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4日 星期四

20100624加拉太書4章12-2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4:12 弟兄們,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

  《啟》保羅說他過去也是律法下的奴僕,後來像加拉太人歸信時一樣,從泥守律法的桎梏中釋放了出來。他知道受猶太律法主義束縛的苦痛;他為了加拉太人得到自由花了許多功夫。他勸他們應像他一樣堅守這自由。他們從不曾虧負過保羅,這從13節以後說的話可以證明;但他們現在回到律法的桎梏中,便是虧負他了。

  《SDA》我勸你們:我懇求你們。保羅現在從辯論轉爲懇勸。

  《SDA》要像我一樣:保羅原是一個猶太人,熱衷律法體系,盡一個頑固而正統的法利賽人所能事(徒26:5)。但他後來放棄了他曾一度十分重視的律法體系,實際上成爲一個外邦人,爲要救外邦人歸向基督(林前9:20-23;10:32-33)。外邦的加拉太人現在爲什麽要納猶太教的教義呢?他既然爲了他們放棄了,他們爲什麽不能爲他而放棄呢?

  《SDA》因爲我也像你們一樣:只要不違犯原則,保羅總是遵從外邦人的習俗。他在他們的生活方式堪稱典範。

  《SDA》沒有虧負我:在希臘文中這裏的動詞形式是與13-15節聯結在一起,而不是與12節連接。這句話用一種修辭的手法,肯定了加拉太人在保羅第一次訪問他們時,給予他的優待。他們不應誤會保羅寫信的口氣,以爲他個人對他們有什麽意見(見加1:6-9;3:1-4;4:10-11等)。他沒有埋怨他們過去給他的待遇,因爲他們當時所表現的精神是最值得揚的(13-15節)。保羅無疑還想重新激起他們過去的獻身精神和樂遵從他的教導。他們過去既然留意他的每一個訓誨,現在爲什麽不能呢?

  加拉太信徒顯然已忘記了保羅第一次向他們傳講福音時,他們是如何心存感激。然而,縱使他們有失敗,保羅又爲他們害怕,但卻仍稱他們爲弟兄們。保羅昔日也是在律法以下的猶太人,但現今他已在基督裏得了自由。因此他說:你們要我一樣──從律法中得釋放,以後不再活在律法以下。加拉太的外邦人從來沒有在律法以下,現在也不在律法以下。因此使徒保羅說:我也你們一樣。我作爲一個猶太人,現在也享有不受律法捆綁的自由,你們外邦人一向享有的自由。

  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保羅這句話的意思並不清晰。也許他是說他們這樣對待他,他並不感到自己個人受到傷害。他們離開保羅轉向假師傅,這打擊對保羅個人來說,還不及對神的真理那麽大,因此這是對他們自己的一個傷害。

4:13 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

  《新》頭一次傳福音: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中,曾訪問加拉太地方(徒13:14-14:23)。

  《新》疾病:據4:15;6:11,有人認為保羅患的是眼疾;另有些人認為是瘧疾或癲癇。

  《SDA》是因爲身體有疾病:顯然保羅當時原不打算在加拉太傳道,但因爲身體有病不得不在那裏逗留了一段時間。有人認爲他在地勢較低的沿海地區得了瘧疾或其他的病,所以來到地勢較高的內地以求復原。這次疾病也可能指他給哥林多的信中所提到的加在我肉體上的一根刺。他曾爲此懇切地祈禱(見林後12:7-9)。

  保羅頭一次傳福音給他們,是因爲身體有疾病。神常常使用軟弱、被藐視和低微的器皿去成就他的工作,以致榮耀歸給他自己而不是歸給人。

4:14 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 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

  《新》你們接待我:保羅暗示在猶太派基督徒影響下,加拉太信徒對他的態度已經改變。

  《SDA》受試煉:這裏指的是保羅的疾病使加拉太面臨著是否要拒絕他的試探。這種解讀符合保羅對待苦難的一貫態度(見林後4:8-11;12:9-10)。有的文本爲我的試煉反映了保羅因爲患疾病而停止工作。

  《SDA》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保羅的疾病本可以給加拉太人提供一個輕看他的口。在古時候,人們一般都認爲生病是因某種大罪而來自上帝的直接懲罰(參徒8:4)。加拉太人很自然地會認爲保羅是得罪了神明,因而他的信息也是沒有什麽價值的。但他們沒有這樣認爲。他們在本來可能反對他的情勢下,卻全心全意地接受了他。現在他們又有什麽理由——不論是個人方面的,還是其他的——來反對保羅呢?他們從前的行動爲他們現在的態度作了反證。

  《SDA》如同基督耶穌:他們待保羅是再好不過的了。他們的款待是沒有話可說的。

  保羅的疾病對他自己和對那些聽他的人來說,是一個試煉。然而,加拉太信徒並沒有因他的外表或言詞而拒絕他。相反,他們接待他如同神的使者,甚至如同基督耶穌自己。由保羅代表主,他們便接待他接待主一樣(太一40)。他們接受保羅的信息,視爲神的話。所有基督徒對待主的使者,都應學習這功課。我們熱誠地接待主的人使者,就是熱誠地接待主(路一16)。

4:15 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哪裏呢?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

  《新》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哪裏呢:由於受嚴守律法主義的猶太派基督徒之約束,他們失去了祝福和喜樂。

