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5日 星期三

20120827但以理書3章24-3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3:24 那時,尼布甲尼撒王驚奇,急忙起來,對謀士說:「我們捆起來扔在火裏的不是三個人嗎?」他們回答王說:「王啊,是。」

   《馬》24~25:然而,當尼布甲尼撒望進火窯時,竟看見四個人,他甚為驚訝──四個人即那三個猶太人,和第四個人,祂的相貌好像神子(新英王欽定本)或眾神的兒子(新英王欽定本編註)。我們相信不論王怎樣看祂,這真是神子。主或是拯救我們逃脫危難,或是走進危難中與我們一起。

3:25 王說:「看哪,我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也沒有受傷;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

   《新》神子:(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眾神之子」)尼布甲尼撒是從一個外邦多神論者的角度來說話,他想像那第四位乃是以色列人全能的神所差來較低的使者(3:28)。

   《啟》好像神子:尼布甲尼撒信奉異教多神,此處的“神子”原文作“諸神之子”。他相信是三人所信的真神差派這位神子來救護祂的僕人(28節)。這位在火窯烈焰中與三人同在的或為天使。有的解經家且相信是道成肉身前的基督。重要的是:信徒在苦難中有神同在,無論環境多麼惡劣,都可以一一平安無恙度過(27節)。

3:26 於是,尼布甲尼撒就近烈火窯門,說:「至高 神的僕人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出來,上這裏來吧!」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就從火中出來了。

   《馬》26~30:這幾位猶太人絲毫無損。烈火只燒掉了捆著他們的繩子。苦難成就了神的目的,並將我們從捆綁中釋放。王大感欽佩,且禁止任何人謗讟猶太人的神,又高升了那三個青年人在巴比倫省的職位。雖然他們曾不遵他命,但結果竟是這樣!

3:27 那些總督、欽差、巡撫,和王的謀士一同聚集看這三個人,見火無力傷他們的身體,頭髮也沒有燒焦,衣裳也沒有變色,並沒有火燎的氣味。

3:28 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他差遣使者救護倚靠他的僕人,他們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們 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

3:29 現在我降旨,無論何方、何國、何族的人,謗讟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之 神的,必被凌遲,他的房屋必成糞堆,因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

3:30 那時王在巴比倫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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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是誰與這些身陷火窯中的人同在同行?
3:25 對於在窯旁觀看的人來說,窯中的第四個人顯然是超自然的。我們不能肯定這人是誰。他可能是一位天使或是道成肉身之前的基督。可以確定的是,在這幾位忠實的信徒受到嚴峻考驗的時候,神派遣了天上的使者前來陪伴解救他們。

別忘了,為信仰而付出代價的重擔並不單是我一個人肩負的,還有祂……
3:25-30 神拯救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的這件事,對於被擄猶太人來說是信仰上的一次巨大勝利。在這場考驗中,他們獲得賞賜、得到保護、免遭傷害,也榮耀了神。讓我們無論在任何艱難困苦中都堅定對神的信心,神的保守將超越我們所能想像的。

俗話說“玉石俱焚”,這火卻可以選擇目標,你信嗎?
3:27 這三個青年未被烈燄灼傷一根毫毛,而捆綁他們的繩索卻被燒盡了。如果神要我們自由,則無人能捆綁我們。神拯救沙得拉等人和使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大能,也可臨到我們身上。(參弗1:18-20)無論在甚麼情況下都要信靠神。永生的盼望使我們坦然面對暫時的考驗;為我們的命運被掌握在神而不是人的手裡滿心感謝神吧。

尼布甲尼撒對神的態度是怎樣的?他在信仰上有改變嗎?我比他又有何不同?
3:28-29 尼布甲尼撒並沒有承諾只敬拜希伯來人的神。他只是承認神的大能,要求手下不可說謗讟神的話,而沒有下令廢除其他的假神,只不過是把這位神加在諸神的名單上而已。

為甚麼在猶太人遭遇信仰的危機時,但以理沒有出來解圍?
3:30 這段故事發生時,但以理在哪裡?聖經沒有提及。這裡有幾種可能:(1)但以理出差去外地了。(2)他可能在場,但因其手握大權,下屬官員未敢指控他拒拜金像。(3)在尼布甲尼撒赴杜拉平原為金像行開光之禮時,但以理留在首都處理日常國事。(4)由於他通過神圓夢的聲望,但以理被允許不用向金像膜拜。無論但以理當時是否在場,我們都可以肯定他不會去敬拜那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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