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2日 星期一

20110912撒母耳記上18章17-3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8:17 掃羅對大衛說:「我將大女兒米拉給你為妻,只要你為我奮勇,為耶和華爭戰。」掃羅心裏說:「我不好親手害他,要藉非利士人的手害他。」

   《新》我將大女兒:大衛本就該得掃羅的女兒為妻,因他戰勝了歌利亞(見17:25-27)。但掃羅並未遵守諾言,反而額外要求大衛繼續出戰,並希望大衛能就此戰死沙場。

   《馬》17~30:王曾答應誰能殺死非利士的巨人,便把女兒許配給他。於是掃羅的大女兒米拉就給了大衛,但是他必須多勝幾場仗。掃羅希望大衛打仗時戰死。當大衛表示他的社會身分不配作王的女婿時,掃羅便把米拉給了別人。也許掃羅只是想藉此羞辱大衛一番。不過掃羅的次女米甲愛大衛,掃羅惟有把她許配給大衛,但要大衛取得一百非利士人的陽皮作聘禮。掃羅再次想藉非利士人的手殺大衛。可是大衛不是那麽輕易被鏟除的,相反他取得雙倍的聘禮,就贏得米甲爲新婦。大衛繼續打勝仗,清楚顯示耶和華與大衛同在,掃羅對他的憎恨和畏懼便與日俱增。

18:18 大衛對掃羅說:「我是誰,我是甚麼出身,我父家在以色列中是何等的家,豈敢作王的女婿呢?」

18:19 掃羅的女兒米拉到了當給大衛的時候,掃羅卻給了米何拉人亞得列為妻。

   《啟》依掃羅的許諾,戰勝非利士人的便可娶他的女兒(17:25),這個諾言並未實現。掃羅不但加了新的條件(18:17),後來且把大女兒米拉給了另一人,這是戰士不能忍受的恥辱。大衛不以為忤,反說自己貧窮卑微,付不出聘禮,本不配作王的快婿。

18:20 掃羅的次女米甲愛大衛。有人告訴掃羅,掃羅就喜悅。

18:21 掃羅心裏說:「我將這女兒給大衛,作他的網羅,好藉非利士人的手害他。」所以掃羅對大衛說:「你今日可以第二次作我的女婿。」

18:22 掃羅吩咐臣僕說:「你們暗中對大衛說:『王喜悅你,王的臣僕也都喜愛你,所以你當作王的女婿。』」

18:23 掃羅的臣僕就照這話說給大衛聽。大衛說:「你們以為作王的女婿是一件小事嗎?我是貧窮卑微的人。 」

18:24 掃羅的臣僕回奏說,大衛所說的如此如此。

18:25 掃羅說:「你們要對大衛這樣說:『王不要甚麼聘禮,只要一百非利士人的陽皮,好在王的仇敵身上報仇。』」掃羅的意思要使大衛喪在非利士人的手裏。

   《新》不要甚麼聘禮:通常新郎要付聘禮給新娘之父(見創34:12;出22:16),作為他失去女兒的補償,以及萬一守寡時女方的生活保障。掃羅卻要求大衛通過一項更適用於英勇戰士身上的考驗,目的乃是希望他受害(見18:17、21)。

18:26 掃羅的臣僕將這話告訴大衛,大衛就歡喜作王的女婿。日期還沒有到,

18:27 大衛和跟隨他的人起身前往,殺了二百非利士人,將陽皮滿數交給王,為要作王的女婿。於是掃羅將女兒米甲給大衛為妻。

18:28 掃羅見耶和華與大衛同在,又知道女兒米甲愛大衛,

   《新》米甲愛大衛:神對大衛的喜悅,不僅顯示在他軍事的成就上,也顯示在除約拿單之外,米甲對大衛的愛意上。所有掃羅用來對付大衛的事,都變成對大衛有利的。

   《啟》掃羅希望以女兒米甲為餌陷害大衛;又要他的兒子約拿單殺大衛(19:1)。但米甲和約拿單都深愛大衛,全力幫助他(19:2、12)。掃羅若敬畏神,應該警覺悔悟,反而嫉妒日甚,殺機日濃(29節)。

18:29 就更怕大衛,常作大衛的仇敵。

   《新》就更怕大衛:掃羅既知神要恩待大衛,卻不肯悔改,也不接納自己的命運(見15:26),反倒更加害怕,也更嫉妒大衛。

18:30 每逢非利士軍長出來打仗,大衛比掃羅的臣僕做事精明,因此他的名被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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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我在順境,特別是成功時,怎樣面對讚揚和提拔?
18:15-18 掃羅為自己的聲望驕傲狂妄,大衛則保持謙卑(18:23),就連全國上下都稱讚他的時候,他也不動心。儘管大衛在一切事上盡皆順利,在全境出了名,卻不想利用群眾擁護的優勢反對掃羅。不要讓名望使你自以為了不起(誤會自己有多麼重要)。未成名的人比較容易謙卑,但是在別人把你捧上雲端的時候,你怎樣反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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