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2日 星期日

20120422列王紀上9章1-28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9:1 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並一切所願意建造的都完畢了,

   《新》所羅門…建造的都完畢了:此時最早應是所羅門統治的第二十四年(4+7+13=24),也就是主前九四年年(見6:1、37-38;7:1;9:10)。

   《馬》1~5:神應允所羅門的禱告祈求,答應將這殿看為祂的家(殿),並使祂的名永遠在其中。雖然所羅門的聖殿多年後被毀,但當主耶穌再來設立祂在地上的普世國度時,神就要住在耶路撒冷的殿中。現在,神住在信徒身體的殿和教會的殿內。

9:2 耶和華就二次向所羅門顯現,如先前在基遍向他顯現一樣,

9:3 對他說:「你向我所禱告祈求的,我都應允了。我已將你所建的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遠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裏。

9:4 你若效法你父大衛,存誠實正直的心行在我面前,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

   《新》4~5你若…存誠實正直的心,行在我面前…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在以色列中,直到永遠:見8:25及2:4註釋。耶和華再次向所羅門強調遵守約書的重要性,好使他經歷到約中的福分,免受約中的咒詛。當所羅門王國的影響力及財富與日俱增,加上繁榮會讓他更容易背約之際,這樣的訓諭尤其重要(見申8:12-14、17;31:20;32:15)。

   《啟》神告訴所羅門,只要遵守大衛之約,必蒙福佑,國勢昌隆。

9:5 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在以色列中,直到永遠,正如我應許你父大衛說:『你的子孫必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

9:6 倘若你們和你們的子孫轉去不跟從我,不守我指示你們的誡命律例,去事奉敬拜別神,

   《啟》神接著警告,若違背誓約,敬拜他神,神的咒詛必臨到,全民將被嗤笑,從所賜的地上剪除,聖殿雖高也會變成一堆瓦礫(8節;代下7:21)。

   《馬》6~9:至於所羅門的家庭,神答應只要所羅門和他的子孫順服祂,他們的家便有人坐在國位上。但倘若他們離開永生神,轉拜偶像,祂便會使百姓被擄、聖殿被毀,並使以色列人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聖殿將要成為頹垣敗瓦,經過的人都驚訝它的荒涼。

9:7 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剪除,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以色列人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

   《新》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見申28:37背約的咒詛。

9:8 這殿雖然甚高,將來經過的人必驚訝、嗤笑,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

9:9 人必回答說:『是因此地的人離棄領他們列祖出埃及地之耶和華他們的 神,去親近別神,事奉敬拜他,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

9:10 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這兩所二十年才完畢了。

   《馬》10~14:關於這段經文,有些解經家說所羅門為了應付龐大的建造工程的鉅額開資,向希蘭借了一百二十他連得金子(14節),給希蘭加利利的二十座城作抵押。由於希蘭以往的幫助(11節上),所羅門放膽要求借貸。

   當希蘭看到這城邑,就很不滿意,給這城邑之地起名叫迦步勒(意思是不悅、污穢或垃圾;新英王欽定本編註直譯作“沒有用處的”)。歷代志下八章2節似乎是說,所羅門可能還清債項來贖回這城邑。

9:11 泰爾王希蘭曾照所羅門所要的,資助他香柏木、松木,和金子;所羅門王就把加利利地的二十座城給了希蘭。

   《新》所羅門王就把加利利地的二十座城給了希蘭:將9:10-14與5:1-12比較,即知在所羅門建聖殿與王宮的這二十年間,他負債於希蘭的程度多於他們最初簽約時所預計的(見5:9註釋)。當時所羅門同意付工資(5:6)與木材費(5:10-11);9:11、14卻顯示,除木材及勞工外,所羅門還從希蘭購買大量的金子;所羅門顯然是用二十座位於腓尼基與加利利交界的城市,作為償還金子的抵押品。日後,也許是因為俄斐的遠征隊歸來(王上9:26-28;10:11),或示巴女王來訪(王上10:1-13),代下8:1-2暗示,所羅門的黃金存量增加,因此才還清了他欠希蘭的債,並贖回作為抵押的二十座城。

9:12 希蘭從泰爾出來,察看所羅門給他的城邑,就不喜悅,

9:13 說:「我兄啊,你給我的是甚麼城邑呢?」他就給這城邑之地起名叫迦步勒,直到今日。

9:14 希蘭給所羅門一百二十他連得金子。

9:15 所羅門王挑取服苦的人,是為建造耶和華的殿、自己的宮、米羅、耶路撒冷的城牆、夏瑣、米吉多,並基色。

   《新》服苦的人:指終身作奴工的非以色列人(與5:13-16所描述暫時徵召來的以色列勞工不同)。

   《新》米羅:大概為支撐所羅門從大衛城向北擴建耶路撒冷時,在山坡上所建的平臺(見撒下5:9註釋)。

   《新》夏瑣:所羅門在夏瑣、米吉多及基色的建築工程,是為了加強這些自古以來即為戰略要地的防禦工程(上述三址均發現所羅門式的城門,大概均由同一批泥水匠所建)。夏瑣乃加利利北區最重要的城堡,控制從幼發拉底河到埃及的商業要道。

   《新》米吉多:是這條南北商業要道上的另一城堡,控制著穿過耶斯列平原與沙崙沿海平原之間迦密山脈上的隘口。

   《馬》15~23:第15至22節是所羅門在他的建造工程中使用服苦的奴僕的記載(英王欽定本和新英王欽定本都作“原因”,和合本作“為”)。為了防衛的目的,所羅門加強鞏固夏瑣、米吉多並基色三個城。夏瑣在以色列北面,守衛通往巴勒斯坦的大門。米吉多是:

