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1日 星期六

20120721哥林多前書12章12-3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2:12 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

   《新》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這例子說明了在基督身上彼此為肢體的神的子民,在運用各種屬靈恩賜時,既合一而又多元性的事實。

   《馬》身子是個很好的例子,說明統一和繁多。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雖然信徒各有不同,且有不同的功用,但他們全體組起來,成為一個有功用的個體──身子。

  基督也是這樣一句,更準確地可譯作:“這位基督也是這樣。”“這位基督”不但是指在天上得榮耀的主耶穌基督,而且是指在天上的頭和祂在地上的肢體。所有信徒都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正如人的身體是向別人表達自己的工具,基督在地上的身體也是祂選擇來向世人表達自己的工具。這是主奇妙恩典的證明,因為祂竟然容我們成為祂身體上的肢體,在“這位基督”裏有分。

12:13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新》是猶太人,是希臘人:在基督裏,沒有種族或文化的分野。

   《新》是為奴的,是自主的:沒有社會地位的區別。

   《新》都是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屬靈的洗禮即蒙聖靈重生(約3:3、5),並與基督聯合,成為祂身體的一部分。

   《新》飲於一位聖靈:神已賜下聖靈,住在每一位屬神之子的心裏(6:19),叫他們的生命能結出聖靈豐碩的果子來(加5:22-23;參約7:37-39)。

   《馬》保羅繼續解釋我們如何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我們……都從(或在)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更直接的翻譯是“在一位聖靈裏”。這可以指聖靈是我們受洗時的環境,正如在洗禮時信徒浸在水的環境裏一樣。意思可以指聖靈是施洗者,所以是從一位聖靈受洗。這是較可接受和容易明白的意思。

  聖靈的洗發生在五旬節當日,教會就在當時誕生了。當我們重生時,我們也分享這洗的效益。我們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

  這裏有幾個重點要留意:第一,聖靈的洗是神的工作,將信徒放在基督身體內。這與水禮不同。從馬太福音三章11節、約翰福音一章33節和使徒行傳一章5節可以清楚看見這點。這不是救恩後的另一次施恩,使信徒成為更屬靈。所有哥林多信徒都從聖靈受洗,但保羅責備他們,因為他們屬肉體,即並不屬靈(三1)。能夠說方言,並不是受聖靈的洗的必然記號。所有哥林多信徒都從聖靈受洗,但並不是所有人都說方言(一二30)。降服在聖靈權下的信徒,確會經歷重大的改變,然後得著從上頭來的能力。但這經歷卻與聖靈的洗有分別,不應彼此混淆。

  本節繼續說明,信徒全都飲於一位聖靈。意思是信徒接受神的靈的內住,並接受祂在他們生命中工作的各種效益,所以與祂有分了。

12:14 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

   《新》14~20:主要是為那些自歎恩賜不如人,或覺得自己恩賜不夠重要的人而說。顯然哥林多教會標榜一些顯眼的恩賜(如說方言),使那些沒有這種恩賜的人感到自卑。

   《新》正如人體需靠各種不同的肢體才能有效地整體運作,基督的身體也需要不同的恩賜,一起配搭使用,才能完成基督合一的目標。各肢體均需以使全體獲益為目標,善用自己的恩賜,或有效地運用他的職守,例如: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等恩賜;使徒、長老(彼前5:1)、執事(徒6:1-6)等職位。

   《馬》有各個不同的肢體,就不成一個人的身子了。必須有許多肢體,各與其他肢體有別,各服從頭的指示,並與其他肢體合作。

12:15 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

   《馬》當我們明白一個正常健康的身體一定有繁多的部分時,就可以避免兩方面的危險──小覷自己(15至20節)及小覷別人(21至25節)。如果腳因為自己不能做手的工作,覺得自己並不重要的話,這是荒謬的。畢竟,腳能夠站立、走路、奔跑、攀爬、跳舞、踢跳,還有別的等等。

12:16 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

   《馬》耳不應由於自己不是眼,就要離群獨處。我們要到失聰時,才知道耳的重要;那時候,我們才感到耳的作用。

12:17 若全身是眼,從哪裏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哪裏聞味呢?

