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8日 星期一

2011年11月28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只做對的事

使你們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腓立比書2章15節

  我有一次出國時,巧遇一位來自紐澤西州的同鄉律師。我們很訝異彼此有諸多共同之處。在談話中,他問:「你說你姓斯第威?」我說:「不,是斯島威!」他接著提到他有一位客戶姓斯第威。「是亞特•斯第威嗎?」我問。接著我驚奇地聽到他回答:「是的!」。亞特•斯第威與我同教會,是社區裡很有影響力的商人。

  那位律師承認他沒有一個顧客像亞特,他解釋說大多顧客會要求他不擇手段地讓自己擺脫麻煩,但是亞特卻不然。不管處於什麼情況,每當他問亞特在當時的情況下,該如何處理時,亞特總是回答:「只要去做對的事!」顯然的,這種行為給律師留下深刻印象。

  不管結果如何,將我們的慾望和決定都交託給基督,這樣的行為將我們和世上只圖私利的人區分開來。當我們活得無可指責就是活得「無瑕疵」,勇於反映基督的正直、愛與恩典,讓我們能「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立比書2章15節)。

  所以,如果你想用令人信服的方式照亮世界,只要去做對的事。JS

莫暗淡,小蠟燭;
透過我,顯耶穌;
明亮照耀,直到他人,
經由這光,看見耶穌。Adams

反射耶穌的光來照亮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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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新舊交戰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羅七21至24)

  與罪爭戰的苦楚,只有重生之人才能體會。重生前,只會在罪中取樂;重生後,聖靈進駐成為新我。新我、舊我集於一身,人心成了戰場,罪與義格格不入,常有爭端。面對這常有的苦楚,我們要有積極的態度才不會迷失:
  1. 不要否定自己的得救。有位剛得救信主的姊妹,婚前與男友已同居,婚後仍陷在一種懷疑失望的苦境裡,以為自己仍在罪中,未曾得赦免。得救並不等於得勝,罪中掙扎恰恰是因為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提醒和責備之功。

  2. 不能對自己失去得勝的信心。陷在這種苦境中的時候,極容易受撒但的攻擊而丟失信心;所以,我們總要儆醒,藉著讀經禱告,為真道、為義打仗,要確信主是我們最終的靠山,「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5)

  我們要緊記,基督徒能勝過罪,最終不是靠一己的意志、努力;而是靠神的恩典,藉著聖靈的加力。      ~錢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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