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日 星期二

20121001何西阿書4章1-1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4:1 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因這地上無誠實,無良善,無人認識 神。

   《新》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因耶和華指控這地的居民」)何西阿是耶和華的發言人,他指控以色列對神不忠、背約(參4:4;賽3:13;耶2:9;彌6:2;編者註:以上經文中「與你們爭辯」等字新國際版均譯作「指控你們」)。

   《新》誠實:忠於立約的主(書24:14),並公正待人(箴3:3)。

   《新》良善:(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慈愛」)見2:19;10:12。

   《啟》1~3章是以何西阿個人婚姻的不幸遭遇,來比喻以色列民如何離棄背逆神。4-13章直接提出以色列各種罪行,特別在拜邪神(淫亂)方面,並且宣告神的審判。

   《馬》1~3:神與以色列爭論,因為百姓無誠實、無良善、無人認識神、起假誓、不踐前言、殺害、偷盜、姦淫和殺人。第2節已包含了十誡中的五誡。這地的荒涼正由於以色列民違反了這些誡命。即使是野獸也因即將來臨的審判而被消滅。

4:2 但起假誓,不踐前言,殺害,偷盜,姦淫,行強暴,殺人流血,接連不斷。

   《新》起假誓…姦淫:這些罪行(與耶7:9所列相似)都觸犯了十誡(見出20:13-16;申5:17-20)。

   《新》殺人流血:包括(1)謀殺(見6:8-9);(2)耶羅波安二世死後一連串的篡位事件,一年之間更換三王(王下15:10-14),及(3)獻人為祭(詩106:38;結16:20-21;23:37)。人若不認識真神(4:1),道德必然淪喪。

4:3 因此,這地悲哀,其上的民、田野的獸、空中的鳥必都衰微,海中的魚也必消滅。

   《新》這地悲哀:神審判人的罪時,地上萬物必然也連帶遭殃受累(如見賽24:3-6;耶4:23-28)。

   《啟》這地悲哀:以民犯罪受神刑罰,殃及自然界。

4:4 然而,人都不必爭辯,也不必指責,因為這民與抗拒祭司的人一樣。

   《新》4~9:對祭司的指控,他們的職責本是維護神的律法及從事信仰方面的教導(見申31:9-13;33:10;代下17:8-9;拉7:6、10;耶18:18)。何西阿警告眾祭司不要把導致神審判全國的罪名落在百姓的頭上,因眾祭司本身也有罪,百姓也可以反控他們,正如何西阿此處所行(見4:9;賽28:7;耶2:26;4:9;23:11)。

   《啟》4~9:譴責祭司的失職。神刑罰乃因祭司未盡維護與教導律法的責任,綌司不但不應嫁禍於人民,反應受國民犯罪所受的懲罰(9節)。

   《馬》4~6:祭司和先知也受責,因為他們故意無知識。神的子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他們已經忘記了神的律法。

4:5 你這祭司必日間跌倒;先知也必夜間與你一同跌倒;我必滅絕你的母親。

   《新》你的母親:指國家(見2:2、5;賽50:1)。

   《啟》跌倒:指犯罪(5:5)。

   《啟》先知:指假知先。

4:6 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 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

   《新》因無知識而滅亡:部分是因祭司沒有將神的話教導百姓。

   《新》你棄掉知識…棄掉你:神按罪施刑。

   《新》你神的律法:以色列生命的源頭(見申32:47),是眾祭司理當忠誠宣揚的。

4:7 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我;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

   《新》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他們把他們的榮耀換成羞辱之物」)「他們的榮耀」指神(見詩106:20)。

   《馬》7~11:百姓越發犯罪,祭司貪收的贖罪祭也愈多。所以,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都是腐敗的。他們的懲罰就是他們被姦淫和酒,並新酒轄制,永遠得不到滿足。

4:8 他們吃我民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民犯罪。

   《新》吃我民的贖罪祭:祭司吞食百姓為罪獻上的祭(撒上2:13-17)。他們因百姓繼續犯罪而獲利,卻不設法幫助百姓除去罪行(見8:13)。

4:9 將來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我必因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照他們所做的報應他們。

