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5日 星期一

20100405創世記4章1-2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4:1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

  《新》耶和華使我:夏娃承認神是生命最終的來源(見徒17:25)。

  《SDA》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希伯來原文的字面意思是“我生了一個男子,耶和華。”當夏娃將長子抱在懷中時,她顯然記起了創3:15節的神聖應許,並期待著他將成爲所應許的拯救者,因此給他起名叫Qayin(“得到”的意思)。這是微乎其微的希望!她渴求福音的應許能夠迅速應驗,卻注定要經歷最痛心的失望。她根本沒有想到這個嬰孩將成爲世上的第一位殺人犯。

4:2 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新》亞伯:這名字有「氣息」、「短暫」或「虛空」之意(即傳1:2;12:8對這同一希伯來字的譯法);它暗示亞伯生命的短暫。

  《SDA》兄弟亞伯:習慣用語“懷孕”在此並沒有出現。所採用的是一個獨特用語:“又生了”,直譯就是“她繼續生”,所以有些聖經注釋家認爲亞伯是該隱的孿生兄弟。這可能是正確的,但這節經文並不一定有這樣的意思。亞伯的意思是“虛空”,反映了母親的希望在她大兒子的身上落空了,亞伯則體現了她人生的苦痛。在本章中,亞伯被七次稱爲該隱的兄弟。這一點似乎是在強調該隱之罪的嚴重性。

  《SDA》牧羊的:職業的選擇可能是由他們的特長和品味所決定的,但不能作爲他們道德品質差異的依據。

4:3 有一日,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新》3~4該隱拿地裏的出產…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該隱拿地裏的一些果子…但亞伯將羊群中一些頭生的脂油獻上」)兩者的分別不在於一個是以農作物為祭,另一個用動物;分別在於一個是輕心、不加思考的獻祭,另一個是經過仔細挑選且很慷慨地獻祭(參利3:16)。動機和心意是最重要的。神看中亞伯和他的祭物是因亞伯的信心(來11:4)。

  《新》頭生的:表示承認整個羊群的繁殖都是從耶和華來的,羊群完全屬於祂。

  《啟》3~4:這是聖經第一次記載獻祭的事。該隱和亞伯獻祭的不同,不是一個用動物,一個用植物;而是二人對祭物的態度;一個是隨便獻,一個是把最好的獻上。亞伯獻頭生的羊隻和羊的脂油,見證他對神的信心,相信神是生命的源頭,世上一切都屬祂(來11:4),他明白贖罪要犧牲,須用血來代贖(來9:22)。該隱拿到祭壇上的只是他的勞力的象徵,所相信的是人的血肉之軀。獻祭表示對神最高的尊敬和效忠,若無獻的誠意,已失去獻的目的。從古至今擺在人面前的就是這兩條路,讓我們選擇:一條是人的路,一條是神的路。神所悅納的是遵循祂旨意的奉獻。

  《SDA》有一日:原文的意思是“在許多日的末了”。這意味著經過一段較長的時間,可能到了豐收季節。有些聖經注釋家將這句話理解爲一周或一年的末了,這是沒有依據的,因爲沒有任何這方面的特別理由。複數的“日”(yamim)在許多地方指一年,正如其上下文所清楚表明的,在這種情況下它譯爲“年”(見出13:10;民9:22;撒上2:19;27:7;代下21:19等)。

  《SDA》供物獻給耶和華:“供物”的原文是minchah。在《利未記》的律例中,minchah指不帶血的感恩祭,是用麵粉和油製成的,或用乳香與麵粉調和而成的(利2:1、4、14-15)。但在這裏,此詞具有一個更廣泛的含義,即包括素祭也包括祭牲,因此不僅指該隱的無血祭物,也包括了亞伯的祭牲(見第4節)。聖經中沒有說明該隱或亞伯爲他們的供物築了壇,但顯然他們是這麽做的。接下來的經文清楚說明該隱是知道他將土産獻給上帝是錯的。

4:4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SDA》他羊群中頭生的:亞伯將他羊群中初生的帶了來(見出13:12)。摩西所明示的獻祭禮儀,需要將頭生牲畜的血灑在祭壇上,並將牠們的脂肪用火燒盡(民18:17)。亞伯的供物是信心的表現(來11:4)。該隱的供物則是試圖靠行爲得救。

  《SDA》看中了:原文爲sha`ah,意思是“悅納”。雖然上帝接受亞伯之供物的方式並沒有在此顯明,但這肯定包含有火從天上降下將祭物燒盡,正如以後各世代中經常出現的情景那樣(見利9:24;士6:21;王上18:38;代上21:26;代下7:1)。值得一提的是上帝對亞伯祭物的接受表明了上帝對他本人的接受。事實上,聖經是先說悅納亞伯,再說悅衲他的供物的。這表明上帝所喜愛的不是祭牲而是獻祭的人。

4:5 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

  《新》發怒:神既沒有看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的動機和態度從起初就不正確),該隱的反應是可想而知的。

  《SDA》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沒看到上帝悅納其供物的徵兆,一股強烈的怒火油然而生。這裏所使用的希伯來詞可以直譯爲:“就與該隱一同極度地燃燒”。他對其兄弟和上帝産生了強烈的怨恨。顯然的,他並沒有爲罪而憂傷,並沒有自我省察的精神,更沒有祈求亮光或赦免。該隱的行爲是一個頑梗而不思悔改之罪人的典型。他的心不會在矯正和責備面前變軟,反而會變得更硬、更悖逆。該隱從未試圖掩飾其失望、不滿、和憤怒的情感。他的臉充分表明了他的怨恨。

4:6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

  《SDA》你爲什麽發怒呢:這節經文以及第14和16節表明上帝並沒有在將人類逐出伊甸園之後,就不再與他們進行面對面的接觸。對該隱之供物的拒絕並不一定是對該隱本身的拒絕。上帝本著仁慈和忍耐要再給他一次機會。上帝雖然藉著拒絕其供物而表明了祂的不悅,但祂卻向罪人顯現並與他講理,試圖勸導他認識到其做法的錯誤和他憤怒的不合情理。上帝像對待一個任性的小孩子一樣對該隱說話,揭露那像野獸一般在他心門外潛伏的罪。這句問話是爲了引導該隱意識到其憤怒的無理性。對其供物的拒絕一定是有一個他應當發現和去除的原因的。

4:7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新》罪就伏在門前:「伏在」一詞的希伯來文,與古代巴比倫用來形容一個邪惡鬼魔伏在屋前威脅屋裏的人,所用的字相同。所以此處可能將罪描述為這樣的一個鬼魔,等著撲向該隱—它戀慕該隱。該隱這時可能已在設計謀害他的兄弟。

  《新》它必戀慕你:在希伯來文,這與3:16「你必戀慕(你丈夫)」用詞一樣(又見歌7:10)。

  《啟》罪像候在大門口的惡魔,等待吞吃屋裏的人。該隱若行不好,罪就會向他伏擊。他這時可能已暗藏殺機;但神仍盼他回轉,並叮囑應制伏罪。

  《SDA》它必戀慕你:這不可能是指亞伯對他兄弟的“戀慕”,像夏娃對她丈夫那樣(見創3:16),接受他的權威地位。這樣的解釋顯然是與上下文和上帝的原則相悖的。既然罪被擬爲一隻野獸伏著等候該隱,那麽合理的譯法就是繼續這種比擬。“它(罪)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4:8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新》打他兄弟…把他殺了:這第一件謀殺案特別可怕,因為是故意使用詭計,害的是自己的兄弟(見4:9-11;約壹3:12),且是一個義人(太23:35;來11:4)。這是人墮落後可怖之後果一個極顯明的例證。

  《啟》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宗謀殺案。該隱殺弟動機是妒恨(約壹3:12、15)。本節可譯為:“該隱對弟弟說‘我們到田間去。’他們到了田間,該隱起來…。”他蓄意騙弟弟到外邊,親手把他殺了。

  《SDA》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聖經沒有說明該隱與他兄弟說什麽。英文RSV版依據撒瑪利亞譯本和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加了一句:“讓我們到田間去”。儘管這完全有可能符合原文,但這一句話顯然是手抄者附加的。該隱不可能將上帝剛跟他說的話告訴亞伯,但他可能要與他的兄弟辯論,指控上帝對待他不公平。

  《SDA》二人正在田間:該隱的“行爲是惡的,兄弟的行爲是善的”(約壹3:12)。因此該隱殺死他兄弟。善與惡之間的仇恨是在上帝將人類逐出伊甸園之前就預言了的,現在以其最可怕的形式首次出現了。這節經文兩次把“他兄弟”與亞伯的名字聯用,顯明該隱之罪的可怕。他已從女人的後裔變成蛇的後裔。該隱的罪行顯出了撒但的本性,“從起初就是殺人的”(約8:44)。人類中兩種不同的“後裔”的對立將貫穿於整個人類歷史當中。

4:9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裏?」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新》在那裏:一個修辭問句(見3:9)。

