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0日 星期一

2008年11月10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 20081110

是非禁區

「作假見證陷害鄰舍的,就是大槌,是利刀,是快箭。」(箴言2518節)

  在某些公司,你可能因為議論是非而被開除。根據2002年的調查,一年之中平均每位員工花65個小時說閒話。位於芝加哥的一家公司,企圖將公司規劃成「是非禁區」。他們不許員工在同事的背後說長道短,如果一旦被發現,這個員工就會被辭退。

  有一項針對娛樂界人士的事工,對議論是非採取了一個令人耳目一新的做法:以禱告取代流言蜚語。不再批評那些因一時失足而惹上麻煩的名人,同時也鼓勵人們為他們禱告。

  上帝對子民的告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埃及記2016節)。主要是針對作假見證的行為,但說人閒話可能也囊括在這項命令之中,因為它違反了愛鄰舍的律法,箴言使用強烈的語彙來描述言語的功用,那就像是「大槌、利刀、快箭」(2518節)。

  議論他人是非滿足我們嚮往比別人優越的自然慾望,得到認同和參與感。因此「避免是非」在個人的生命中是一項相當大的挑戰,但是我們若選擇透過禱告來愛人,我們的生命就會是一個是非禁區。AMC

主,求你饒恕我們的不經意之語,
用以批評別人而使自己感覺優越,
幫助我們說話前先思考,教導我們
愛惜自己的言詞。阿們。

說長道短永遠不正當。

http://www.rbcintl.org/odb/b5-odbtxt.php?lang=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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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氣芬芳/知信行網上團契 - 20081110

行在光明中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8節)

  如果一群人正在房間裡談話,你一走進去,他們立時靜默不語,你不覺得那很討厭嗎?我與四個子女偶爾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然後,我便對他們談論的事情感到好奇。當我問他們,他們通常說﹕「媽,沒事﹗」有時候我會試探他們﹕「如果你們談的是正經事,就不會介意告訴我,你們在談甚麼。」接下來,他們會感到很為難﹔我會讓他們扭捏一會兒,然後改變話題,希望他們已經明白我的意思,就是說,如果有些事情不能放聲說出來,是否壓根兒不該說?

  我們與天父相處往往如此。我們把事情藏在心裡,腦裡老想著事情,說話輕率,將自己的所作所為束之高閣 — 以為沒人看見、聽見,我們便是清白的。我們還有多愚昧?我們忘了,「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翰一書一5),而且,如果祂活在我們裡面,我們試圖隱藏的一切微小的事情,在祂的光中也要顯露出來。

  神不想我們活在虛謊中,祂要我們行在真和光明中 — 明白甚麼事討祂喜悅,甚麼事必須遠離。我會問自己以下問題,來衡量自己是否行在光明中,而非藏匿於黑暗裡﹕「如果在屋頂上放聲說出這件事,我介意嗎?」或者,更具體問道﹕「如果耶穌站在我身旁,我有甚麼感覺?」如果答案是﹕「我不想祂在旁」,那麼,可能我想把自己隱藏在黑暗中,現在就是時候向耶穌從實招來,祂永遠等著赦免我們,把我們帶回天父身邊。

主啊,求你幫助我,
讓你的光照遍我生命的陰暗角落。
感謝主,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你便施慈愛,寬恕並潔淨我們。

http://www.ccfello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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