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5日 星期二

20130104耶利米書17章1-2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17:1 猶大的罪是用鐵筆、用金鋼鑽記錄的,銘刻在他們的心版上和壇角上。

   《新》用鐵筆…銘刻:刻成最永存記錄的方法(見伯19:24)。

   《新》金鋼鑽:古代人所知最堅硬的石頭(見結3:9;亞7:12)。

   《新》心版上:有關相同的喻象,見箴3:3;7:3。

   《新》壇角上:猶大百姓背逆到一個地步,他們的罪不僅刻在他們心版上,也刻在壇角上,目的是讓神記念他們的罪,而不是為他們贖罪(見利16:18)。

   《啟》鐵筆:是用以鐫刻石塊的筆。以色列人罪惡之深刻,永遠不能磨滅。

17:2 他們的兒女記念他們高岡上、青翠樹旁的壇和木偶。

17:3 我田野的山哪,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內所犯的罪,把你的貨物、財寶,並邱壇當掠物交給仇敵;

   《新》3~4:大體上重複15:13-14的經文(見該處諸註釋)。

   《新》我…的山:指錫安山,耶路撒冷聖殿之所在(見詩24:3;賽2:3;亞8:3)。

   《新》邱壇:拜偶像之處。

   《啟》我田野的山:指耶路撒冷。

17:4 並且你因自己的罪必失去我所賜給你的產業。我也必使你在你所不認識的地上服事你的仇敵;因為你使我怒中起火,直燒到永遠。

   《新》產業:迦南地(見16:18;又見2:7註釋)。

17:5 耶和華如此說: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離棄耶和華的,那人有禍了!

   《新》5~8:見詩1篇及各註釋。

   《新》血肉:與「靈」相對(見賽31:3;又見伯10:4)。

   《新》有禍了:(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要受咒詛了」)見11:3註釋。

   《啟》5~11:本段將義人與惡人比較,極似《詩篇》第1篇,屬智者對年輕一代的教導。

17:6 因他必像沙漠的杜松,不見福樂來到,卻要住曠野乾旱之處,無人居住的鹼地。

   《新》杜松:見48:6及原文譯註。此希伯來字除了在耶利米書這兩處外,在舊約聖經中只出現在詩102:17,譯作「窮人」。

   《新》福樂:直譯作「好處」。希伯來文此字也出現在申28:12,作「豐盛」之意(編者註:「府庫」新國際版譯作「豐盛之庫」),指雨水。

   《新》鹼地:在申29:23(「鹽鹵」),鹼也是神咒詛的明證。

   《啟》杜松:看48:6。此字在本書只見此二處,舊約中只見《詩篇》102:17,作“窮人”解。

17:7 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

   《新》倚靠…可靠:這兩字的希伯來文字根相同。

17:8 他必像樹栽於水旁,在河邊扎根,炎熱來到,並不懼怕,葉子仍必青翠,在乾旱之年毫無掛慮,而且結果不止。

   《新》栽:或作「移植」。

   《新》河邊:見賽44:4,該處用同樣的希伯來文字根,來說明義人力量的源頭。

   《新》結果:耶和華對耶利米在12:1-2所發怨言的答覆(見該處諸註釋)。

17:9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新》先知寫出觀察所得後,問了一句修辭問句。

   《新》人心: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所以不可容邪惡在其中扎根(箴4:23)。

   《新》詭詐:此希伯來文字根是雅各之名字的來源(見創27:36原文譯註「善欺」)。

17:10 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

   《新》耶和華回答耶利米的問題。

   《新》肺腑:直譯作「腎」(見11:20)。此希伯來字在12:2譯作「心」。

   《新》他做事的結果:直譯作「他行事所結的果子」(參6:19)。

17:11 那不按正道得財的,好像鷓鴣菢不是自己下的蛋;到了中年,那財都必離開他,他終久成為愚頑人。

   《新》先知用一句箴言點出重點(如17:9);特見箴23:5。

   《新》鷓鴣:舊約聖經他處只在撒上26:20提到。

   《新》菢…蛋:此字之希伯來文字根,除此之外只出現在賽34:15。但其亞蘭文的同義字,在古代亞蘭文意譯本中卻被用來解釋伯39:14。

   《新》愚頑人:道德和靈性墮落的人(見箴1:7註釋)。

17:12 我們的聖所是榮耀的寶座,從太初安置在高處。

   《新》12~18:耶利米第四段的「自白」。

   《新》榮耀的寶座:見14:21註釋;又見賽6:1。聖經常描述耶和華坐在聖殿約櫃基路伯之間的寶座上(如見詩80:1;99:1)。

   《新》從太初:從尚未有歷史記錄以來,錫安就被神揀選為祂的聖所(見出15:17)。

   《新》安置在高處:錫安山是「以色列高處的山」(結20:40)。

   《啟》12~18:這一段為耶利米第四次的獨白,說他真不願意看見自己說的預言應驗,百姓遭受災禍;但神的信息如此,他有傳達的責任。看11:18-23;12:1-4;15:10-21。