  《新》我不知道:完全是個謊言。

  《新》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一句冷漠無情的回答—這在人類歷史上是司空見慣的事。

  《啟》該隱一錯再錯,欺騙、兇殺之後,繼之以撒謊。罪的黑影在地上越伸越長,一直延展到今天。

  《SDA》你兄弟亞伯在哪裏:就像對亞當夏娃一樣,上帝現在開始尋找該隱,要將他罪行的真相揭露出來,喚起他自覺有罪的良知以至於悔改,並要在他裏面造一顆新心。正如上帝曾經帶著一句問話來到該隱的父母面前一樣,祂現在也這樣來到該隱的面前。但其結果卻是決然不同的。該隱大膽地否認自己有罪。悖逆導致了兇殺,現在又加上了撒謊和反抗。他盲目地以爲他能將自己的罪在上帝面前隱藏起來。

4:10 耶和華說:「你做了甚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

  《新》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哀告:在某種意義上,亞伯是一個先知(路11:50-51),他「雖然死了…仍舊說話」(來11:4),因他所流的血繼續向神呼求,控告一切向自己兄弟行殘暴的人。但基督所灑的血「所說的更美」(來12:24)。

  《啟》血有聲音…向我哀告:表明神要伸張正義,為亞伯伸冤。亞伯的血也控告世上一切流人血的暴行,伸冤在神,祂必報應(羅12:19)。

  《SDA》你作了甚麽事呢:上帝婉轉的處理方法已經證明是無效了。於是上帝直接指出該隱所犯的罪行。“你作了甚麽事呢?”這句話說明上帝對事實的完全了解。

  《SDA》你兄弟的血有聲音:顫抖的凶手發現一位無所不見、無所不知的上帝正在看透他裸露的靈魂。那看顧麻雀不讓牠落在地上的主,那生命的創造者怎麽可能聽不見第一位殉道者默默的呼喊(見詩116:15)?血就是生命,對於生命的偉大賦予者來說是極其珍貴的(創9:4)。亞伯的呼喊升到了上帝面前(來11:4),這是對整個人類歷史當中,人對其同類一切不人道行爲的抗議。亞伯在他的一個親人手中死去了。同樣,耶穌作爲人類的一個親人來到這個世界,卻被祂的同胞們所棄絕所殺害。

4:11 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

  《新》咒詛:地因著人的罪已受咒詛(3:17),現在該隱本人亦受咒詛。以前他耕種土地,地有出產讓他維生(4:2、3)。如今地被他兄弟的血浸染,成為死的記號,不再為他效力生產(4:12)。

  《啟》人類墮落,罪逼人殺害親骨肉。地因罪的緣故已受到咒詛(3:17),現在該隱這個人也受到咒詛。曾經讓他耕種出產百物的土地,現在為死亡所浸染,不再替他效力;該隱並無悔意,罪一直跟隨他,從不順從開始(3節),到忿怒(5節)、嫉妒、欺騙、殺害(8節)、說謊(9節)和只求自己的益處(13節),結果是與神完全隔絕(14、16節)。

  《SDA》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上帝的咒詛已經落在了蛇的身上和地上(創3:14、17)。現在這一咒詛第一次落在了人的身上。

4:12 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新》飄蕩:既與他的同儕仳離,地又變得荒涼,他成為一個在飄蕩之地的流浪者。

  《SDA》地不再給你效力:該隱注定要過一種不斷流浪的生活,以便確保自身、家人、和牲畜的飲食。當大地被迫喝了無辜人的血時,便厭惡那兇手。當他想要耕它的時候,它就會收回它的力量。該隱從他的勞作中只能獲得極其微薄的回報。同樣在以後,聖經說迦南“吐出”迦南人,因他們所行可憎惡的事(利18:28)。

4:13 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

  《新》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面對他的罪行及其所帶來的咒詛,該隱並沒有表示懊悔,只是自憐。實際上他沒有停過犯罪:不虔誠(4:3)、憤怒(4:5)、嫉妒、詭計和謀殺(4:8)、虛假(4:9)、只圖私利(4:13)。最後的結果就是與神隔絕(4:14、16)。

  《SDA》過於我所能當的:上帝的判決使該隱的橫蠻無理變爲了絕望。儘管該隱應受到死刑的懲罰,仁慈有忍耐的上帝又一次給了他悔罪改過的機會。但該隱不但沒有悔過之意,反而抱怨說他所受的懲罰比他所應受的要重。從他的嘴中沒有發出過一句歉意的話。他一點也沒有感悟到自己的罪過或羞恥,他只是無可奈何地意識到自己無法逃脫罪應有的懲罰。

4:14 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新》14~15凡遇見我的…凡殺該隱的…免得人:這些字似乎意指在該隱的近親以外,還有許多別的人,但也可能只是表明預期人種數目在未來會急遽增長。

  《啟》這不是說人類第一個家庭之外,已有許多人,而是指將來人口增多以後,不讓該隱遭人殺害。

  《SDA》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該隱知道他不僅要地的福氣隔絕,而且根據他自己的選擇要與同上帝所立的一切契約隔絕。

  《SDA》凡遇見我的:該隱對自己的生活産生了絕望,害怕上帝的咒詛意味著祂不再約束那些想要替亞伯復仇的人。負罪的良心警告他,他應受死刑,而且他的生命將從此處於危險之中。但他所應受的死刑現在換成了終生的流放。他雖然沒有被關在監獄裏,但他卻與一切的幸福、同親人的正常交往、以及照他自己所選擇的與上帝的交往永遠地隔絕了。奪取兄弟生命的該隱視其同胞爲他潛在的死刑執行人。

4:15 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新》記號:一個警告的記號,保護他免受要向他報仇之人的傷害。暫時,這個兇手得免一死(但見6:7;9:6)。另一個可能的類比,見結9:4。

  《啟》不是在身上作甚麼記號,而是一個警告的訊號,不讓他遭人殺害。

  《SDA》七倍:這暗示著任何殺害該隱的人將受到十分嚴重的懲罰(見利26:18、21、24、28;詩79:12;箴6:31)。上帝賦予了他特殊的保護,這正符合祂的原則:“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

  《SDA》一個記號:有些聖經注釋家將這個記號看作是一個加在該隱身上的外在記號。而其他的注釋家認爲他從上帝那裏所領受的記號是一個神聖的保證,不讓任何事物危及他的性命。不論這是什麽,肯定不是一個上帝赦免的記號,而只是一個臨時保護的記號。

4:16 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啟》挪得:意思是“遊蕩”、“流放”。

  《SDA》該隱離開:他沒有後悔,也沒有醒悟,他只感到了上帝的不悅所帶來的重擔。他從上帝面前離去了,可能永遠不再返回。他開始了在伊甸園東邊挪得之地的流浪生活。這個洪水以前的地名,其含義是“飄流”、“逃跑”、或“流放”。這裏成爲了該隱邪惡後代的故鄉。

4:17 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做以諾。

  《新》17~18該隱…以諾…以拿…米戶雅利…瑪土撒利…拉麥:這些人加上亞當一共七人,這數目常被用來代表完全(見4:15)。此處所列的六個名字,在第五章塞特的家譜中,都有相似或完全相同的名字:該南(5:12)、以諾(5:21)、雅列(5:18)、瑪勒列(5:15)、瑪土撒拉(5:25)、拉麥(5:28)。這兩個家譜中名字如此相似,甚引人注目,可能暗示這類家譜列出時是經過挑選的(見5:5註釋)。

  《新》城:希伯來文此字可指任何有人長久居留之處,無論地方是多麼的小。該隱試著以自己的行動改變他四處飄蕩的光景—在飄蕩之地建立一座城市。

  《SDA》該隱與妻子同房:該隱妻子的突然出現並不是什麽問題。創5:4節說除了三個提到名字的兒子以外,亞當還“生兒養女”。地上最早期的居民沒有其他的選擇,只能在兄弟姐妹之間選擇配偶結婚,以便實現上帝的命令,就是要“生養衆多”(徒17:26)。這種習俗流行了很長的時間,這可以從亞伯拉罕娶了與他同父異母的妹妹這件事上看出來。這樣的婚姻後來被禁止了(見利18:6-17)。

  《SDA》她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上帝沒有讓悖逆墮落的該隱不能生育。這又是一個證據表明祂仁慈的品格(詩145:9;太5:45)。“以諾”這個名字的含義就是“奉獻”或“獻身”,這個名字也含有“創始”的意思。該隱給他兒子所起的名字可能表示他想開始過一種自由自在的生活。路德認爲這可能是孩子的母親選擇了以諾這個名字,藉此表達她希望這嬰孩會成爲他們悲慘家庭的一個吉祥徵兆。

  《SDA》建造了一座城:意思就是“開始建造”。他可能只是試圖爲他的家建立一個有防禦的住處,作爲一個相對永久的居所。這說明該隱可能對上帝保護的保證沒有太大的信心。他建城的努力也可能是想對抗其因受咒詛而注定的流浪命運。

