗廣,可以包括燔祭與平安祭,但與還願祭不同(結46:12)。

12:7 在那裏,耶和華你們 神的面前,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吃,並且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 神賜福,就都歡樂。

12:8 我們今日在這裏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

   《新》我們今日在這裏所行的:在曠野飄流及征佔迦南期間,以色列人尚無法完全遵循祭祀制度的程序。摩西頒布的是他們定居迦南後的敬拜程序及生活指引(12:10-14)。

   《啟》以色列人在曠野和後來的征戰生活中,無法完全遵行獻祭的規定;而在道德生活上,各人行自以為正的事,可資訾議的地方甚多。(從《士師記》17:6和21:25所記“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可以見到建立嚴格法律體制的必要)。摩西在這裏訓示百姓,到了新土,決不可再如此。他著重解釋的是律法中道德層面的要義。

12:9 因為你們還沒有到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安息地,所給你的產業。

   《啟》安息:是以色列人到達迦南後定居下來的狀況,不只和平安定,不受仇敵威脅,而且可以環繞神的居所,建立起一個以耶和華神為中心的單一大民族(參王上5:1-5;8:53-57)。

12:10 但你們過了約旦河,得以住在耶和華你們 神使你們承受為業之地,又使你們太平,不被四圍的一切仇敵擾亂,安然居住。

12:11 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華你們 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

   《新》立為他名的居所:相當於「立為他自己的居所」。見出3:13-14等註釋。

12:12 你們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們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歡樂。

   《新》在耶和華…面前歡樂:因耶和華賜福而得的喜樂,要成為希伯來人在應許之地生活與敬拜的一個主要特色(12:7、18)。

   《啟》歡樂:來自神的祝福,要成為以色列人在迦南安居後的享受(12:7、18)。

12:13 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

   《新》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給耶和華的祭牲和祭物必須帶到中央聖所,不可獻於迦南人在各處所設的敬拜地點。

   《啟》以色列人只可以在選定的中心獻祭,不可像迦南人那樣,到處都是拜偶像的祭壇(參8節註)。

12:14 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你就要在那裏獻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
<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要以色列人除掉偶像,也要求我們在生活中除掉……
12:2-3 神要以色列人在攻佔一國的土地後,就將那裡的異教祭壇與偶像除滅。祂深知百姓若使用那些祭壇向祂獻祭的話,就容易改變信仰,所以不應保留引誘人拜偶像的事物。我們也應當從生活中除掉錯誤的崇拜,那也許是某些事務、心態、產業、人際關係、地位和習慣,凡能引誘我們的心偏離神去犯罪的事,都當除去。千萬不要以為自己堅強、足以抵擋試探就心存驕傲。以色列人也從中得到不少教訓。

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祭——民間有很多習俗也很有宗教感啊,我不能去隨從嗎?
12:13-14 異教徒到處向他們的神獻祭。相比之下,以色列人只在神所規定的地方,按祂所指定的方式來獻祭,為的是確保敬拜的純潔。但後來他們忽略了神的命令,在迦南人敬拜異教神的邱壇上向神獻祭。猶大王約西亞就曾拆毀好些邱壇(參王下23:20)。我們在教會敬拜神應當確保純潔。如果我們為滿足自己的喜好,隨從習俗去敬拜神,就失去共同敬拜的好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經頭腦





數獨遊戲



Free sudoku by SudokuPuzz


DIY手工飾品教學( 2/2新增手機吊飾教學)


2/2新增項目:
Hello Kitty手機吊飾
小天使手機吊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