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4日 星期五

20100514創世記35章1-2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35:1  神對雅各說:「起來!上伯特利去,住在那裏;要在那裏築一座壇給 神,就是你逃避你哥哥以掃的時候向你顯現的那位。」

  《SDA》雅各害怕西緬和利未對示劍人背信棄義的屠殺會遭到周圍其他迦南部族的報。年邁的先祖似乎反省了那可怕的行爲及其後果,卻不知道當怎樣行或往哪裏去。正當他困惑不已之時,上帝再一次向他顯現,指示他當如何保護他的家眷。當雅各得到上帝的保證說,那曾保護他脫離拉班之忿怒和以掃之仇恨的聖手將繼續保護他時,他是何等高興啊!

35:2 雅各就對他家中的人並一切與他同在的人說:「你們要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神,也要自潔,更換衣裳。

  《啟》外邦神:亦作外邦神像,參31:19註。雅各的妻妾自美索不達米亞攜來異教信仰,加上迦南地染上的風俗,雅各家裏可能有許多神像。

  《SDA》一想到要與上帝在伯特利相會,他們就進行了一番徹底的改革工作。在雅各和他的家人與耶和華會面之前,有許多事情需要做(見摩4:12;約壹3:3)。出對妻妾的照顧,雅各一直容忍偶像在她們的帳棚保存。這些外邦神像有些可能是拉結從她父親那裏偷來的(創31:19),還有他人的神像,以及他兒子從示劍掠來的偶像。

  《SDA》要自潔,更換衣裳:雅各對他家族成員的指示與上帝在西乃山的指示很相似(出19:10),所以雅各要麽是遵照上帝的特別吩咐,要麽是按照他從祖輩那裏學到的步驟而行。身體的潔淨和衣裳的更換象思想與心靈在道德與靈性方面的淨化(見賽64:6;61:10)。沒有適當的備,人不能貿然爲上帝服務(見路14:28)。

35:3 我們要起來,上伯特利去,在那裏我要築一座壇給 神,就是在我遭難的日子應允我的禱告、在我行的路上保佑我的那位。」

  《新》保佑我的那位:(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與我同在的那位」)見28:15;又見26:3註釋。

  《SDA》雅各似乎覺得住在示劍附近非常的舒適和滿意,所以遲遲沒有還他在伯特利向上帝所許的願(創28:20-22)。他兒子的可怕罪行所導致的處境,使他再一次覺悟到他是多麽的需要更親密地與上帝交往,更認真地順從祂的旨意。向伯特利遷移乃是爲了回顧過去的人生並使他和家人更加接近上帝。

  《SDA》應允我的禱告:如果這是指他在伯特利的經,那就是他入睡前的禱告。如果是指他在雅博的經,那就是記載在創32:9-12中的祈禱。先祖們顯然很了解禱告的力量,有固定的禱告時間。他們完全相信上帝會傾聽並應允其忠心人的懇求(見創24:12、26、52、63)。

35:4 他們就把外邦人的神像和他們耳朵上的環子交給雅各;雅各都藏在示劍那裏的橡樹底下。

  《新》環子:戴在身上作護身符或裝飾品,是一種異教習俗(參何2:13)。

  《新》示劍那裏的橡樹:顯然是一棵很著名的樹,可能就是12:6提到的那棵樹(便書24:26)。

  《啟》耳朵上的環子:這些東西和當時異教拜偶像的風俗有關。

  《SDA》他們不僅將偶像交給雅各清除,還拿掉所有的首飾。這些東西將會成爲他們在伯特利被上帝悅納的障礙。我們無法確知耳環僅僅是裝飾品,還是某些聖經注釋家所認爲的是護身符。上帝的兒女最聰明的選擇乃是雅各的妻妾和人那樣,抛棄所有這樣的裝飾品(提前2:9;彼前3:3)。

  《SDA》雅各的家庭成員在執行指示上所表現出來的順從是值得揚的。顯然他們認識到要誠心敬拜上帝,就必須清除這些外邦神像,和一切分散人注意力的裝飾品。後來上帝又下了一條明令,禁止以色列國敬拜耶和華以外的其他神。

  《SDA》藏在橡樹底下:徹底清除神像與首飾是聰明之舉。否則它們可能會再次成爲一個試探的源頭。任何誠心愛主的人唯一聰明的做法就是完全與不斷侵襲的試探分開。現代的偶像,包括榮耀自己而不是榮耀上帝的首飾在內,最好連留作紀念品都不要。在一個不經意的時刻,因此而來的試探可能強烈得令人難以抵擋。

  《SDA》我們不知道亞伯拉罕曾經在旁邊支搭帳棚的那棵橡樹(創12:6)、約書亞後來在樹蔭下立了念石柱的那棵橡樹(書24:26)、巫士的橡樹(士9:37)以及在示劍柱子旁的橡樹(士9:6),是否就是雅各埋藏神像與耳環的那棵樹。但這些經文指同一棵樹也不是不可能的。因爲它已經成爲一個路標。

35:5 他們便起行前往。 神使那周圍城邑的人都甚驚懼,就不追趕雅各的眾子了。

  《新》神使人都甚驚懼:為保護祂的僕人。

35:6 於是雅各和一切與他同在的人到了迦南地的路斯,就是伯特利。

35:7 他在那裏築了一座壇,就給那地方起名叫伊勒伯特利(就是伯特利之 神的意思);因為他逃避他哥哥的時候, 神在那裏向他顯現。

  《SDA》這座鄰近的迦南城邑原名路斯,從此被希伯來人稱爲伯特利(見創28:19注釋)。這裏所出現的名詞形式一直是譯經家與注釋家的難題。有的將這節經文譯爲給那地方起名叫上帝伯特利。還一些人說原文中可能沒有El(上帝),這是抄寫者的筆誤。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拉丁文通行本和敘利亞文譯本中該詞的遺缺爲這一可能性提供了依據。但鑒在示劍所立之祭壇的名稱,伊利伊羅伊以色列(創33:20),我們就不會因雅各給路斯附近設立祭壇的地方起名爲伯特利之上帝而感到奇怪了。他的意思可能是:[獻與]伯特利之上帝,即那位在他逃往哈蘭的路上在那裏向他顯現的神。上帝在呼召雅各離開巴旦亞蘭時,上也曾說自己是伯特利的上帝(創31:13)。因此,雅各很有可能是懷著這樣的想法奉獻這座祭壇的,象著他現在回到了上帝命令他去的地方。