  《SDA》將那城叫做以諾:以諾的名字是“奉獻”或“創始”的意思,該隱顯然是把它實現他罪惡的野心。

4:18 以諾生以拿;以拿生米戶雅利;米戶雅利生瑪土撒利;瑪土撒利生拉麥。

4:19 拉麥娶了兩個妻:一個名叫亞大,一個名叫洗拉。

  《新》娶了兩個妻:多妻制進入歷史中。傲慢的拉麥是亞當經該隱而生的第七代子孫。他可能想用他自己的方法得到神最初給人的福分(見1:28及註釋)—採取多妻法。然而,一夫一妻制卻是神最初的心意(見2:23-24)。

  《啟》一夫一妻的制度(2:23-24)從拉麥開始破壞。在該隱後裔中,聖經只記載了拉麥一個人的事:他是該隱的第五代孫,娶了兩個妻子。他的後裔都成為大有建樹的人(4:17)。他作了一首《仇恨歌》(4:23-24),描寫墮落了的人類自私、自利、自大和仇恨。任何人傷害他,他要報復;他不要神的護庇,要自己保護自己。

  《SDA》拉麥娶了兩個妻:拉麥是第一個將上帝所設立的婚姻制度變爲放縱眼目的情慾和肉體的情慾的人,甚至沒有第一個妻子不能生育的前提。多妻制是一種新的罪惡,在人類的漫長歲月中紮根蔓延。拉麥妻子的名字暗示著肉慾上的吸引力,亞大的意思是“裝飾”,而洗拉的意思就是“影子”或“叮噹響”。

4:20 亞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帳棚、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

  《新》20~22雅八…猶八…土八該隱:拉麥的三個兒子名字相似,每一個都是從一個希伯來文動詞演變而來,其意義為「取來、攜帶、引導」,均以行動為主。土八該隱的名字特別合適,因為「該隱」的意義就是「金屬匠」。

  《SDA》亞大生雅八:亞大兩個兒子的名字在聖經中只出現過這一次。他們的含義不明。雅八可能是指“發芽”、“領袖”或“河流”,而猶八可能是指一種“快樂的聲音”或“渠道”。這些名字可能是指他們特有的能力。雅八是一個典型的遊牧民。“牲畜”一詞的字面意思就是“擁有”。牲畜標誌著遊牧民的財富,包括羊和其他家畜。

4:21 雅八的兄弟名叫猶八;他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

  《SDA》琴:原文是kinnor。世界上的第一種樂器。“琴”在舊約中一共出現過42次(見詩33:2等),實際上這是一種七弦豎琴。在埃及、巴勒斯坦和美索不達米亞發現的許多古代圖畫中經常能夠看到這種被稱爲kinnor的樂器。這些圖畫將這種樂器描繪成一種在一塊共鳴板上拉有琴弦的樂器。在最早期的樂器中,琴弦是平行的,但在後來的模式中,它們是逐漸向外岔開的。

  《SDA》簫:被有些人認定爲風笛。此詞的起源就像“琴”一樣不明。不論此詞的正確解釋是什麽,所有的現代學者均承認這是一種長笛。這種樂器在整個近東仍然有牧人們在吹奏。

4:22 洗拉又生了土八該隱;他是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或譯:是銅匠鐵匠的祖師)。土八該隱的妹子是拿瑪。

  《新》利器:為農事和建築之用,但也是兵器。

  《SDA》土八該隱:“土八”作爲人名稱在舊約中經常出現(創10:2;賽66:19;結27:13等),但其含義不明。“該隱”一詞可能是後加上的,可能是爲了表明他是一個屬該隱的人。

  《SDA》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希伯來詞原文的意思是“錘打工”、“研磨工”或“鍛工”。此詞被用來指早期的銅鐵製造業,這種工作當時主要在於錘打而不單是冶煉。有人對《創世記》所說人類很早就知道使用鐵的事實産生了懷疑。但在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新近的發現表明鐵器的人類所記錄歷史的最早期就已經生産了。最初的鐵器是用隕石鐵製成的,其中含有大量的鎳,證明這不是起源於地球的。隕石鐵的物品一定是用錘打而不是冶煉制作的,這再次證實聖經記錄的準確性。儘管早期的人類並不擁有大量的青銅和鐵,但這並不足以使人們對聖經所說的大洪水前的人類知道如何使用這些金屬的話語産生疑惑。越來越多的出自人類文明最早期的紫銅器、青銅器和鐵器(裝飾品、工具、武器等)被發現了。

  《SDA》拿瑪:沒有人知道聖經爲什麽特別提到土八該隱的妹妹。猶太教的遺傳將她說成是挪亞的妻子。其名字的含義就是“美人”或“可愛的人”,反映了該隱人的世俗思想。他們只追求美貌而不是品格作爲女人的主要魅力。

4:23 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或譯:我殺壯士卻傷自己,我害幼童卻損本身)。

  《新》傷我…把他殺了:一個兇暴任性摧毀生命的行為,此人以親手報仇之舉,宣告他完全不必依賴神(見申32:35)。拉麥狂傲地宣稱,他能主宰自己的命運,認為他和他的兒子們只要藉著個人的成就,就可以脫離身為該隱後裔所受的咒詛。這驚人的宣稱是一系列罪行的高潮,這系列罪由本章之初該隱的自傲和自私行動開始。

4:24 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新》七十七倍:(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七十個七倍)拉麥有關報私仇的兇惡宣告,與耶穌回答彼得有關饒恕的答案(太18:21-22)成對比。

  《啟》拉麥報復的聲音是人類歷史上暴亂、兇殺、戰禍成因的好寫照,仇恨的報復豈有窮盡!主耶穌解決人類問題的方法是寬恕,祂要求我們寬恕七十個七次(太18:21-22),即無數次。

4:25 亞當又與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 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

  《新》又…一個兒子:亞伯已死,該隱又飄流在外,所以神賜亞當和夏娃第三個兒子,傳宗接代。

  《啟》亞伯已死,該隱被逐。神給了亞當、夏娃另一個兒子,代替死去的亞伯。

  《SDA》塞特:在講完了該隱不敬虔家族的歷史之後,作者將話題轉回到亞當夏娃,簡要記述了那些忠於上帝之人的歷史。亞伯死後不久,亞當夏娃生了第三個兒子,她的母親給他起名叫塞特(Sheth),意思就是“約定的人”、“補償”或“替代”亞伯的。夏娃看到她敬虔的兒子已經死了,上帝關於應許之後裔的話語又不可能在受咒詛的該隱身上成全。她現在表達了她的信心說,那應許的拯救者將從塞特而出。她的信心得到了回報,因爲塞特的後代順從了耶和華。

4:26 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

  《新》才求告耶和華的名:拉麥狂傲的自恃是該隱後裔的特徵,這與塞特後裔依賴神的態度成為鮮明的對比。

  《啟》這裏指出了人類發展的兩個不同的方向:該隱式文明,越來越遠離神的旨意;塞特的榜樣遵循亞伯的路,尋求神,求告祂的名。

  《SDA》以挪士:在他所處的時代,一種更正規的崇拜開始實行了。人類在以挪士出生之前當然也求告耶和華,但隨著時間的流逝,在那些敬拜上帝和那些蔑視上帝的人之間出現了一種更爲明顯的區別。“求告耶和華的名”這句話經常在舊約中用來指公衆的禮拜(詩79:6;116:17;耶10:25;番3:9),這裏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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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創造人,照顧了人全面的需要,我準備好遵行神全部的旨意嗎?
4:1 “同房”這個詞直譯為“認識”,意思是“發生性關係”。兩性的結合是二人合而為一,完全瞭解對方的意思。性交是兩性之間最親密的行動,確定雙方在社會中、肉體上和靈性上的關係,所以神只許人在婚後這樣行。

我向神所奉獻的一切是否甘心樂意?
4:3-5 聖經沒有說明神為何不接受該隱的獻祭,也許因為該隱的態度不正確,或是他所獻的祭物不符合神的標準。箴言上說“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況他存惡意來獻呢?”(箴21:27)神既衡量所獻上的東西,也衡量我們的動機。當我們奉獻給神、或餽送別人時,應該為自己能有所獻而滿心歡喜。我們不應記掛自己的損失,因為萬物都是由神而來;我們乃要歡歡喜喜地將我們的時間、金錢、財產和才能盡量獻給神。

忠言總是逆耳——面對別人對我的提醒,我總想逃避不聽……
4:6-7 當有人指出你做了錯事的時候,你會怎樣反應呢?是將它改正過來,還是不肯認錯呢?當該隱獻祭被拒絕後,神給他一個改正錯誤、從頭再做的機會,甚至鼓勵他,他卻拒絕了,他的餘生就成為不肯認錯的人的鑒戒。如果有人指出我們的錯誤,我們就要忠實地檢討自己。走神的道路,而不要走該隱的路。