17:13 耶和華以色列的盼望啊,凡離棄你的必致蒙羞。耶和華說:離開我的,他們的名字必寫在土裏,因為他們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

   《新》土:直譯作「地」,有時指冥界(見詩61:2註釋;又見伯7:21註釋),迦南和美索不達米亞的文學作品也用這種筆法。

   《新》寫在土裏:表示「註定必死」,與「記名在生命冊上」成對比(見出32:32;但12:1;又見詩69:28及註釋;路10:20;啟20:12;21:27)。

17:14 耶和華啊,求你醫治我,我便痊癒,拯救我,我便得救;因你是我所讚美的。

   《新》你是我所讚美的:直譯作「你是我的讚美」;見申10:21。

17:15 他們對我說:耶和華的話在哪裏呢?叫這話應驗吧!

   《新》見20:8。耶利米的仇敵指控他是假先知(見申18:21-22),這指控必定發生在主前六○五年之前;那年在迦基米施之戰後,巴比倫第一次入侵猶大(見46:2)。

17:16 至於我,那跟從你作牧人的職分,我並沒有急忙離棄,也沒有想那災殃的日子;這是你知道的。我口中所出的言語都在你面前。

   《新》牧人:象徵領導者(見2:8註釋),因此是指耶利米先知的身分。

17:17 不要使我因你驚恐;當災禍的日子,你是我的避難所。

17:18 願那些逼迫我的蒙羞,卻不要使我蒙羞;使他們驚惶,卻不要使我驚惶;使災禍的日子臨到他們,以加倍的毀壞毀壞他們。

17:19 耶和華對我如此說:「你去站在平民的門口,就是猶大君王出入的門,又站在耶路撒冷的各門口,

   《新》19~27:有關守安息日之誡命更詳盡的註釋(安息日是神與以色列民之間關係立約的記號;見出31:13-17;結20:12),大概是申5:12-15那段經文(特見17:22註釋)。

   《新》平民:直譯作「百姓的子孫」。希伯來文此字也出現在26:23;王下23:6;代下35:5(「這民」)、7(「人民」)。後兩處經文是指來聚會的百姓;該處似乎是指後者而言,因此這「平民的門」最可能是指聖殿的東門,那是許多百姓聚集之處,也是他們預期君王出入聖殿常用之門。

17:20 對他們說:『你們這猶大君王和猶大眾人,並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凡從這些門進入的都當聽耶和華的話。

   《新》猶大君王:指當時在位的君王和以後所有大衛王朝的統治階層(如見17:25;1:18;2:26;13:13;19:3)。

17:21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謹慎,不要在安息日擔甚麼擔子進入耶路撒冷的各門;

   《新》要謹慎:見書23:11。此希伯來片語在申4:15譯作「分外謹慎」,瑪2:15一類似詞句譯作「當謹守你們的心」,強調耶和華的吩咐之迫切性與嚴肅性。

17:22 也不要在安息日從家中擔出擔子去。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只要以安息日為聖日,正如我所吩咐你們列祖的。』

   《新》不要:見16:2註釋。希伯來此否定語句比17:21所用更強硬。

   《新》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只要以安息日為聖日:特指出20:8、10;申15:12、14要守安息日的誡命。

   《新》正如我所吩咐…的:希伯來文此片語也是申命記記錄十誡時所用的獨特句子(見申5:12、15-16;見17:19-27註釋)。

17:23 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硬著頸項不聽,不受教訓。」

   《新》不聽從…硬著頸項:重複7:26經文(見該節註釋;又見11:10)。

17:24 耶和華說:「你們若留意聽從我,在安息日不擔甚麼擔子進入這城的各門,只以安息日為聖日,在那日無論何工都不做;