  《新》眼睛剜出來:誇張修辭法,表明他們願意為了保羅的益處,把自己最寶貴的東西割愛給他。見可2:4,那裏描寫拆通屋頂時,用的是同樣的動詞。

  《SDA》福氣:你們的歡樂到哪裏去了呢?他們改變了態度並沒有帶來更大的滿足。他們從信靠基督的大能轉爲靠自己的行爲。沒有什麽喜樂和滿足能夠與來自完全順服基督耶穌之生活的喜樂和滿足相比(參太11:28-30注釋)。

  《SDA》剜出來:這是一個最有說服力的證據,說明他們對保羅的愛戴。沒有什麽太大太難的事情,是他們不願爲保羅做的。

  他們第一次聽聞福音時,聲稱那是他們靈魂的一個大福氣。他們極珍視這福音,若是可行,他們甚至願意把自己眼睛剜出來給保羅。但現在這種感激之情在那裏呢?不幸地,已經朝露一樣消失了。

4:16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

  《新》你們的仇敵:說誠實話有時會導致失去朋友。

  《SDA》仇敵:保羅同上一次一樣把真理告訴他們(參加1:8-9)。他沒有改變;他的福音也沒有改變。爲什麽他們對他的態度變了呢?他現在設法使他們擺脫猶太教的束縛,就以前他讓他們擺脫異教的束縛一樣(見加4:9注釋)。保羅實際上是他們最好的朋友,他甘冒失去他們友誼的危險設法救他們脫離猶太教懦弱無用的小學(9節)。朋友加的傷痕出忠誠;仇敵連連親嘴卻是多(箴27:6)

  他們爲何對保羅有這種態度上的改變?他仍在傳講同一個信息,迫切地爲福音的真理爭辯。若這樣便使他變成他們的仇敵,那麽他們的景況就實在太危險了。

4:17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原文是把你們關在外面),叫你們熱心待他們。

  《新》那些人:指猶太派基督徒(見2:4、12)。

  《啟》那些人:指傳錯誤道理的猶太律法主義者。保羅這樣稱呼他們是將本書的收信人與這批人清楚分開。

  《SDA》熱心待你們:積極地勸說你們。猶太化教師們假裝非常關心外邦人的利益,表面上爲他們做了許多工作,目的是要讓外邦人接受他們猶太化和割禮的觀點。他們希望加拉太人跟隨他們。這些倡導者表面上承受了相當大的壓力,我們雖然不能不懷疑他們的動機,但他們的熱心卻是難得的(見路16:8注釋)。

  《SDA》基督徒缺少熱心,往往造成未信的人對教會的教訓不感興趣。如果我們是真心相信的話,就自然會表現出熱心來。凡出責任感,勉強做作,時冷時熱地表現我們的信仰,就沒有什麽效果。表面的熱心最後都會露出真面目來的。爲宗教信仰所作最好的見證,就是在生活中表現他們完全獻身他們所宣揚的原則。這樣的生活才有作用。

  《SDA》不是好意:他們的動機是可疑的(見下面熱心待他們注釋)。

  《SDA》是把你們關在外面:可能指使他們偏離保羅的熱心關照和他所傳的福音;也可能指猶太化教師們把加拉太人排斥在教會以外,直到他們受了割禮;也有可能這些狡猾的人想把加拉太人與忠保羅的教會隔開,以便把加拉太作爲他們在外邦人中間開展活動的中心。

  《SDA》叫你們熱心待他們:猶太化教師們對加拉太人這麽熱心的目的是要讓加拉太人熱心待他們。他們假裝關心教會利益所希望得到的報答就是這樣。

  假師傅的動機與保羅不同:他們希望有人跟從,而保羅則對加拉太信徒的屬靈爭戰有興趣(四17~20)。假師傅熱衷贏取加拉太信徒的感情,但動機卻不真誠。是要離間你們(也可譯作把你們排擠)。猶太派人意欲離間加拉太信徒與使徒保羅和其師傅。他們希望有一群跟從者,希望可以組成一個黨派。司徒德警告說:若基督信仰變成了一種原則和規條的束縛,其受害者便無可避免地被綁在教師們的衣帶下,正如中世紀的情況一樣。

4:18 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

  《SDA》用熱心待人:只要動機正確,熱心原是好的。保羅曾揚哥林多人,因爲他們的熱心激勵了許多人行善(林後9:2)。他自己原先爲猶太教發熱心,曾因此而迫害基督教會(腓3:6)。加拉太人顯然把他們在新道理上的熱心誤會成真正的熱心,卻沒有認識到熱心決不能代替聖潔誠實的思想。猶太教和猶太化教師們的熱心不是出真知識(羅10:2)。保羅寫羅馬書時曾很爲猶太人反對基督教的熱心難過。他們的盲目不是因爲沒有機會了解,而是不願意接受教導他們的東西(見何4:6)。現在加拉太教會中流行著同樣的不合理的思想狀況。

  《SDA》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保羅並不妒忌加拉太人在他不在的時候比他與他們同在的時候更加熱心。

  保羅實際上是說:我不介意我不在你們那裏的時候,別人體貼關心你們,只要他們動機純正,出善意便行了。

4:19 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

  《新》我小子啊:保羅與他所帶領歸主的人有感情深切的關係,見徒20:37-37;腓4:1;帖前2:7-8。這種稱呼在保羅書信中僅見於此,但常見於約翰的著作中(如約13:33;約壹2:1;3:7)。

  《新》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這是保羅事奉的目標(見羅8:29;弗4:13、15;西1:27)。