信主的人,總要面對一生向罪宣戰的掙扎,人在其中,可靠甚麼得勝?
4:7 該隱要勝過伏在他私慾門口的罪惡,就要放棄由嫉妒而來的惱怒,叫罪不能在他的生命中立足。罪現在仍然伏在我們的門口,如果我們不能勝過它的話,就會像該隱一樣被它所勝。僅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能勝過罪的,我們必須轉向神,領受神所賜的信心和能力;並接受信徒的幫助,來面對這場終生的戰事。聖靈會幫助我們制伏罪,直到我們與基督面對面時,這場爭戰才會結束。

我是否尊重生命的權利,包括自己和別人的?
4:8-10 這是第一宗謀殺事件。血代表生命(參利17:10-14),活物沒有血就會死。生命是神所創造的,只有祂才能收回生命。

我是否留有一些小罪,正拖著我的腳步邁向更大的罪中?
4:8-10 亞當夏娃的不順服將罪帶進全人類中。他們也許認為自己的罪只是吃了一個果子,不算甚麼。但要留意,他們犯罪的本性很快就傳給下一代了。簡單的不順服神很快就墮落為謀殺之罪。亞當夏娃只是得罪神,而該隱既得罪神又得罪人。一丁點兒的罪都會愈演愈烈。所以我們要讓神幫助我們勝過“小罪”,以免釀成悲劇。

神的管教是出於愛,我是以此理解今天神對我的管教嗎?
4:11-15 該隱的謀殺罪受到神的嚴厲處罰。神審判人的一切罪,並且適當地懲罰,這並不是出於憤怒或報復,乃是要改正我們,恢復我們與祂的關係。不要怨恨神改正我們,要藉此機會改變與神的關係。

罪所帶來的惡果,有否使我震撼不已?
4:14 至此聖經只提到四個人——亞當、夏娃、該隱和亞伯,有兩個問題等待回答:該隱為甚麼害怕被別人殺害?他的妻子從何而來(參4:17)?明顯地,亞當夏娃有許多兒女;神要人類“生養眾多,遍滿地面”(1:28)。該隱因殺了自己兄弟而深感恐懼,他可能害怕自己的家人報復。他既然能殺人,別人也可以殺他。他的妻子可能是他的妹妹或姪女、甥女。初期人類的遺傳基因仍然是純潔的,所以不怕近親結婚會帶來不良的後果。

仇恨報復的心是出於罪,我有否被這種心態所感染?
4:15 “必遭報七倍”這句話的意思是,殺該隱的人所要受到十足的、徹底的刑罰,比該隱所受的更嚴重。

人類歷史證實,文明增長,罪惡亦增加。作為一個信神的人,我有甚麼回應?
4:19-26 神讓人自行其是,人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每況愈下。從對拉麥家族的概述中,我們看到神賜人多方面的才華和能力,也看到罪惡與日俱增。當時又發生一宗可能出於自衛的殺人事件,暴力事件在上升,對此人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1)對罪惡漠不關心;(2)求告上主之名,如塞特的後裔(4:26)。塞特代替亞伯,作神忠信子民的祖先。

2010年4月5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讚美的力量

「耶和華用膏膏我……賜華冠與錫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塵,喜樂油代替悲哀。」(以賽亞書61章1節,3節)

  讚美是大有能力的!當蘇格蘭牧師羅伯特.麥肯尼對上帝的事心生冷淡時,他就會唱歌讚美上帝,直到他覺得他的靈再度復興起來。他的家人也常能知道他幾點起床,因為他都會以一篇詩篇的讚美詩作為一日的開始。

  有一天,當他正試著要預備心來講道時,他在日記寫下:「我心渴望要全然聖潔嗎?…主,祢知悉萬事…我的心情憂傷沉重,我竟無法為自己的冷淡感到難過。但到了夜晚我靈裡復興,在吟唱詩篇跟禱告中,我得到了沉靜的靈。」藉著讚美上帝,他得以振奮起來。

  或許,你覺得自己好像陷在《天路歷程》作者約翰·本仁所稱的「絕望的深淵」。唱首讚美的歌來獻給上帝吧。在詩篇中詩人說道:「我要歌唱耶和華的慈愛直到永遠!」(詩篇89篇1節)當我們這麼做時,讚美不光是從我們的口中而出,也會由心而發。主樂意賜下「喜樂油代替悲哀,讚美衣代替憂傷之靈。」(以賽亞書61章3節)

  是的,無論何時,「讚美的話是合宜的」(詩篇147篇1節)。PVG

我靈,讚美天上君王,
主前俯伏獻我心,
既蒙赦免,醫治拯救,
當永遠歌唱頌揚。Lyte

若你有憂傷靈,請換上讚美衣。




-----------------------------------------------------------------------------------------------靈修靜思

毫無意義

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就要死了。」(林前十五32)

  我有七年在基督教女子中學就讀,天天上課前有「早會」,全體師生在禮堂唱聖詩、讀聖經、祈禱等。英國裔的女校長每天都給我們訓話,說幾句勵志良言,我們才到教室上課。有次她不知說到甚麼,語重心長地說︰「一定有神,不然生命毫無意義!」她用非常肯定的語氣說這一句話,到快30年後的今天,我還深刻記得。

  自己信主幾十年,可謂有意識以來就有神的觀念,聖經說是神將永生(或永遠)放在世人心裡;想到永遠,自然就會想到永恆之主。所以有時我反而佩服那些不信有神的人,卻又過得很積極,做些好像很有意義的事;但想深一層,若這些人真真相信這世上沒有神,沒有絕對真理,沒有永恆,不論他們所作的看來多有意義,也毫無意義;因為若沒有神,沒有真理,沒有永生,人死如燈滅,生命真的壓根兒沒有意義,難怪連保羅也說︰「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就要死了。」

  不信有神而又想生命過得有意義,是一件非常矛盾的事。      ~邱佩鳳




-----------------------------------------------------------------------------------------------生命的改造/知信行網上團契

心的改造:誠實,忍耐,虛心
存誠實的心看自己

經文:羅馬書十二3-5

  很多時候我們都不能準確地看自己,不是過於自高便是高分自卑,常被自己虛假的面具所折磨並愚弄,這實在是非常可悲的!對自己誠實,這是生活裡非常重要的原則。除非我們能忠實估計自己的能力,清楚知道自己能力所及和所不及,否則我們很難發揮神所賜的生命。

  一個存誠實的心看自己的人,是一個認識自己並接受自己的人,他不會自大,也不會自卑,因他清楚知道甚麼是屬神所賜給他的恩賜,縱然他發現他所做的竟是不為人所見、不受稱讚、不受注意,但他仍堅忍地去做,因他認定自己所做的在神的眼裡,有它的重要性。

  信徒啊,願你的心滿有誠實,以致你能不偏不倚地看自己,找著當扮演的角色,和該站的位置,在人生的大道上,擦放神的火花!



2010年4月4日 星期日

20100404創世記3章1-2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3:1 耶和華 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 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新》蛇:原是神所造美好活物之一,大誘惑者卻藉這形像出 現。他以紆迴的方式撒謊,將背叛神描述為聰明的自利行為,但這行為其實是很愚拙的。

  《新》狡猾:希伯來文的「狡猾」與「赤身露體」一詞幾乎完 全相同。雖赤身露體,夫妻二人原不覺羞恥(2:25)。蛇的狡猾導致他們犯罪,才變成以赤身露體為恥(3:7)。

  《新》神豈是真說:這 問題及其答案改變了人類歷史。撒旦藉著讓女人懷疑神的話,將罪惡帶進世界。此處,誘惑者在人面前離間人與神的關係。在伯1至2章,他以控告者的姿態出現, 在神面前離間神與人的關係(又見亞3:1)。

  《啟》那條“蛇”不只是伊甸園中“最狡猾”,也可能是“最美麗”的活物。現今的蛇,已受了咒詛(3:14),我們不可用今天見到的蛇來想像伊甸園中那蛇。撒旦稱為“古蛇”(啟12:9、14-15;20:2),因為他藉當時最出色的活物的身體扮作“光明的天使”(林後11:14),向人說 話,迷惑人類。

  《SDA》蛇:蛇作爲一個新的角色出現在聖經的記述中,牠對世界後來的歷史産生巨大的 影響。摩西的講述從樂園的完美狀態轉向了人類墮落的歷史。 這一事件的發生使地球從一個幸福、仁愛、完美的樂園變爲了一個淒慘、仇恨、邪惡的世界。摩西沒有提到人類在伊甸園中幸福的時光,就是那段充滿極大喜樂,研 究自然歷史,修理上帝所設立之園子,每天在傍晚清涼 時與創造主交談的時光(創3:8)。