   巴勒斯坦中北部的重要城市,監督艾斯杜倫平原。它控制重要貿易路線的交界,並且是南面約旦河谷至北面中部平原的防衛樞紐。

   基色位於耶路撒冷以西一條主要貿易路線上,這條貿易路線是從以色列內陸至沿海的非利士地。第20節列出的所有外邦俘虜都是服苦的奴僕。以色列人不用作苦役的奴僕。所羅門有五百五十督工監管他的工程。

9:16 先前埃及王法老上來攻取基色,用火焚燒,殺了城內居住的迦南人,將城賜給他女兒所羅門的妻作妝奩。

   《新》殺了城內居住的迦南人:顯然約書亞在攻佔迦南時曾殺了基色王(書10:33;12:12),然而以法蓮支派卻無法將當地居民趕出去(書16:10;士1:29)。

9:17 所羅門建造基色、下伯和崙、

   《新》下伯和崙:位於耶路撒冷西北約十三公里處,係沿海平原進入猶大高地及耶路撒冷的一個隘口。

9:18 巴拉,並國中曠野裏的達莫,

   《新》巴拉:指位於猶大支派希伯崙以南的比亞祿(書15:24),或但支派伯和崙西南的巴拉(書19:44)。

9:19 又建造所有的積貨城,並屯車和馬兵的城,與耶路撒冷、黎巴嫩,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國中所願建造的。

9:20 至於國中所剩下不屬以色列人的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9:21 就是以色列人不能滅盡的,所羅門挑取他們的後裔作服苦的奴僕,直到今日。

9:22 惟有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作奴僕,乃是作他的戰士、臣僕、統領、軍長、車兵長、馬兵長。

9:23 所羅門有五百五十督工的,監管工人。

9:24 法老的女兒從大衛城搬到所羅門為她建造的宮裏。那時,所羅門才建造米羅。

   《馬》所羅門建造的米羅,是某種加強耶路撒冷防衛的建設,在法老的女兒的宮室完成後才興建。

9:25 所羅門每年三次在他為耶和華所築的壇上獻燔祭和平安祭,又在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燒香。這樣,他建造殿的工程完畢了。

   《新》每年三次:指一年三次重要的節期:除酵節、七七節與住棚節(見出23:14-17;代下8:13)。

   《馬》所羅門每年三次獻祭給耶和華:在除酵節、七七節(五旬節)和住棚節三大節期時(代下八13)。

9:26 所羅門王在以東地紅海邊,靠近以祿的以旬迦別製造船隻。

   《新》船隻:用於規模甚大之貿易航線上,給所羅門帶來極多財富(見9:28;10:11)。

   《新》紅海:希伯來文此詞通常讀作Yam Suph(即「蘆葦海」),指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所經過的水域(見出13:18;14:2註釋)。然而,它亦可讀作Yam Soph(即「陸地終極的海」),若是指「紅海」,採此讀法的可能性較大,尤其此處是指紅海的東臂(阿卡巴灣)。

   《新》以旬迦別:位於阿卡巴灣北端(見22:48;民33:35;申2:8)。

   《馬》26~28:所羅門王在阿卡巴灣,靠近以祿的以旬迦別有船隊。希蘭差遣他的僕人跟隨船隊到了俄斐(正確位置不詳;有人說是阿拉伯南部,有人說是印度,有人說是非洲)。他們將四百二十他連得金子運回給所羅門王。

9:27 希蘭差遣他的僕人,就是熟悉泛海的船家,與所羅門的僕人一同坐船航海。

9:28 他們到了俄斐,從那裏得了四百二十他連得金子,運到所羅門王那裏。

   《新》俄斐:黃金(代下8:18;伯28:16;詩45:9;賽13:12)、檀香木(烏木)、寶石(10:11)、銀子、象牙、猿猴與孔雀(10:22)的產地。其位置尚未有定論:阿拉伯的東南區、西南區、非洲東北海岸(索馬利亞附近)、印度、津巴布韋等地均有可能。如果俄斐位於阿拉伯,它大概就是來自東非以及東方貨物的貿易中心。但從所羅門三年一次的商船航線(10:22)看來,它該是在比阿拉伯海岸更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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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為何再次重申祂的應許?
9:4-9 這是神第二次向所羅門顯現,第一次是在基遍(3:4-15)。關於神對大衛和他後裔的偉大應許,請參看2章3至4節的註釋。

有的事很難有絕對的公平合理,利益常使人忘記所得的福分,我呢?
9:11-14 所羅門對推羅王希蘭是否不公平呢?很難下定論。從這幾節經文中看不出所羅門是將這幾座城送給希蘭,還是用其作抵押,直到他能夠還清向希蘭所借的金子為止。歷代志下第8章1,2兩節暗指希蘭將這些城邑又歸還所羅門。不管怎樣,希蘭可能喜歡得到沿海的一塊地,因其適於經商貿易(他稱這些城邑為“迦步勒(Cabul)”,這個名字在希伯來文中聽起來好像是“毫無用處”的意思)。後來希蘭因與所羅門一同經商,獲利甚豐(參代下9:10,21)。由於腓尼基人與以色列人友好,並靠他們輸出穀物與油,所以希蘭與所羅門的關係比其他分封的公侯更重要。

藉聯姻得回土地管治權,似乎不錯,但……
9:16 此時的以色列與埃及是近東強國。基色雖然在以色列的境內,多年來卻受制於埃及,在所羅門時代,法老將這個城邑給他的女兒作嫁妝,所羅門娶她為后,這城就交給以色列人管治。國際間王室通婚雖屬常事,但神並不稱許所羅門這門婚姻(參申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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