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5日 星期一

20121104帖撒羅尼迦後書2章1-1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1 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他那裏聚集,

   《新》降臨:見帖前2:19註釋。基督的再臨是帖撒羅尼迦後書的主題。保羅在其中所寫的,是補充他口傳的教訓,及他在前書中所載的教導。

   《馬》保羅要來糾正聖徒心中起了的誤解,是關乎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主的日子。由於聖徒所遭受的迫害相當嚴重,他們想到自己已落在主的日子的頭個階段,即那大災難期,是很自然的事。謠言到處散播,說使徒保羅自己也相信並教導主的日子已到了!因此他有必要將事情澄清。

  本節出現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保羅所用的一個詞:論到(希臘文為huper)。問題在於他懇請聖徒“有關”主的降臨,還是“藉著”主的降臨。若然是前者的意思,那麼這段經文似乎在教導說,被提與主的日子都是同一回事,因為接著的幾節都很明顯在講述有關主的日子的事。若然是後者的意思,那麼保羅正是向他們呼籲,本著先前談到的被提,他們不應以為自己在處於主的日子的時期。這個問題爭議很大,我們同意凱理所採的第二個看法:

  藉著主的來臨所帶來的安慰作為一個動機和方法,來抵消對那日子(主的日子)的錯誤解釋所產生的不安。

  我們相信保羅的意思是說:“我根據被提呼籲你們,不應懼怕自己正落在主的日子裏。被提的事必然先發生,那時候,你們將會被帶往天家去,因此避過主的日子所要發生的恐怖事情。”

  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祂那裏聚集這句話似乎不會弄錯,是指那被提的日子。就是我們聚集起來,在空中與祂相遇的時候。

2:2 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現在:或譯就)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

   《新》有:(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有某些」)保羅似乎不能肯定是甚麼在攪擾他們,因此用一般性的表達法。

   《新》靈:(編者註:這是直譯自希臘文,新國際版譯作「預言」)指任何因默示而來的啟示。

   《新》言語:(編者註:亦直譯自希臘文,新國際版譯作「報告」或「消息」)可能是指講章或其他口傳的信息。

   《新》有冒我名的書信:(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有冒我們名的書信」)指假冒的函件。

   《新》現在到了:基督再來的高潮顯然還沒有發生,但保羅反對有人以為最後的日子已經開始,而且其結局正近在眉睫。

   《新》動心:希臘文這個動詞通常是指船隻漂離淀泊處,即缺乏穩定性之意。

   《新》驚慌:耶穌提出過同樣的教訓,也是用相同的動詞(可13:7)。

   《馬》很明顯,被提的日子與主的日子並不相同。帖撒羅尼迦信徒並非擔心主已來臨,因他們知道祂還未來到;但他們卻擔心主的日子已經開始了。他們所承受的嚴重迫害叫他們想到自己已落在大災難的時候了,那就是主的日子的頭個階段。

  到處都在傳說,連保羅自己也說主的日子已到了。與大多數的謠言一樣,這都是混亂的,叫人產生誤解。某方面透露保羅藉著靈得到這資料,就是說,藉著一個特別的啟示而得。另一方面的報告指出,這消息是來自言語的,就是說,使徒保羅已經公開教導那大災難期已開始了。冒我名的書信一般被認為是指那些聲稱是保羅所寫的冒充信件,說主的日子已經開始了。冒我名的可能包括靈、言語和書信,沒有一個來源值得我們相信的。

  根據英王欽定本及新英王欽定本(依照主要手抄本的),聖徒都很懼怕基督的日子(“基督”和合本作“主”)已經到了。基督的日子和類似的名稱,往往都是指著那被提的日子和基督的審判台而言(林前一8;五5;林後一14;腓一6、10,二15-16)。

  但帖撒羅尼迦信徒並非懼怕基督的日子即將臨近,因為這意味著他們所受的苦可以得到釋放。大多數災前被提論者都寧願採英文修定本的讀法:“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保羅的讀者懼怕神忿怒的日子已經開始了。

2:3 人不拘用甚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

   《新》離道反教:在末世將有離棄信仰的事(見太24:10-12;提前4:1),但保羅在此是指一種積極的反叛,就是惡魔敵擋神的事之最高表現。

   《新》大罪人:(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不法的人」)末世邪惡勢力的領袖,這個名字只在此出現過。保羅描述這不法之人有一些明顯的特徵,約翰告訴我們有很多個「敵基督的」(編者註:約壹2:18,所用的是複數),這可能是所有敵基督中最壞的一個—即啟13章裏的敵基督。他不是撒但,因為2:9清楚地把他與撒但分別出來。