  《SDA》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被描繪爲一種比其他動物都 更狡猾的動物。“狡猾”一詞(`arum),在聖經中幾次被用來表示 一種不受歡迎的品格傾向(伯5:12;15:5),帶有“伶俐”或“詭詐”的含義。但此詞的大多數用法是指褒義的精明(見箴12:16,23;13:16;14:8、15、18;22:3;27:12)。 這種褒義的用法似乎更適用於此,因爲蛇是上帝稱爲“好的”甚至是“甚好的”受造物之一(創1:25、31)。蛇在現今所具 有的罪惡特徵是人類犯罪和相應之咒詛的結果,而不是 在受造時就有的。

  《SDA》蛇 對女人說:以蛇作爲媒介,撒旦找到了一個可以單獨和女人交談的機會。當一個人孤立無援的 時候,總是更容易被引誘犯錯。如果夏娃和她的丈夫在一起的話,他的在場就會成爲她的保護,而這個故事也將無疑有一個不同的結局。

  《SDA》神豈是真說:撒 旦向她提出了一個看起來似乎沒錯但又極其詭詐的問題。學者們一直在爭論這個問句是否應該被譯爲(1)“上帝真的說過:‘你不可吃園中一切樹上的果子嗎?’”意思就是“園中有沒有任何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或(2)“你不可吃園中任何樹上的果子”。希伯來原文允許我們做這兩種翻譯。因此,這 句話有一點含糊。撒旦的本意是想使這句話顯得不確定和模稜兩可的。他的目的很明顯。他想在女人的心中撒播對上帝命令的實際措辭和含義産生懷疑的種子,特別是對於這條命令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的産生懷疑。

3:2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

  《啟》神給亞當 的命令是不可以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他違背了神清楚而明白的禁止,吃了樹上的果子(3:6-12;羅5:12-19)。他的刑罰是:1.靈性立即死亡,與創造主斷絕了交通;2.肉身會死,人成了必朽的。靈性和肉身的死亡從亞當延及全人類(羅5:12-14)。

  《SDA》果 子…我們可以吃:夏 娃顯然是按照上面問句的第二種意思來理解的。她沒有離開逃到丈夫那裏去,反而表現出了疑惑和動搖,想進一步與蛇探討這一問題。

3:3 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 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新》也不可摸:女人在神的話上加添,扭曲了祂的命令,正 證明蛇對人微妙的挑撥已生出惡毒的作用。

3:4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

  《新》你們不一定死:公然地否認神那明確的宣告(見2:17。編者註:這話與神在2:17的話正面反對,希伯來文意為「你們 一定不死」)。

  《SDA》你們不一定死:撒 但的第一個問題是想引起人的懷疑,事實正是如此。他接下來所說的話語好像是一個權威性的宣言。但這句話中把真理和錯謬狡詐地混合在了一起。這句話與上帝清楚的命令相矛盾,用希伯來文最強調的方式表達出 來。這句話也可譯爲:“你 肯定不會死”。撒旦以 一個不加掩飾的謊言向上帝話語的真實性發起了挑戰,因此基督稱他爲說謊之人的父(約8:44)。

3:5 因為 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

  《新》神知道:撒旦指控神有卑鄙的動機。在伯 1:9-11;2:4-5,他以同樣的理由控告一個正直的人。

  《新》你 們…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這句話只有一半是正確的,他們的眼睛的確是明亮了(見3:7),但其後果卻與蛇所應許的迥然不同。

  《SDA》你們…眼睛 就明亮了:撒旦接著爲上帝的禁令提供了一個好像有道理的理由。他指控上帝:(1)嫉妒祂受造之物的幸福。“上帝肯定不是因爲怕你們死,才不讓你們吃那樹 上的果子的,而是怕你們成爲你們主自身的對手”。(2)撒旦指控上帝說吃果子會死是撒謊。他把上帝的要求放在最可恨最應受譴責的位置上。撒旦試圖將真理和謊言混在一起,迷惑夏 娃的心,以便使她難以分辨在上帝話語和他的話。“你們吃的日子”這幾個字聽起來很像上帝所說 的(創2:17),另外還有“知道善惡”這句話。“眼睛就明亮了”這一應許暗示了現有視力的局限性可以通過聽從蛇的建議而解除。

  《SDA》你們便如神:`elohim, (上帝)。英文KJV版效仿了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和拉丁文通行本的譯法採用複數形式。正確的譯法應爲單數。這句話挑明了撒旦話語的褻瀆性(見賽14:12-14)及其騙局的嚴重性。

3:6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新》好作食物…悅人 的眼目…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試探三步曲。參約壹2:16;路4:3、5、9。

  《SDA》女人見:女人對上帝的話語産生了懷疑和不信,這棵樹對 她來說似乎顯得與以前完全不同了。聖經中三次提到這樹是多麽的迷人,它吸引著她的味覺、她的視覺、和想要增長智慧的慾望。這樣看待這棵樹,並想要吃其上的果子,就是屈從了撒旦的引誘。她已經在思想上幹犯了上帝的誡命:“不可貪戀”(出20:17)。摘取和吃果子的舉動只是進入犯罪道路的自然結果。

  《SDA》就摘下果子:當 她貪戀那她無權擁有的事物時,便一條接著一條地違犯誡命。她接下來便偷盜了上帝的財産,違犯了第八條誡命(出20:15)。通過食用禁果並給她丈夫吃,她 又違犯了第六條誡命(出20:13)。接著她幹犯了 第一條誡命(出20:3),因爲她將撒旦置於比上帝更高的地位之上,順從了他而不順從她的創造主。

  《SDA》又給她丈夫:看 到自己沒有立即死去,似乎證實了誘惑者的斷言“你不會死”,夏娃感到了一種虛假的振奮感。她想與她的丈夫分享這種感覺。這是聖經第一次稱亞當爲“她的丈夫”。但她卻從一個“配偶幫助”他,變成了毀滅他的工具。“她又給她丈夫”這句話說明他沒有在受試探的整個過程中與她在一 起而卻保持著沈默。她將果子給他是在與他相遇時發生 的,以便使他可以“與 她”一起吃果子,從而 分享假想的利益。

他也吃了:在吃果子之前,亞當和他的妻子一定有一段對話。他是隨從他妻子犯罪悖逆呢?還是放棄她,相信上帝會有辦法恢復他失去的幸福呢?她沒有因吃此果子而死去,以及她似乎沒有受到任何傷害,這 件事騙不了亞當。“不 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提前2:14)。但妻子的說服力加上他對她的愛導致了他不顧一切地去分享她墮落的後果。這是一個致命的抉擇!他並沒有等到有機會 與上帝探討這一悲劇性的整個事件,而是將命運置於自 己手中。亞當的犯罪是更悲慘的,因爲他並沒有懷疑上帝,也沒有像夏娃那樣被欺騙。他是明知上帝可怕的警告將要實現而犯的。

  《SDA》夏娃的犯罪雖然可悲,並且給人類家庭可能帶來災禍,她的選擇並不一定會使全人類承擔她犯罪的懲罰。是亞當主動的選擇使罪和死亡成 爲人類不可避免的命運,因爲他完全理解上帝的命令,而不是她的命令。夏娃是被引誘的,亞當卻不是(見羅5:12、14;林前15:21;提前2:14;林後11:3)。

3:7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

  《新》他們…才知 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不再像小孩那樣天真無邪,他們對自己以及他們的赤身露體和羞恥,有了 新的意識。

  《新》他們…編做裙子:他們用脆弱徒勞的作法來遮蓋自己的羞恥,其實這羞恥只有神能遮掩(見3:21註釋)。

  《啟》罪帶來的 一個結果,是人失去了寶貴的像稚子般的無邪與純真。二人用欲蓋彌彰的方法,遮掩只有神才能除去的羞恥。

  《SDA》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這些記載撒旦模稜兩可承諾應 驗的話語是何等的具有諷刺性啊!他們智力的眼睛明亮了─意識到自己不再是無罪的了。他們的肉眼明亮了──看見自己是赤身露體的。

  《SDA》爲自己編做裙子:亞當夏娃在對方面前站立而感到羞恥, 想要遮掩赤身露體。他們用無花果葉子編成的裙子怎能同他們所失去的無罪燦爛衣袍相比!他們良心發現,這種羞恥感的根源不在於肉 體的感覺而在於在上帝面前有罪的意識,於是他們就躲避祂的面。

3:8 天起了涼風,耶和華 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 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 神的面。

  《新》園中:原是滿有喜樂、與神相交之處,現在成為一個滿 有恐懼及躲避神的地方。

  《SDA》神 的聲音:每日傍晚,涼風習習,使園子一片清新,上帝定期的來訪一直都使這對幸福的夫婦感 到快慰。但現在上帝臨近的聲音卻引起他們的恐慌。兩人無論如何也不敢面對他們的創造主。他們恐懼的原因既不是謙卑也不是謙虛,而是深深的負罪感。

3:9 耶和華 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裏?」

  《新》你在哪裏:一個修辭問句(見4:9)。

  《啟》神問亞當:“你在哪裏?”無所不在的神當然知道他藏在哪裏。神問,是要作了錯誤選擇的人審查現在的處境,比較未犯罪前的狀況。人已偏離正途,在恐懼中徬徨, 不知自己置身何處!神呼喚人回轉的聲音開始在歷史的廊道上廻旋,促人悔悟(參徒17:30及註)。