   《馬》若全身是眼,就會是個沒有聽覺的怪人,只可在馬戲班中作加插表演。又或者全身只有耳,於是沒有鼻子聞到煤氣洩漏,不久這身子也會失去聽覺,因為他知覺全失,甚至要死了。

  保羅指出,如果一個人全身只有舌頭,就是個畸形人,是個怪物。然而,哥林多信徒過分強調說方言的恩賜;他們實際上要組成一個全身是舌頭的地方相交聚會。這個聚會能夠說話,但也就只此而已!

12:18 但如今, 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

   《新》保羅強調肢體不同是出於神至高無上的旨意,言下之意就是,神安排不同的基督徒在基督的身體上,是要他們運用不同的恩賜,而非相同的恩賜。恩賜的多元性是為達到神所定的合一目的;用多元性求得合一,這是神的方法。

   《馬》神並不需要為這樣的愚昧負責。祂有無可比擬的智慧,隨自己的意思將不同的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只要我們知道祂正在做的事,我們都會來尊崇祂!無論祂賜我們什麼恩賜,我們都要滿心感激,並滿帶喜樂地運用來榮耀祂和建立他人。妒忌別人的恩賜是罪。這是悖逆、不滿神為我們一生所定的完美計畫。

12:19 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哪裏呢?

   《馬》我們不可能想像身子只有一個肢體。因此哥林多信徒應謹記,如果他們全都只有方言的恩賜,那麼他們就不能夠有一個正常運作的身子了。雖然其他的恩賜不是這麼顯著、引人注目,卻都是缺一不可的。

12:20 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

   《馬》神已經命定,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至於人體,這點是明顯的;至於我們在教會裏的事奉,也應如此。

12:21 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

   《新》21~26:主要是針對自詡恩賜過人,或以為自己的恩賜最為重要的人而言。這些經節再次顯示,某些恩賜,如說方言,已被人過分誇大推崇。

   《新》此處的原則就是全身各肢體都是相輔相成的。眾信徒在基督身體裏運用自己獨特的功能時,實際上是互相倚靠的。

   《馬》妒忌他人的恩賜是愚昧的,同樣地,貶低他人的恩賜或覺得不需要他人,也是愚昧的。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眼可以看見要做的事,卻做不來,得靠手來完成。同樣,頭會知道要往那裏去,卻要靠一雙腳前往。

12:22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新》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在基督身上看似作用不大的基督徒,其實卻是不可或缺的。

   《馬》身上肢體有些看似比其他軟弱的,以腎臟為例,看來不像手臂般強。然而,腎臟卻是不可少的,手臂卻不然。我們缺少了手臂、腿,甚至舌頭,仍能生存,但沒有了心臟、肺、肝或腦,則不能活了。然而,這些重要器官卻從沒有展露在人面前,只是毫不顯眼地發揮本身的效用。

12:23 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

   《新》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就如儘管胃部比不上別的部位體面,我們還是將食物送入胃裏。同樣的,我們也該尊重和支持教會內恩賜平平的信徒。

   《新》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在教會裏功能十分隱藏的基督徒,應當得到特別的尊重。

   《馬》身子有部分肢體是較吸引的,其他並不那麼體面。看來不那麼漂亮的肢體,我們要用衣服加以遮蔽。因此,肢體間要有某程度的互助,儘量減低彼此間的差異距離。

12:24 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 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

   《新》恩賜突出的信徒毋須另加推崇。

   《馬》身上那些俊美的肢體,並不需要額外的關心。但神已將身子各個不同的肢體配搭起來,成為一個有機的個體。有些肢體是好看的,有些是平凡的;有些顯露出來是妥當的,有些則不然。但神已賜給我們本能,懂得重視所有的肢體,明白他們都是互相倚靠的,並將不體面的肢體與其他肢體之間的差異,加以平衡。

