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3日 星期五

20120713哥林多前書8章1-1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8:1 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新》論到祭偶像之物:哥林多人所提的另一個問題(見7:1註釋),論到獻在偶像祭壇上的食物。這些多餘的祭肉可供祭司、獻祭者和友人在廟內設筵享用(見8:10註釋),或拿到肉市場出售。有些基督徒認為,吃了這種肉等於參加了異教的敬拜,有損基督徒見證;別的基督徒則不以為然。

   《新》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使人充滿錯誤的驕傲。

   《新》惟有愛心能造就人:在8:7-13將詳加解釋。基督徒要用愛心對待心存疑惑的弟兄。

  《馬》使徒保羅開始時明言論到祭偶像之物,哥林多的信徒和他本人都有知識。這方面的事他們並非完全無知。例如,他們都知道將一塊肉奉給偶像,並不會改變這塊肉的品質。肉的美味和營養價值保持不變。然而,保羅指出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意思是這方面的問題,單靠知識不足以提供充分的指引。如果只運用知識的話,就會使人自高自大。實際上,對於這樣的事,基督徒決不可以只運用知識,必須也有愛。他不可只考慮所做的是否合法,也要考慮是否最能夠造益別人。

8:2 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新》仍是不知道:即使最聰明、最博學的基督徒也了解,他所知的仍然有限,惟有神才是無所不知的(參羅11:33-36)。

  《馬》2~3:溫尼將第2節意譯如下:“若有人以為自己完全掌握了知識,他其實對尋求知識的途徑還未知曉。”沒有愛,就不可能有真知識。另一方面,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即得到神的稱許。當然,一方面神認識每一個人,而在另一方面,祂特別認識信徒。但這裏提到知道,是用來表達喜悅或稱許的。若有人處理問題例如是否吃祭過偶像的肉食等,不是單憑知識作抉擇原則,而是因著對神和人的愛,這人就會得到神的喜悅。

8:3 若有人愛 神,這人乃是 神所知道的。

   《新》一個將對神的愛揉合在其知識裏的人,顯示他實在是神所認識的,因此神接納他為神所贖回的人(加4:8-9;約壹4:7-8)。

8:4 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 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 神。

   《新》偶像…算不得甚麼:偶像並不代表真神,其本身亦毫無能力(見詩115:4-7;135:15-17;賽44:12-20),但偶像背後有鬼魔(10:20)。

  《馬》至於祭偶像之物,信徒也知道偶像並非有能力、知識和愛的真神。保羅沒有否認偶像存在,他當然知道有用木石造成的偶像。他在下文指出,這些偶像背後有邪靈的權勢。但他在這裏所強調的,是偶像所象徵的神靈其實並不存在。神只有一位,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

8:5 雖有稱為 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 神,許多的主;

   《新》有稱為神的:希臘與羅馬神話中所謂的神。

   《新》許多的神,許多的主:不是說實際上有許多的神與主存在,不然就與聖經一貫強調的一神論相違了(申6:4)。保羅只是承認一件明顯的事實:許多根本不存在、更無神性可言的神,卻被人當作神明來供奉。

   《啟》這裏的「神」指希臘、羅馬神話中的那些並不真正存在的所謂神祇,被人當作神來拜。

  《馬》保羅承認異教神話中有很多稱為神的,例如希臘的朱庇特、朱諾和墨丘利。這些神祇之中,有些被說成是住在天上的;其他如刻瑞斯和尼普頓,是在地的。從這個角度看,是有許多的神,許多的主,就是神話中的眾角色,為人所膜拜和臣屬。

8:6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 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新》萬物都本於他…都是藉著他有的:見來2:10。父神是萬物的本源(徒4:24)。神子乃是那大能者,與父神同工,萬物藉祂而造成(約1:3;西1:16)。

  《馬》信徒知道只有一位真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意思是神我們的父,是萬物的源頭或創造者,我們被造也是歸於祂。換句話說,祂是我們存在的意義和目標。我們也知道只有一位主,祂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一句,表達了主耶穌就是中保或神的使者;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則表示我們是透過祂而被造和蒙救贖的。

  當保羅說只有一位神,就是父和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並不表示主耶穌基督不是神。他只是說明三位一體真神的其中兩個位格,在創造和救贖中分別扮演的角色。