  《SDA》你在哪裏:那一 向歡迎上帝到來的亞當現在卻躲起來了。但他不可能從上帝面前躲藏。上帝呼喚亞當不是因爲祂不曉得他的藏身之所,而是要引導他認罪。亞當想把他的罪藏在其後 果之後,將他的悖逆藏在他的羞辱感之後,他向上帝推說他將自己藏起來是因爲感到赤身露體的羞辱。他對罪之結果的意識遠比他對罪本身的意識要敏銳得多。在此 我們第一次看到人類對罪與懲罰的混淆,這是人在墮落狀態下的一大特徵。人類對罪的後果的感悟和厭惡遠比罪本身要深刻得多。

3:10 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

3:11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

3:12 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新》你所賜給我…的 女人…給我:男人將自 己的罪歸咎於神和女人身上,他怪罪任何人,卻不歸咎自己。

  《啟》罪在人身上的一個作用,是推脫應負的責任:亞當 把過失卸給曾稱為“肉 中的肉”的妻子,夏娃 把違反神命的責任卸給魔鬼(13節)。比較4:9。

  《SDA》你所賜給我……的女人:上帝提出的問題表明祂知道亞當的犯罪,而且 這一問題的提出就是爲了在他心中喚起對罪的悔悟。亞當的回答是爲他的羞辱所做的一種狡辯,把責任推到上帝身上。亞當的品格從他步入悖逆之途起,在極短的時 間內迅速地改變了。他曾經如此愛護他的妻子,以至於有 意地違背了上帝的命令,爲不與她分開的。現在他卻用冷酷無情的話語說她是:“你所賜給我的女人”。他的話語就像雅各的那些兒 子向他們的父親談論約瑟一樣說:“你的兒子”(創37:32;參路15:30)。罪的苦果之一就是心地剛硬,“無親情”(羅1:31)。亞當含沙射影地稱上帝應當對他的悲慘婚約負責。是祂讓他與這樣一個 軟弱又引誘人的女人結合在一起。這一切表明亞當已經墜入忘恩負義的深淵之中。

3:13 耶和華 神對女人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新》那蛇引誘我:女人卸罪於蛇,也不歸疚自己。

  《SDA》那蛇引誘我:女 人也已經想好了應對的托詞,埋怨蛇引誘了她。亞當和他的妻子都不肯承認事實,爲了逃避譴責而歸罪於他人。他們都沒有表現出痛悔的心。但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差別存在於他們的回答中。女人爭辯說她是被引誘的,而亞當則承認了他的舉動是故意的,完全知道其後果。

3:14 耶和華 神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

  《新》受咒詛:蛇、女人和男人都受到審判;但只有蛇和土受 咒詛—後者是因亞當的 緣故(3:17)。

  《新》土:是死的象徵(3:19),成為蛇的食物。

  《SDA》就必受咒詛:罪的咒詛不僅降在了蛇的身上,而且也降在 一切動物身上,只是蛇所受的咒詛比其同類要重一些。以前最聰明最美麗的動物,現在卻失去了翅膀並且要在塵土中爬行。

  《SDA》終身吃土:蛇實 際上並不吃土,所以一些愛批評的注釋家聲稱古人所寫的話語是錯誤的,因爲他們以爲這種經常用肚子爬行,並且甚至生活在食物貧瘠的沙漠之中的動物,是靠著吃 土爲生的。這些學者認爲這種錯誤觀點影響了《創世記》的作者,從而使他寫出了這種對蛇的咒詛以迎合人們當時的普遍觀點。保守的聖經學者一直未能成功地解釋 說蛇在吃食物時吃了一些土。但許多從地上取食的動物不也同樣如此嗎?但當我們將“終身吃土”這句話看成是一種比喻的時候,這一問題就不存在了。古人正是從這種意義上說的,正如 現今所發現的他們的著作和書信所顯明的那樣。按這種見解,“你要終身吃土”的含義顯然就是“你所受的咒詛將比所有活物更重”。

3:15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新》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人與蛇之間 的敵對,是象徵神與那惡者之間極大的爭戰。這爭戰在人的心中及人類歷史中都演映出來。女人的後裔至終要壓碎(編者註:新國際版譯「傷」為「壓碎」)蛇的頭。這應許在基督完全勝過撒旦時得到成全—這是全體信徒都能共享的一場勝利(見羅16:20)。

  《啟》這是人犯 罪後神願意給人救贖最早的預告,也是人類可以得到拯救最早的應許。“蛇”代表撒旦(羅16:20;啟 12:9;20:2)。耶穌基督的救贖要擊碎撒旦的“頭”(是致命傷),摧毀撒旦對人類 的權勢(來2:14;啟12:13-17)。這將是神與那惡者在人心和人類歷史上戰爭的結局。

  《SDA》我又要叫……彼此爲仇:耶和華從向夏娃說話的蛇轉向了對那古蛇魔 鬼進行宣判。這一判決是用預言的形式表達出來,一直爲基督教會理解爲預言救主的來臨。這種解釋無疑是正確的,而真實情況也是如此,不論蛇與人在何處相會, 總有一種天然的仇恨。

  《SDA》你 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爲仇:這裏提到了撒旦的“後裔”或跟隨者(約8:44;徒13:10;約壹3:10)與女人的後裔之間曠日持久的爭戰。主耶穌基督被稱爲那“後裔”(啓12:1-5;參加3:16、19),祂來到世間“爲要除滅魔鬼的作爲”(來2:14;約壹3:8)。

  《SDA》要傷你的頭:“傷”的原文是shuph。意思是“壓碎”或“埋伏著等待”。顯然,壓碎頭要比壓碎腳跟嚴重得多。特別應當注意的是雖然所預言的仇恨是在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之間産生的,但被壓碎的卻是蛇的 頭而不是其後裔的頭。在反擊中,蛇只能傷到女人後裔的腳跟。

3:16 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新》懷胎的苦楚:這懲罰是針對她最獨特的角色:她是女 人,又是「幫助」她丈夫的「配偶」(2:20)。同樣地,男人所受要「終身勞苦」的懲罰,也與他靠田地為生有關。

  《新》苦楚:與3:17“終身勞苦”二詞出於希伯來文同一字根,有些人認為,此二詞 都應解釋為沈重的勞碌(見箴5:10「勞 碌」;14:23「勤勞」)。

  《新》生產兒女:在懲罰之下,人種仍會繼續延續,這是一個 恩典的記號。

  《新》戀慕…管轄:女人戀慕男人,和男人要作女人的頭,會成為女人 生活中必然有的事;因此她會常常經歷到困難和悲苦,而非不止息的喜樂和福分。

  《SDA》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原文中“苦楚”和“懷孕”是並列的,在文學中可表示同一個意思,故譯爲“你懷胎的苦楚”。在一開始,上帝便要求人“生養衆多”(創1:28)。這一說法的重複表明它本是一個 祝福,而不是咒詛。但隨著罪的出現,懷孕就帶有疼痛了。

  《SDA》苦楚:生産的痛苦是如此的強烈,以至在聖經中被看作是 身體和精神最大痛苦的象徵(見彌4:9-10;帖前5:3;約16:21;啓12:2)。

  《SDA》你必戀慕你丈夫:希 伯來詞shuq,“戀 慕”,指的就是“追著,強烈地渴望某事”,用來表示對某事物最強烈的渴望。儘管受到男人的欺壓並被生産的痛苦所折磨,女人仍會對其丈夫有一種強烈的依 戀。聖經注釋家對於這是否屬於懲罰的一部分産生了分歧。這種“戀慕”可以被理解爲是對做女人之苦楚的減輕,並將夫妻 的心更緊密地結合在一起的方法。這種結論似乎是有道理的。

  《SDA》他必管轄你:女人破壞了上帝爲她確立的與男人的關係。她沒有成爲一個與他配合的助手,卻成爲了他的誘惑者,因此她與男人平等的 地位被廢棄了。他要作爲主人來“管轄”她。聖經中描寫一個妻子是被她的主所“擁有”的。在絕大多數非基督教的民族中,婦女歷代以來被貶低,並且實質上被視爲奴僕。但在希伯來人中,婦女的狀況是一種獨特的從屬關係而不是被壓迫或奴役的關係。 就福音的福惠而言,基督教將婦女置於和男人等同的地 位之上(加3:28)。儘管丈夫要做一家之主,基督 教的原則將引領男人和他的妻子進入一種真正的伴侶關係。 在這種關係之中,每個人都熱中於對方的福利,沒有人會試圖“轄制”對方(見西3:18-19)。

