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

20100507創世記27章1-4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27:1 以撒年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就叫了他大兒子以掃來,說:「我兒。」以掃說:「我在這裏。」

  《新》眼睛昏花,不能看見:在古時,老人瞎眼或近乎瞎眼是常事(見48:10;撒上4:15)。

  《SDA》根據以下幾點推定,本章的事件發生時,以撒已經137歲了:以掃已經結婚(46節),當時以撒一百歲(見創26:34;25:26)。下面將會看到,本章的事件一定遲得多。雅各是130歲下到埃及去的(創47:9),當時他的兒子約瑟39歲。約瑟開始爲法老服務是在30歲(創41:46),經過了七個豐年和兩個災年(創41:54;45:6)。這九年加上30歲,約瑟年齡應是39歲。雅各是91歲生約瑟的。那時雅各在拉班家剛服務完十四年(創29:18、27;30:25)。雅各是77歲逃往哈蘭的。雅各的逃亡很可能是在本章事件發生後不久,而他的父親以撒又是60歲時生的雅各(創25:26),所以創27章中以撒的年齡一定是137歲左右。以撒後來又活了43年,享年180歲(創35:28)。

27:2 他說:「我如今老了,不知道那一天死。

27:3 現在拿你的器械,就是箭囊和弓,往田野去為我打獵,

27:4 照我所愛的做成美味,拿來給我吃,使我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

  《新》我所愛的美味:利百加和雅各利用以撒對某種食物的偏愛,乘機欺騙(見27:9、14)。

  《新》我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根據古代近東的法律,任何口頭聲明,包括臨終前遺命,均具法律效力(見49:28-33)。

  《SDA》大他十四歲的同父異母的哥哥以實瑪利(創16:16;21:5)是在137歲時去世的(創25:17)。所以他自己體質的衰退使他感到了死亡的臨近。以撒一心偏愛以掃,不顧上帝在兩個兒子出生前所給予的指示,也不顧以掃他與迦南人結婚的事實。他對野味的喜好加強了這種偏愛(創25:28)。他很自然要用野味來慶祝這一場合。

27:5 以撒對他兒子以掃說話,利百加也聽見了。以掃往田野去打獵,要得野味帶來。

  《新》聽見了:偷聽。

  《啟》讀雅各套取以撒祝福的記載,不可忘記這是以掃出賣了他長子名分以後的事。因此,故事中四個主角都有過咎。1.不論以撒知不知道他的長子出賣名分的事,神早已告訴過他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25:23)。他現在用神給他的權柄來阻止此事發生(29節)。2.以掃自己同意不要長子名分,現在破壞自己的盟誓。3.利百加和兒子雅各雖然振振有詞,但對神的應許既無信心,對以掃也無愛心,更沒有向神或者以撒求告。靠人的手段來取得祝福,所得到的是後來仇恨的苦果。(雅各多年以後,當他為約瑟的兒子以法蓮和瑪拿西祝福時,他已學到遵從神的旨意的教訓,用極簡單的方法確定了弟弟比他還大的次序。參48:14-20)。

  《SDA》是什麽動機促使使她這樣做呢?她覺得上帝對雅各的揀選似乎要受到阻撓。以撒的意圖是顯而易見的,是與上帝顯明的旨意相違背的。她認爲沒有什麽理由或爭辯能改變他的主意。她覺得上帝需要她的協助。利百加將事情抓在自己手中,希望用一個錯誤來糾正另一個錯誤。這場危機在她看來既真實又緊迫。可以想,以撒躺在臨終的床上,決心將長子權傳給以掃。他著打發以掃到野外去打獵,已經啓動了傳授的程序。這個程序一旦完成,將無可挽回。怎麽辦呢?只有她有能力阻止這個似乎無法挽回的錯誤。這是她行動的最後時機。如果她錯過了這個機會,所有的希望都沒有了。在她有能力挽救局面的時候卻袖手旁觀,而單單依靠上帝按祂自己的時間和方式來成就這一切,這似乎是不可能的事。她用這一連串的理由說服自己,爲了達到目的可以不擇手段。難道她不是在幫助上帝實現祂親口傳達的旨意嗎?如果這樣做算犯罪的話,上帝難道不應該赦免她嗎?當人不顧公義的嚴格標一意孤行時,他們愚昧的心就變得昏暗了。白的看起來黑的,錯的看起來對的。當上帝明說是完全錯誤的事情被當作完全正確時,試探者的誘惑就達到了完全的效果(創3:6;羅1:21-22;賽5:20;彌3:2)。

27:6 利百加就對她兒子雅各說:「我聽見你父親對你哥哥以掃說:

  《新》利百加:本書作者在敘述整個有關雅各的故事中,用了幾個諧音:「長子名分」(bekorah)和「祝福」(berakah),兩個都是雅各要爭取的;而利百加(ribqah)也為她心愛的兒子盡上了全力。

  《新》對她兒子雅各說:25:28所提父母偏心一事,現在要結出惡果了。

27:7 『你去把野獸帶來,做成美味給我吃,我好在未死之先,在耶和華面前給你祝福。』

27:8 現在,我兒,你要照著我所吩咐你的,聽從我的話。

  《新》我兒,你要照著我所吩咐你的:利百加表現得和雅各一樣狡詐,雅各此名之意就是狡詐(見27:36;25:26等原文譯註)。

27:9 你到羊群裏去,給我拿兩隻肥山羊羔來,我便照你父親所愛的給他做成美味。

27:10 你拿到你父親那裏給他吃,使他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

27:11 雅各對他母親利百加說:「我哥哥以掃渾身是有毛的,我身上是光滑的;