8:7 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

   《新》有這等知識:知道偶像並不實際存在。

   《新》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那些以為偶像是實際存在的基督徒,無法脫離這種思想。故此,他們認為吃祭過偶像之物就等於參加了異教禮拜,瀆犯了基督。

   《啟》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並不能影響基督徒,因為偶像不是真的,無能無力,“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但是對於一個信心“軟弱”的信徒來說,他們已經習慣了看偶像是真的,不能除掉這種心理上的障礙。如果心裏蒙著陰影來吃祭過偶像的食物,心理上就等於犯罪,因為“不是出於信心”(羅14:23)。對於這種信徒,應該去遷就他們,體恤他們,免得他們跌倒。

  《馬》但並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明白他們在耶穌基督裏的自由,特別是初信者。他們來自拜偶像的背景,習慣膜拜偶像。當他們吃祭過偶像之物時,便以為自己犯了拜偶像的罪。他們以為偶像是真實的,所以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

  軟弱並不是指身體而言,甚至不是指屬靈上的。這詞形容一些人,在道德無分對錯的事上諸多顧忌。例如,神不介意信徒吃豬肉。舊約時代猶太人不可以這樣做,但基督徒卻完全有自由享用這些食物。不過,改信基督的猶太人對此可能仍有顧忌。他會認為,在晚餐吃烤豬肉是錯的。這樣的人就是聖經所說軟弱的弟兄。意思就是他並沒有完全地享受基督徒的自由。事實上,只要他認為吃豬肉是不對的,而他卻吃了的話,他就以為犯了罪。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一句,正是這個意思。如果我的良心告訴我某行動是不對的,但我卻做了的話,我便犯了罪。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一四23)。

8:8 其實食物不能叫 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啟》基督徒雖然有吃的自由,但既然這種自由會絆倒人,不運用它不會有所損失。

  《馬》對神來說,食物算不得什麼。禁戒某種食物,不能令神對我們刮目相看;而吃這些食物,也不能使我們成為更好的基督徒。

8:9 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新》你們這自由:因為了解偶像算不得甚麼(8:4),所以去吃祭過偶像之物。

   《新》那軟弱人:那些良心脆弱、視祭過偶像之物為不可吃的基督徒。

  《馬》不過,雖然吃這些食物不能使我多得益處,但如果我這樣做會絆跌軟弱的基督徒,我就蒙受重大的損失了。這是我們運用愛心的時候。基督徒有自由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但如果他吃後會令軟弱的弟兄或姊妹跌倒,這樣做就是錯的了。

8:10 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裏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

   《新》在偶像的廟裏坐席:考古學家在古哥林多城遺址中發現兩座古廟,其中有些廳房顯然是作擺設異教筵席之用,教徒在其中吃祭過偶像之物。這些異教徒,很可能會邀請基督徒朋友一同赴筵。

   《啟》在偶像的廟裏坐席:大概指參加假神的節日宴會。

  《馬》問題在於軟弱的弟兄如果見別人做一些他認為有問題的事,就會受鼓勵去做良心認為不應該做的事了。保羅在本節指出,在偶像的廟裏坐席是不對的,因為會對別人產生不良影響。當然,保羅說在偶像的廟裏坐席,是指社交場合或一般的慶典,例如婚禮。如果宴會以任何形式牽涉偶像膜拜的話,在廟裏坐席就是不對的了。保羅稍後便加以責備(一○15-26)。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一句,意即若有人看見你這個完全有基督徒自由的人,你知道祭過偶像的食物並非不潔或不純淨的。重要的原則是,我們不但要考慮這行動對自己的影響,更重要的是其他人。

8:11 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

   《新》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軟弱的基督徒雖然自覺不對,但受剛強基督徒的影響,還是去吃了祭過偶像之物。8:12將解釋沉淪的意思。

   《啟》沉淪:不是指失去救恩,永遠滅亡;而是指屬靈生命的成長受到障礙或窒息。

  《馬》一個人如炫耀自己有知識,知道什麼是基督徒可以做的,結果他可能絆跌在基督裏的弟兄。沉淪一詞並不是指他會失去永遠的救恩。所失去的不是生命,而是生命中的福祉。這位軟弱弟兄的生命見證會受到破壞,蒙神使用的程度也會受到影響。基督為他死這句顯示把在基督裏軟弱的弟兄絆跌,是何等的嚴重。保羅的論點是,如果主耶穌基督愛這人,甚至願意為他死,我們就切勿做任何絆跌他的事,以致阻礙他在屬靈上長進。犯不著為了幾塊肉而導致這樣的後果!

