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3日 星期四

20120223約翰福音7章14-2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7:14 到了節期,耶穌上殿裏去教訓人。

   《新》到了節期:(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到了節期的一半」)這是群眾人數最多的時候。這時,在聖殿區裏教訓人,就會有很多聽眾。

   《馬》住棚節為期數天,約過了一半,耶穌上了聖殿的外院(那裏稱為所羅門的廊,可供眾人聚集)教訓人。

7:15 猶太人就希奇,說:「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

   《新》猶太人:與「眾人」(7:12)有所分別,雖然「眾人」也是猶太人(見1:19註釋)。

   《新》沒有學過:沒有在拉比門下學習過;耶穌從未作過任何被認可的猶太老師的門徒。

   《啟》15~16:猶太人希奇的不是耶穌能讀經卷;猶太人的兒童大多數在會堂裏學過寫讀;而是祂的教訓。耶穌不像保羅,沒有在猶太人的拉比學院中接受正規教育(比較徒22:3),但祂的教訓與講道卻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太7:29)。耶穌告訴他們,祂的教訓直接來自天父;不是沿襲拉比等人的解釋。

   《馬》那些聽到救主說話的人都希奇。教他們印象最為深刻的當然是祂對舊約聖經的認識,和祂學識的廣博和教訓的能力。他們知道主耶穌並沒有上過當時出名的宗教學院,但他們不明白祂從何有如此的學識。今天也有很多信徒沒有受過正式的宗教訓練,也能傳講聖經。世人雖為此感到驚奇,但也常提出抗議。

7:16 耶穌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

   《新》不是我自己的:祂從父而來,天父就是祂的「拉比」(見4:34註釋)。

   《馬》再一次,我們見到主耶穌不居功,謙讓的表現。祂只想榮耀祂的父。耶穌只簡單回答說,祂的教訓不是祂自己的,乃是從那差祂來者那裏來的。耶穌所說並所教訓人的每句話,都是祂父親叫祂說,叫祂教訓人的。祂行事並不脫離父神。

7:17 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 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

   《新》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反映出整個人生態度。一個真誠定意遵行神旨意的人,一定會歡迎耶穌的教訓,而且相信祂(參6:29)。

   《新》就必曉得:奧古斯丁解釋說:「信心的酬報就是明白…甚麼是『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呢?就是立志去相信。」

   《啟》這句話的意思是:猶太人若能像耶穌一樣遵行神的旨意,不求自己的益處,就能認識耶穌的教訓的權柄是出乎神(比較申29:29)。

   《馬》若猶太人真的希望知道耶穌的教訓屬真屬偽,有一個很簡單的方法─人若立志遵著神的旨意行,那麼神便會向他啟示基督的教訓是出於神還是祂憑著自己說的。這是給所有真誠尋求真理的人奇妙的應許。一個人若懇切,誠心想要知道真理,神便會向他啟示。「順服是屬靈知識的鑰匙。」

7:18 人憑著自己說,是求自己的榮耀;惟有求那差他來者的榮耀,這人是真的,在他心裏沒有不義。

   《新》這人是真的:(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這人是屬真理的」)他們應該看出耶穌並不是在尋求自己的榮耀。在本福音書中,除了父神(3:33;8:26)及這裏提到的耶穌以外,沒有人是「真的」。約翰再一次把耶穌與神列為同等。

   《啟》榮耀:指稱讚和敬重。耶穌的出發點,不像拉比只求自己的榮耀,而是放下自己,只求榮耀神。這就證明祂是一個真誠的好教師。

   《馬》人憑著自己說,即憑著一己的意思說話,是求自己的榮耀。主耶穌就不同。祂尋求那差祂來的父的榮耀。因為祂的意向專一,教訓也絕對是真的。在祂心裏沒有不義。

  只有耶穌一人才有資格說這種話。世上其他的教師在服事工作上都有點私心。每一個主的僕人都應該求神的榮耀多於求自己的榮耀。

7:19 摩西豈不是傳律法給你們嗎?你們卻沒有一個人守律法。為甚麼想要殺我呢?」

   《新》律法:猶太人為自己慶幸,因為神揀選他們成為承受律法的人(參羅2:17),但耶穌告訴他們,他們全都觸犯了他們一向引以為榮的律法。

   《啟》猶太人雖然說遵守摩西的律法,但在實行時卻把律法放在一邊。耶穌在安息日醫病,猶太人說祂不守誡命(5:18);現在猶太人想殺祂,豈不也是不守“不可殺人”的誡命嗎?猶太人雖未真殺祂,但有了殺的意念也如同殺人(太5:21-22)。

   《馬》後來,主直接指證那些猶太人。祂提醒他們昔日摩西賜律法給他們,他們得律法,也得榮耀,但卻忘記了單單擁有律法並算不得什麼。律法要求人遵守誡條律例。他們因得到律法而感到自豪,但明顯地並沒有一人遵守律法,他們心裏正謀算如何殺害主耶穌。律法明明禁止殺人。他們圖謀對主耶穌基督不軌,正觸犯了律法。