27:12 倘若我父親摸著我,必以我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詛,不得祝福。」

27:13 他母親對他說:「我兒,你招的咒詛歸到我身上;你只管聽我的話,去把羊羔給我拿來。」

  《新》你招的咒詛歸到我身上:參太27:25類似的自咒之例。

  《SDA》雅各害怕一旦他父親發現了他的欺騙就會咒詛他。利百加說她將自己承受這個咒詛,從而解除了他的恐懼心理。她和以撒都各行其是。她決心不計代價獲得那即將失去的、在她看來最有價值的事物。目前只有一件事是值得考慮的。她對自己的計謀滿有把握,根本不擔心可能的咒詛。

27:14 他便去拿來,交給他母親;他母親就照他父親所愛的做成美味。

  《SDA》雅各所提出的異議表明他所擔心的不是行爲的錯誤而是被發現的危險。墮落的人性所在乎的不是罪而是其後果。惟有基督的靈能給人一顆痛悔認罪的心,敢主持正義,並把後果交上帝(見林後7:10;彌6:8)。多年以來,雅各一直想辦法得到這個福氣。現在,這個福氣快要從他手中溜走了。所以只要利百加稍加勸導,他就不再猶豫,馬上積極配合。他自己那不聖潔的望,使他一下子成爲試探者誘惑的受害者。

27:15 利百加又把家裏所存大兒子以掃上好的衣服給她小兒子雅各穿上,

27:16 又用山羊羔皮包在雅各的手上和頸項的光滑處,

27:17 就把所做的美味和餅交在她兒子雅各的手裏。

27:18 雅各到他父親那裏說:「我父親!」他說:「我在這裏。我兒,你是誰?」

27:19 雅各對他父親說:「我是你的長子以掃;我已照你所吩咐我的行了。請起來坐著,吃我的野味,好給我祝福。」

  《SDA》讓父親相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雅各來到父親跟前以後,面臨許多尷尬的問題。爲要達到目的,他只好編造一個又一個的謊言。他說自己是以掃,羊羔的肉是野味,並說自己這麽快回來是因爲上帝賜福。

27:20 以撒對他兒子說:「我兒,你如何找得這麼快呢?」他說:「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使我遇見好機會得著的。」

  《新》你的神:與雅各在別處的用詞一致(31:5、42;32:9)。直到他從哈蘭平安歸來後,他才稱耶和華為他自己的神(參28:20-22;33:18.20)。

27:21 以撒對雅各說:「我兒,你近前來,我摸摸你,知道你真是我的兒子以掃不是。」

27:22 雅各就挨近他父親以撒。以撒摸著他,說:「聲音是雅各的聲音,手卻是以掃的手。」

27:23 以撒就辨不出他來;因為他手上有毛,像他哥哥以掃的手一樣,就給他祝福;

27:24 又說:「你真是我兒子以掃嗎?」他說:「我是。」

  《新》你真是我兒子以掃嗎:直到這謎劇的結尾,以撒都在懷疑。

  《SDA》以撒的觸覺一定因他的年老體衰受到嚴重的影響。但他的聽覺卻更敏銳了,所以對雅各的聲音産生了懷疑。可是他兒子手上的毛似乎又符合以掃衣物上所帶田野和叢林的氣味(第15節)。最終,美味(第9節)的香氣勾起了他的食,使他消除了他擔心。他看不見;但他的觸覺、味覺和嗅覺勝過了聽覺。這一騙局的發生,原先錯在以撒。他明知上帝的旨意卻一意孤行,要將長子的名分授予以掃,因此上帝就許可他受騙(見撒上28:6;王上14:1-6;徒5:1-11)。

27:25 以撒說:「你遞給我,我好吃我兒子的野味,給你祝福。」雅各就遞給他,他便吃了,又拿酒給他,他也喝了。

27:26 他父親以撒對他說:「我兒,你上前來與我親嘴。」

27:27 他就上前與父親親嘴。他父親一聞他衣服上的香氣,就給他祝福,說:我兒的香氣如同耶和華賜福之田地的香氣一樣。

  《新》與父親親嘴:為要得著立約的祝福,以色列人之父雅各用親嘴出賣他哥哥;耶穌是以色列人最偉大的後裔,祂最終為以色列取得祝福,但祂一樣被人以親嘴出賣(太26:48-49;路22:48)。

  《SDA》在希伯來原文中,祝福之類的話(見創49;申33),都是以詩體表達出來的。這是由排比句所組成的。其詞彙和語法均專用詩歌。雅各的衣服上所帶田野和叢林的香氣使先祖想到他兒子將來的繁榮。以撒似乎看到他擁有了應許之地,並充分享受隨之而來的福氣。其中特別提到了天上的甘露。因爲在東方國家降雨量極少,甘露對農作物的生長是至關重要的。甘露經常被當作一種福源(申33:13、28;何14:5;亞8:12)。

27:28 願 神賜你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並許多五穀新酒。

27:29 願多民事奉你,多國跪拜你。願你作你弟兄的主;你母親的兒子向你跪拜。凡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為你祝福的,願他蒙福。

