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4日 星期一

20130126耶利米書33章1-2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33:1 耶利米還囚在護衛兵的院內,耶和華的話第二次臨到他說:

   《新》1~26:此段是耶利米「安慰之書」的結語(見30:1-33:26註釋),可分成兩個大致相等的段落:(1)33:1-13繼續32章的思路並將之發揮。(2)33:14-26概述耶利米書前半部及他處較廣泛的經文內容(七十士譯本中無此段經文)。

   《新》還囚在:在主前五八七年(見32:1註釋)。

   《新》第二次:第一次記在32章。

   《啟》本章為耶利米的“安慰之書”的最後一部分,收有先知過去聽說的許多預言,總旨是:神的刑罰過後,猶太人要回歸故土,人心喜樂,百業興旺。

33:2 「成就的是耶和華,造作、為要建立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如此說:

33:3 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

   《新》求告…我就應允:人只要肯求告,神必回應(見詩3:4;4:3;18:6;27:7;28:1-2;30:8;55:17;太7:7;與11:14成對比)。

   《新》你所不知道…難的事:希伯來文此句只改一個字母,就與賽48:6「你所不知道的隱密事」一句應和。誠如33章下文所示,此難明之事乃指耶和華先要審判祂的百姓(33:4-5),然後又用令人難以置信的方法重建他們(33:6-26)。

   《新》又大又難:希伯來文這片語通常用來形容迦南人堅固的城邑,可譯作「又廣大又堅固,高得頂天」(申1:28;見民13:28;申9:1;書14:12)。

33:4 論到這城中的房屋和猶大王的宮室,就是拆毀為擋敵人高壘和刀劍的,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

   《新》耶路撒冷城的房屋,包括君王的宮室,都要拆毀,拆下的石頭則用來修補城牆(見賽22:10及註釋)。

   《新》高壘:敵人藉著築土壘來架高攻城武器,攻上耶路撒冷城牆。

33:5 人要與迦勒底人爭戰,正是拿死屍充滿這房屋,就是我在怒氣和忿怒中所殺的人,因他們的一切惡,我就掩面不顧這城。

   《新》死屍:指守衛耶路撒冷者的屍體。

33:6 看哪,我要使這城得以痊癒安舒,使城中的人得醫治,又將豐盛的平安和誠實顯明與他們。

33:7 我也要使猶大被擄的和以色列被擄的歸回,並建立他們和起初一樣。

33:8 我要除淨他們的一切罪,就是向我所犯的罪;又要赦免他們的一切罪,就是干犯我、違背我的罪。

   《新》赦免他們的一切罪:立新約的基礎(見31:34及註釋;又見50:20;結36:25-26)。

33:9 這城要在地上萬國人面前使我得頌讚,得榮耀,名為可喜可樂之城。萬國人因聽見我向這城所賜的福樂、所施的恩惠平安,就懼怕戰兢。」

33:10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論這地方,說是荒廢無人民無牲畜之地,但在這荒涼無人民無牲畜的猶大城邑和耶路撒冷的街上,

33:11 必再聽見有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並聽見有人說:要稱謝萬軍之耶和華,因耶和華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又有奉感謝祭到耶和華殿中之人的聲音;因為我必使這地被擄的人歸回,和起初一樣。這是耶和華說的。」

   《新》歡喜和快樂…新郎和新婦:與7:34;16:9;25:10所宣佈的審判成極大的對比。

   《新》使…歸回:(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恢復…的財富」)見29:14註釋。

33:12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在這荒廢無人民無牲畜之地,並其中所有的城邑,必再有牧人的住處;他們要使羊群躺臥在那裏。

33:13 在山地的城邑、高原的城邑、南地的城邑、便雅憫地、耶路撒冷四圍的各處,和猶大的城邑必再有羊群從數點的人手下經過。這是耶和華說的。」

33:14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應許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恩言必然成就。

33:15 當那日子,那時候,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

   《新》15~16:重複23:5-6(見該處諸註釋)。

33:16 在那日子猶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新》他的名必稱為:因耶路撒冷與彌賽亞關係緊密,神賜予耶路撒冷的稱呼,與祂在23:6賜予彌賽亞的一樣(有關其他例子,見士6:24;結48:35)。

33:17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大衛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

   《新》17~26:面對即將臨到的審判,國家就要滅亡,應許之地即將變為荒廢之地,所有神過去與祂百姓所立的約似乎都失效了,這些約包括神與以色列民、與大衛、與非尼哈所立之約。然而此處這一連串的默示,卻再度保證這些古代之約並未廢棄,它們就像神憑信實維護祂受造界的秩序一樣堅定,等未來神重建他們之日來到時,這些約都必一一成就。