8:12 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新》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自覺不該吃祭過偶像之物還是去吃的話,會導致良心遲鈍,以後更易去做不對的事,甚至可能造成道德悲劇。

   《新》得罪基督:因為基督如何為你死,也照樣為你的弟兄死(8:11)。再說,這樣的行為會使基督身體(教會)上的肢體產生分裂,所以也是得罪基督。

  《馬》問題不但是得罪在基督裏的弟兄,或傷害他軟弱的良心,而且更是得罪基督自己。我們做在他弟兄中最小一位身上的,就是做在祂身上。傷害身體中的一個肢體,也就是傷害這身體的頭。溫尼指出,保羅處理每一個題目時,都要引導他的讀者從基督的受死贖罪的角度看。伯恩斯說:“這是深情的呼籲,發自神兒子深刻真摯的愛,基於祂的受難受死。”高德說,得罪基督是“眾罪之首”。故此,我們應當十分謹慎著意我們的一切行為,留意這些行為對其他人的影響,避免做任何絆跌弟兄的事。

8:13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新》我就永遠不吃肉:吃祭過偶像之物原與人無傷,但此舉若會讓認為不該吃的軟弱弟兄跟著吃,保羅就寧可永遠不吃這種肉。

  《馬》既然使弟兄跌倒是得罪基督,保羅便聲明,如果吃肉會使弟兄跌倒,他就永遠不吃肉。神在別人生命中所動的善工,遠比鮮嫩美味的烤肉重要得多!雖然今日很多地方的基督徒不用面對祭過偶像的食物的問題,但聖靈透過經文教導我們的原則卻歷久不衰。今天,在基督徒人生中,有很多事並沒有為聖經所禁止,但卻會絆跌軟弱的基督徒。雖然我們有權行這些事,但更大更好的,就是為了在基督裏所愛的弟兄姊妹,和他們屬靈的好處放棄我們的權利。

  驟眼看來,第九章要討論新的題目。但這兩章經文仍論到祭過偶像的食物。在這裏保羅只是轉移筆鋒,說明他是以身作則,為別人的好處甘於捨己。他願意放棄使徒應得經濟資助的權利,這是根據八章13節所定的原則。所以,本章與第八章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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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他們為何會怕吃祭偶像的肉?
8:1 在當時的哥林多,牲畜先要牽到神廟內,行指定的異教儀式之後才宰殺,供給神廟筵席或交給肉商在市場出售。所以信徒擔憂倘若吃了這些肉食,是否等於參與異教的拜偶像活動。

有知識也不錯呀,既滿足,又有榮譽感,你說好像欠了點甚麼,是……
8:1-3 愛心比知識更為重要。知識叫我們有滿足感和榮譽感,但也很容易使人驕傲、自以為是。許多人堅持己見,目空一切,不願意聆聽和學習神及別人的話。約翰一書4章7至8節告訴我們,只有那些有愛心的人,才是認識神,又為神所認識的人,這種知識才是最重要的。

知識告訴你,吃祭偶像的肉其實沒有問題,有人卻因此而感疑惑,你是吃,還是不吃?
8:4-9 保羅這段話是對那些不認為吃肉便等於拜偶像的人說的。雖然偶像是虛幻的,拜偶像的儀式也無意義,但仍有部分較為敏感的信徒,被應否進食這些肉類所困擾。因此保羅說,倘若有軟弱或不成熟的信徒誤解他們的行為,當為這些信徒著想,也應避免吃祭過偶像的肉。

在基督裡的自由,有時會成了別人的絆腳石——怎麼會的?是啊,起初我也是這樣想……
8:10-13 基督徒的自由並不等於任意妄為。它表示我們的得救與律法的規定及善行都無關,而純粹是神的禮物(參弗2:8-9)。基督徒的自由與他的責任是分不開的。初信者尤其會為應做甚麼、不應做甚麼,或甚麼是對、甚麼是錯等問題所困擾,某些行為對我們而言並無任何不對,但可能會傷害到初信的弟兄姊妹,因為他們的信心仍很幼嫩,剛剛開始學習過基督徒生活。因此我們要小心自己的行為,不要引致他們跌倒犯罪。我們若愛人,就應該堅定他們在基督裡的信心,這比我們的自由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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