  《新》作你弟兄的主:以撒無意地祝福了雅各,使神在25:23給利百加的應許得以應驗。

  《SDA》雅各不僅要超過他的兄弟,從更廣泛的意義上說,要超過他所有的親戚,而且要超過外邦的民族。這一祝福展望到世界的統一。這也正是上帝當初爲以色列人所設的計劃(見申4:6;28:10;代下9:22-23;詩126:3;亞2:11;8:22-23;14:16)。

27:30 以撒為雅各祝福已畢,雅各從他父親那裏才出來,他哥哥以掃正打獵回來,

27:31 也做了美味,拿來給他父親,說:「請父親起來,吃你兒子的野味,好給我祝福。」

27:32 他父親以撒對他說:「你是誰?」他說:「我是你的長子以掃。」

  《SDA》以掃回來的時候,雅各剛領受完祝福離開他的父親。以撒所受到的打擊一定是令人心碎的。但他顯然看出了上帝在此事中的預,並得知任何再與上帝的旨意相違背的努力都將是徒勞無益的。他自知無奈,因此他既不收回對雅各的祝福,也不咒詛他。以撒一定意識到他對這個不幸的局面所負的責任。他何必埋怨雅各呢?正如以掃不顧父母的意見擅自地選擇妻子一樣,以撒也不顧上帝的旨意擅自選擇繼承人。巴蘭一樣,以撒發現自己無法轉移上帝所預定領受之人的福氣(見民22:35;23:8、11-12)。

27:33 以撒就大大地戰兢,說:「你未來之先,是誰得了野味拿來給我呢?我已經吃了,為他祝福;他將來也必蒙福。」

  《新》他將來也必蒙福:古代人相信,人的祝福和咒詛帶有一種神奇的力量,能成就所宣告的事。但身為神立約賜福的繼承人及管家,以撒承認他已經合法地、不可收回地將這祝福正式傳給雅各了(見27:4註釋)。

27:34 以掃聽了他父親的話,就放聲痛哭,說:「我父啊,求你也為我祝福!」

  《新》放聲痛哭:以掃的眼淚「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來12:17)。

27:35 以撒說:「你兄弟已經用詭計來將你的福分奪去了。」

27:36 以掃說:「他名雅各,豈不是正對嗎?因為他欺騙了我兩次:他從前奪了我長子的名分,你看,他現在又奪了我的福分。」以掃又說:「你沒有留下為我可祝的福 嗎?」

  《新》他從前奪了我長子的名分,你看,他現在又奪了我的福分:希伯來文「長子的名分」是bekorah,「福分」是berakah(見27:6註釋)。雖然以掃想將長子名分與福分分隔,但前者必然導致後者(見來12:16-17),因兩者都與頭生者的產業有關。

  《SDA》雅各這個名字的含義見創25:26注釋。以掃深深地抱怨雅各兩次欺騙了他。以掃確已將長子的名分賣給了雅各。但他這時才意識到自己的愚蠢,已爲時太晚了。他現在看出雅各對他的愚弄實質上就是搶奪。

27:37 以撒回答以掃說:「我已立他為你的主,使他的弟兄都給他作僕人,並賜他五穀新酒可以養生。我兒,現在我還能為你做甚麼呢?」

27:38 以掃對他父親說:「父啊,你只有一樣可祝的福嗎?我父啊,求你也為我祝福!」以掃就放聲而哭。

  《SDA》上帝當然願意將無限的福氣連肥沃的土地一同賜下。只要以掃認識到是自己有缺陷的品格使他無法領受祝福,只有通過態度的轉變才有可能獲得福氣,那麽上帝對亞伯拉罕和以撒的祝福也同樣能賜給他(見耶18:7-12)。但在以掃說話時沒有想到這些。他只想得到福氣,卻沒有想到接受隨之而來的義務。就浪子的比喻中的大兒子一樣,他心懷嫉妒,不願意讓弟弟得到福惠(路15:29)。

  《SDA》以掃就放聲而哭:以撒在答以掃進一步的懇求,你沒有留下爲我可祝的福嗎?時,實際上重申了對雅各祝福,並告訴以掃他已無能爲力了。當他最親愛的父親都不站在他的一邊時,以掃才如夢初醒,意識到他被上帝完全撇棄的可怕現實。他的眼淚表達了他對其損失的哀惜,而不是因爲導致此損失的行爲。他的眼淚是無用的,因爲他不再能真正悔改了(見來12:17)。他那不完全的品格就一道無法逾越的鴻溝,使他與他那時所認定的無價之寶相隔(見耶8:20;路16:26)。

27:39 他父親以撒說:地上的肥土必為你所住;天上的甘露必為你所得。

  《新》地上的肥土必為你所住,天上的甘露必為你所得:(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你的住處,必遠離地上的肥土,必遠離天上的甘露」)參27:28。以撒給以掃次等的福分,與他給雅各那上好的祝福,成為諷刺的對比。