7:20 眾人回答說:「你是被鬼附著了!誰想要殺你?」

   《新》眾人:很可能是那些上來耶路撒冷過節的朝聖者—他們與那些要殺耶穌的「猶太人」(7:1)及耶路撒冷那些知道這個陰謀的烏合之眾不同(7:25)。

   《新》你是被鬼附著了:這種被鬼所附的控告,在約翰福音其他地方也出現過(如8:48-52;10:20-21;參太12:24-32;可3:22-30)。

   《馬》眾人聽了主耶穌這番話後,如坐針氈,不但沒有承認祂的話是對的,反而更詆譭祂。他們稱祂是被鬼附著,並反問當中有誰想要殺祂。

7:21 耶穌說:「我做了一件事,你們都以為希奇。

   《新》一件事:顯然是指醫好那瘸腿的人(5:1-9),這從有關安息日的爭論可看出來。

   《啟》一件事:是指5:2-9所記的安息日醫病的神蹟。

   《馬》耶穌將話題轉回當日在畢士大池治好那病人一事。這件神蹟激起了猶太領袖對祂的仇恨,使他們開始密謀殺害耶穌,主提醒他們他作了一件事,他們都以為希奇。但他們不是欣賞耶穌,只不過是見祂在安息日行這樣的事,感到震驚而已。

7:22 摩西傳割禮給你們(其實不是從摩西起的,乃是從祖先起的),因此你們也在安息日給人行割禮。

   《新》割禮:割禮的規定是包括在摩西所頒布的律法當中(出12:44、48;利12:3),但它其實並不源於摩西,而可追溯至亞伯拉罕(創17:9-14)。猶太人對利12:3的規條解釋如下:即使第八日是安息日,就是不能工作的那一天,割禮也必須進行。這種例外,對明白當時的爭論十分重要(7:23)。耶穌不是說猶太人不必守安息日,也不是說猶太人的規矩太過苛刻。祂乃是說,祂的對頭根本不明白安息日的意義。割禮的命令正好顯明有些時候安息日不但可以工作,而且有些工作必須在安息日做。施憐憫的行動就屬於這一類。

   《馬》摩西律法裏寫明,男嬰在出生後第八天便要受割禮(其實割禮不是從摩西起的,乃是從祖先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起的)。就算這第八天是安息日,猶太人也會替嬰孩行割禮,不以為錯。他們認為這是必要的工作,是神所允許的。

7:23 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禮,免得違背摩西的律法,我在安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你們就向我生氣嗎?

   《馬》他們若在安息日替嬰孩行割禮,遵從摩西的律法,那麼,他們為何要責難主耶穌?祂不過是在安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而已。律法若准人行必要的事,為何不准人行慈悲的事呢?

  割禮只是在男孩身上所行的小手術。手術使人痛苦,叫人得的益處算少。但主耶穌卻在安息日叫一個人完全痊癒,猶太人卻因此為難祂。

7:24 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

   《馬》猶太人所犯的錯誤就是按外貌斷定是非,而不憑事實的真相。他們的判斷不公正;他們所做的事就合法,而耶穌做的就全然是錯。人就是喜歡憑眼見而作出判斷,而不按實情做決定。主耶穌根本就沒有犯摩西的律法,犯的其實是他們,因他們無理的仇視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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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每天我們都會接觸許多關於神的教導,有時我也會懷疑,那些是真理嗎?
7:16-18 牧師傳道講道時,你心底是否懷疑過他們說的是真理?可以憑以下兩點來衡量一下:(1)這些話是否符合聖經;(2)這些話是指向基督,還是指向他自己。真正尋求並願意遵行神旨意的人,都要察驗所聽的教導。

法利賽人窮其一生勉行律法,竟被耶穌責難,耶穌所要求的究竟是甚麼?
7:19 法利賽人花上畢生的時間,遵守自己加在神律法上的條例,追求聖潔。耶穌指控他們不守摩西的律法,實在深深地刺了他們一劍。縱然他們多麼自豪,以自己所訂的條例為榮,卻也不能在律法上滿足宗教的要求,生活遠遠達不到摩西律法的標準。耶穌的跟從者要超越道德上的標準和要求,並非要在其上加添甚麼,而是要深入瞭解和行出律法所包含的精神。

7:20 很可能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有人密謀要殺害耶穌(5:18)。有一小撮人正找尋機會殺害祂,但大部分人對是否相信祂猶豫不決。

法利賽人常以一己的律法規限別人,你看他們如何對耶穌——有時我想我會否犯同樣的……
7:21-23 根據摩西的律法,初生嬰孩到第八天要行割禮(參創17:9-14;利12:3),所有猶太男嬰都要遵行這個禮儀,為要顯明他們作為神立約選民的身分。縱然行割禮也被視為工作,但如果男嬰出生後第八日是安息日,割禮仍會舉行。在守安息日的規條中,宗教領袖容許有若干例外,卻沒有給耶穌任何空間去向需要醫治的人表示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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