   《新》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所有的人都要因罪受罰,如人能免。

4:10 他們吃,卻不得飽;行淫,而不得立後;因為他們離棄耶和華,不遵他的命。

   《新》吃,卻不得飽:恰當的刑罰。

   《新》行淫:見4:12、18;2:4;6:10;9:1;詩106:39。百姓將自己交給娼妓,而不歸屬神。

4:11 姦淫和酒,並新酒,奪去人的心。

   《新》酒:(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陳酒」)見7:5;14:7及利10:9。

4:12 我的民求問木偶,以為木杖能指示他們;因為他們的淫心使他們失迷,他們就行淫離棄 神,不守約束,

   《新》木偶:偶像(見耶2:27;10:8;哈2:19)。

   《新》木杖:或是木製的偶像,或是籤木(見結21:21)。

   《新》淫心:見5:4。(編者註:「心」希伯來文直譯應為「靈」)希伯來俗語通常用「靈」來描寫人內心的傾向。

   《馬》12~14:經文隨後描述百姓拜偶像的事。他們向木偶詢問指引。他們在山岡樹影下敬拜偶像。男人先立下榜樣,然後婦女們效法。

4:13 在各山頂,各高岡的橡樹、楊樹、栗樹之下,獻祭燒香,因為樹影美好。所以,你們的女兒淫亂,你們的新婦(或譯:兒婦;下同)行淫。

   《新》各山頂:通常是設置異教祭壇的地方(見10:8;申12:2;王上14:23;王下17:10;耶2:20;3:6)。烏加列泥版記載,迦南人在高岡上行求孳生之福的祭儀。

   《新》橡樹…栗樹:這些樹以其樹蔭出名。

   《新》淫亂:迦南人求孳生之福的祭儀涉及性行為(4:14),因此導致道德敗壞。

4:14 你們的女兒淫亂,你們的新婦行淫,我卻不懲罰她們;因為你們自己離群與娼妓同居,與妓女一同獻祭。這無知的民必致傾倒。

   《新》不懲罰:男人會懲罰不貞的婦女,但神不會與他們的假冒為善認同。

   《新》娼妓:一般操淫業的妓女(見創34:31;利21:14;結16:31)。

   《新》妓女:(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廟妓」)在異教廟堂裏專司在祭儀中與男人行淫的婦女(參創38:21-22及38:21註釋;申23:18)。

4:15 以色列啊,你雖然行淫,猶大卻不可犯罪。不要往吉甲去,不要上到伯亞文,也不要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

   《新》猶大:附帶的警告。

   《新》不要往:向全國的宣告。

   《新》吉甲:近耶利哥(見9:15;12:11;書4:19-20;撒上11:13-15),以色列人在該地設有祭神之處。

   《新》伯亞文:一個對伯特利含諷刺意味的稱呼(見5:8),耶羅波安一世在此成立拜祭異教的中心(王上12:29)。

   《新》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一個莊嚴的誓言(見士8:19;得3:13;撒上14:39;26:10、16;耶4:2;38:16)。雖然這句誓言本身並無不當,是訴諸真神之名(見申6:13;10:20;書23:7),但神在此卻禁止他們如此行,因他們妄用此名,好像以色列人真的在尊崇耶和華似的(見耶5:2)。

   《啟》15~17:本段勸猶大和以色列疏遠,免得重蹈覆轍。

   《馬》15~19:猶大被警告,不要效法以色列的惡行。以色列已經頑梗,拒絕與偶像分離,喜愛羞恥過於喜愛榮耀。在英文聖經修訂標準本裏,第16節譯作:“以色列猶如倔強的母牛,現在耶和華能否牧放他們,如同放羊羔在寬闊草場?”

4:16 以色列倔強,猶如倔強的母牛;現在耶和華要放他們,如同放羊羔在寬闊之地。

   《新》倔強的母牛:見10:11;耶2:20;頗適於用來形容任性的以色列人(見11:4;耶31:18)。

4:17 以法蓮親近偶像,任憑他吧!