  《SDA》有感他愛子以掃的哀傷,以撒順應了他的懇請。但他一開口,就似乎被聖靈感動,說出了以掃未來的命運。但他所說的話,與其說是祝福,倒不如說是一個化裝的咒詛。

  《SDA》給以掃的祝福表面上是重述了授予雅各的屬世福分。但有一些重要的變動,如省去了新酒和上帝的名。

  《SDA》希伯來原文的介詞min(屬)也有遠離的意思。所以以撒的意思也可以理解爲:你的居所將遠離地上的肥土,遠離天上的甘露。與迦南地相比,以東人的家鄉將是一片貧瘠的土地。這樣的理解不僅符合希伯來原文的結構,而且更符合上下文和史事實:一、這是對以掃後代的家鄉以東地淒涼而沙漠化特的真實寫照。二、這與所說的一切福氣都已授予雅各的話語吻合,不致矛盾(第33、37節)。三、解釋了肥土甘露在這裏的含義與雅各的命運是相反的(第28節)。當然,這要對第39節和第28節中的介詞min用不同的譯法。但這兩節經文不同的表達方式,說明以撒在第39節中巧妙地運用了文字遊戲。以撒在這裏沒有提到上帝,表明他憑自己的權柄說話,而不是出靈感,對待雅各那樣。

27:40 你必倚靠刀劍度日,又必事奉你的兄弟;到你強盛的時候,必從你頸項上掙開他的軛。

  《SDA》以東人的生活方式和職業完全適應他們的國土。這個預言應驗在以東人凶猛好鬥的性情上。他們靠打獵和控制貿易通道爲生。

  《SDA》事奉你的兄弟:對以掃的應許預言了以東人要長期從事一場擺脫雅各轄制的鬥爭。這場鬥爭有時還會取得勝利。這裏重申了上帝在他們出生之前所發的預言(創25:23)。以東不斷重演受以色列所奴役、反叛以色列人和再次被以色列征服的史。

  《SDA》以撒關他的兩個兒子的預言就這樣確地應驗了(來11:20)。對每個兒子的祝福都是一個預言。以撒雖然是被蒙騙的,但他說談到雅各的一切話卻都是聖靈所默示的,雅各仍然受到了祝福(創27:33)。這並不意味著上帝認可欺騙的行爲,上帝不需要人的辦法來實現祂的旨意。上帝並沒有認可欺騙的行爲,但祂掌管了一切。祝福臨到雅各不是因爲欺騙,與欺騙無關。

  《SDA》父母和兒子們都犯了錯誤,每個人都按各自的方式受到了應有的報應。欺騙的始作俑者永遠被分開了。利百加被迫打發她的愛子離開父家到異國他鄉去,再也見不到他了。雅各因他對兄弟和父親所犯的罪而經受了二十年的流亡生活,在此期間他自己一次又一次地遭遇欺騙與失望。他是身無分文離開故土的。以撒因不顧耶和華明示的旨意堅持偏愛以掃,而遭遇雅各詭計的得逞。他將與他所忽視的兒子分開,而他所盲目喜愛之子的不敬畏神的樣子將時常在他眼前。以掃因輕看上帝和屬靈的事,永遠失去了作爲長子所應得的、擔任家庭領袖的權利。上帝的旨意在人的計劃與情感的突中得到了實現。

27:41 以掃因他父親給雅各祝的福,就怨恨雅各,心裏說:「為我父親居喪的日子近了,到那時候,我要殺我的兄弟雅各。」

  《SDA》以掃的絕望很快變成了對兄弟的刻骨仇恨,但出對父親的尊重,他不想讓父親因其謀殺害兄弟的行爲而感到悲傷和恥辱。他以爲他父親的病會導致他早死,就推遲了謀殺的計劃。他當然不知道他的父親竟會恢健康又活了四十三年。

27:42 有人把利百加大兒子以掃的話告訴利百加,她就打發人去,叫了她小兒子雅各來,對他說:「你哥哥以掃想要殺你,報仇雪恨。

27:43 現在,我兒,你要聽我的話:起來,逃往哈蘭、我哥哥拉班那裏去,

  《新》你要聽我的話:前次是不良的勸告(見27:8、13),現在卻是合理的忠告。

  《SDA》以掃可能在以撒的家人中威信很高。有別人知道了他的陰謀。其中有一個人告訴利百加以掃的企圖時,她就勸雅各逃到外面躲一些日子,以爲以掃那移不定的性情會使他改變主意。另外雅各著逃跑默認了自己的錯誤,好讓以掃在以撒去世後得到父親的財産。

27:44 同他住些日子,直等你哥哥的怒氣消了。

  《新》住些日子:結果住了二十年(見31:38、41)。

27:45 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氣,忘了你向他所做的事,我便打發人去把你從那裏帶回來。為甚麼一日喪你們二人呢?」

  《新》你們二人:指雅各和以撒;或指雅各和以掃,如果以掃殺了雅各,他會成為報血仇者追殺的目標(參撒下14:6-7)。

  《啟》雅各一去二十年,沒有機會再見到母親利百加。

  《SDA》如果以掃殺死雅各,那麽按照習俗,與後者關最密切的親屬就有義務殺死以掃。或許以掃想自己在家中的威信能保護他避免這一結局,特別是在他父親去世之後。

27:46 利百加對以撒說:「我因這赫人的女子連性命都厭煩了;倘若雅各也娶赫人的女子為妻,像這些一樣,我活著還有甚麼益處呢?」

  《啟》赫人的女子:指以掃的兩個赫人妻子。

  《啟》以掃沒有體會祖父亞伯拉罕不讓子孫娶異族女子為妻的本旨,和赫人女子結婚,以撒夫婦也未能及時阻止,家庭快樂蒙上陰影。現在二人極力不讓雅各重蹈覆轍(節及28:1-2)。

  《SDA》爲了得以撒的同意,而又不讓他知道以掃的殺機使他傷心,利百加提出了一個完全不同而又合理的理由。以撒立刻同意了。因爲他和利百加一樣因以掃的妻子而愁惱(創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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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利百加用了錯誤的方法來達到目標。我用的方法,神是否也不喜歡?
27:5-10 當利百加知道以撒要祝福以掃時,她馬上想出一個詭計來騙以撒祝福雅各。雖然神早已告訴她,雅各要成為族長(參25:23-26),但她還是要自己參與,用錯誤的方法來替神實現祂的計劃。在利百加看來,只要目的正確,用甚麼手段都不要緊。但是無論我們以為自己的目標是多麼的好,總不應使用錯誤的方法和手段去達成目標。你現在有甚麼目標?你所使用的方法是神准許的嗎?