35:8 利百加的奶母底波拉死了,就葬在伯特利下邊橡樹底下;那棵樹名叫亞倫巴古。

  《新》利百加的奶母底波拉死了:忠心地服事多年以後(見24:59)。

  《新》橡樹:大概又是一棵著名的樹(見35:4註釋),可能是撒上10:3提到的那棵樹。

  《新》底下:意思是「在樹下面」或「在樹的南面」。

  《啟》亞倫巴古:意為悲泣的橡樹。奶母底波拉,參24:59註。她忠心事奉主母全家許多年,現在死去。

35:9 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 神又向他顯現,賜福與他,

  《SDA》這是一次看得見的顯現,與在示劍只能聽見的顯現不同(第1節)。字以及從巴旦亞蘭回來暗示以前還有一次顯示,可能指上帝在伯特利第一次向雅各夢中顯現。若是這樣,字強調了雅各在伯特利得到兩次上帝的顯現,一次是在他去巴旦亞蘭的路上,第二次是在他回到這裏的時候。這種推論的理由是第11和12節重申了上帝在伯特利夢中第一次給雅各的祝福(創28:13-14)。摩西也可能將上帝在毗努伊勒向雅各的顯現視爲第一次顯現。這樣上帝自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以後就有兩次看得見的顯現。後一種推論的理由是這兩次事件中均提到將雅各的名字改爲以色列。

35:10 且對他說:「你的名原是雅各,從今以後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這樣,他就改名叫以色列。

  《新》雅各以色列:以前所賜的另一名字(見32:28),在此重新肯定。有關同類例子,比較21:31與26:33及28:19與35:15。

  《SDA》上帝上一次在伯特利向雅各顯現時,曾應許在流亡之地保佑他,並使他平安地返回故鄉,因爲他蒙召將繼承以撒作爲選民和彌賽亞的祖先。上帝已經實現了這一應許,因此雅各重申其忠上帝的誓約。上帝確認了在毗努伊勒授予他的名字以色列(創32:28),以及後裔衆多,承受迦南的應許。這次應許在形式和內容上,與向亞伯拉罕所發出的應許相似(創17:6、8),比以前在伯特利給予雅各之應許的內容更爲廣泛(創28:13-14)。雅各在臨終前提到了上帝在伯特利第二次的顯現(創48:3-4)。先知何西阿在提到他在毗努伊勒的經時也提到了這次經(何12:4)。

35:11  神又對他說:「我是全能的 神;你要生養眾多,將來有一族和多國的民從你而生,又有君王從你而出。

  《新》11~12:這事件是以撒雅各這段敘述故事的高潮。如今雅各終於回到伯特利,回到最初神開始與他發生直接關係的地方,神向這位蒙揀選的以撒之子,肯定祂對亞伯拉罕立約的應許(17:1-8;見28:3)。神這些話與祂最初賜給人的福分(1:28),以及洪水之後祂所重申的福分(9:1、7)相應和。神給人類的福分,將要在雅各及他的後裔身上實現。又見47:27;出1:7。

35:12 我所賜給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地,我要賜給你與你的後裔。」

35:13  神就從那與雅各說話的地方升上去了。

  《SDA》這句話說明在伯特利的這一經既不是異象,也不是上帝同在的強烈的心理感應,而是上帝真實的顯現。

35:14 雅各便在那裏立了一根石柱,在柱子上奠酒,澆油。

  《新》奠酒:用酒為祭,倒出獻給神。

  《SDA》雅各立了一根石柱來念上帝的這次顯現。25或30年前所立的石柱可能已經坍塌消失了。立石柱似乎是雅各的一種愛好(創28:18;31:45;35:20)。在每一根獻給上帝的石柱上,他要麽澆葡萄酒爲奠祭,要麽用(橄欖)油膏它,或者兩者兼用。根據摩西的律法,奠祭要用四分之一欣的酒,約等1升(出29:40)。

  《SDA》在柱子上澆油:與上一次一樣(創28:18),雅各在這塊石頭上澆油獻給上帝,並明確了伯特利這個名稱(第15節)。

35:15 雅各就給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

35:16 他們從伯特利起行,離以法他還有一段路程,拉結臨產甚是艱難。

  《新》以法他:在猶大(見得1:2;彌5:2),伯利恆城的古名(見35:19)。

  《SDA》我們不知道雅各在繼續向南遷移之前在伯特利停留了多久。他離開伯特利並沒有違背在那裏的命令(第1節),因爲不一定是永久性的(見創27:44;利14:8;撒上20:19等)。他留在那裏的時間至少應足夠他立壇和宣誓。做完了這一切,雅各繼續向幔利遷移,就是他父親所住的地方。

  《SDA》一段路程:以法他顯然是伯利的另一個名稱(第19節),位伯特利以南約25公。希伯來語kibrah-ha`ares(一kibrah”“一段路程)的確含義不明,。Kibrah源kabar,意思是大的多的長的。據認爲kibrah原是一個希伯來的長度單位,其數值現在已不清楚。從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和拉丁文通行本可以看出,在這兩個版本翻譯的時候,這句話的意思已不爲人所知了。