3:17 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裏得吃的。

  《新》17~19才能…得吃的…要吃…得糊口:人雖然必 須殷勤和長久地操作(懲罰),但他能夠生產糧食以維持生命(恩典)。

  《啟》亞當受罰,要終身勞苦,地也因他的緣故受到咒詛;但慈愛的神應許人能從地裏得吃的,且可維持生命(19節)。

  《SDA》你 既聽從:“亞當”首次在聖經原文中出現,作爲一個不帶冠詞的專有名詞。在英文KJV版將2:19、23;3:8-9節中的 ha`adam譯爲人名,但加了冠詞表明其含義是“那人”。在宣布判決之前,上帝向他解釋了其必要性與合理性。亞當聽從了夏娃勸誘的話語,將她的話語置於上帝的話語之上,因而收回了他對上帝的崇敬和忠心,從此失去了生命的福氣,甚 至是生命本身。亞當將自己的意志置於上帝的旨意之 上。他一定認識到脫離上帝的獨立並不是更高的生存境界,而是與生命之源的隔絕。因此,死亡將向他顯明其本性的卑劣。

  《SDA》地必……受咒詛:值得一提的是,上帝沒有咒詛亞當或他的妻子。 咒詛只是針對蛇和地。上帝對亞當說:“地必爲你的緣故受咒詛”。

  《SDA》勞 苦才能從地裏得吃的:上帝用表達女人生産苦楚的同一詞彙,描述亞當在受咒詛的土地上勞作 度日的艱辛。只要他在地上生活,就不可能擺脫這種狀況。“終身”一詞第一次暗示死亡一定來臨,雖然時間可能拖延。

3:18 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

  《SDA》荊棘和蒺藜:在 犯罪之前,地球上所生長的只有可以食用的或悅人眼目的植物。現在卻有“荊棘和蒺藜”生出來。耕耘土地而加重的勞動負擔將增加人類的苦難。

  《SDA》菜蔬:見創1:11、29節注釋。上帝的懲罰也導致了在飲食上的部分改變。我們可以明顯地得出結論 說,起初爲人類預備的穀物、堅果和水果的數量和質 量,由於咒詛的結果而大大地減少降低了,以至於人需要以各種蔬菜作爲其每日飲食的一部分。這種改變也可能是由於人類失去了從生命樹上所獲取的某種元素,或是由於氣候的變化,更有可能的是由於人需要勞苦度日的判決。

3:19 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新》歸了土…歸於 塵土:人雖勞苦,卻不能避免死亡。他肉體的來源(見2:7)及他食物的出處(見3:17)成為他最後死亡的記號。

  《SDA》你必汗流滿面:這 裏生動描繪了加增男人的生活負擔的艱苦勞動。這是特別指著農民說的,他們必須迫使吝嗇的土地生出食物來養育其自身和家人。但這句話同樣也適用於所有從事其他職業的人。自從亞當犯罪以來,人類的成就必須通過勞苦才能取 得。儘管如此,人們應當意識到這一懲罰實際上蘊含著 對罪人的一種福氣。當一個人工作時,比他閒懶時犯罪 的機會要小得多。勞動與工作可以發展人的品格,教人學會謙卑和與上帝的合作。所以基督教會一般都會在勞動階級中找到其最忠實的追隨者和支持者。即使工作十 分艱辛,仍不可藐視,因爲其中有“福氣”。

  《SDA》直 到你歸了土:耶和華告訴亞當說,墳墓是他的必然歸宿。人類這才明白,救贖的計劃(第15 節)並不阻止其現有生命的失去,但上帝卻爲他提供了新生命的保證。隨著亞當的本性從有條件的不死到必死的轉變,上帝所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的那可怕預言便開始應驗了。要不是上帝的憐憫和 寛容,死亡早就臨到了。上帝的公義要求祂剝奪人的生命,但上帝的憐憫給人提供了一個重獲新生的機會。

3:20 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

  《SDA》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這節經文並不像某些聖經注釋 家所說的那樣,是對始祖犯罪及其後果之故事的補充。這節經文顯明亞當相信了關於女人後裔的應許。他的信心在他給妻子起的名上表現了出來。

  《SDA》她是衆生之母:亞 當憑著信心給他的妻子起名叫“那有生命的”。在他的死刑判決剛宣布,他就視她爲“衆生之母”。他透過了所面臨的墳墓,而在那被應許給他妻子的後裔身上,看到了那一位主將恢復他和他的後代今日所失去的永生。他不像人們所想像的那樣,以憂鬱和絕望的心情稱呼她,相反他憑著信心注視他的審決者。在她第一個孩子還沒有 生過之前,他就充滿希望地稱她爲“那有生命的”。信心對於他來說的確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

3:21 耶和華 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

  《新》給他們穿:神仁慈地為亞當和夏娃供應了更有用的衣服(參3:7),來遮掩他們的羞恥(參3:10)。

  《SDA》用皮子作的衣服:在 亞當夏娃被逐出伊甸園之前,上帝爲他們預備了比較結實的衣服,適於在未來的勞苦中使用,並防禦人類犯罪後所出現極冷和極熱的氣候。而且皮子也時刻提醒他們所失去的無罪狀況,提醒他們死亡乃是罪的工 價,提醒他們所應許的上帝的羔羊將以祂自身替罪的死來除去世人的罪孽。那曾經被任命爲動物之保護者的人,現在悲傷地發現他自己需要奪取其中一個動物的生 命。牠們必須要死,以便他可以存活。

3:22 耶和華 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新》能知道善惡:撒旦的預言(3:5)以極扭曲的方式應驗了。

  《新》永 遠活著:罪總會導致死亡(羅6:23;雅1:14-15),這罪使罪人與神所賜的永遠生命隔絕。

  《SDA》與我們相似:人已經了解了他的懲罰和救贖的計劃,得到 了衣服,藉著悖逆知道了善與惡之間的區別,而上帝本 來是想通過他與上帝旨意自願的合作而獲得這一知識。撒但所說的人會變成“如上帝”一般的應許,只是讓人知道了一些罪的後果。

  《SDA》他伸手:要防止 人類繼續食用生命樹上的果子,免得他成爲不死的罪人。藉著罪,人類落到了死亡的權下。那導致不死的果子現在只能對他有害。在罪惡狀態中的不死意味著無休止的痛苦。這不是上帝爲人類所設計 的生命。不讓人接近這賦予生命的樹是出於上帝的憐 憫,這一點亞當當時可能還不能完全領會。但在將來的世界中,他將感激上帝的這一作法。在那裏他將永遠食用那久已失去之生命樹上的果子(啓22:2、14)。藉著分享基督犧牲的象徵物, 我們現今就有權利憑著信心食用那樹上的果子了,並且充滿信心地期待著將來和所有得救之人,一起在上帝的樂園裏摘取和食用其果實。

3:23 耶和華 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

  《新》便打發他出…園 去,耕種…土:在犯罪以 前,人在一個美麗悅目的園子中工作(2:15),如今他要在受了咒詛、滿有荊棘和蒺藜的硬土上操勞(3:18)。

3:24 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新》基路伯:與看守古代米所波大米(版主註:即美索不達米亞)皇宮和廟宇入口的鑄像有些相似,這些鑄像有翅、人首、牛或獅身(見出25:18註釋)。

  《新》把守:神審判之劍攔在墮落的人與神的園子之間。其原 因在3:22已說明。只有藉著神在基督裏所預拜的救贖,人才能重新回到生命樹那裏(見啟2:7;22:2、14、19)。

  《SDA》於 是把他趕出去了:打發亞當離開伊甸園去度一種靠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的生活,這對上帝來說, 就像對亞當來說一樣,肯定是一件痛苦的事。即使將原 始森林砍去,人們仍要不停地與雜草、蟲子和野獸做鬥爭。

  《SDA》基路伯(cherubim):來歷不詳,但cherub一詞可能與亞述語的karabu有聯繫,意思是“祝福”或“祈禱”。聖經中基路伯屬於天使一 類,特別是指那些靠近上帝和祂寶座的天使(結9:3;10:4;詩99:1)。因此,基路伯的形像出現在約櫃和會幕的幔子上面(出25:18;26:1、31),後來被雕刻在聖殿的牆上和門上(王上6:29、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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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撒旦,悖逆而墮落的天使,我要如何面對牠?
3:1 撒旦本來是天使,因悖逆神而被逐出天堂,卻偽裝成狡猾的蛇來引誘夏娃。牠既是受造之物,能力就是有限的。雖然牠引誘人偏 離神,卻不會得到最後勝利。神說撒旦將要被女人的後裔——彌賽亞擊敗(3:14-15)。

撒旦為何要試探我?要抵擋試探,我該……
3:1-6  撒旦為甚麼要試探我們?撒旦試探人,是要使人向牠屈服,不按神的旨意生活。牠成功地引誘夏娃犯罪,從此牠不停地引誘人犯罪。牠甚至試探耶穌(參太 4:11),但是耶穌並沒有犯罪。

  我們怎樣才能抵擋試探呢?首先我們 要知道,受試探並不是罪,除非我們在試探中屈服,才是犯罪。抵擋試探必須(1)求神賜我們力量,(2)避開試探,(3)當我們明知是錯事時,就要拒絕。沒 有在試探中屈服的人是有福的,主必賞賜祝福他們(參雅1:12)。