若是懼怕被別人揭穿心底裡的想法,很容易會因這些懼怕而犯罪。我會落在這樣的境況嗎?
27:11-12 我們如何處理道德上左右為難的事情,能表明我們真正的動機。很多時候我們擔心被人揭穿過於關心做正確的事。雅各看來並不在乎母親的計劃是欺詐的行為,只關心自己被揭穿引起的麻煩。我們如果擔心自己的真相會被揭穿,就有可能不甚老實。讓這種怕被揭穿的恐懼作為警號,提醒我們做當做的事。雅各為進行這個欺詐的詭計而付出了重大的代價。

若心思只專注於自己所欲求的,很容易陷在罪中。我的心思又是在甚麼上面?
27:11-13 雅各聽到母親這種欺詐的詭計時猶豫不決。雖然他出於錯誤的理由——怕被揭發而質疑這個計劃,他的反對也給母親一個重新考慮的機會,只是利百加全神貫注於自己的計劃,看不清自己所做的事。她已跌入罪的陷阱中,罪敗壞了她的性格。懸崖勒馬可能會帶來傷害和失望,卻能使我們不受罪的轄制。

人所追求的,有時會讓他得不償失。我又在追求甚麼?
27:24 雅各雖然得到所渴望的祝福,其實卻得不償失:(1)他離開家鄉以後再也見不到慈母;(2)哥哥要殺他;(3)他被舅父拉班欺騙;(4)他的家庭分裂;(5)以掃成為敵族之祖;(6)他離家流亡多年。其實雅各遲早都會得到長子的名分和祝福(參25:23)。如果他和他的母親等候神按祂的方法和時間來工作,情況就會截然不同了。

言而有信……
27:33 古時,人說的話、尤其是正式的誓言,具有約束力,與現代書面合約很相似。所以以撒不能收回給雅各的祝福。

27:33-37 父親在未離世之前會舉行正式的祝福禮儀,將長子名分給予合適的繼承人,雖然頭生的兒子有長子的名分,但是父親還未祝福,長子名分仍不能說是屬於他的;因為在未祝福以前,父親可以把長子的名分從頭生子收回,給予更配得的兒子。但是在祝福以後,長子的名分就不能再改動了。所以許多作父親的通常會等到晚年才祝福。雖然雅各在多年前已經從兄長以掃那裡得到長子的名分,但仍需父親的祝福,名分才能生效。

嫉妒惱怒會蒙蔽人的眼睛,我的眼目現在看見的又是甚麼?
27:41 以掃非常惱怒雅各,他看不到自己先放棄長子名分的錯誤。嫉妒惱怒會遮蔽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看不見自己所擁有的,只計較自己所沒有的。

在生活不如意時,依靠神控制情緒便十分重要。我是如何控制自己情緒的?
27:41 當以掃失去家族的寶貴祝福之後,他的前途突然改變了。他因惱怒而決定要殺死雅各。當我們失去極其寶貴的東西,或者別人串謀對付自己而得手時,最自然的反應就是發怒。但我們也可以用下列幾種方法來控制自己的情緒:(1)認清自己對事情的反應;(2)祈禱求神賜力量;(3)求神幫助,即使在逆境中,也能看到轉機。

2010年5月7日靈修小品

生命的改造/知信行網上團契

心的改造:尊重,憐憫,寬恕
尊重別人的感受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馬書十二15)

  這是一個對人失去共鳴與感覺的世代。人們愈來愈講求效率,社會充滿競爭的氣氛,人的感情漸漸變得冷酷和麻木。人對名譽、地位、才幹、金錢的重視與關注,遠遠超過尊重人的需要和感受!

  保羅教導信徒要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這是直接挑戰信徒情感的教導,勉勵我們要因著對他人的尊重,而學會與別人分享喜樂,同擔憂患。

  要尊重人的喜樂,這需要崇高的品格,不但對人沒有嫉妒的心,且看見對方被人推崇稱讚時,心中能喜樂,視對方的成功為自己的成功。

  要尊重人的哀哭,這需要深度的感情,進入他實況的處境裡,體諒他的苦情,接納他的眼淚,視他的悲苦為自己的痛苦。

  弟兄姊妹啊!在你一天的生活中,有多少時候能夠意識到身旁的人的感受,以尊重之心來回應他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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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膽怯

「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後1:7)

  聖經中有三百六十多次提到不要膽怯,懼怕,因為一膽怯,一個人心裡就失敗了,再無力量爭戰、進取、向上,只有灰心、退後、跌倒、投降,像以色列人的那十個探子一樣(民13:32)。在下火湖的名單中,第一個就是膽怯的(啟21:8)。因為一膽怯,就沒有信心,對於一切罪惡也不能抵抗。結果,只有作魔鬼的俘虜和奴僕,屈從於罪惡之下。