35:17 正在艱難的時候,收生婆對她說:「不要怕,你又要得一個兒子了。」

  《新》一個兒子:和約瑟出生時,拉結自己的祈求相應和(見30:24)。

35:18 她將近於死,靈魂要走的時候,就給她兒子起名叫便俄尼;他父親卻給他起名叫便雅憫。

  《新》便俄尼:我憂患中的兒子之意。

  《新》便雅憫:我右手的兒子之意。

  《新》便雅憫:這名字的意思也可能是「在南部生的兒子」與雅各其他在北部生的兒子有別。有一系列用來鑑定方位的希伯來文名詞,是以面向東方為準,所以南面是在右邊。

  《SDA》便雅憫的誕生實現了拉結在給約瑟的起名所表達的願望,即要上帝再給她一個兒子(見創30:24注釋)。她在難産臨終之際,她給這個兒子起名爲便俄尼(我痛苦之子我不幸之子)。她認爲在當時的情形下,這是最恰當的名字。

  《SDA》便雅憫:直譯爲右手之子。Yamin()意味著幸福與繁榮,在阿拉伯語中,還有幸運的意思。真正的樂觀主義者雅各,感到他最小的兒子應有一個表達勇敢與希望的名字,能使他想起在他第十二個兒子出生時心中的喜悅,而不是失去拉結的悲傷。一個人的出生部分彌補了另一個人的去世。

35:19 拉結死了,葬在以法他的路旁;以法他就是伯利恆。

  《新》拉結死了:難產而死(見30:1註釋)。

  《SDA》拉結曾對丈夫說:你給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創30:1)現在,這兩樣都臨到了。

35:20 雅各在她的墳上立了一統碑,就是拉結的墓碑,到今日還在。

  《新》拉結的墓:見撒上10:2。傳統認為的地點是在伯利恆附近,但那地點並沒有甚麼根據。

  《啟》傳統說拉結葬在伯特利附近,不能入葬雅各家在希伯崙的祖墳(23:19-20)。亞伯拉罕和撒拉、以撒和利百加、雅各和利亞都葬在那裏(49:30-31;50:4-14)。

  《SDA》雅各在拉結的墳上所立的石柱,幾百年來一直是著名的路標。到了摩西的時代和撒母耳的時代,這個石碑依然存在(撒上10:2)。拉結之墳小教堂(Kubbet Rachil),離伯利以北很近,可能就在拉結的墳墓上面或附近。現存的建築是伊斯蘭教的,只有四百多年的史,是穆斯林、基督徒和猶太人所公認的名勝。

35:21 以色列起行前往,在以得臺那邊支搭帳棚。

  《新》以得臺:意思是「牧羊臺」,無疑是指一守望臺,為防備賊來偷羊或其他牲口而建(如見代下26:10)。同樣的詞句也象徵性地用在彌4:8,該處的「羊群」指猶大人民(見彌4:6-7)。

  《SDA》雅各繼續向南,過了以得臺(Migdal `Eder,羊群之臺的意思),便停了下來。望臺通常是牧人爲保護羊群抵禦外來仇敵而修築的(王下18:8;代下26:10;27:4)。這一望臺的地理位置不明。

35:22 以色列住在那地的時候,呂便去與他父親的妾辟拉同寢,以色列也聽見了。雅各共有十二個兒子。

  《新》呂便要運用他長子的權利繼承父妾之權,但他這種行徑是傲慢的,也為時太早。為此他將失去在法律上當享的長子地位(見49:3-4;代上5:1;又見37:21註釋)。

  《啟》古時中東地方,父親死後承受父親產業的長子,也可擁有父親的妻妾。《撒下》16:22;《王上》2:22所記的就是這種背景。但律法禁止此惡風(利18:8-9;申22:30)。呂便因屬長子,目空一切,父親尚在,就圖佔有其妾,因此失去了長子的名分(代上5:1-3)。雅各晚年對此事仍耿耿於懷(49:3-4)。

  《SDA》呂便去:辟拉是便父親的妻子,所以這是一個亂倫之舉。這在摩西律法中是死罪(利18:8),連異教徒都極爲鄙視(林前5:1)。雖然辟拉不一定是全然無辜的,但便肯定是犯了一個最可憎的罪過。

  《SDA》以色列也聽見了:希伯來原文在這句後面有空白,所以古代猶太拉比評注說:本節有脫漏處。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添上了這在他眼中看爲惡,不十分充分地表達了雅各長子的惡行使他心中所充滿的羞辱與痛苦、憤慨與驚駭。這最後的一擊甚至比拉結的死或底拿的被還要痛苦和重。雅各的默可以被解釋爲聽天由命的默。但到了給他兒子們祝福的時候,臨終的雅各知道便因他的罪而喪失了長子的名分,就是在家中屬世與屬靈的領導地位(創49:4;代上5:1)。所以他先祝福猶大,接著是利未。

  《SDA》雅各共有十二個兒子:後來被稱爲十二先祖(徒7:8)。雅各的子成了許多家族或支派的首領,他們的後裔被稱爲十二支派(徒26:7;雅1:1)。在古代,十二常用來表示完全。以實瑪利生了十二族的族長(創25:16)。窺探迦南地的有十二個探子。我們的主挑選了十二個使徒。管許多時候會有多或少十二個支派在實際活動著,但聖經通常承認十二個支派,但有時省略某一支派,有時又省略另一個支派(見申33;結48;啓7等)。

35:23 利亞所生的是雅各的長子呂便,還有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西布倫。

  《SDA》這些兒子是按照他們的母親排列的,而不是按照出生的先後。利亞的子先提到,因爲她是第一個生育的妻子(創29:32-35;30:18-20)。然後是拉結的兒子(創30:22-24;35:18),拉結的使女辟拉的兒子(創30:4-8),以及悉帕的兒子(創30:9-13)。