只專注一己所無的,而看不見自己所有的——會帶來甚麼危機?
3:1-6 那蛇就是撒旦, 牠引誘夏娃懷疑神的美善。牠暗指神是嚴厲、吝嗇、自私的,不讓夏娃擁有分別善惡的能力。撒旦使夏娃忘記神所賜給她的一切,而把焦點集中在她所沒有的一件東 西上。當我們不去細想神賜給我們的無數福分,而只在那些沒有得到的幾件事上鑽來鑽去時,我們也會陷入苦惱之中。當你為自己缺少甚麼東西而垂頭喪氣時,就該 想想你所擁有的一切並感謝神,這樣你的疑慮就不會使你犯罪了。

“自 由主義”與真正的自由是兩樣不同的東西,我到底要哪樣?
3:5 亞當夏娃為得到分別善惡的能力而犯罪,且付出慘痛的代價。有時我們會有錯覺,以為自由就是“想做就去做”,但神說真正的自由是由順服和自律而來。祂約束 我們是為我們好,使我們不至作惡。我們有自由走在風馳電掣的車輛前面,但是我們不必等到被車子撞倒了,才知道這樣做是愚蠢的。不要聽從撒旦的引誘,我們不 必以作惡來獲得更多的經驗,來認識人生。

追求屬靈成長是好的,只是我在跟隨神,還是在追求像神般的權力?
3:5 撒旦利用正確的動機——“你們便如神”來引誘夏娃。夏娃希望像神並沒有錯,這是人類最高的目標,我們本應當這樣做。但撒旦誤導夏娃不按正途來達到這目標,叫她藐視神的權 威、取代神的地位、自己來決定甚麼對自己最好。其實撒旦乃是叫她作自己的神。

  要像神並 不是成為神,而是反映出神的性情和承認祂在我們生命中的主權。我們也像夏娃一樣,常常抱有理想的目標,卻用錯誤的方式去達到。就像政治家為要當選而賄賂選 民一樣,一旦他這樣做,服務百姓就不再是他最高的目標了。

  自高自大會叫人背叛神。 當我們因自己的計劃而離開神,我們就是把自己放在神之上,這正是撒旦的心願。

夏娃的經歷說明美好的事與正確的事並無必然的關係,那麼,我可以做甚麼來避免犯錯誤?
3:6 撒旦想使夏娃以為罪是好的、令人喜悅的、令人愛慕的事。能分別善惡似乎對她無害。人常常選擇錯事,因為他們相信那些事是 好的,最低限度對他們無害。罪惡並不常常以醜惡姿態出現,那些令人喜悅的罪最防不勝防。要當心令我們著迷的試探,我們不能每次都防止試探出現,但總有一條 出路讓我們可以避開(參林前10:13)。神的話和屬神的人都能幫助我們去抵擋試探。

我怎樣避免踏出犯罪的第一步?
3:6-7 請注意夏娃的動作:她看見、摘下、吃了,又遞給她的丈夫。試探開始時我們往往只是想看看而已,卻不知道這已踏出犯罪的 第一步,繼而陷入試探的掙扎中。按保羅的忠告,逃避少年人的私慾(參提後2:22),我們就能勝過試探。

罪最大的危機性是叫我們輕視它的危險性,我可掌握其中真義?
3:6-7 犯罪的影響是會散播出去的。夏娃犯罪後,亞當也跟著犯罪。我們犯了錯,為了減輕自己的罪咎感,常常會叫別人一同犯 罪。罪惡就好像倒在河裡的毒物一樣,轉瞬間就流淌開去。盡快向神承認自己的罪並悔改,切勿用我們的罪去污染周圍的人。

我有勇氣在犯罪後,立即來到神面前悔改認罪嗎?
3:7-8 亞當與夏娃犯罪後感到罪咎,看見自己赤身露體就覺得難為情,這種罪咎感使他們想要逃避神。當我們做錯事後,良心會受 到責備,然這是神放在我們心裡面的警鐘。消滅這些罪咎感,而不消滅犯罪的動機,是最壞的一著;就好比僅吃藥止痛,而沒有就醫一般。我們應慶幸能有罪咎的感 覺,使我們可以對罪警惕,以便能祈求神的赦免,並改過更新。

誠實能使我們跟神的關係更親密——這是我與神相交的原則嗎?
3:8 亞當夏娃二 人想用無花果樹的葉子遮蔽身體,以躲避無所不見、無所不知的神,真是幼稚得可笑。他們何以笨到這樣的地步,以為自己真的可以躲開?其實我們也是一樣,以為 神不知道我們的所作所為。我們應當勇敢地向神表達我們一切所行所想的,不要想向祂隱藏甚麼,這根本沒有可能。誠實能使我們跟神的關係更加親密。

害怕面見神!是因為罪嗎?
3:8-9 這兩節經文說明神渴望與我們相交,也說明我們為甚麼害怕與祂相交。亞當和夏娃聽見神來了就想逃避。神想要親近他們,但 他們的罪使他們不敢露面。罪斷絕了人與神的親密關係,但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為我們開了一條出路,使我們與神恢復相交。神渴望與我們同在,祂主動地把祂的大愛 無條件賜給我們。我們卻往往感到害怕,因為我們覺得自己不能達到神的標準。只要知道雖然我們會犯錯,神仍愛我們,我們就可以消除恐懼。

當我對神的意旨不能全部明瞭的時候,我該……
3:11-13 亞當和夏娃把神的警告當作耳邊風。他們不明白神發這個命令的原因,所以選擇了看來對自己更好的道路。神的一切吩 咐都是為我們好,但我們不總是明白內裡的原因。對於神的吩咐,不管是否明白背後的原因,信靠神的人都會順服。

我是否對一些過往的過失忿忿不平,視為別人連累的結果?
3:11-13 當神質問亞當時,他歸咎於夏娃,夏娃又推到蛇的身上。我們很容易將自己的罪推到別人身上,或者怪環境不好。但是 神知道實情,祂要我們對自己所做的事負責(參3:14-19)。我們應當承認自己錯誤的態度和行為,並且向神認錯,不要想諉過於別人,以擺脫自己的罪。

神對罪惡的嚴厲態度,會如何提醒我去過活?
3:14-24 亞當夏娃選擇了自己的道路,不順服神,神也按照祂的旨意行事。祂是聖潔的神,不能對罪視若無睹,祂必須刑罰犯罪 的人。想到是他們把背叛神的傾向帶進世界時,我們就不會覺得亞當夏娃所受的刑罰太過嚴厲了。除了耶穌,人人生來都有犯罪的本性,這本性就是由亞當夏娃遺傳 下來的(參羅5:12-21)。他們受重罰恰恰反映神正視犯罪問題,絕不輕易姑息。

墮落後的痛苦與和好後的祝福,已在聖經上說明了,我要選擇哪一樣?
3:14-19 亞當夏娃從痛苦的經驗中得到教訓,認識到神是聖潔的;祂恨惡罪,所以必定刑罰罪人。創世記接著詳細記載了人類由 墮落後引致生活敗壞的痛苦經歷。不順服神就是犯罪,我們跟神的交往也會因此斷絕。縱然我們有不順服,幸而神樂意饒恕我們,讓我們與祂和好。

歷史的終極結局在開始時已說明了,我要跟隨耶穌,還是……
3:15 撒旦是我們的仇敵,牠用盡一切方法使我們犯罪、走向滅亡。“你要傷他的腳跟”這句話是指基督在世上為人的時候,撒旦想一再要打敗祂;“他要打傷你的頭”則預表基督從死裡復活,擊敗撒旦。傷了腳跟並不 嚴重,但傷了頭則是致命的打擊。這裡神已經顯示祂的計劃,祂要藉著耶穌基督擊敗撒旦,救贖世人。

神趕逐亞當夏娃,因為要避免一個永恆的災劫,神永恆的訓示,你可明瞭?
3:22-24 生活在伊甸園裡就好像生活在天堂一樣,盡善盡美。如果亞當夏娃順服神,他們就能永遠住在其中。但是因為悖逆神, 他們不配住在園中,神就叫他們離開。假若他們繼續生活在園中,吃了生命樹的果子,就會永遠活著;但他們在罪的狀態中永遠活著,就意味著永遠要躲避神。其 實,我們也像亞當夏娃一樣犯了罪、與神隔絕;不過,我們不會永遠與神分隔,神正為祂的子民預備新天新地(參啟22章)。

神的使者——
3:24  基路伯是神大能的使者。

始祖犯罪的經過, 對我面對罪時有何提醒?
3:24 亞當夏娃與神關係斷絕的進程是這樣的:(1) 他們認為自己的想法比神的更好;(2)他們自覺慚愧而逃避;(3)他們企圖找藉口為自己辯護。要與神建立關係,我們必須:(1)不再找藉口為自己辯護; (2)不再躲避神;(3)確信神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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