  膽怯一方面是看到艱難,困苦,危險,仇敵的強大(民13:28、32),另一方面是覺得自己的軟弱,渺小,如蚱蜢一樣(民13:33)。因此只有失敗(民14:3),可是迦勒和約書亞並不是作如此看法,他們說:「我們足能得勝。」「他們是我們的食物,」因為「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所以分別就在這裡,迦勒並不是沒有看到敵人的高大和自己的弱小,但卻看到有神和他在一起,那就比敵人強大得多了。

  不管是甚麼時候,任何情況,膽怯的心都不是從神來的,因為神不會懼怕,祂也不讓祂兒女們懼怕,祂願意我們將祂放在一起,就足能得勝一切屬靈的仇敵。無論是罪惡、苦難、試探、以及撒但、世界、肉體來的一切攻擊,使我們能靠著那愛我們,加給我們力量的主,得勝有餘(羅8:37;腓4;13)。但這不是叫我們驕傲,放肆,乃是剛強和謹守,所以不要膽怯,乃要剛強(林前16:13;弗3:16;6:10)


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

20100506創 世記26章1-3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26:1 在亞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饑荒;這時又有饑荒,以撒就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那裏。

  《新》1~33:這段經文所記的事件,發生於以掃和雅各出生以前。留在此處敘述,是要點出一重要事實:雅各極力從父親那裏爭取的長子名分和祝福(見25:22、31-33;27:5-29),是與以撒從亞伯拉罕承受的那立約產業有關。

  《新》亞比米勒:大概是早期與此同名之君王的兒子或孫子(見20:2)。

  《SDA》發生了與亞伯拉罕時代相似的饑荒(見創12:10)。半旱的南地遭遇了旱災,而比較肥沃的基拉耳地區卻沒有受到影響。關非利士人此時在迦南出現,見創21:32注釋。不知道亞比米勒和非各(創26:26)是指創20:2和21:22中的相同人物,還是作爲頭銜,分別表示國王軍長。後一種解釋可能性大一些(見創20:2;創21:22注釋)。

26:2 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

  《SDA》這是聖經第一次記載上帝向以撒啓示,對他重申向亞伯拉罕發過的應許(見創12:3;15:5;22:17-18)。

26:3 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新》我必你同在:神常常重複這個應許,祂要要祂的子民同在並保護他們(如見26:24;28:15;31:3;書1:5;賽41:10;耶1:8、19;太28:20;徒18:10;又見創17:7及註釋)。

26:4 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26:5 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新》吩咐命令、律例、法度:法律名詞,描述神指令中的各個層面,這些都是神的子民所該遵守的(見利26:14-15、46;申11:1)。創世記的作者是在對西奈山立約後的以色列人說話,因此所用的辭彙均與那約有關。但他向以色列民強調,他們的先祖亞伯拉罕當年曾順服神的旨意,他們若想承受立約的應許,自己也必須效法他的榜樣。

  《SDA》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這裏提到父親的順從是福氣臨到兒子的原因。暗示以撒若這樣做也將會有同樣的結果。雅各解釋說,保羅所揚的亞伯拉罕的信心(羅4:1-5),因著他的順從而得以完全(雅2:21-23)。信心和順從缺一不可。

  《SDA》我的話:每當上帝說話的時候,亞伯拉罕總是毫不遲疑地順服(創12:1-4;22:1-3)。

  《SDA》我的命令:命令指上帝(撒上13:13;王上13:21)、父親(箴4:1、4;6:20)、君王(王上2:43;王下18:36)、或教師(箴2:1;7:1-2)所發的訓令。上帝在亞伯拉罕九十九歲時命令他要在上帝面前作完全人(創17:1)。

  《SDA》律例:指上帝的律法,包括儀文(出13:10;民9:14等)和道德律法(申4:5、8、14;6:24等)。

  《SDA》法度:倫理的教訓以及儀文的和屬靈的訓令(伯22:22;賽8:16、20)。

26:6 以撒就住在基拉耳。

26:7 那地方的人問到他的妻子,他便說:「那是我的妹子。」原來他怕說:「是我的妻子」;他心裏想:「恐怕這地方的人為利百加的緣故殺我」,因為她容貌俊美。

  《啟》以撒信心不足,有了懼怕。事實證明他的恐懼是多餘的,因為他住了許久都沒有事(8節)。神藉著環境來鍛鍊一個人的信心,成為可用的器皿。

  《SDA》亞伯拉罕曾稱妻子是他的妹子(創12:11-12;20:2、11),以撒也是如此。但上帝保護利百加的方式卻與撒拉不同。沒有人碰過她。這件事和另一件事(創25:28)是以撒一生中偏離絕對正直的唯一記錄。曾對自己的行爲感到羞愧的亞伯拉罕,可能沒有把自己在這方面的失敗警告以撒。但更有可能的是亞伯拉罕告訴了以撒。但正如生活經常會發生的那樣,以撒必須通過痛苦的經學會自己的功課。父母的罪是多麽容易留在兒女的身上啊!但遺傳的弱點不能使兒女免除他們對自己的錯誤所應承擔的責任(見結18:20)。

26:8 他在那裏住了許久。有一天,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從窗戶裏往外觀看,見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戲玩。