35:24 拉結所生的是約瑟、便雅憫。

35:25 拉結的使女辟拉所生的是但、拿弗他利。

35:26 利亞的使女悉帕所生的是迦得、亞設。這是雅各在巴旦亞蘭所生的兒子。

  《新》這是雅各在巴旦亞蘭所生的兒子:顯然是一概括的說法,因便雅憫生在迦南(見35:16-18)。

  《SDA》除了便雅憫以外,其他的兒子都是在那裏出生的。摩西將雅各離開父家到他回來這段時期歸納爲在巴旦亞蘭

35:27 雅各來到他父親以撒那裏,到了基列亞巴的幔利,乃是亞伯拉罕和以撒寄居的地方;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

  《啟》雅各回到希伯崙和父親同住,侍候父親終老,預備承受他的產業。

  《SDA》雅各到了幔利才算是正式回到他的父家,現在他住在這裏作爲以撒的繼承人。幔利就在希伯的附近,希伯的原名爲基列亞巴(見創13:18;23:2)。以撒在雅各離開哈蘭後又活了23年。

35:28 以撒共活了一百八十歲。

  《SDA》雅各在他父親去世時是120歲(創25:26)。十年後,當他130歲時,他站在了法老的面前(創47:9)。那時,約瑟已經作埃及的宰相九年了(創45:11)。當約瑟三十歲被提拔的時候(創41:46),雅各已經121歲了;而當約瑟十七歲被賣時(創37:2),他是108歲。約瑟被賣爲奴時,以撒的是168歲。這一悲慘事件是在雅各與他年邁的父親在希伯居住時發生的(創37:14),所以以撒看到了雅各的憂傷,此後他又活了十二年。

35:29 以撒年紀老邁,日子滿足,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是本民)那裏。他兩個兒子以掃、雅各把他埋葬了。

  《新》埋葬了:埋在家墓麥比拉洞內(49:30-31)。

  《啟》以撒死時,以掃和雅各一同埋葬他。但此後聖經沒有再提到兩兄弟相遇。

  《SDA》氣絕而死:原文是:以撒呼出他的最後一口氣(見創25:8注釋)。人們普遍認爲以撒之死的記載不是按照時間順序的,因爲以後幾章中所記載的若事件,特別是第37和38章中的事件,肯定發生在他有生之年(見第28節注釋)。他的死訊插在他實際死亡之前,爲的是避免中斷約瑟的史。以撒的死顯然發生是約瑟在監獄裏第三年即將結束之時。

  《SDA》以掃、雅各把他葬埋了:以掃和雅各完全和好已將近23年了。因此以掃和雅各一起爲他們所孝敬的父親舉行葬禮就不足爲奇了。同樣,以撒和以實瑪利也曾一起安葬亞伯拉罕(創25:9)。以撒在上帝面前是虔誠和謙恭順服的,對他的同胞是和藹可親和慷慨大度的。與他的兒子雅各相比,他的品格要優秀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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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我心仍有一些偶像,以致我忘了神?不會吧……
35:2 當時,人們有時也相信偶像可以帶來好運,而並不一定把偶像當作神。所以有些以色列人雖然敬拜神,仍然在家中安放偶像,正如現在有些基督徒佩戴一些幸運小飾物一樣。雅各認為在他家中不應當存有偶像,免得他的家人在屬靈的事上對神分心。

  雅各吩咐家人把外族的神像徹底除掉,同樣,我們也要除掉生命中的偶像,不然我們的信心會被毀滅。我們有甚麼偶像呢?偶像不一定是觸摸得到的物件,它可能是某些思想或慾望。總之,任何取代神在我們心中的位置的東西,就是偶像,我們應當除掉它們。

耳環也要除下?難道這也是……
35:4 為甚麼大家把自己的耳環給雅各呢?耳環只是飾物,本身並不邪惡。但是在雅各的時代,人常常把佩戴耳環當作趨吉避邪的護身符。雅各的家人要除掉一切異教的影響,這些零碎的東西當然也包括在內。

人生風雨多,信靠救主安然過!你的經歷呢?
35:10 神提醒雅各記住自己的新名字以色列”——意思是與神角力。雖然雅各一生飽經風霜,但他的新名字顯示他不介意人生苦楚,仍切望與神親近。

  許多人以為信基督教會帶來一帆風順的人生,以致在逆境的時候就失望、離開信仰。其實應當在人生風暴中,堅定地倚靠神戰勝艱難與試煉。艱辛的事雖然痛苦,卻是難免的(參伯5:7)。我們不妨把它們看作是使自己靈命成長的機會,因此有問題要解決時,我們要求告神、倚靠神。

向神表示崇敬其實可以很簡單
35:13-14 雅各澆在石柱上的油是純淨的橄欖油,價值不菲,顯出石柱是受到何等樣的尊重。雅各藉此表示與神相遇的地方是非常尊貴的。

沒有人可以逃避罪的惡果。我心總想,如果神不知道我的罪就好了……
35:22 呂便是長子,本來應當得到雙份的產業,在眾兄弟中居領導的地位,但他因所犯的罪付上了極大的代價。雖然他沒有立時失去甚麼,或許他也以為自己可以幸免受罰。聖經一直沒有再提到這件事,但是雅各在臨終前向眾子祝福時,突然把呂便的雙份產業拿走給了別人,並向他說明原因:你上了你父親的床,污穢了我的榻。(49:4)

  犯罪的惡果未必會即時報應。我們做錯了事,或許會以為自己可以逃之夭夭,殊不知道罪已無聲無息地結出嚴重的惡果來。

2010年5月14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沉默見信心

「(耶穌)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約翰福音11章6節)