   《新》沉淪之子:(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註定滅亡的人」)他雖曾驕傲地誇口,但最後的傾覆是不可免的。這形容亦曾用於加略人猶大身上(見約17:12「滅亡之子」)。

   《馬》現在使徒保羅解釋為何他們不會落在那日子之中。某些事件必會先發生。在被提的日子之後,這些事件都會開始發生。

  首先將會有離道反教的事,或背教變節的事發生。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們只能猜測,這是指有大規模放棄基督信仰的情況出現,就是說,正面拒絕基督的信仰。

  那時候將會有一個世界巨人出現。論其特徵,他是那大罪人或不法的人,就是說,他是惡和反叛的化身。論其結局,他是沉淪之子;他註定受那永遠的刑罰。

  聖經就那大災難發生期間將會出現的要人作了不少的描述。要知道什麼時候不同的名稱用在同一人身上並不容易。有些評註家相信,那大罪人是指一個猶太裔的敵基督,又有人說他將會是那復興的羅馬帝國的外邦首領。以下是一些在末時大統治者的名稱:

  ……那大罪人、那沉淪之子(帖後二3)

  ……那敵基督(約壹二18)

  ……那個小角(但七8、24下-26)

  ……面貌兇惡的王(但八23-25)

  ……那王將要來臨(但九26)

  ……任意而行的王(但一一36)

  ……無用的牧人(亞一一17)

  ……從海中上來的那獸(啟一三1-10)

  ……從地中上來的那獸(啟一三11-17)

  ……那有七個頭、十隻角的朱紅色獸(啟一七4、8-14)

  ……北方的王(但一一6)

  ……南方的王(但一一40)

  ……那假先知(啟一九20;二○10)

  ……瑪各地的歌革(結三八2-三九11)〔請不要與啟二○8的歌革混淆,啟示錄所說的事在千禧年後才發生〕

  ……那奉自己的名來的(約五43)

  那大罪人歷來在策劃陰謀,使用各種不同的身分。他相繼被形容為羅馬天主教教會、教皇、羅馬帝國、離道反教的基督教界的最終形態、轉世的叛徒猶大、轉世的尼祿、猶大國、穆罕默德、路德、拿破倫、墨索里尼及撒但的化身。

2:4 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 神的殿裏,自稱是 神。

   《新》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他不僅是個政治或軍事人物,還自詡他的地位高於一切神祇和所有受人敬拜的事物,他甚至自稱是神。

   《新》神的殿:顯然是一有形的建築物(參可13:14),他從其中發出褻瀆的宣告(參但11:36-45;啟13:1-15)。

   《馬》他會強烈對抗各種敬拜神的方式,並會在耶路撒冷神的殿裏自立為王。這描述清楚地證明他就是那敵基督。他抵擋基督,並高抬自己,欲取代基督。

  但以理書九章27節及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5節說明,那敵基督的在大災難期的中段褻瀆神的行動。那些拒絕敬拜他的人將要受迫害,很多人還會殉道。

2:5 我還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你們不記得嗎?

   《馬》當保羅還在他們那裏的時候,常告訴帖撒羅尼迦信徒這些事。可是,他曾教導他們要承受激烈的迫害,他們卻忘記了。我們實在太善忘了,需要常常得到對信仰上重大的真理的提醒。

2:6 現在你們也知道,那攔阻他的是甚麼,是叫他到了的時候才可以顯露。

   《新》那攔阻他的:這個稱號在文法上是中性的,而2:7的相等名稱卻是男性的。至於這位攔阻者的身分,有人提出很大不同意見:羅馬帝國及其皇帝、保羅的宣教工作、猶太國、國家的法律原則與政府、聖靈或聖靈藉著教會所作約束性的事工等等。

   《啟》你們也知道:可能是保羅曾口頭告訴過他們,也可能是他們已有的經歷。

   《馬》他們都知道什麼攔阻著那大罪人完全公開的顯露,並知道什麼會繼續攔阻他,直至那命定的日子。

  這將我們帶到本章裏第三個未回答的大問題。第一是:“何謂離道反教的事?”第二:“誰是那大罪人?”第三:“什麼或誰是那攔阻者?”

