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5日 星期六

20120505列王紀上17章8-2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7:8 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

   《馬》8~16:以利亞聽從耶和華的話,走到泰爾和西頓中間、地中海沿岸的撒勒法。神在那裏預備了一個外邦的寡婦供應他。她最初有點猶豫,因為她只有足夠兒子和自己的餅。可是先知叫她先為他作一個小餅;意思是要她將神放在首位。當她這樣服從了,她便學到一個寶貴的功課,就是那些將神放在首位的人,永不缺乏生活所需。她罈內的麵不減少,瓶裏的油也不短缺。主耶穌指出以利亞沒有被差到以色列眾多的寡婦中,只被差往一個外邦寡婦那裏(路四26)。

   在這旱災中,耶和華用最卑微的方式供應祂的先知:首先藉着不潔的烏鴉,然後是一個外邦的窮寡婦。國王亞哈在他的王宮裏承受着強大的壓力,但以利亞卻一無所缺。屬神的人聽從神的吩咐,無論四周的情況如何,都能一無所缺。

17:9 「你起身往西頓的撒勒法去,住在那裏;我已吩咐那裏的一個寡婦供養你。」

   《新》西頓的撒勒法:位於泰爾與西頓之間的海岸城市,在耶洗別之父謁巴力(16:31)管轄之下。以利亞受神的命令去住在巴力崇拜的中心地,而此時正在以色列境內被大力提倡的巴力信仰即源於此。

   《新》我已吩咐那裏的一個寡婦供養你:身為神話語代言人的以利亞,此時要受人手的供養,但這供養卻來自一個面對饑荒的窮寡婦(17:12),並且她還是個神百姓圈外的人(參路4:25-26);事實上,她所來自的這個外邦國家,正是當時與神國作對之勢力的代表(正如在此之前的埃及,與在此之後的巴比倫)。

17:10 以利亞就起身往撒勒法去。到了城門,見有一個寡婦在那裏撿柴,以利亞呼叫她說:「求你用器皿取點水來給我喝。」

   《新》就起身往:以利亞對耶和華所顯出的信靠之心,也是以色列人在生活上所應表現的。

17:11 她去取水的時候,以利亞又呼叫她說:「也求你拿點餅來給我!」

17:12 她說:「我指著永生耶和華你的 神起誓,我沒有餅,罈內只有一把麵,瓶裏只有一點油;我現在找兩根柴,回家要為我和我兒子做餅;我們吃了,死就死吧!」

   《新》我指著永生耶和華你的神起誓:她會指著耶和華的名起誓,若不是因她認出以利亞是以色列人而將就他(見5:7;10:9等註釋),便是她對以色列之神早有認識,並委身於祂的一種真誠表現。

17:13 以利亞對她說:「不要懼怕!可以照你所說的去做吧!只要先為我做一個小餅拿來給我,然後為你和你的兒子做餅。

   《新》先為我做一個小餅…然後為你和你的兒子做餅:以利亞既是先知,他的話便是耶和華的命令。神要求這寡婦以她所有的來供養神話語的代言人。神要她獻上一切的要求,也正是神在約中對以色列人的要求,他們卻沒有遵行。

17:14 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罈內的麵必不減少,瓶裏的油必不缺短,直到耶和華使雨降在地上的日子。」

   《新》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以利亞能對寡婦說:「不要懼怕」(17:13),是因為立約的要求不會不帶著立約的應許。耶和華從不要求人過於祂應許賜給人的。

17:15 婦人就照以利亞的話去行。她和她家中的人,並以利亞,吃了許多日子。

   《新》就照以利亞的話去行:因著信心的表現,這婦人領受到所應許的福分。以色列遺棄與神立的約,去跟隨巴力與亞舍拉,為要追求世俗的繁華。但這置身異教之國的寡婦反倒發現,信任且遵守神的話方為生命之道。