  ·毛格斯頓(Joe Morgenstern)有一次在《華爾街日報》的每週電影專欄裡提到,他發現偉大的電影明星,在特寫鏡頭之下,即便不發一語,還是會讓觀眾感受到極大的震撼。他寫道:「在這種關鍵時刻,電影明星並不需要做什麼,因為他們已經得到大家的關注,他們知道觀眾一定會張大眼睛在看。」大明星身上所發出來的這種「沉默的力量」,叫人羨慕;但換作是上帝沉默的時候,我們跟祂的關係就可能變得讓人沮喪失望了。

  當耶穌的好朋友拉撒路重病時,他的姊妹馬大和馬利亞叫人傳話給耶穌。但耶穌「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約翰福音11章6節)

  章伯斯(Oswald Chambers)在講解這段經文時說道:「上帝曾經用意義深遠的沉默來回應你嗎?……想想在伯大尼的這個家庭,當耶穌沉默的這幾天,他們的感受吧!你也有過同樣的遭遇嗎?……祂沉默,正是祂要帶領你來認識祂奇妙的徵兆……如果上帝現在用沉默來回應你,那麼讚美祂吧!因為祂正在帶領你走上祂旨意的偉大旅程。」即便上帝不發一語,我們還是可以信靠這位愛我們的主!DCM

靜靜沉默之中,上帝在等候;
祂在等候尋找,可充滿之人;
尋找手潔心清、虛己的靈魂;
賜下平靜安穩,作這人的神。Smith

即使上帝沉默仍堅定,才是真實的信靠。




-----------------------------------------------------------------------------------------------靈修靜思

心靈得安寧

祢的波浪洪濤漫過我身。白晝,耶和華必向我施慈愛;黑夜,我要歌頌禱告賜我生命的神。(詩四十二7至8)

  1871年大火吞噬芝加哥市,史巴福律師的財物被燒得精光。兩年後,他為了專心重振事業,把妻子和四個子女送返歐洲故鄉。史太太帶著四名稚子1873年11月15日搭乘輪船從紐約啟航。六天後這艘大船竟與另一條船相撞。意外發生後,史太太把四名子女聚集在甲板上禱告,求主拯救他們,或是必要的話,賜他們勇氣面對死亡。15分鐘後船即沉沒,他們母子都落入海中。史太太幸被救起,孩子們卻都喪生。數日後,史太太在威爾斯的卡第夫登陸,拍電報給丈夫:「僅我獲救。」

  史巴福接到這噩訊,平靜地說:「我心得安寧,願主旨意成全。」之後他譜出「我心靈得安寧」這首詩歌,讓許許多多遭遇極大苦難的人得到安慰;當中的歌詞說:「有時我享受平安如江河,有時憂患如海浪滾滾,無論處何環境,主已教我說,『是的,我心靈必得安寧!』」

  有人說,如果遇見人碰上大苦難,告訴他這首詩歌背後的故事,必定有幫助!      ~周慈美




-----------------------------------------------------------------------------------------------生命的改造/知信行網上團契

心的改造:尊重,憐憫,寬恕
作需要者的鄰舍

經文:路加福音十25-37

  對人心存憐憫的信徒,會看重人的生命過於一切的事務與情面。主耶穌指出憐憫人的人,能愛鄰舍如同愛自己,他曉得怎樣作需要者的鄰舍。

  試撫心自問,也許我們亦曾多次為所信的道,所參與教會的事工大發熱心,做了很多事務性的功夫,遷就了很多面子,但對落在困苦中的人,卻不能有切實的關懷與真愛!也許我們就如比喻中那祭司和利未人的心態一樣,當與教會裡習慣要執行的禮儀與事務相比時,人的需要反成了次要!又或像那律法師一樣,以不知誰是鄰舍為藉口,來掩飾自己冷漠無情的心態!

  弟兄姊妹啊!我們現今所處的世界,就是人生的耶利哥路,在這路上盡躺著各類型的傷者,他們或在心靈、或在肉體,或在情感上受創傷,這些人也許就在教會、公司、家裡……,你看見他們嗎?


2010年5月13日 星期四

20100513創世記33章18-34章3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三十>

33:18 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的時候,平平安安地到了迦南地的示劍城,在城東支搭帳棚,

  《新》平平安安地到了:雅各二十年前的禱告得到應允(見28:21)。

  《新》示劍:迦南中部一個重要城市,在先祖時期被建,並有人定居。雅各跟隨先祖亞伯拉罕的腳蹤(見12:6)。雅各在該處所挖的一口井(見約4:5-6),今日仍在。

  《SDA》雅各二十年前在伯特利許願時的請求現在實現了。他回到了他的故鄉。

  《SDA》示劍城:示劍城不是因哈抹的兒子示劍而得名,因爲在亞伯拉罕的時代它就已經作爲一個城鎮存在了(創12:6)。有一個公元前十九世紀的埃及銘文描述了攻打該城的軍事遠征。更有可能的是哈抹的兒子示劍是以該城的名稱命名的。

33:19 就用一百塊銀子向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買了支帳棚的那塊地,

  《啟》哈抹是管治示劍的大富戶。約瑟後來歸葬在雅各所買的這塊地土上(書24:32)。

  《SDA》這裏說哈抹是示劍的父親,爲後面與他們有關的事件埋下了伏筆。耶穌和撒瑪利亞婦人的重要對話就是在雅各從示劍人那裏買來的那塊地上所挖的井旁發生的(約4:6)。

  《SDA》一百塊銀子:qesitah這種貨幣單位除此以外,只在書24:32和伯42:11中提到。這種貨幣單位顯然在以色列人征服迦南之後很快就不再使用了,因爲以後的經卷中在沒再提到過。有些注釋家說它可能相當十舍客勒,但這只是一種猜測而已。沒有人知道其價值。

33:20 在那裏築了一座壇,起名叫伊利伊羅伊以色列(就是 神、以色列 神的意思)。

  《新》起名叫伊利伊羅伊以色列:雅各正式承認,他先祖的神也是他的神(見28:21)。但他逗留在示劍,而沒有歸回伯特利(見35:1),結果給他帶來麻煩(見創34章)。