  本節的上半部用了客觀的方式來描述那攔阻者……那攔阻他的。但在第七節卻又說出這是一個人──有一個攔阻的。羅傑斯將這一點說得清楚點:

  某東西及某人故意地、決意地,並蓄意地阻礙其出現,並不被看見,為要確保那不法的人在他自己合適的時候顯現。

  以下是對那攔阻者的身分的七個較為普遍的看法:(1)羅馬帝國,(2)猶大國,(3)撒但,(4)人類政府法紀的原則,(5)神,(6)聖靈,及(7)有聖靈居住的真教會。

  相比之下,有聖靈內住的教會及信徒個人,似乎較為全面及準確地配合這裏給那攔阻者的描述。正如那攔阻者在本章裏被說為某東西及某人,同樣聖靈在約翰福音十四章26節,十五章26節,十六章8節、13節、14節也被說為中性的(聖靈)和陽性的(他)。早在創世記六章3節,聖靈被說為與攔阻邪惡的有關。後來祂又以同一角色在以賽亞書五十九章19節下,約翰福音十六章7至11節及約翰壹書四章4節裏出現。

  信徒藉著聖靈的內住得以成為世上的鹽(太五13)和世上的光(太五14)。鹽是一種防腐劑,能防止腐敗的擴散。光能驅走黑暗。在黑暗裏,人總愛行惡事(約三19)。聖靈在教會裏(林前三16)和在信徒個人的心裏永遠居住(林前六19),但當祂(與教會)離開世上的時候,那對不法的事的攔阻將會撤去。

2:7 因為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

   《新》隱意:直譯是「奧祕」。在新約聖經中,通常是指神已啟示出來,而人靠自己還不能明白的(見羅11:25註釋)。這詞最常用來指福音或福音的某部分。此處這詞表示我們能知道一些關於邪惡的事,是因為神把它們啟示出來。這個邪惡的力量已經發動了,而且會一直繼續行事,直到末世那攔阻者被挪開之時。

   《馬》即使在保羅寫本信的時候,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藉此我們明白到,有一個反叛神的極大的靈已經在表層下搞動亂。這是以隱意的形式發動的──並非說這是奧秘的事,而是說這事並未完全顯露出來,仍是在胚種狀態。

  究竟什麼妨礙這靈完全的顯露呢?我們相信聖靈在教會和信徒心裏內住一直是那攔阻的能力。祂會繼續履行這功用,直至那攔阻的(英文原文作“祂”)被除去為止,那就是被提的時候了。

  但有人卻提出反對。聖靈如何能夠從世上被除去呢?作為三位一體神的其中一個位格,祂豈不是無所不在的嗎?就是說,祂豈不是在任何時間在各處都存在的嗎?祂如何能夠離開世界呢?

  當然,聖靈是無所不在的,祂往往在同一時刻在各處存在。但這與祂在五旬節那天降臨地上的意思截然不同。主耶穌已經重複應許,祂並父神會派遣聖靈到世上來(約一四16、26;一五26;一六7)。那麼,聖靈如何降臨呢?祂來,在教會和每個信徒心裏永遠居住。直至五旬節那天,聖靈一直與信徒同在,但由五旬節那時起,祂便在他們裏面居住了(約一四17)。直至五旬節那天,聖靈才開始不離開信徒──大衛如此禱告:“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詩五一11下)五旬節後,聖靈永遠留在教會時代的信徒心裏(約一四16)。

  我們相信聖靈怎樣在五旬節那天降臨──永遠居住在教會和每位信徒心裏,祂也會以同樣方式離開世界。祂會仍然在世間,叫人認罪悔改,引領人認識基督的救恩。祂在被提的時候被除去,並非意味著在大災難期間沒有人會得救。當然會有人得救的,但這些人都不是教會的肢體,卻是基督榮耀國度的國民。

2:8 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

   《新》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顯然是指他顯現時有某些超自然的地方(見2:9)。

   《新》用口中的氣滅絕:雖然這不法的人會一時叱吒風雲(2:4),但他將很容易被基督所滅(參但11:45;啟19:20)。

   《新》榮光:這個詞的希臘文在提後1:10(「顯現」)是指耶穌第一次降世,但在新約聖經其他地方都是指祂第二次降臨。

   《啟》8~9:這不法的人有撒但在後支撐,能行各種神蹟奇事,但都是虛假的(參太24:24)。主基督很容易便把他消滅了(參但11:45;啟19:20)。

   《啟》口中的氣:指主的大能(出15:8;伯4:9),也可指主說的話。天地因祂一句話而立,仇敵也可因祂一句話而被廢掉。

   《馬》在教會被提到天上之後,這不法的人必向世人顯露出來。在本節裏,使徒保羅沒有提到那敵基督的工作,卻描述他最終的命運。這彷彿說,他在顯露那刻便即時被毀滅。但事情當然並非如此。在基督降臨作王使他降低之前,神容許他作各樣可怕的事,正如第9至12節所描述那些詭詐的事一樣。