  《SDA》我小子啊:約翰所常用的這種親切的稱呼,保羅在其他作品中並沒有使用。這不僅表達了保羅對他們的關懷,而且還暗示他們在屬靈上還不成熟。由保羅把所有從他那裏接受福音的人看作他屬靈上的兒女,這個稱謂很難一些解經家所認爲的,表達了保羅的責備。這也許只是提醒他們有負他。作爲他們屬靈上的父親,保羅很自然地流露出對他們利益的關心。他對哥林多人也表現過同樣的關心,說自己是他們的父親(見林前4:15)。

  《SDA》我爲你們再受生産之苦:保羅曾寫信給哥林多信徒說:……用福音生了你們(林前4:15)。爲了引導加拉太人歸向基督,他可以說是忍受了生産之苦。由他們正在放棄信心,他還得再經這樣的痛苦。

  《SDA》直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保羅要堅持不懈地工作,直到因信有基督在他們心中作王(見加2:20注釋)。使徒心中似乎還在想著出生的比喻。耶穌曾向尼哥底母講到重生的經驗(約3:3),而保羅講到基督成形在接受祂的人心中(見西1:27)。基督一旦住在人心中,祂就會藉著基督徒活出祂自己完美的生活來(見羅8:3-4;加2:20注釋);基督徒與基督有同一的心志(腓2:5);有基督的愛控制著他們(林後5:14)。這個過程要繼續到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3)。

  保羅稱加拉太信徒爲我小子,提醒他們那把他們引往基督的是保羅。他正在爲他們再受生産之苦,這次並不是爲他們得救恩,而是爲了基督成形在他們心裏。神給他子民的完全目標是活基督(弗四13;西一28)。

4:20 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裏,改換口氣,因我為你們心裏作難。

  《SDA》現今在你們那裏:保羅甚願親自帶這個信。他所寫的話可能會引起誤會和誤解。如果他在場,就能回答他的信可能引起的一切問題了。他的敵人會曲解他的信,甚至彼得也覺得保羅書信中有些話難懂(彼後3:16)。今天仍有許多人誤解保羅在加拉太書中的話語。他們沒有對照上下文,也沒有考慮到加拉太教會當時的實際情況。

  《SDA》改換口氣:保羅很願意改變對他們的態度,但事實終究是事實。他是很樂意改變態度,重新對他們表示信任,而不是批評、責難和不信任。如果他到了他們中間,他們改變了立場,恢了以前對福音的忠誠,保羅是很願意這樣改變態度的。保羅在這裏也預料他們收到他的信以後會有思想上的轉變。

  《SDA》爲你們心裏作難:他作難是因爲他在信中說了嚴厲的話。也許在他們收到信以前,就已經悔改了,但是事情擺在那裏,他必須說他有責任要說的話。他們已經表現出不真誠和反覆無常,但他不希望因說得過分嚴厲而把事情弄糟。所以他不知道應該怎樣對待他們,也不知道怎樣說才好。

  本節意思可能是保羅懷疑加拉太信徒真正的情況。他們離棄真道,使保羅心裏作難。他希望可以改換囗氣,以肯定和確信的態度談及他們的信仰。又或許他感到困惑,不知道他們對他的書信有何反應。他寧願面對面跟他們談話。這樣,他可以改換囗氣,表達得更好。他們若接受他的責備,他可以溫柔一點;他們若傲慢反叛,他便可以嚴厲一點。但按現今的情況,他只有困惑;他不知道他們對他的信息是否有所反應。

  猶太教師常以亞伯拉罕爲範例,堅持信徒必須守割禮。保羅便轉而講述亞伯拉罕家的史,指出律法主義是奴隸制度,不能與恩典混爲一談。

  神曾應許亞伯拉罕說要賜他一個兒子,雖然按常理來說,他和撒拉都已過了生育的年齡,幾乎不可以生孩子了。亞伯拉罕相信神,因此得稱爲義(創一五1~6)。過了一些時間,撒拉灰心了,是建議亞伯拉罕與她的婢女夏甲生一個孩子。亞伯拉罕聽從她的意見,後來以實瑪利出生了。這個並不是神所應許的後嗣,只是亞伯拉罕在缺乏耐性之下,出肉體的意願和不信的心而生的兒子(創一六)。

  後來,亞伯拉罕到了一百歲,那應許之子以撒出生了。這出生顯然是一個神;只有藉著神的大能才會發生(創二一1~5)。以撒斷奶的時候,在傳統的斷奶筵席上,撒拉看見以實瑪利嘲弄她的兒子。她即時要亞伯拉罕把以實瑪利和他母親趕出去,說: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産業。(創二一8~11)這是使徒保羅整篇辯論的背景。


-----------------------------------------------------------------------------------------------

<聖經靈修版/網路>

在患難和困苦中的人,其實也真可憐;論到盡心幫助嘛,我……
4:13-14 當保羅初訪加拉太的時候,他正忍受著疾病的折磨。這個世界對人們的痛苦與不幸常常都是漠不關心的。保羅稱讚加拉太人沒有輕看他,即使他的景況成為他們的試煉。他們的這種關懷就好像耶穌要求我們所做的,去關懷無家可歸的、飢餓的、有病的或坐牢的人,就如他們是耶穌本人一樣(參太25:34-40)。你是拒絕那些在患難或困苦中的人,還是願意把他們看作耶穌本人一樣地照顧他們呢?

從前我信,信得很起勁,是啊,現在嘛……
4:15 你是否經已失去了喜樂?保羅感到加拉太的信徒已經因律法主義而失去了得救的喜樂。律法主義會奪去喜樂,因為(1)它使人有罪咎感,而不覺得被愛;(2)它使人惱恨自己,而不是謙卑;(3)它強調表現,而忽視關係;(4)它指出了我們所做不到的地方,卻忽略了基督已經為我們所成就的。你若感到罪咎、或是覺得自身不足,就要查一下你所注視的。你是依靠信賴耶穌而活,還是按著別人的要求和期望而活呢?