  《啟》雅各築壇,正式承認他的祖父、父親的神也是他的神。但他逗留在示劍,沒有依諾言去到西珥(14節),不久禍生肘腋(34章)。

  《SDA》他的先祖亞伯拉罕一樣,雅各一進入迦南地就在這裏築起了自己的第一座壇(創12:7)。雅各選擇這一地點可能是想到了先前在這裏的那個壇。

  《SDA》伊利伊羅伊以色列:有人將該詞希伯來原文中頭兩個字母看作是介詞`al(),說這個名稱的意思是“‘給以色列的上帝。但從古以來,該詞一直被翻譯爲“‘大能的上帝以色列的上帝是這座壇分就成爲一座念碑,念耶和華的憐憫和使人昌盛的聖手,保佑他在離開二十年後又回到他的列祖之地。

<三十>

34:1 利亞給雅各所生的女兒底拿出去,要見那地的女子們。

  《新》1~31:神的名出現在33章之末及35章之首,但在34章污穢事件的記載中,完全沒有提及(見7:16註釋)。

  《啟》雅各的女兒底拿此時只有十四、五歲。

  《SDA》底拿:在全家離開哈蘭時是雅各唯一的女兒,當時才不過五、六歲,因爲她是利亞的第六個兒子之後出生的(創30:21)。本章所描述的卑鄙事件發生時,她可能已經十四、五歲了。雅各回到迦南以後(見創33:17注釋),顯然已經有八年多時間過去了。如果在第34章至第37章中所敘述的事件是按照時間順序記述的話,那麽底拿當時可能只有十五歲多一點,因爲與底拿年齡相仿的約瑟(創30:21-24)被他哥哥出賣時只有十七歲(創37:2)。她獨自外出似乎暗示著她在家中仍被視爲一個孩子。

  《SDA》那地的女子們:猶太史學家約瑟夫提到一個古老的遺傳,大意是說示劍人正在歡慶節日,底拿想參加示劍女子們所做的遊戲。這句話暗示這是一次友善的訪問。底拿可能經常與示劍的女子交往。

  《SDA》與世俗的人虛妄的交往總是很危險的。底拿很想了解周圍百姓的生活方式與習俗。是就同他們密切交往而沒有防備,結果遭到羞辱。她的危險來自想要擺脫父母的控制和監護,來自忽視與拜偶像者及其惡習相離的勸戒。濫交是敗壞善行(林前15:33)。迦南的居民對雅各家來說,就如現今的世界對基督徒的一樣。所謂的體驗生活在很多情況下是在與死亡共舞。熟悉罪惡會麻痹人的感知,增加受試探的危險。

34:2 那地的主希未人、哈抹的兒子示劍看見她,就拉住她,與她行淫,玷辱她。

  《新》示劍:見33:19。他大概是從此城得名。

  《SDA》希未人是迦南的一個部族(見創10:17)。根據我們對迦南人品行的了解,示劍的行爲沒有什麽奇怪的,底拿得到了與世俗青年交往之愚行的徹底報應。

34:3 示劍的心繫戀雅各的女兒底拿,喜愛這女子,甜言蜜語地安慰她。

  《SDA》即試圖爲所發生的事安慰她,並得到她的愛。底拿雖然有意地獨自到城裏去,但她似乎並不贊同那裏所發生的一切。她此時在示劍的家中。當西緬和利未幾天後洗劫該城時,她就是在那裏被找到的(第26節)。

34:4 示劍對他父親哈抹說:「求你為我聘這女子為妻。」

  《啟》從16節所記,可以看出迦南人彼此結親的提議是想和以色列民結為一個民族,同享神給雅各的祝福。這是以色列人以後經常遇到的威脅,不是被異族同化,便是被消滅。

34:5 雅各聽見示劍玷污了他的女兒底拿。那時他的兒子們正和群畜在田野,雅各就閉口不言,等他們回來。

  《SDA》有關底拿之的消息一定是間接傳到她父親的耳裏的,因爲她自己留在示劍的家中(第26節)。

  《SDA》閉口不言:雅各的默可能是由悲傷、慎重和困惑。他已經學會了謹慎行動,而不是意氣從事。這一嚴重的困境肯定會影響到整個家族的利益,需要大家共同商議決定。拒絕接受提親將引發示劍人對他們的敵視;接受提親又公然違背不與外邦人通婚的原則(見創24:3、6;26:35)。底拿還在示劍那裏,他怎樣才能使她安全地回來呢?倘若雅各預見到他的一些兒子知情後所要取的悲劇性行動的話,他可能會立即自己處理此事並做出決斷。實際上他這樣治服己心比他兒子去攻城要強得多(箴16:32)。

34:6 示劍的父親哈抹出來見雅各,要和他商議。

34:7 雅各的兒子們聽見這事,就從田野回來,人人忿恨,十分惱怒;因示劍在以色列家做了醜事,與雅各的女兒行淫,這本是不該做的事。

  《新》不該作的事:參在類似情況中,他瑪向暗嫩的懇求(撒下13:12)。

  《SDA》他們怒火中燒,已經無法控制了(參撒上15:11;撒下19:43)。他們當時的感受就現代的阿拉伯人那樣,覺得一個妹妹被誘比妻子不忠更加恥辱。他們說一個男人可以休妻,她從此就不再是他的了,但妹妹或女兒永遠是自己的。

  《SDA》他們這樣生氣是很正常的,他們當然會感到憤怒。他們自己的尊嚴與他們妹妹的尊嚴是連在一起的。但他們所在意的不是得罪上帝,而是給他們家族所帶來的羞辱。這種態度爲他們在處理此事時犯下的大錯埋下了禍根(創49:7)。