  我們相信那大罪人在教會被提後便顯露出來,而且他會繼續下去,直到基督顯現的日子。若這些都是真實的話,那麼,他瘋癲地工作只能維持大約七年──就是那大災難期的時間。

  主耶穌要用囗中的氣滅絕他(比較賽一一4;啟一九15),並要用祂降臨的榮光廢掉他。基督的一句話及祂顯現(希臘文為parousia)時的榮光(epiphaneia),結束這可惡的冒名者的政權。

  基督來臨時的顯現,正如曾經解釋的那樣,發生在祂回到地上作王一千年的時候。

2:9 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

   《新》來:與2:8基督的「降臨」是同一字。撒但使他有能力行神蹟、奇事、異能(參太24:24)。

   《新》虛假:不是指「贗品」,而是「產生虛假的印象」。

   《馬》這不法的人來,是要照著撒但的運動。他的工作類似撒但的工作,因為他從撒但那裏得到力量。他將要顯示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

  這裏有一點很重要,就是並非所有奇蹟都是來自神的。魔鬼和他的僕役也能行神蹟。那不法的人也會行神蹟(啟一三13-15)。

  神蹟顯示超自然的力量,但不一定是神的力量。我們的主所行的神蹟證明祂就是那位所應許的彌賽亞,不但是因為神蹟是超自然的,而且也因為神蹟將預言應驗了,並且都有道德意義,是撒但不能作的,他只會帶來禍害。

2:10 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

   《新》行…詭詐:這是2:9那些神蹟的目的。

   《新》不領受:他們的不信是自願和故意的。

   《新》真理:通常與耶穌(見約4:6;弗4:21)及福音(見加2:5;弗1:13)有密切關係。

   《啟》不法之人行異能神蹟的目的,在引誘故意不信神的人拒絕聽信福音,不接受主基督為救主(參約14:6;加2:5;弗1:13;4:21)。

   《馬》那敵基督將會肆無忌憚地運用各種惡行來欺騙沉淪的人──就是那些人在恩典時代聽了福音,卻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他們若信了,就已經得救了。但現在他們卻被那敵基督所行的奇事所欺騙。

2:11 故此, 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

   《新》故此:由於他們故意拒絕真理(2:10)。

   《新》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神用罪惡懲罰罪人(參羅1:24-28)。

   《新》虛謊:不只是任何謊言,而是那不法的人自稱為神的大謊話(2:4)。

   《馬》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當然,虛謊就是指那敵基督聲稱自己是神這謊話。這些人拒絕相信主耶穌就是道成肉身的神。當祂在世時,祂警告人說:“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約五43)他們現在接待那奉自己的名來,並要求人將他當作神來敬拜的那大罪人。拒絕光,就是否認光。人若將假神接到心裏,神便會按他的假神來回答他(結一四4)。

  那敵基督的會是猶太人(結二八9-10;但一一37-38)。猶太人不會相信一個自稱為彌賽亞的人,除非那人聲明自己是猶太族和大衛家族的後裔。

2:12 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啟》被定罪的責任應由人來擔負,因為他們不信真理,反喜愛不義。罪的一個傾向就是喜歡做不義的事,堅持犯罪,願意錯誤到底。神不願人因犯罪而滅亡,人類若能看清罪惡在世上擴展必引向受神審判的終局,應該可以及時悔悟,生命仍有重新開始的機會。與其專注世界的終局何時到來,如何關心今天世人道德與靈性的景況,在救恩時代仍未過去之時,把握機會歸向真神。

   《馬》從這段經文看來,那些在恩典時代聽了福音,但卻不相信基督的人,似乎在被提的日子後再沒有另一次得救的機會。人若現在不相信主耶穌,他們便會相信那敵基督了。這裏說,一切都要被定罪,因為他們不相信,並愛行邪惡的事。這叫人想起路加福音十四章24節:“我告訴你們,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