12:25 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

   《馬》肢體間互相照顧,就能避免分歧,或身上分門別類。一個肢體提供所需的給另一肢體,反過來又得到只有這肢體才可以提供的幫助。教會內的情況也是如此。過分強調一種屬靈恩賜,會導致分歧和衝突。

12:26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新》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在基督的身體裏,一個基督徒受苦,全體都會受影響(參徒12:1-5,雅各殉道,彼得被囚)。

   《馬》一個肢體所受的影響,會牽連所有的肢體。這是人體功能上眾所周知的事實。舉例來說,發燒的影響並不局限於身體的某一部分,而是影響整個人體。其他的疾病與痛症也是這樣。眼科醫生往往可以透過檢查眼睛,察出腦腫瘤、腎病或肝炎等問題。原因是這樣:雖然所有肢體都是獨特和彼此分開的,但他們卻組合起來成為一個身子。他們緊密地互相聯繫起來,以致一個肢體所受的影響會遍及全身。因此,我們不應不滿意自己所分配到的,或另一方面覺得自己是獨立於他人的;而是應感到在基督的身體內有真正的團結。任何傷害其他基督徒的事,都足以叫我們感到最深切的傷害。同樣地,當我們看見其他的基督徒得榮耀,我們不應妒忌,而是應與他一同快樂。

12:27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新》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這話是對哥林多地方的教會說的。每一個地方的教會都是基督的身子,正如普世教會是基督的身子一樣。

   《馬》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他們就是基督的身子。這不可能是指基督身體的整體;也不可能是指一個基督的身體,因為只有一個基督的身體。唯一的意思是他們合起來,組成基督身體的縮影或袖珍版。各自來說,他們成了該大合作社群的一分子。既是如此,便應發揮他的功用,且不存驕傲、自恃、妒忌、自卑的心。

12:28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新》此處所列的恩賜和12:8-10有些不同(見該處註釋)。保羅在此提到弗4:11中三類有恩賜的人,再加上12:8-10中的五樣屬靈恩賜。使徒和先知是教會根基的一部分(弗2:20),教導的工作則與牧養工作相連(弗4:11;提前3:2)。此三類有恩賜的人被冠以「第一」、「第二」、「第三」,顯示他們對教會的重要性。其餘的恩賜則冠以「其次」,顯示種類眾多。保羅所列舉的恩賜,似乎大致是未定次序的舉例而已。除了12:28前半所排列之外,保羅並沒有按輕重次序將恩賜排列,因為他已申明所有恩賜都是重要的(12:21-26)。

   《新》使徒:蒙基督揀選,當基督在世工作時,常與祂同在,並蒙差派出去傳道的人(可3:14),他們也要為基督復活作見證(徒1:21-22)。此詞偶然也有廣義用法(羅16:7;加1:19)。

   《新》幫助人:任何幫助人的行動,都可能是屬靈恩賜所結的果子(參羅12:6-8)。不過這裏基本上可能專指服事貧病困苦的人(參徒6:1-6)。

   《新》治理事:有這類恩賜的人,蒙聖靈賜力量去組織教會事工,安排屬靈計畫。

   《啟》教師:是把基督信仰的道理教導信徒的人。

   《新》幫助人的:可能是指分派去照顧貧窮、軟弱與患病的人。

   《馬》使徒保羅向我們列出另一個有關恩賜的單子。這些單子都不是整全的。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一這詞表示,並非所有人都是使徒。十二使徒是由主所差派,作祂的使者。當主在世上工作時,他們與祂同在(徒一21-22),而且除了猶大之外,他們都在主復活後見過祂(徒一2-3、22)。不過,除了這十二位之外,有其他人是使徒。最著名的是保羅,此外還有巴拿巴(徒一四4、14);主的弟弟雅各(加一19);西拉和提摩太(帖前一1;二6)。使徒們與眾新約先知,傳揚主耶穌基督的道理,為教會奠下了教義的基礎(弗二20)。嚴格來說,今天已不再有使徒。廣義來說,今天仍有奉主差遣的使者和建立教會者。我們稱他們為宣教士而不是使徒,避免誤以為他們有初期使徒的權柄和能力。