  《SDA》做了醜事:醜事成爲侵犯榮譽的常用語,特別是對肉體的侵犯(申22:21;士20:10;撒下13:2等),但也包括其他方面(書7:15)。

  《SDA》在以色列家:以色列這個名字在這裏第一次用來指雅各家。後來它成了該民族的專稱。有些注釋家指出雅各的後代直到很久以後才被稱爲以色列人,所以在以色列家應譯爲對以色列。這在語法上是允許的,說明這是對雅各的犯,因爲他已經成爲以色列,屬上帝的一個首領。

34:8 哈抹和他們商議說:「我兒子示劍的心戀慕這女子,求你們將她給我的兒子為妻。

  《SDA》示劍的父親哈抹原是來請求雅各許配他的女兒(第6節),但這時雅各的兒子們回家了(第7節),所以他也對他們說了。少女的父親和兄弟們都被視爲她的合法監護人(見創24:50)。

34:9 你們與我們彼此結親;你們可以把女兒給我們,也可以娶我們的女兒。

  《新》與我們彼此結親:迦南人想要同化以色列人(見34:16),好分享雅各從神所得的福分(他的後裔和他的產業34:21-23)。這是以色列人一向要面對的危險他們不是有可能被別的民族或國家同化,就是受他們仇視,兩者對神的子民都經常構成威脅。

  《SDA》他對示劍誘底拿沒有作任何的道歉,這並不說明她已經同意,而是由迦南首領道德水低下。他並不覺得這樣的行爲有什麽不妥。至少他的兒子願意娶他所誘的女子爲妻。

34:10 你們與我們同住吧!這地都在你們面前,只管在此居住,做買賣,置產業。」

  《SDA》哈抹提出了一個讓雅各家與示劍人通婚的辦法。他還願意對土地的租用做出讓步,以便讓這些新來的人在這裏生活、活動和自由貿易。作爲政治家的父親願意兩家通婚,作爲戀人的兒子希望獲得那女子。他們提出了許多友善的建議。在他們異教的頭腦當中,這方面的排外政策是不合理的。在世界不信的精神中,他們想消除他們所認爲的狹隘態度。他們所提出的誘惑在一般情況下,是會吸引他們的。這樣的誘惑往往也會令自稱是上帝子民的人解除了神聖的禁忌。

34:11 示劍對女兒的父親和弟兄們說:「但願我在你們眼前蒙恩,你們向我要甚麼,我必給你們。

34:12 任憑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禮物,我必照你們所說的給你們;只要把女子給我為妻。」

  《新》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禮物:有關這婚俗的特例,見24:53。

34:13 雅各的兒子們因為示劍玷污了他們的妹子底拿,就用詭詐的話回答示劍和他父親哈抹,

  《新》雅各的兒子們用詭詐的話回答:有其父必有其子(見27:24;又見25:26註釋)。

  《啟》有其父必有其子,雅各的兒子們也用假話欺騙示劍,而且利用神聖的割禮來達到罪惡的目的(15節)。

34:14 對他們說:「我們不能把我們的妹子給沒有受割禮的人為妻,因為那是我們的羞辱。

34:15 惟有一件才可以應允:若你們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禮,和我們一樣,

  《新》想藉神聖的宗教儀式,達到一個邪惡的目的(見34:24-25)。

  《SDA》他們回絕哈抹的提議是對的,但他們回絕的方式卻是錯誤的。雅各的兒子們以宗教上的禁忌爲幌子來掩蓋其屠殺的陰謀。他們犯了僞善和殘暴的罪。他們的僞善表現在他們口是心非,說只要示劍人接受上帝聖約的印記,他們就接受哈抹的提議。他們知道即使示劍人接受割禮,那也只是一種形式。他們在一種殘忍的報精神中做出這個提議。

34:16 我們就把女兒給你們,也娶你們的女兒;我們便與你們同住,兩下成為一樣的人民。

34:17 倘若你們不聽從我們受割禮,我們就帶著妹子走了。」

34:18 哈抹和他的兒子示劍喜歡這話。

34:19 那少年人做這事並不遲延,因為他喜愛雅各的女兒;他在他父親家中也是人最尊重的。

34:20 哈抹和他兒子示劍到本城的門口,對本城的人說:

  《SDA》雅各的兒子們所提出的條件在這兩位求婚者看來似乎很合理,他們願意立刻接受。但他們先來到示劍的城門口,就是公衆聚集的地方,向全城的人陳明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他們生動地描述了雅各和他家的財富以及與他們聯合所能帶來的好處。結果人們馬上表示贊同。人們通常都會聽從意志堅強而受歡迎的領袖所提出的建議。當耶羅波安在但和伯特利創立金牛犢的崇拜時也是如此。事實上,在以色列的整個史中,人們總是願意隨從君王的領導。同樣,當管會堂的基利司布相信以後,許多哥林多人也都接受了基督教(徒18:8)。

34:21 「這些人與我們和睦,不如許他們在這地居住,做買賣;這地也寬闊,足可容下他們。我們可以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也可以把我們的女兒嫁給他們。

34:22 惟有一件事我們必須做,他們才肯應允和我們同住,成為一樣的人民:就是我們中間所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禮,和他們一樣。

  《SDA》哈抹先將次要的原因予以突出,而將主要問題(割禮)當作一個沒有理由拒絕的次要條件順帶地提了一下。物質利益是對付世俗之心的有效手段。凡能增加他們財富的任何策略都是誘人的(見賽56:11)。示劍人覺得他們做了一筆好買賣,坐等收益,交換的代價只是沒有價值或不重要的東西。