  《新》戲玩:(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愛撫」)這個字的希伯來文是以撒名字的另一諧音。(這個動詞的另一形態在17:17;18:12-13、15;21:6譯作「笑」;在21:9譯作「戲笑」)

26:9 亞比米勒召了以撒來,對他說:「她實在是你的妻子,你怎麼說她是你的妹子?」以撒說:「我心裏想,恐怕我因她而死。」

26:10 亞比米勒說:「你向我們做的是甚麼事呢?民中險些有人和你的妻同寢,把我們陷在罪裏。」

26:11 於是亞比米勒曉諭眾民說:「凡沾著這個人,或是他妻子的,定要把他治死。」

26:12 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

  《SDA》管先祖們通常過著一種半遊牧的生活,但他們的習俗卻與現今的貝都因人有很大的差別。後者即不耕地,也不先祖們那樣擁有大量的牛群和羊群。基拉耳谷雖然出奇的肥沃,物的百倍收成應算是巴勒斯坦最大的産量了,因爲這裏通常只有三十倍或四十倍的收成(見太13:23)。上帝特別賜福給以撒。

26:13 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

26:14 他有羊群牛群,又有許多僕人,非利士人就嫉妒他。

26:15 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的日子,他父親的僕人所挖的井,非利士人全都塞住,填滿了土。

  《SDA》以撒日漸增多的財富和影響力引起了非利士人的嫉妒,他們想加害他。非利士人破壞了水井。基拉耳王曾鄭重地向亞伯拉罕保證永不破壞這些井(見創21:25-32)。水井在巴勒斯坦的南部沙漠地帶是極爲重要的。若沒有水井,牧人就得到其他地方尋找草場。

26:16 亞比米勒對以撒說:「你離開我們去吧。因為你比我們強盛得多。」

  《新》你比我們強盛很多:表示立約的應許開始應驗。早在先祖時期,神子民的出現,已讓世上各民族受到威脅。當世人繼續過邪惡目中無神的生活時,神子民的存在會引起他們的敵意。數百年後,埃及法老也發出類似的控訴(出1:9)。

  《啟》神的應許已在應驗中,以色列民比不信的外族強盛得多,而且昌大,日增月盛,但卻成了不受歡迎的人。不信的人追求世俗,信主的人的見證成了他們的威脅,不免受到敵視。自古已然,於今為烈。

26:17 以撒就離開那裏,在基拉耳谷支搭帳棚,住在那裏。

  《SDA》作爲一個逐漸成聖的人,以撒沒有與他們爭執,而是將他的帳棚向城的東面遷移,搬到了基拉耳山谷。

26:18 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之日所挖的水井因非利士人在亞伯拉罕死後塞住了,以撒就重新挖出來,仍照他父親所叫的叫那些井的名字。

26:19 以撒的僕人在谷中挖井,便得了一口活水井。

26:20 基拉耳的牧人與以撒的牧人爭競,說:「這水是我們的。」以撒就給那井起名叫埃色(就是相敵的意思),因為他們和他相爭。

  《新》這水是我們的:在那些乾旱地區,為水草起爭執是常事(見13:6-11;21:25;36:7)。

26:21 以撒的僕人又挖了一口井,他們又為這井爭競,因此以撒給這井起名叫西提拿(就是為敵的意思)。

26:22 以撒離開那裏,又挖了一口井,他們不為這井爭競了,他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就是寬闊的意思)。他說:「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我們必在這地昌盛。」

  《SDA》作爲一個熱愛和平的人,以撒不想爲他的人所挖的井而惹麻煩。每當他的權益受到侵犯時,他總是退讓。第三口新井似乎離非利士人足夠遠,以至他們不再來騷擾他了。所以他稱此井爲利河伯,就是寬闊的意思。這口井被認定爲現今的魯克伯泉(er-Ruchebeh),位別是巴西南32公處的魯克伯溪(Wadi Ruchebeh)。這口井至今仍保留當初以撒所起的名字。

26:23 以撒從那裏上別是巴去。

  《SDA》過了一段時期,出某種未被說明的原因,以撒繼續向北遷移,在亞伯拉罕曾經生活過的別是巴(創21:33;22:19)定居。在這裏,耶和華夜間向以撒顯現,重申了聖約的應許。

26:24 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 神,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

26:25 以撒就在那裏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並且支搭帳棚;他的僕人便在那裏挖了一口井。

26:26 亞比米勒,同他的朋友亞戶撒和他的軍長非各,從基拉耳來見以撒。

26:27 以撒對他們說:「你們既然恨我,打發我走了,為甚麼到我這裏來呢?」

26:28 他們說:「我們明明地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便說,不如我們兩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約,

26:29 使你不害我們,正如我們未曾害你,一味地厚待你,並且打發你平平安安地走。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了。」

26:30 以撒就為他們設擺筵席,他們便吃了喝了。

  《新》設擺筵席:立約儀式常以筵席結束,表示雙方願以友誼結束(見31:54;出24:11)。

26:31 他們清早起來彼此起誓。以撒打發他們走,他們就平平安安地離開他走了。

26:32 那一天,以撒的僕人來,將挖井的事告訴他說:「我們得了水了。」

26:33 他就給那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做別是巴,直到今日。

26:34 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與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

  《新》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如其父親以撒所作一樣(見25:20)。後來,人用四十年代表一世代(見民32:13)。