明明知道人的批評,要用心虛心聽,只是聽罷就滿心不是味兒……
4:16 保羅不太受歡迎,因為他責備加拉太人離開對基督起初的信。人性不會有多大的轉變,受別人責備時我們也會憤怒填胸。但對給你意見的人,不要一概拒人千里,他們的話裡或許有真理。謙卑地接受別人的意見,細心思考,當發現自己的態度或行為需要改變時,切記要一步一步地去做。

世上哪有熱心待人,卻又想害人的人,保羅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4:17 那些人是指自認為宗教權威,精於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假教師。他們利用信徒希望做得好的心理,贏得不少的追隨者。但是,保羅指出他們的錯誤及自私的動機。假教師通常是道貌岸然也很具說服力,因此我們應當著聖經來檢驗人的言論和行為。

作工猶如生產之苦——為了栽培別人,要搞成這樣,我可真怕怕,你的想法是……
4:19 保羅帶領了不少人歸主,又扶助栽培他們,使他們在靈命方面不斷長進至成熟。或許這是他成功地成為屬靈父親的原因之一;他對屬靈兒女有著深切的關懷,他把自己為信徒的靈命成長所受的痛苦比作生產之苦。我們也應該像保羅那樣深切關懷自己的屬靈兒女。當你帶領一個人信主後,記住,要支持他,扶助他成長。

2010年6月24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雙贏

「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哥林多後書9章7節)

  美國阿蘇薩太平洋大學(Azusa Pacific University)與威士特蒙(Westmont College)這兩所基督教大學,於2008年會議盃足球賽的冠軍賽中狹路相逢。洛杉磯時報對該賽事的報導中透露了比賽背後的感人故事。原來在進行比賽的三天前,威士特蒙校園慘遭野火之災,數棟教學大樓、教職員和學生宿舍均遭燒毀。由於無法提供場地比賽,依照規定,威士特蒙將喪失奪冠資格。然而阿蘇薩太平洋大學卻邀請威士特蒙到自己的學校比賽,並招待所有威士特蒙球迷,讓他們免費觀賽、免費用餐。

  最後威士特蒙以二比零獲勝,而阿蘇薩太平洋則因運動家風範而贏得一致好評。洛杉磯時報記者比爾.普拉許克(BillPlaschke)寫道:「在南加州的運動場上,很少看得到如此具有運動家精神的比賽。阿蘇薩太平洋放棄自己衛冕的機會,而給對手公平的比賽。輸家的善良和贏家的韌性都令人動容。」

  當聖經說上帝喜愛「捐得樂意的人」時,我們通常只想到金錢方面的奉獻。事實上,大方提供他人機會,或是熱情款待受傷的人,也是使人人成為贏家的方式。DCM

禮物能榮耀上帝,
善行能榮耀上帝,
但最榮耀祂的是:
把自己奉獻出去。D.DeHaan

人如何施予能顯出他的為人如何。




-----------------------------------------------------------------------------------------------靈修靜思

傈僳使徒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

  富能仁是清末民初時來到中國的宣教士,才20歲便加入中國內地會,到雲南傳福音。那兒是荒蕪潮濕之地,有高山雲霧環繞,沒有山路,要從樹林找路爬上去;在一萬尺高的山脈中再往裡走便是傈僳村。傈僳族當時約有三萬人,分為150多族,各有他們的土話。富能仁為他們創造了傈僳文,把聖經翻譯成他們的語言。傈僳族拜鬼,有祭鬼的壇,信耶穌後就該決定把祭鬼的壇燒掉。有時這樣做了會生病,富能仁便為他們禱告,讓他們明白耶穌的名遠超過一切別的名!

  這位傈僳使徒1938年9月25日離開世界時才52歲。他的同工感到不單失去了一個偉大的領袖,而且失去了一位朋友。因為世上再沒有人能了解他們像他那樣深入,且能與他們同樂分憂。人將他葬在山頂,他也以這些山為他的家。他墓碑上以傈僳文、中文和英文刻著:「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因為富能仁開始了對傈僳的服事,直到今日,這少數民族信主的比例仍非常高。      ~陳巽美



2010年6月23日 星期三

20100623加拉太書4章1-1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4:1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

  《新》孩童:未成年者。與林前14:20「大人」對比,又與腓3:15之「完全人」(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成熟人」)對比。

  《啟》孩童(nepios):指未成年的人(按羅馬法為25歲以下者),需要大人的照顧與督導。

  《啟》與奴僕毫無分別:不是指未成年人的地位,而是指行動無自由一如奴僕。

  《SDA》承受産業的:本章用兩個比方——承受産業的人(加4:1-9)和兩個兒子(加4:21-31)——來進一步說明加3:17-29所闡述的真理。在兩個比方中插入一段勸勉性和傳記性的話(加4:10-20)。在這裏承受産業的人(參加3:29)代表亞伯拉罕一切屬靈的子孫(見加3:7-9、26-29)。

  《SDA》全業的主人:保羅似乎暗示這個繼承人快要長大,急要承受産業。但他還沒有長大,還沒有管理産業的權利,好他父親的奴隸一樣。

  《SDA》孩童:繼承人可能是一個孩子,但這並不影響他的身份。到了一定的時候,他將得到他父親財産的管理權。作爲一個孩子,他有繼承權,但沒有管理權。保羅在這裏所說的繼承人,其父親是否健在尚不清楚,不過這並不要緊。根據上下文(2-7節),童年(或未成年時期)代表以色列民生活在律法以下的狀況(加3:17-19、23-25)。