17:16 罈內的麵果不減少,瓶裏的油也不缺短,正如耶和華藉以利亞所說的話。

   《新》罈內的麵果不減少:神用奇蹟供應這位非以色列人,因她不顧自己的性命,以實際行動表達對耶和華話語的信心。當神停止供應應許地居民糧食時,祂卻從天上賜這婦人「嗎哪」,申32:21的警告正一步步地應驗了(參羅10:19;11:11、14)。

17:17 這事以後,作那家主母的婦人,她兒子病了;病得甚重,以致身無氣息。

   《馬》17~24:後來婦人的兒子得重病死了。她立即懷疑是以利亞因她從前所犯的罪叫她兒子死。先知以利亞就把他抱到自己的床上,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華。孩子活過來,以利亞將他健康正常地交給他母親。這令到婦人相信以利亞是神人,並且耶和華的話是真的。她雖是外邦人,卻對以色列的神有信心。

17:18 婦人對以利亞說:「神人哪,我與你何干?你竟到我這裏來,使 神想念我的罪,以致我的兒子死呢?」

   《新》你竟到我這裏來,使神想念我的罪,以致我的兒子死呢:寡婦認為因以利亞住在她家,引發神注意到她的罪,而懲罰她讓她兒子死了。雖然她的罪惡感可能來自她的異教思想,但她和以利亞都不免在問同一個問題:為甚麼應許賜人生命的神反帶來死亡呢?

   《啟》使神想念我的罪:亦可作“重翻我罪孽的舊案”。這婦人認為接待先知住在她家裏,使神記起她的罪孽而令她的兒子死亡。

17:19 以利亞對她說:「把你兒子交給我。」以利亞就從婦人懷中將孩子接過來,抱到他所住的樓中,放在自己的床上,

17:20 就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 神啊,我寄居在這寡婦的家裏,你就降禍與她,使她的兒子死了嗎?」

17:21 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 神啊,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

   《新》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這種接觸,目的似乎是想將先知的體溫與活力傳給孩子。但以利亞的禱告卻清楚顯示,他期待孩子復生是因神應允禱告,而非因他與孩子身體接觸的結果。

   《新》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以利亞受到亞伯拉罕那種信心的感動(羅4:17;來11:19),他求神讓這孩子復生,好顯出神話語的真實性與可靠性。

17:22 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他就活了。

   《新》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這是聖經第一次記載死人復活的例子:這位非以色列民的寡婦竟然有幸得到約書上的最高福分,就是從死亡的權勢下重新得回生命的恩典。這福分藉著她兒子臨到她,因在古代社會中,兒子是寡婦惟一的指望(見得1:11-12;4:15-17;王下4:14;路7:12)。

17:23 以利亞將孩子從樓上抱下來,進屋子交給他母親,說:「看哪,你的兒子活了!」

17:24 婦人對以利亞說:「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

   《新》你是神人:寡婦先前曾稱以利亞為神人(17:18),但如今因著親身的經歷,更確知他真是耶和華的先知(見12:22註釋)。

   《新》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神用這次的經驗,使這位腓尼基的寡婦確信,祂的話是完全可靠的。她的表白正是耶和華自己的子民(以色列人)所沒有申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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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此時神要先知學習甚麼功課?我從中學到……
17:4-10 按照律法規定,以色列國本來應當供養他們的先知,而神竟然叫烏鴉(不潔淨的鳥),和一個寡婦(耶洗別的同鄉)供養以利亞,這是何等的諷刺。在我們意想不到的時候,神總會賜下幫助。祂對我們的供應遠超過我們有限的理解或期望。不管試煉怎樣痛苦,乃至似乎要絕望,我們也應當仰望神的眷顧,我們必能看到祂奇妙的供應!

信心,順服和仰望神是經歷神蹟的要素,我在哪方面不足?
17:13-16 撒勒法的寡婦遇到以利亞時,以為自己是在預備最後的一餐,但是單純的信心,就產生了神蹟。她相信以利亞,把自己及兒子的最後一頓食物讓給他吃。信心是介乎應許與確據之間的一步。我們微弱的信心可能使我們與神蹟失之交臂。每一個神蹟不論大小,都是由順服開始。我們邁開信心的第一步,才會看見事情解決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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