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7日 星期二

20121127詩篇109篇1-2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109:1 我所讚美的 神啊,求你不要閉口不言。

   《新》1~5:呼求神拯救他脫離誣告者。

   《新》我所讚美的:被他公開讚揚為他可靠的拯救者與辯護者的那一位(見22:3註釋;又見35:18;74:21;76:10;79:13;102:18)。

   《新》閉口不言:(在訴訟時)默不作聲(見28:1;35:22;50:3、21;83:1)。

109:2 因為惡人的嘴和詭詐人的口已經張開攻擊我;他們用撒謊的舌頭對我說話。

   《新》2~5:他將案件細節,呈報天上法庭(見35:11-16)。

109:3 他們圍繞我,說怨恨的話,又無故地攻打我。

109:4 他們與我為敵以報我愛,但我專心祈禱。

   《新》但我專心祈禱:(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但我是一個禱告的人」)與仇敵的為人正好相反(見109:16-18)。意思可能是:但我已經為他們禱告了(如35:13-14所記載)。

   《啟》仇敵以恨報愛,但詩人是一位祈禱的人,反為敵人禱告。

109:5 他們向我以惡報善,以恨報愛。

109:6 願你派一個惡人轄制他,派一個對頭站在他右邊!

   《新》6~15:呼求在法律上得到匡正,求耶和華按他們對他所懷的惡意,對付他們,按罪量刑(見5:10註釋;又見35:4-10及註釋)。

   《新》惡人…對頭:詩人的仇敵誣告他,要打倒他;現在讓仇敵也嘗嘗被人控告的滋味。

   《啟》右邊:是當日主控官在法庭中站的位置(參亞3:1)。

109:7 他受審判的時候,願他出來擔當罪名!願他的祈禱反成為罪!

   《新》他的祈禱:他為自己辯護時所提出的求訴。

   《啟》仇敵受審,願他被判有罪;願仇敵的辯護詞(“祈禱”)都成為他的罪狀。

109:8 願他的年日短少!願別人得他的職分!

   《新》年日短少:無疑誣告者要置大衛於死地(見王上21:8-15)。

   《新》別人得他的職分:仇敵位居要職,也許正策畫叛變。有關新約聖經將這段話應用在猶大身上,見徒1:20。

109:9 願他的兒女為孤兒,他的妻子為寡婦!

109:10 願他的兒女漂流討飯,從他們荒涼之處出來求食!

   《新》10~11:願他所有的財產也被剝奪,叫他沒有產業可以傳給子孫。

109:11 願強暴的債主牢籠他一切所有的!願外人搶他勞碌得來的!

109:12 願無人向他延綿施恩!願無人可憐他的孤兒!

   《新》他的孤兒:古代社會三、四代之間關係緊密相連,因此,人對兒女,及兒女對雙親,彼此之間能深切認同;但對現代讀者來說,這卻是個陌生的觀念,因現代人具強烈的個人自我意識。然而那種深切的親情,正說明了為何古代有「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的法律原則(見出20:5;但又見103:17;創18:19)。

109:13 願他的後人斷絕,名字被塗抹,不傳於下代!

   《新》由於人的生命在他的子孫身上延續(見前一註釋),因此審判的焦點仍等於落在誣告者的頭上(見21:10;37:28)。

109:14 願他祖宗的罪孽被耶和華記念!願他母親的罪過不被塗抹!

   《新》14~15他祖宗的罪孽…他母親的罪過…這些罪:這幾節又回到109:7-8的主題(如此就框出這詩段):願他的對頭控訴他的狀子中,包括他雙親的罪孽(見109:12註釋)。

   《啟》詩人願仇敵的父母犯的罪都納入他們的控罪之中。

109:15 願這些罪常在耶和華面前,使他的名號斷絕於世!

   《新》使他的名號斷絕:願這個中傷別人的人絕後。

   《啟》名號斷絕於世:即絕後之意。

109:16 因為他不想施恩,卻逼迫困苦窮乏的和傷心的人,要把他們治死。

   《新》16~20:仇敵殘忍的本性。願他得到應得的報應(見10:2-15;59:12-13)。控訴仇敵,告到天上的法官面前,是詩篇中常見的特色(如5:9-10;10:2-11;17:10-12)。

   《啟》16~20:詩人述說仇敵的劣行,願他們受到應得的報應。敵人不只誣陷,還作各樣的咒詛。詩人願這些咒詛回到仇敵身上,作他們的衣服,當他們的食物(“水”和“油”),生活在咒詛裏頭。

109:17 他愛咒罵,咒罵就臨到他;他不喜愛福樂,福樂就與他遠離!

   《新》咒罵:仇敵在謊言之外,再加上咒罵(見10:7註釋)。

109:18 他拿咒罵當衣服穿上;這咒罵就如水進他裏面,像油入他的骨頭。

   《新》如水進他裏面,像油入他的骨頭:咒罵有如他的飲食,也是他的衣服;他以咒罵為生(見箴4:17)。

109:19 願這咒罵當他遮身的衣服,當他常束的腰帶!

109:20 這就是我對頭和用惡言議論我的人從耶和華那裏所受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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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這篇詩竟寫出大衛與耶穌遭遇相類似之處……
109篇 大衛忍受了許多假指控(參撒上22:7-13;撒下15:3-4),多少世紀之後的基督也是這樣(參太26:59-61;27:39-44)。第8節在使徒行傳1章20節中被引用,猶大的死應驗了這話。

面對害己之人,大衛雖氣憤但仍為他們禱告;假如是我,我的禱告內容肯定……
109:4 大衛對那些用誹謗和謊言來攻擊他的惡人非常氣憤。但他繼續作他們的朋友並且為他們禱告。當我們憎惡罪惡並設法克服的時候,我們必須愛每一個人,包括那些作惡的人,因為神愛他們。我們恨的是罪惡,愛的是那個人。只有得到了神的能力,我們才能學習大衛的榜樣。

神說:“報應在我,伸冤也在我。”但我實在等不及神……可以嗎?
109:6-20 這是另外一首求告神審判惡人的求告詩(有關求告詩,參35:1的註釋)。大衛沒有親自去復仇,他求神快些照著應許的那樣審判惡人。從大衛的話中我們看到,神的敵人將永遠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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