  《SDA》奴僕:即奴隸。繼承人在成年以前,他對繼承的財産沒有管理權,就好是他父親的一個奴隸一樣。他處在監護人的監管下(參加3:24),要服從他。他還沒有成熟的理解力和判斷力,所以不能享受成年人的自由。猶太人在律法體制下也是這樣。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時,表現出令人難以置信的糊塗和愚笨。在整個民族的史中,他們進步甚微(見出32:9-10;33:3;結20:1-38;瑪1:6;3:7;太21:33-43;23:29-38)。上帝在他們出離埃及時賜給他們的律法(見加2:16注釋)適應他們的理解力。制定儀文制度的基本條例就是要讓他們明白救恩計劃的基本原則,引導他們享受其福氣(見加3:19、24注釋)。上帝的旨意是要讓他們在這樣的監護下達到屬靈上的成熟,且繼承賜給亞伯拉罕的全部應許(見加3:6-8、14注釋)。

  1~2:這裏的圖畫是一個富翁打算待兒子長大成人,便把家財交他管理。然而,仍爲孩童的時候,這位繼承人的身分與奴沒有分別。總有人不斷告訴他要做這做那,不要做這做那。他有管家代他管理産業,有師傅教他做人。這樣,雖然産業毫無疑問是屬他的,但他在成年以前,卻得不著這些産業。

4:2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新》師傅:意義較3:24「訓蒙的師傅」為廣;見太20:8(「管事的」);路8:3(「家宰」)(編者註:「管事的」、「家宰」、「師傅」在希臘原文均為同一字,可見其用法之廣)。

  《啟》師傅和管家:是督導孩童和代管財產的人。孩童成長到一定年齡,父親才讓他承受產業。

  《SDA》師傅:未成年孩子的監護人

  《SDA》管家:保羅在這裏強調的是繼承人在童年時完全的依賴性。他要受到不斷的監護,以免浪費財産(參路15:11-32)。在舊約時代,上帝讓以色列人受律法體制的監護。律法體制的目的是要向他們指出將要來的彌賽亞,並引導他們信靠祂(見加3:19注釋)。

  《SDA》預定的時候:就是父親所定繼承産業的時候。可以推定,這是繼承人成年的時候。保羅在這裏指的是以色列人充分享受聖約特權的時候(見加3:19、24;4:4注釋)。

4: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新》世俗:指明這些基本原則本來就存在,不是「新造」的(6:15)。

  《新》小學:(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基本原則」,複數)希臘文這字主要是指「並排成列的東西」(如英文ABC的字母並排成列),以後用來稱各種基本原則或基礎元素。按上下文這裏是指宗教的基本形式,不論是猶太人的(在律法之下,4:5),或是外邦人的(在舊有宗教的約束之下,4:8)。

  《啟》我們:指基督徒,包括寫信的保羅和受信的人在內。

  《SDA》我們:保羅在這裏以猶太人的身份說話(見加2:15注釋)。當他再次向加拉太人說話時,他用了代詞你們(加4:8-21)。最後他把自己和加拉太人說在一起(加4:27-31;參加2:15、17注釋)。

  《SDA》受管:受奴役。在整個舊約時代,猶太人受律法管束(見加2:16注釋),奴隸服從主人一樣。上帝要求他們遵守律法的條例,就孩子要服從監護人一樣。加拉太人竟要回到原來的奴役之中,這是多麽無知(加3:1;4:9;5:1)啊!他們不可能從律法所給予的定罪中得到自由(加3:13)。今日凡靠自己的努力得救的人,都和舊約時代的猶太人和聽從猶太化教師的加拉太人一樣,處在奴役之中。自己所規定或教會當局所要求的任何責任,若取代信靠上帝和順從祂的旨意,都會導致屬靈上的奴役。

  《SDA》世俗:希臘語Kosmos,在這裏可能指人類世界,如約3:16-17、19;羅5:12;11:12等一樣。因此世俗小學可以理解爲人類初步的宗教原理

  《SDA》小學:希臘語stoicheia原意爲排列起來的東西,後來字母表,因爲字母表按A.B.C……排列的。從字面上講,stoicheia是指構成世界和宇宙的基本元素(如彼後3:10、12);從宇宙論的意義上講,是指宇宙間的靈體(參西2:15);從隱喻的意義上講,是指初級的知識(加4:3、9;西2:8、20)。既然在加4:3與4:2中講的是同一回事,那麽世俗小學也就等第二節中的師傅和管家(見該節注釋)。保羅在這裏稱儀文制度爲宗教的入門,儀文的條例爲救恩計劃的初步知識。因而律法(見加2:16注釋)只是所顯示之真理的入門,適合屬靈上兒童的理解力(見加3:24;;4:1注釋)。在保羅看來,儀文制度及其條例現在顯得有些幼稚,懦弱無用(9節)。上帝把儀文律法賜給剛剛擺脫奴役,還十分無知的百姓。簡化聖殿的侍奉是爲了便領會其中的意義。上帝從來就不想讓猶太人滿足有關救贖大題目的這點入門知識。崇祀和祭牲只是象和表號,決不能代替真心的認罪和赦罪(見西2:17;來10:1、4)。