17:25 那時就有坐大衛寶座的君王和首領,他們與猶大人,並耶路撒冷的居民,或坐車,或騎馬,進入這城的各門,而且這城必存到永遠。

   《新》部分在22:4中重複。只要猶大百姓順服主(見17:27),大衛的王朝將存到永遠(見23:5-6;30:9;33:15;撒下7:12-17),並且耶路撒冷也將常有人居住(亞2:2-12;8:3;14:11);而按31:33-34,他們是會順服的。

17:26 也必有人從猶大城邑和耶路撒冷四圍的各處,從便雅憫地、高原、山地,並南地而來,都帶燔祭、平安祭、素祭,和乳香,並感謝祭,到耶和華的殿去。

   《新》便雅憫地:耶利米的家鄉所在地(見1:1)。

   《新》高原、山地:(編者註:「高原」新國際版譯作「西邊山麓」)見申1:7註釋。

   《新》並感謝祭:希伯來經文直譯應作「並帶感謝祭」,此處重複的這個「帶」字,將感謝祭與前面提到的各種祭分別出來,使此感謝祭帶有更廣泛的涵義(33:11「奉感謝祭」也含有此意義)。

17:27 你們若不聽從我,不以安息日為聖日,仍在安息日擔擔子,進入耶路撒冷的各門,我必在各門中點火;這火也必燒毀耶路撒冷的宮殿,不能熄滅。」

   《新》不順服會帶來災難,且會使(至少暫時使)17:24-26的應許失效。

   《新》耶路撒冷的各門:這些門既成為違犯安息日的象徵,它們就將首先被毀。

   《新》點火…燒毀…宮殿:一般先知在宣佈神對背逆城市審判時常用的詞句(見49:27;50:32;摩1:4、7、10、12、14;2:2、5;參耶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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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猶大的罪如鑄烙的鐫刻,難以清洗,怎樣才可以將朱紅的罪身變為潔白?
17:1 神的子民雖有律法的指引、先知的警戒和充滿神蹟的歷史作為鑒戒,但仍然不斷犯罪。為甚麼會這樣呢?為甚麼我們明知犯罪必招來永久的苦果,卻仍然沉溺罪中呢?耶利米說人心是詭詐的(17:9),而猶大人的罪更是「刻在他們的心版上」的。希伯來人以人體不同的器官代表人的不同層面,「心」代表的是理智、悟性和意志。犯罪傾向已根植於我們的生命深處,只有神的拯救才能使我們脫離罪的轄制。

對比倚靠神的人與倚靠血肉之軀的人,我會選擇作哪一種人?
17:5-8 這部分將倚靠人類和倚靠神的兩類人作比較。猶大人不信靠耶和華,反而倚賴偶像和軍事聯盟,因此變得如沙漠和曠野一樣荒涼。相反,倚靠耶和華的人卻像樹栽於水旁(參詩1篇)。遇到危難關頭,那些依賴人力量的就會軟弱無力、心驚膽怯,以致裹足不前。但是,信靠神的人卻充滿信心和力量,不但自己站立得住,而且還能激勵別人。你是想作不結果子的樹,還是希望像栽於水旁的樹,不斷結果子,並能在危難時昂首屹立,甚至支持和激勵別人呢?

罪的根源是在哪裡?是社會的錯嗎?是家庭的責任嗎?還是有更基本的原因?
17:9-10 神很清楚地指出,我們犯罪是發自內心的。自出母胎以來我們就有犯罪的傾向,容易忘記神和離棄神,但我們可以選擇是否繼續犯罪。受到罪的誘惑時,我們可以輕易就犯,也可以求神拯救和幫助。

古人認為人應有所為,有所不為;然而在為與不為之間,應按甚麼原則抉擇?
17:11 做任何事都可依循正當的途徑,或用旁門左道來達到目的。耶利米指出,凡用不正當手段發財致富的人,他們最終必招致愚蠢和貧困的惡果。不論是工作、讀書或遊戲,我們都該誠實無偽。凡利用不光彩的手段升職、通過考試或搏取名譽地位,都不會蒙主祝福,也不會帶來恆久的快樂。

先知為甚麼如此重視遵守安息日?我的安息日是以甚麼方式體現?
17:19-27 以色列人應該在安息日休息記念神(參出20:8-11),但他們仍然拚命工作,因他們認為賺錢比守神的誡命更重要。他們若肯悔改,將祂放在生命的首位,神就應許賜他們在列國中得到尊崇。一個多世紀後,尼希米帶領被擄者歸回耶路撒冷時,所做的重要改革之一就是重申守安息日的重要性(參尼13:15-22)。

17:26 南地是指猶大的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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