34:23 他們的群畜、貨財,和一切的牲口豈不都歸我們嗎?只要依從他們,他們就與我們同住。」

  《新》示劍人的貪婪導致他們的滅亡。

  《啟》示劍人的貪念惹來全城男丁的死亡。示劍一人的罪雖重,報復也未免太過分。殺人的西緬和利未受到雅各立刻的責備,他們的後裔後來也遭四散的命運(49:5-7)。四周城邑的人起了公憤,追殺雅各家的人(參35:5)。

34:24 凡從城門出入的人就都聽從哈抹和他兒子示劍的話;於是凡從城門出入的男丁都受了割禮。

  《新》迦南人甚至願意遵行以色列人立約的儀式,好達到他們的目的。

34:25 到第三天,眾人正在疼痛的時候,雅各的兩個兒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緬和利未,各拿刀劍,趁著眾人想不到的時候來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殺了,

  《新》底拿的哥哥:三人都是利亞的兒女(29:33-34;30:21)。

  《新》西緬和利未:因為殘殺示劍的男丁,他們的後裔被分散在各處(見49:7註釋)。

  《新》把一切男丁都殺了:示劍所犯的罪雖很嚴重,卻不該遭受如此殘忍及廣泛的報復(見34:27-29)。

  《SDA》炎症和發燒通常在第三天開始發作。正當示劍人無反抗之力時,底拿的兩個哥哥開始了血腥的仇。這一殘忍的屠殺表明了一個罪如何誘發另一個罪,就在一片燥的叢林中蔓延的烈火一樣(賽9:18)。對一個家族的羞辱導致了全城的婦女和兒童都成爲了寡婦和孤兒。這段故事間接證明了摩西作爲一個史學家的可靠性。他自己就是一個利未人,但他並沒有掩飾其祖先品格上的污點。

34:26 又用刀殺了哈抹和他兒子示劍,把底拿從示劍家裏帶出來就走了。

  《SDA》底拿可能被示劍強行扣留。也可能他的多情使她自願地留在他的身邊。將底拿從綁架者手中解救出來當然是對的,但所用的手段卻是極其卑鄙的。他們父母雙方的祖先一樣,雅各的兒子們表現出了一種宗教的熱情與肉體的情、崇高的信仰與卑鄙的手段之間的奇怪混合。

34:27 雅各的兒子們因為他們的妹子受了玷污,就來到被殺的人那裏,擄掠那城,

34:28 奪了他們的羊群、牛群,和驢,並城裏田間所有的;

34:29 又把他們一切貨財、孩子、婦女,並各房中所有的,都擄掠去了。

34:30 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們必聚集來擊殺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 滅絕。」

  《SDA》雅各對這一動的行爲予以嚴厲的譴責,強調這一罪行給他本人和家族所帶來的後果。他這樣強調是爲了使兒子們意識到莽撞之舉的現實結果。他對西緬和利未臨終話語(創49:5-7)表明了他對他們的行爲深惡痛絕。他的擔心不是沒有根據的,只有上帝的仁慈才能扭轉那可能臨到他和他全家的厄運(創35:5-6)。西緬和利未像呂便一樣,放棄了他們本來能享受的長子權。乖僻的品格又一次阻擋了人的光明前途。

34:31 他們說:「他豈可待我們的妹子如同妓女嗎?」

  《SDA》雅各的兒子們不父親那樣看待問題。他們認爲自己報性的劫掠是完全正當的。他們不僅爲自己進行了辯護,而且暗示父親對女兒的關心不如他們對妹妹的那麽多。

  《SDA》妓女:一詞這裏首次出現在聖經中。這表明當時在巴勒斯坦已經存在賣淫的現象了,而且被視爲一種不名譽的職業。

  《SDA》這段故事構成了先祖史中一個不光彩的篇章。它教訓我們正當的發怒不能作爲莽撞行爲的口。忍受委屈的必能得到上帝的嘉許(彼前2:19-20;3:17),因爲伸冤和報應只屬上帝(羅12:19)。只有祂有智慧用公義來量取,以仁慈來調和。在某些情況下,發怒可能是正當的,但這要針對罪惡而不是罪人。只有對罪生氣才不算犯罪(弗4:26)。對同胞生氣的人不可能作出沒有偏見的判斷(見太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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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三十>

情慾真是難於駕馭?是放縱,還是控制?
34:1-4 示劍可能被一見鍾情所害。他的行為既衝動又邪惡,他不單得罪了底拿,也得罪了雅各全家(34:6-7),為自己的家庭和雅各的家庭帶來極嚴重的後果(34:25-31)。示劍雖然聲稱深愛底拿,卻不能以此作為強姦底拿的藉口。別讓慾火焚身以致犯罪,要小心控制情慾。

以驕橫的心態,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會帶來甚麼後果?
34:25-31 雅各一家看自己是神的選民,是與眾不同的,以致西緬和利未嚴厲地懲治示劍城的人。神的確是要他們從信奉異教的人中分別出來,但是這班兄弟誤以為要分別出來,就是比別人優勝。這種驕橫的心態,叫他們屠殺了許多無辜的百姓。

當明白情慾會帶來的嚴重後果時,我會如何謹守自己?
34:27-29 示劍污辱底拿所導致的後果遠超過他所能想像的。底拿的兄弟因憤怒而進行報復,痛苦、欺詐、大屠殺就接踵而來。性犯罪是極其可怕的,因為它會帶來不堪設想的深遠惡果。

以錯誤的手段,來做自己認為正確的事,結果是……
34:30-31 西緬和利未為要報復示劍姦污底拿,就欺騙、搶掠、殺害示劍城的人。他們要伸張公義的心是對的,但是為求目的不擇手段卻是錯了。因為他們的罪行,父親雅各在臨終前咒詛他們(49:5-7)。若干世代以後,西緬的子孫要失去部分神所應許他們的土地。當我們想以惡報惡的時候,千萬不要魯莽,只要讓神伸冤報應,我們就可以避免陷入罪惡的網羅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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