  這是猶太人在律法以下的景況。他們是孩童,受律法指使,一樣。他們受管世俗小學之下,即猶太宗教的基本原則之下。猶太教的禮儀,是爲那些不認識基督所彰顯的父神之人而設的。就孩童學字要靠賴一些圖畫或實物。律法中充滿影和影兒,以外表物質的東西來表達屬靈的意義。割禮就是其中一例。猶太教是物質的、外表的、暫時的;基督信仰是屬靈的、內在的、永久的。這些外表的東西是孩童的一種約束。

4:4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新》時候滿足:這時候是神所「預定」的(4:2),好叫祂的兒女成為成年人和繼承者。

  《新》為女子所生:說明基督真正是具有人性的。

  《新》生在律法以下:受猶太律法的約束。

  《啟》及至時候滿足:是說基督的降生不是歷史上的偶然,而是按神所預定的時候發生。基督來到世間結束了人在律法下面為奴的地位,基督徒都能享受作神兒女的福氣。

  《啟》為女子所生:表明神子基督由人而生,有完全的人性。

  《SDA》差遣祂的兒子:保羅在這裏暗示耶穌原已存在。耶穌經常提到祂原與天父同在(約16:28等)。在祂向天父的祈禱中,祂提到在世界被造以前就屬祂的榮耀(約17:5;見約1:1-3、14注釋)。

  《SDA》爲女子所生:這裏清楚地指明耶穌的人性,連同上文,揭示了祂神性和人性的結合。祂既是上帝的兒子,也是人的兒子。古時聖先知也曾宣這一偉大的真理(見賽7:14:9:6-7)。

  《SDA》生在律法以下:見加2:16注釋。作爲一個猶太人,耶穌在適用祂這個無罪者的範圍之內遵守了律法的要求。(見太17:24-27;路2:21-38;參太23:1-3)。

  時候滿足:指天父指定的時間,到時後嗣變爲成人(參看第2節)。

  本節以短短十數字,就已奇妙地說出救主的神性和人性。他是永生神的兒子,但他卻爲女子所生。若耶穌只是一個人,聖經就毋須指出他是由女子所生的。人還能怎樣出生呢?在我們的主身上,這句話見證著他獨特的位格和他出生時獨特的形式。

  既生在世上成爲以色列人,他就是生在律法以下。作爲神的兒子,主耶穌並不曾在律法以下;他是那位賜律法者。但在恩典中,他紓尊降貴,把自己放在自己所立的律法以下,爲要在他生命中尊律法爲大,並以他的死承受律法的咒詛。

4: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新》得著兒子的名分:直譯為「被收養成為兒子」。見羅8:15,「兒子的心」與「奴僕的心」成對比(參弗1:5)。不論猶太人(受律法約束的人)或外邦人,只要相信基督,神就接納他們,成為神家中正式的兒子和繼承人。

  《啟》兒子的名分:耶穌基督乃是神的兒子,信徒本來也沒有神兒子的地位,可是靠著神的恩典和基督的救贖,信徒也得以收養為後嗣。

  《SDA》律法以下:(見羅2:12;加2:16注釋)。據加4:21,保羅在這裏不是指受道德律法定罪。沒有人願意被十誡定罪。這裏只能指受猶太律法體制所管轄(見羅6:14注釋)。

  《SDA》贖出來:買出來。根據上下文,保羅特別是指把在師傅和管家(見2節、3節注釋)手下的人從奴役狀態中買出來。隨著基督所做贖人離罪的更重要的工作,祂應驗了儀文制度中的表號,從而解除了猶太人今後遵守這個制度的義務,免去了一切想藉著遵守儀文要求而得救之人的咒詛(見加3:10、13注釋)。

  《SDA》我們:保羅這裏再次以猶太人的身份說話(見3節注釋)。從這裏所指的意義來看,外邦的信徒從來就不在律法以下

  《SDA》兒子的名分:被收爲兒子。當猶太人憑著信心接受耶穌爲所應許的彌賽亞時,他們就不再是未成年的孩子了(見約1:12-13注釋)。信了祂,就使他們擺脫了儀文制度中的表號,並有充分的權利作爲繼承人來承受所應許的産業(加4:1-3;參加3:6-9、14、16、24)。

  律法要求那些不守律法的人付代價──死的代價。神使人得著兒子這奇妙的身分之前,必須先付上代價。因此,主耶穌進入世界,成爲人類和猶太民族的一分子,付上律法所要求的代價。由他是神,他的死是無價的,即是說,他的死足以償付所有人的罪,無論罪人數目多少。由他是人,他可以代替人受死。顧域說:基督本質是神子,但他成爲了人子,以致我們這些本質是人子的,可以成爲神子。多麽奇妙的交換!

  人仍是奴的時候,並不能作兒子。基督把人從律法的捆綁中釋放出來,以致他們可以得著兒子的名分。留意這裏成爲神的兒女和成爲神的兒子兩者的分別(比較羅八14、16)。信徒生在神的家裏,成爲神的兒女(參看約一12)。重點在神聖的出生,不在神子的權利和責任。信徒得進入神的家爲兒子。每一個基督徒都即時成爲神子,作爲繼承人承受産業。這樣,新約給予基督徒的指示,就假設聖徒沒有嬰孩階段。所有信徒都被視作已長大成人的兒子。

  兒子的名分一般譯作收養領養,在羅馬風俗裏,跟今天人所認識的並不相同。我們把收養別人的兒女,視爲自己所生的。但在新約裏,名分就是過繼,意指把信徒視作已成年的兒子,有著作爲兒子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4:6 你們既為兒子,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是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新》兒子的靈:一個新的「師傅」(4:2),即羅8:9所說的「神的靈」(見羅8:2;弗1:13-14)。