33:18 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斷人獻燔祭、燒素祭,時常辦理獻祭的事。」

   《新》見民25:13。神與利未人所立的祭司之約,就像祂與大衛所立君王之約一樣,並不只涉及利未家族與神的關係而已。這約是耶和華與祂百姓關係中重要的一環,它保證耶和華會建立祂所悅納的祭司制度,並藉著這些祭司為中保,使百姓可享受與祂親密的相交。這種祭司的職分已經並繼續不斷在耶穌身上實現了,祂所承受的是一更高、更美的祭司等次(見詩110:4;來5:6-10;6:19-20;7:11-25)。

33:19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33:20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能廢棄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約,使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

   《新》白日黑夜的約:見33:25;31:35-36。雖可能是指神在起初藉祂全權所立受造界的次序,但更可能是指創9:8-17中的約(見創8:22)。

33:21 就能廢棄我與我僕人大衛所立的約,使他沒有兒子在他的寶座上為王,並能廢棄我與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

33:22 天上的萬象不能數算,海邊的塵沙也不能斗量;我必照樣使我僕人大衛的後裔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來。」

   《新》耶和華用祂與列祖立應許之約時同樣的語句(與亞伯拉罕,創22:17;與以撒,創26:4;與雅各,創32:12),保證這兩個作中保的(王室的和祭司的)家族將要昌盛,他們的事奉,在神給祂百姓所建立的屬靈國度中,將永不斷絕。這個要讓神所揀選之君王和祭司後裔繁多的應許,無疑將應驗在與基督一同作王那龐大的一群人身上(見羅5:17;8:17;林前6:3;提後2:12;啟3:21;5:10;20:5-6;22:5;又見太19:28;路22:30),這些人也已在基督裏被分別為聖成為祭司(見彼前2:5、9;啟1:6;5:10;20:6;又見賽66:21;羅6:13;12:1;15:16;弗5:2;腓4:18;來13:15-16)。

33:23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33:24 「你沒有揣摩這百姓的話嗎?他們說:『耶和華所揀選的二族,他已經棄絕了。』他們這樣藐視我的百姓,以為不再成國。

   《新》二族:指以色列和猶大;但因此處用的希伯來字,通常是用來指家族,他也可能指兩個作中保的(君王的和祭司的)家族,或指雅各和大衛(見33:26)兩家族。

   《啟》二族:亦作“二國”,指以色列和猶大,原文通常指“族”,故以可以是指雅各和大衛的後裔(26節)或皇族和祭司兩個替神在地上治理百姓的家族。

33:25 耶和華如此說: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約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

33:26 我就棄絕雅各的後裔和我僕人大衛的後裔,不使大衛的後裔治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因為我必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也必憐憫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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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猶大人將會重歸故土,是基於神的應許。若沒有祂的慈愛,在苦痛中便再沒有盼望……
33:1-26 神將會重建耶路撒冷,不是由於百姓的呼求,而是因為這本是祂永恆計劃裡的工作。巴比倫帶來的災難,一點也改變不了神對祂百姓的旨意。雖然耶路撒冷會遭毀滅,但是必有重建的一天(這在猶太人被擄七十年後應驗,並將在彌賽亞掌權那日子完全成就)。神的公義總是用祂的慈愛表達出來。

禱告從不枉然,只是沒有多少人珍惜禱告的機會。我是否主動把握向神求告的權利?
33:3 神向耶利米保證,只要他求告神,神就應允他(參詩145:18;賽58:9;太7:7)。神隨時都在聆聽我們祈禱,問題是你必須向祂禱告,求祂幫助。誠然,即使我們不向祂求助,祂也會照顧我們的需要。不過,我們向祂祈求,就是承認只有祂才是神,我們憑著自己的力量根本不能完成屬於神能力範圍內的事。祈求祂的時候,我們必須帶著謙卑的心,放下自己的意願和憂慮,並且一心遵從祂的旨意。

大衛家的約,最終成就在基督的身上……
33:15-16 這兩節經文指的是基督第一次及第二次的降臨,祂第一次來到世間為要在信徒心中掌王權居首位,而第二次再來時,祂就會在全地施行公義。基督就是「大衛公義的苗裔」,也只有祂是滿足神的心意的人。

君王、祭司永不斷……符合這條件的只有一位——
33:18 基督既履行君王之職,也履行祭司之任,成為百姓與神之間的中保,維繫著神與子民相交的關係(參22:30的註釋)。這節並不是說真的要祭司去辦理獻祭的事,因為現在已無需再獻祭了(參來7:24-25)。基督就是我們的大祭司,所有信徒都是神的祭司,所以我們可以直接來到神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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