  我們知道很多人將會在那大災難期間得救,例如將會有十四萬四千個猶太人得救,他們會成為神的使者,將天國的福音傳遍世界各地,並透過他們的傳揚,將會有更多人得救。但似乎將要得救的人,卻是那些在現今世代沒有清楚聽到福音的人,並那些沒有故意拒絕救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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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再臨前,不法的事大大顯露——不得了,那我以後的日子豈不很可怕……
2章 這裡保羅論述世界的終局和基督的再來,說有大苦難擺在前面,但罪惡並不會無止境地存在,因為基督會再來審判萬民。雖然保羅也提到一些末世的徵兆,但他強調我們不應過分關心將會發生甚麼事,而要每一天過敬虔生活,等候主臨,正如耶穌所說的(參可13章)。若我們已準備好,就用不著擔心末世會發生甚麼事,因為神掌管一切(參帖前4-5章)。

主的日子就是嘛……
2:1-2 聖經提到“主的日子”有兩重意思:其一是指末後的日子,即基督降生直到現在;其二是指最後的審判之日,這日尚未到來。保羅強調的是審判的日子尚未來到。

靈、言語、書信——很平常的事嘛,保羅要提出來做甚麼?
2:2 “靈”、“言語”、“書信”可能指當時的錯謬教訓通過三種方式傳入:(1)有人自認擁有屬天的啟示;(2)另有人聲稱自己的教訓由保羅而來;(3)還有人傳遞一些聲稱是保羅寫的信。

這位沉淪之子究竟是誰?如果我知道,那世界末了的日子我也可以知道,好……
2:3 在歷史中,敵基督一直存在,不斷作惡。敵基督就是邪惡的化身(參約壹2:18;4:3;約貳7)。在基督回來的前夕,世界上將出現一個徹頭徹尾的大罪人,他是撒但的工具,擁有撒但的能力,也許他就是撒但本身(參2:9)。這位“沉淪之子”就是很多預言指稱的那位敵基督。

  不過,要估計誰是敵基督,或者根據這樣的假設來推測基督再來的日期,卻是極危險的做法。保羅提到敵基督,並不是要我們設法去認出牠來,而是要我們警醒,別讓任何東西破壞我們的信仰。倘若我們信心堅固,就毋須懼怕前面會發生甚麼事。因為神掌管一切,已戰勝敵基督。我們的任務是要為基督的再來作好準備,盡量將祂的福音傳給人,叫他們也作好準備。

既曾把事情告訴過他們,為何還要重複再說?
2:3-12 保羅第一次寫信給帖撒羅尼迦的信徒時,他們正失去對基督再來的信心,但此時他們卻走向另一個極端,以為基督即將再來。保羅在此平衡這兩個極端的看法,並指出在基督再來之前所要發生的事。

這攔阻,不知道是甚麼呢?保羅說那也不是永久的,那我們的保障……
2:6-7 甚麼攔阻不法之事?有三種可能:(1)有助防範罪惡的政府和法律;(2)教會的事工和活動,福音的效果;(3)聖靈。聖經沒有清楚說明誰攔阻不法之事,卻指出這個攔阻不是永久的。我們不要因此而懼怕,因為神遠比沉淪之子強,祂會拯救祂的子民。

原來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了,難怪人類這麼多罪惡,但神為何仍容許其發生?
2:7 “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指不法的事早已開始了。“隱意”表示有些東西是人不能察覺的,但神會將之揭露。不法的隱意就是產生罪惡的力量,是隱藏和難以捉摸的。文明社會透過法律、教育、科學和理性,外表上仍規規矩矩。雖然我們會對人的罪行感到震驚,但是社會還未曾到完全無法無天的地步。當約束的力量消失(“那攔阻的被除去”),這個情況就會出現。神為何容許這樣的事發生?因為祂要藉著慘痛的經驗,使人們看到自己的自私,也使他們認識基督才是真正的主。人若沒有神,就會做出比野獸還要兇殘的事。事實上不法的事已經存在,但“沉淪之子”尚未出現。

糟了,這沉淪之子也會行各種神蹟奇事,孰真孰假,我該怎樣分辨?
2:9 來自神的異能,可以幫助我們建立信心,引人歸主;但異能不一定來自神。基督的神蹟最大的意義,不單在於其能力,而在於其施行的目的——幫助人、醫治人、指引人歸向神。沉淪之子也有能力施行異能,但他的能力卻來自撒但。他會用此能力去進行破壞的工作,使人離棄神而歸向他。若有人自稱敬虔卻只吸引人歸向自己,他的工作就不可能是源於神的。

難道是神叫人信從虛謊的嗎?
2:10-12 神賜人自由,人可以選擇背叛神而歸向撒但並相信牠的謊言。但拒絕真理,就必然會嘗到自己犯罪所帶來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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