  《新》呼叫:一個生動的希臘文動詞,帶有深刻的情感,通常用來表示無法言傳的呼喊。太27:50用此字來描述耶穌最後的呼喊。

  《新》阿爸!天父:描述與神之間極親密的關係。

  《啟》阿爸:是亞蘭語,為子女對父親的親暱稱呼(羅8:15;可14:36)。此處表明信徒與父神的親密關係。

  《SDA》你們既爲兒子:保羅在這裏直接對加拉太人說話。他們雖爲外邦人,卻接受了猶太化教師的假福音(加1:6-8)負上的軛(加5:1),即上帝已准許猶太籍基督徒(見3:24-25注釋)擺脫的猶太律法制度(加4:9、21)。有些加拉太的信徒可能是猶太人,被猶太化教師誘回到律法主義中去。但不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加拉太信徒都曾因信而成爲上帝的兒子(加3:2、6-9、14)。他們如果回到儀文律法的表號中去,而這些表號則預示了他們現在所享受與活的救主相交的經驗,他們也等否認了這種經驗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見約壹3:1-2注釋)。

  《SDA》進入你們的心:加拉太信徒已經經了聖靈的(林後1:22)。聖靈證明他們已被接受爲上帝的兒子。

  爲使那些作爲神兒子的人領會這身分的尊貴,神在五旬節差遣了聖靈進入他們的心。聖靈使聖徒曉得自己兒子的身分,而稱神爲父。阿爸,父是爲人熟悉的稱謂,結合了亞蘭語和希臘語父親的字。奴不可以這樣稱呼家中的主子;那是家庭成員的權利,並且表達出他們的愛和信任。

4:7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 神為後嗣。

  《SDA》不是奴僕:見第一節注釋。是聖靈給了這個保證。信徒身爲上帝家庭的成員,現在可以用兒子和繼承人的身份接近上帝。他這樣做可以完全確信天父非常關心他。加拉太人在猶太化教師的影響下忽視了上帝在耶穌基督裏慷慨賜予之自由的重要性和價值。請與浪子的比喻(路15:11-32)對比。

  信徒從此以後不是奴他並不在律法以下。現在他是神的兒子了。由基督作爲神的兒子,是神一切豐盛的繼承者,基督徒也靠著基督成爲神的後嗣。因著信,神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屬他的了。

4: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 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 神的作奴僕;

  《新》不是神:當加拉太人仍為外邦人時,他們以為自己所敬拜的就是神;但當他們成為基督徒後,就清楚知道了。

  《啟》加拉太人信主前,敬拜外邦神祇,為各種宗教規例所束縛,而所拜的也不是神,更不能領他們得到自由。

  《SDA》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保羅現在顯然主要是對加拉太教會中外邦信徒說話,提醒他們在成爲基督徒以前的經

  《SDA》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他們是偶像,是假神,所以根本不是神(見林前8:4;參加10:20)。外邦人在聽說基督以前,是受制他們的神。猶太籍的基督徒卻不是這樣。他們在聽說基督以前並沒有拜偶像。

  加拉太信徒曾一度受偶像的轄制。他們悔改歸主之前,一直都是敬拜木頭和石頭的偶像──假神──的異教徒。現在他們又轉而受另一類事物轄制──受律法捆綁。

4: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 神,更可說是被 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新》作奴僕:存著律法主義的心態相信宗教禮儀、道德成就、律法、善行,甚至冷漠死寂的正統信仰,這顯示出一些應當明白並享受成年人之自由的人,再次跌回第二度的幼兒期。

  《SDA》現在:加拉太的外邦信徒現在不再處無知之中(參徒17:30),他們沒有推的理由。

  《SDA》認識神:希臘文不單指思想觀念。他們對上帝有了個人的、經驗上的認識。他們已享有有效的得救知識。

  《SDA》更可以說:保羅唯恐加拉太人因認識真神而驕傲起來。他們沒有自誇的理由,因爲救恩是上帝尋找人類,而不是人尋找上帝(約3:16;見路15:2、4注釋)。

  《SDA》被神所認識:他們成了上帝施恩的對象。耶穌來的確是尋找拯救一切失喪的人(路19:10),但在另一方面,只有那些專心尋求的人,才能找到上帝(耶29:13)。

  《SDA》怎麽還要歸回:加拉太人十分糊塗,保羅就直截了當地對他們說話。他故意中斷自己思路的邏輯,真心希望撥開他們思想上的迷霧。這裏用現在時態,表明歸回的過程還在進行,他們還沒有完全歸回。希臘文epistrepho(歸回)常被譯爲改變被改變(見可4:12;路22:32;約12:40;徒3:19)。

  《SDA》懦弱無用的小學:見第3節注釋。他們已經擺脫異教原始初級的觀念和做法的束縛。現在他們卻回到另一種束縛中去,跟他們被福音釋放以前的狀況差不多。這些體制都是徒然想靠行爲得到義。加拉太人放棄異教的禮儀就是爲了接受猶太教的禮儀嗎?猶太教實際上已經墮落爲一套外表的禮儀。在有些方面,幾乎與外邦宗教沒什麽區別。律法(見加2:16注釋)的懦弱它無力挽救最熱心的遵奉者。它無用是因爲它缺少重要的生命火花。另外,猶太人在律法上加上許多遺傳,把它原來的目的弄得模糊不清,對那些想靠滿足其要求作爲得救的辦法的人,乃是一個重的負擔(見可7:3注釋)。加拉太人所放棄的是福音的一切好處,卻什麽也沒有得到。

  《SDA》情願:他們接受猶太教是自願的。他們似乎急用無價的自由來換取奴役的困境!