  然後是先知,我們已提過,先知是神的代言人,在神的道未被記錄下來時傳達神的話。教師領受神的話,用易於明白的方法向人解釋。行異能的可以指叫死人復活、趕鬼等。如上文所述,醫病的指能即時治好身體上的疾病。幫助人的常與執事的事奉有關,他們獲委派處理教會的庶務。另一方面,治理事的這種恩賜,常應用在長老或監督的身上。這些人負責照顧地方教會的敬虔和屬靈情況。最後是說方言的恩賜。我們相信這樣的次序是有意思的。他首先提到使徒,最後才是說方言。哥林多信徒卻以說方言居首位,貶低使徒的恩賜!

12:29 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

   《新》29~30豈都是使徒嗎:基督徒各有不同的恩賜,沒有任何一樣恩賜是人人都該有的。

   《馬》29~30:當使徒保羅問是否每個信徒都要有相同的恩賜,不論是使徒、先知、教師、行異能、醫病、幫助人、治理事、說方言、翻方言時,原文的文法表示他期待並要求的答案是“不”。因此,不論是明說或暗示,如認為每人應有說方言恩賜的,就與神的話矛盾了,也有別於一個身子有很多不同肢體在各自發揮功用的觀念。

  既然不是每個人都有說方言的恩賜,那麼以說方言為受聖靈的洗的記號,就是錯誤的說法了。因為,這樣說來,並非每個人都可以期待受這種洗。然而,事實是每個信徒已受了聖靈的洗(13節)。

12:30 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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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每個人都不同,性情喜好各有獨特之處,卻都擠在基督的教會裡,不怕衝突嗎?
12:13 教會中包含了各樣不同背景、不同種類的人,他們各有不同的恩賜和能力。這些差異很容易便分裂了整個群體,哥林多教會便是這樣。但是,不管信徒間的差異如何大,總有一樣是共同的:就是對基督的信仰。這就是教會合一的重要基礎。所有信徒都受同一位聖靈的洗,加入教會,成為信仰團體的一部分。我們沒有失去個人的獨特身分,但有一個更重要的目的,就是在基督裡合一。當一個人成了基督徒以後,聖靈便會住在他心裡,使他成為神家中的成員。同“飲於一位聖靈”,是指這位聖靈完全佔據了我們的每一部分。作為這家庭的一分子,我們可能擁有不同的興趣和恩賜,卻有共同的目標。

如果只有我有恩賜就好了,那我豈不是最好的——有錯啊,在哪裡?給你答……
12:14-24 保羅以身體作為比喻,強調教會每一個會友的重要性(參12:12註釋)。倘若有一個似乎不那麼重要的肢體被拿走,整個身體便會有缺陷;若以為自己的恩賜比別人重要,便是屬靈的驕傲。我們切不可輕視那些似乎不重要的肢體;也不可嫉妒那些擁有特別恩賜的人。我們要盡量運用神賜給我們的恩賜,也鼓勵別人運用他們的恩賜,否則,教會就不能那麼有效地運作。

有人得榮耀,我心酸溜溜;有人受苦,問句是嗎不再顧,我不喜歡自己是如此呀……
12:25-26 當身邊有的基督徒得榮耀時,你的反應如何?當有基督徒受苦時,你的反應又如何?我們要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傷的人同哭(參羅12:15)。但不幸地,我們卻很容易嫉妒喜樂的人,又冷漠對待哀傷的人。基督徒是同在這世上的——沒有私人或個體的基督教。我們不應單享受自己與神的關係,卻需要進入他人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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