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2日 星期一

20120312約翰福音11章47-5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1:47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說:「這人行好些神蹟,我們怎麼辦呢?

   《新》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在四卷福音書中,法利賽人在耶穌公開傳道事工的始末都以主要反對者的姿態出現。但他們沒有政治力量,故此在釘十字架的事件裏,祭司長們就扮演重要角色。此處這兩批人在一次公會會議中團結起來(見可14:55註釋)。他們並不否認神蹟奇事的真實性(見2:11註釋),但不明白其中的意義,因為他們不信。

   《啟》祭司長:包括大祭司和其他祭司家族的成員。這些人加上文士和耶路撒冷的其他長老,組成公會,處理猶太人的宗教和世俗事務。

   《馬》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討論採取什麼行動。他們問:“我們怎麼辦呢?”這話可解作:“我們應該如何做才好?我們的行動為何這麼慢?這人行了這許多的神蹟,我們竟無法制止祂。”猶太領袖說這些話,是定自己罪的。既然他們也承認主耶穌行了好些神蹟,他們為何不信祂呢?他們不相信,因他們愛罪,多於愛救主。

   賴爾評論得好:

   這倒真是奇妙,連我主最大的敵人都供認、承認了我主行的是神蹟,且是許多的神蹟。我們會否懷疑,若他們有機會,會不否認我主行的是真神蹟嗎?但他們似乎沒有這樣做。主所行的神蹟實在太多、太公開,存著太多的證人,實在無人敢否認它們的真實性。面對這樣的事實,今天那些不信的人及懷疑論者竟稱我主所行的神蹟,只是騙人的、是幻象。他們得要為此作個好好的解釋。

   既然與主同時的法利賽人會翻天覆地的阻止基督,也不敢否認祂行了神蹟,事隔了十八個世紀,現在才否認祂的神蹟,豈不是太荒謬嗎?

11:48 若這樣由著他,人人都要信他,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

   《新》地土:可能指聖殿(徒6:13-14;21:28),雖然有些時候猶太人用這個字來指耶路撒冷。

   《啟》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任由耶穌這樣講道、行神蹟,百姓都會信奉祂為彌賽亞,豈不造成政治風暴?羅馬人若來鎮壓,恐怕要滅我們的民族了。比較18:36。

   《啟》地土:可指耶路撒冷城,更可指聖殿。

   《啟》百姓:指猶太民族。聖殿若毀,猶太人的宗教中心沒有了,民族失去了認同的中心,可以永杜叛亂。

   《馬》領袖們覺得事不宜遲。若他們不插手,廣大的百姓便會因耶穌的神蹟而信祂。若他們擁耶穌為王,就會開罪羅馬政府。羅馬人定會以為耶穌是來推翻其帝國的,然後插手,重罰猶太人。他們說“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這句話的意思是,羅馬人會毀壞聖殿,趕散猶太人。這事後來真的在主後七十年發生,但不是因為猶太人接受了主,而正正是因為他們拒絕了祂。

   邁耳說得好:

   基督信仰影響到生意運作,損害了那些能圖大利但不道德的生意,從魔鬼的廟宇中搶走客人,破壞既得利益,將整個世界翻轉過來。這信仰是討人厭、惹人氣、損害利益的東西。

11:49 內中有一個人,名叫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甚麼。

   《新》該亞法:約於主後十八至三十六年任大祭司。他是亞那(18:13)的女婿,後者於主後十五年被羅馬人剝奪大祭司的職位。

   《新》本年作大祭司:是指「在當時作大祭司」。大祭司的職分不是一年一任的,乃是終身制。

   《新》你們不知道甚麼:這是撒都該人典型不禮貌的說話方式(該亞法既然是大祭司,必是撒都該人)。猶太史家約瑟夫說,撒都該人「對同儕和對外邦人都是同樣地不禮貌」。有關撒都該人見太2:4;3:7;可12:18;路20:27;徒4:1等註釋。

   《啟》49~52:該亞法認為犧牲耶穌一人,可免羅馬人毀滅整個猶太民族。他沒料到這句話正吻合神所定的救贖計劃,不知不覺把神的計劃宣告了。但耶穌之死不是拯救猶太民族被滅於羅馬,因為在主後70年,耶城終於被毀;而是讓神的子民,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能得贖,與神和好。耶穌這位偉大的牧人死後,羊群會四散;但四散是將羊群聚集歸一的方法,門徒因此可向各方各國傳揚福音,叫“另外的羊”歸於一個牧人(10:16)。

   《馬》49~50:該亞法在主後二十六至三十六年作大祭司。他主持主耶穌的宗教審訊;使徒行傳四章6節記載彼得和約翰被帶到公會前審訊時,他也在場。雖然在這裏他說了這樣的話,但他可不是主耶穌的信徒。