  《新》猶滴巴實抹:除了這兩個妻子以外,以掃又娶了「以實瑪利的女兒,尼拜約的妹子」瑪哈拉(28:9)。在36章以掃的家譜中,提到他的三個妻子是:「赫人以倫的女兒亞大」、「希未人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和「以實瑪利的女兒,尼拜約的妹子巴實抹」(36:2-3)。可能這些名字在抄寫傳遞時有筆誤,或可能所用的是不同的名字或小名,也可能以掃娶了不只三個妻子。

  《SDA》除了非利士人的麻煩,以撒現在又多了一個家庭的十字架,使他長期深感愁苦。以掃對宗教的原則本來就不感興趣。他覺得沒有必要在選擇妻子的事上向父母請教,也不願意千裏迢迢到美索不達米亞,從他的親戚當中挑選一個配偶。當他四十歲的時候,他的父親已經一百歲了(創25:26),他同時或幾乎同時娶了兩個赫人的女子爲妻。這樣,他便公然地藐視了父母引導的原則,就是不與異教徒通婚,並且要一夫一妻。

  《SDA》以掃之妻子的名字以及她們父親的名字都是閃族人的姓名。猶滴的意思是揚者,比利的意思是我的井,巴實抹的意思是香氣,以倫的意思是強壯者。這些名字暗示這兩個赫人的家族已在迦南定居了一段時間,而且用了迦南人的語言。關赫人這麽早就在巴勒斯坦南部出現的問題,見創20:1注釋。

26:35 她們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裏愁煩。

  《新》他們常使心裏愁煩:以撒和利百加立意不讓雅各犯同樣錯誤,娶赫人或迦南女人為妻(見27:46-28:2)。

  《SDA》這兩個女子,如希伯來原文所表明的,令父母的心裏愁煩。她們任性而罪惡的習慣,她們拜偶像的信仰,和她們世俗輕佻的性情使以撒和利百加感到頭痛。這個悲慘的世界最大的痛苦莫過兒女所帶來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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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以色列最兇猛的敵人,成為神的子民磨煉信仰的工具。我生命中的非利士人是甚麼?
26:1 非利士人後來成為以色列人最兇猛的敵人。他們是從愛琴海遷往巴勒斯坦定居的漁民,經克里特和塞浦路斯往迦南,作當地統治者的雇傭兵。他們住在西南岸,人數雖少,卻驍勇善戰。他們雖然善待以撒,但是到約書亞、士師和大衛的時代,曾率先攪擾以色列人。這個亞比米勒王跟亞伯拉罕曾遇上的亞比米勒(參22章)不是一人,亞比米勒可能曾是非利士統治者的稱號。

父母對孩子的影響深遠。今天,我們能為下一代樹立一個甚麼樣的榜樣?
26:7-11 以撒怕基拉耳人為要得到他貌美如花的妻子利百加而把他殺掉,就謊稱利百加是他的妹妹。他從哪兒學到這樣的伎倆?或許他知道父親也曾這樣做(參12:10-14;20:1-4)。其實父母能透過教育子女、樹立他們的價值觀,來塑造未來的世界。要孩子過正直的生活,首先要父母生活正直。最親近我們的人往往會模仿我們的行為。我們為下一代樹立了甚麼榜樣呢?

當我感到忿忿不平的時候,最適當處理情緒的方式是……
26:12-16 神照著祂的應許賜福給以撒,使他事事順利,非利士人就妒忌他,堵塞了他挖出來的井,為要趕走他。妒忌具有強烈的殺傷力,足以傾覆最強大的國家、破壞最親密的關係。當我們發現自己開始妒忌別人時,就當為他們所得的福分感謝神。要發洩忿恨之際,請先想想自己可能會失去的朋友、工作或配偶。

面對不公平的對待時,以撒選擇忍耐,我會選擇甚麼?
26:17-18 荒涼的基拉耳位於沙漠的邊緣,水源就好像黃金一樣珍貴。人們掘井,是表明自己擁有這塊土地。堵塞別人所挖的井是一種挑釁的行為,是當地最嚴重的罪行。非利士人堵塞以撒的井,以撒本來有充分的權利還擊,但是他寧可揀選和平共處,最後非利士人也因他的忍耐而尊敬他。

以神的智慧謙讓,會帶來和睦。然而甚麼時候該謙讓,甚麼時候該力爭?
26:17-22 以撒他們挖了三口新的井。前兩次發生爭執時,他都離開了。後來找到寬闊的地方,大家都能各取所需。以撒為著和睦,寧可讓步,也不願引起嚴重的衝突。你願意為了保持和睦而放棄重要的地位或貴重的財產嗎?求神賜我們智慧,使我們知道在甚麼時候應當退讓,甚麼時候應當據理力爭。

化敵為友,好像是不可能的事,然而以神的愛,卻……
26:26-31 以撒的敵人既然想跟他訂立和約,他就迅速回應,把握這次化敵為友的機會,大擺筵席慶祝。我們要接納那些想與我們和平共處的人。當別人,甚至是敵人,被神在我們生命中的工作吸引時,我們一定要把握機會以神的愛來接觸他們。

婚姻大事,與父母有何關係?
26:34-35 以掃娶了異教女子為妻,此事使他的父母心煩意亂。大多數父母都能給兒女美好的規勸,因為他們瞭解兒女的品性。我們未必完全同意父母的意見,但最低限度要跟他們傾談,聽聽他們的意見,這可以幫助我們避免重蹈以掃的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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