他們怎能爲這種行爲找藉囗呢?他們已認識神;若他們未藉著深入的經驗認識他,至少也是被神所認識的,即他們是已經得救的人。然而,他們卻從神的大能與豐盛(他們是這些東西的後嗣),歸回那懦弱無用的東西,就是那些在律法以下的東西,如割禮、聖日和飲食的條例。他們再次給這些事作奴,這些事卻不能拯救他們,也不能使他們變得更豐富,相反是叫他們變成貧乏。

  保羅稱律法及其禮儀是懦弱無用的。神的律法在昔日的時候和地點是漂亮的,但人若以律法來取代主耶穌,這些律法便成了確實的障礙。從基督轉向律法,是一種拜偶像的行爲。

4:10 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新》日子:(編者註:複數)如安息日和贖罪日(提斯利月的第十日;見利16:29-34),這些日子從來就不是,也永遠不能成為得救和得聖的途徑。

  《新》月分、節期:如月朔(見民28:11-15;賽1:13-14)、逾越節(出12:18)和莊稼初熟七七節(利23:10)。

  《新》年分:如安息年(見利25:4)。法利賽人小心翼翼遵守這一切,想藉此在神面前得功勞。

  《SDA》你們謹守:希臘文的意思是過分重視。

  《SDA》節期:字面上的意思是規定的時候,這裏指猶太宗教年曆上每年的節期(見民28:2注釋)。

  《SDA》年份:指安息年,即禧年(見出23:10-11;利25:8-12)。

  10~11:加拉太信徒謹守猶太人的曆法及其中的安息日、節期和年分。有些人自稱是基督徒,卻尋求以守律法來討神喜悅,保羅表示爲他們害怕。就是未重生的人也可以守日子、月分……年分。這樣做能使一些人感到滿足,因爲他們以爲可以憑自己的力量贏取神欣然一笑。然而,這卻表示人有力量,而這樣說來,他便不需要有救主了。

若保羅昔日這樣向加拉太信徒說話,他今日會怎樣向那些自稱是基督徒,卻尋求藉遵守律法來追求聖潔的人說話?他豈不會譴責那些從猶太教帶進基督信仰的傳統嗎──如人所按立的祭司、祭司獨有的禮服、守安息日、聖所、燭光、聖水,諸如此類?

4:11 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新》枉費了工夫:因他們轉回遵守舊約律法。

  《SDA》爲你們害怕:加拉太人這麽容易地離開自由回到奴役中去,這似乎令人難以置信。他們知道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正在走向何處?從任何角度看,他們的做法都是沒有道理的。

  《SDA》枉費了工夫:如果保羅爲他們所做己的服務只是使他們用一種奴役換取另一種奴役,這些努力真是白費了。


-----------------------------------------------------------------------------------------------

<聖經靈修版/網路>

嗣子就是繼承者,何解會與奴僕無異?是人抄聖經抄錯了嗎?
4:1-2 按照當時的習俗,嗣子(承受產業的兒子)在未成年的二十五歲之前,仍須受管於管家和師傅(大多都是被擄的希臘學者,即奴隸),故說與奴僕毫無分別。

世俗小學,這個名稱好不陌生,與我們的信仰有何關係?
4:3-7 世俗小學是指當時猶太教或外邦宗教初級階段的宗教理論,也就是入門的道理。保羅以奴僕來說明在基督來為我們的罪受死以前,眾人都被律法所轄制,以為律法可以使他們得救,不斷努力守律法,又不住失敗。從前我們是奴僕,如今可成為神的兒女,完全屬於祂,跟祂建立密切的關係。因為有基督,我們也再不用懼怕神了,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祂的面前,知道祂會接納我們成為祂家裡的一員。

時候滿足,神就會來,我想等那時候,但又等得很不平安……
4:4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耶穌來到這世上為我們的罪而死。猶太人一直盼望彌賽亞的降臨,盼了好幾百年,但是神的時間卻是最完美的。有時我們會懷疑為甚麼神不應允我們的祈禱,但是我們絕不可以懷疑祂或放棄等候。在最適當的時候,祂便會回覆我們。你是不是正等待著神的時間呢?信靠祂的判斷,並且相信祂是以對你的最大的好處為念的。

耶穌也只不過是一個人,祂有甚麼了不起?
4:4-5 耶穌基督是由女人所生,祂是一個人;祂生為猶太人,受到神的律法制約,並且完全遵守了。雖然耶穌完全是一個人,卻沒有罪,因此他是無瑕無疵的祭牲,祂死是為了所有被罪綑綁的人,使我們獲得釋放,並成為神的兒女。

我喜歡稱神為阿爸父,你問我曉得這字義多少,這……
4:5-7 根據羅馬法律,養子擁有和親子一樣的父業繼承權,即使他以前是一個奴隸,他也不是次等的兒子,在身分和繼承權上與親子平等。阿爸是亞蘭文中對父親的稱呼,基督祈禱時也稱天父為阿爸(參可14:36)。作為神所接納的兒女,也就是祂的後嗣,我們跟基督一樣同享天父的基業,也同享基督的痛苦與榮耀(參羅8:15-17)。

經頭腦





數獨遊戲



Free sudoku by SudokuPuzz


DIY手工飾品教學( 2/2新增手機吊飾教學)


2/2新增項目:
Hello Kitty手機吊飾
小天使手機吊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