   該亞法認為眾祭司長和法利賽人都錯了,猶太人不會因為耶穌而死,相反,他預言耶穌會為整個猶太民族而死。他認為耶穌替百姓死更好,省得通國惹怒羅馬人。他似乎明白耶穌來到世界的目的。我們誤以為該亞法接納耶穌替罪人死這基督信仰重點的教義。但很可惜事實並不如此理想。該亞法所說的雖然屬實,但他卻沒有相信耶穌,讓祂拯救他的靈魂。

11:50 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

   《新》益處:該亞法所關心的是政治上的好處,而不是有罪或無辜。他相信寧可讓一個人滅亡,無論他是如何無辜,總比整個國家陷入危險當中好。諷刺的是,猶太人雖一意孤行把耶穌處決,但到了主後七十年,國家仍然滅亡。

11:51 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

   《新》作大祭司:該亞法並非一個普通的百姓,而是代表神的大祭司,神掌管他所說的話。

   《新》預言:他所說的話以超乎他所能夠想像的方式應驗了。在聖經中,預言就是神所啟示的話語被宣講出來。實際上,該亞法的話表明耶穌會為全國而死,但不是為除去政治上的麻煩,而是要除去那些相信祂的人的罪。

   《馬》51~52:本節解釋了該亞法為何這樣說話。他說這話不是出於自己,並不是自己想出來的。這不是他的意願。他所以說這話,乃神旨使他的。他說話的含義比他所要表達的更深。這是神的預言,預言耶穌將要替以色列國死。他說出這預言的話,乃因他是本年的大祭司。神藉他說話,乃因他的官職,不是因他是個義人。其實,該亞法也是個罪人。

   該亞法不但預言主將會為以色列國死,並將在地上異邦四散的選民聚集歸一。有些人以為該亞法所指的是四散各地的猶太人,但他較可能是指那些在傳福音的過程中相信基督的外邦人。

11:52 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 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

   《新》將神四散的子民:耶穌釘死的果效,會遠達以色列國以外的範圍(參1:29;3:16;4:42;10:16)。

11:53 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

   《馬》53~54:法利賽人沒有因主在伯大尼所行的神蹟而相信。他們對神的兒子反而更憎恨。從那日起,他們就更著意商議要殺耶穌。

   主耶穌知道猶太人積怨愈來愈深,於是離開那地,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蓮。今天我們還不知道以法蓮城在那裏,只知它位處偏僻,遠離人煙,靠近曠野。

11:54 所以,耶穌不再顯然行在猶太人中間,就離開那裏往靠近曠野的地方去,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蓮,就在那裏和門徒同住。

   《新》離開那裏:耶穌不會在祂的「時候」未到之前死去(見2:4註釋),但祂也不會因有此把握就鹵莽行事。祂洞悉那些反對者的態度,因此離開。祂會為世人死,但要按照祂自己的時間,而非敵人的時間。

   《新》以法蓮:如果這個城市是一般人所知的俄弗拉,那就是在耶路撒冷以北二十四公里之處。

11:55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有許多人從鄉下上耶路撒冷去,要在節前潔淨自己。

   《新》潔淨自己:在逾越節時尤其重要,因為若不潔淨,就不能守逾越節(參18:28;見2:6註釋)。

   《馬》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我們知道主傳道的生涯已到了尾聲。就在這個逾越節,祂死在十字架上。各人都得要上耶路撒冷去,在逾越節前潔淨自己。舉例來說,一個猶太人接觸到死屍,便要行一些禮儀,潔淨自己不合禮儀的污穢。潔淨的禮儀包括不同的洗滌和獻祭。現在,猶太人一面潔淨自己,一面計劃殺害耶穌這逾越節的羔羊,實是多麼的可悲。人心醜惡,由此盡見!

11:56 他們就尋找耶穌,站在殿裏彼此說:「你們的意思如何,他不來過節嗎?」

   《新》他不來過節嗎:這個問題是預期一個否定的答案。

   《馬》56~57:眾人齊集在殿裏時,開始想到他們國中那位行神蹟的耶穌。他們討論祂會不會來過節呢。第57節告訴我們,耶穌有不來過節的理由。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下令要捉拿耶穌。任何人知道祂的行蹤,都得要通知官府,好使他們能捉拿祂,殺死祂。

11:57 那時,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早已吩咐說,若有人知道耶穌在哪裏,就要報明,好去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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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其實耶穌又沒有傷害他們,為何要逼害祂呢?箇中原因……
11:48 猶太領袖知道如果不阻止耶穌,羅馬人就會來懲治他們。羅馬皇帝給猶太人有限度的自由,條件是他們必須要安分守己。耶穌的神蹟常吸引大批群眾聚集,猶太領袖非常害怕引起羅馬人的猜忌,就加緊迫害耶穌。

他的話不是出於自己的,那會是誰?誰使用他?我會被使用嗎?
11:51 約翰以該亞法的話為預言,縱然該亞法根本不明白自己在說甚麼,但神仍然使用他這大祭司去向百姓解釋耶穌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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