   《新》以法蓮:北國以色列。

   《新》偶像:指金牛犢(8:5;13:2;王上12:28)及巴力(2:8、13)。

   《新》任憑他吧:無可救藥(見撒下16:11;王下23:18)。

4:18 他們所喝的已經發酸,他們時常行淫,他們的官長最愛羞恥的事。

   《啟》發酸:亦作“消失”,酒已喝盡,行淫如故。

4:19 風把他們裹在翅膀裏;他們因所獻的祭必致蒙羞。

   《新》風把他們裹在翅膀裏:按希伯來文直譯(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暴風要把他們吹去」)大概是形容打穀場的一個喻像(見13:3;詩1:4),指將有突來的暴力,將百姓擄去。在希伯來文中,「風」與「靈」為同一字,可能與「淫心」為雙關語(見4:12;5:4)。

   《新》蒙羞:百姓以為獻祭會帶來興盛,神卻因他們拜偶像而刑罰他們,使他們在列國面前蒙羞(見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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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通曉神律法的人只曉得責備別人,卻看不到自己行的。我們會不會也是如此?
4章 在本章中,神譴責以色列人的不順服。宗教領袖非但未能使民眾歸向神,反而讓淫亂的宗教儀式取代純正的敬拜;整個國家在靈性和道德上已墮落,完全違反了神所賜的律法。人們責備何西阿妻子的淫亂很容易,卻遲遲看不見自己對神的不忠。

總覺得週遭的罪惡與自己的行為沒有關係;但真的是這樣嗎?
4:1-3 神說明以色列遭受磨難的原因。他們目無法紀的行為帶來雙重的審判:暴力事件和生態危機的不斷增加。我們的行為與面臨的問題不一定有直接的因果關係。然而,當我們身處困境時,應認真自問:“我是否犯了罪或做了不負責任的事而遭此大難﹖”如果覺察自己做錯了事,即使是很小的錯,都要設法糾正,然後神才會幫助我們。

當時的以色列真是這樣糟?
4:2 這節經文暗示了在何西阿時代,以色列王將被殺害。沙龍殺了撒迦利雅,篡奪了王位;接著,米拿現殺了沙龍,並因百姓拒絕接受他作王而毀了整座城(參王下15:8-16)。神在這裡指出,在當時的以色列,連謀殺都成了平常事。

當時的宗教領袖可真不中用,你看他們做的……
4:4-9 何西阿的指控是針對當時的宗教領袖。那麼這些教派領袖是誰呢?當年耶羅波安反叛所羅門之子羅波安,在北方另立王朝分庭抗禮時,也建立了自己的宗教體系(參王上12:25-33)。他違反神的律法,製造兩頭金牛犢讓百姓敬拜,並任命非亞倫後裔的人為祭司。起初,北國百姓仍然敬拜神,儘管敬拜的方式不合神心意;不久他們便開始拜迦南的神,以巴力取代神,完全不再敬拜耶和華了。那麼,耶羅波安的偽祭司不能堅守對神的敬拜也是不足為奇的。

人民無知而犯罪,領袖卻明知故犯!你說,領袖的表現應是……
4:6-9 神責備這些宗教領袖不讓百姓認識祂(“因無知識而滅亡”)。他們本是百姓的屬靈領袖,卻帶頭做惡事。人們會彼此議論:“祭司也這樣做,那肯定不會錯。”屬靈上的領袖責任是很重大的,我們無論是執教於教會學校、擔任教會職務或者帶領查經,都不可輕視肩負的責任,要做一個把人帶到神面前的領袖。

當領袖在事奉中攙雜了個人目的,意味著……
4:8 祭司喜歡百姓犯罪!因為每當一個人獻上贖罪祭,祭司便可分到一份,犯罪的人越多,祭司獲取的也越多。他們自己享用不完,便賣給他人或送給親戚。祭司因著人們不斷地犯罪而獲利,也因此在百姓中獲得權力和地位。所以他們非但不設法引導人們遠離罪惡,反而鼓勵人們犯罪以增加自己的財富。

用拜偶像以求達成自己的意願,其結果先知早言明……
4:10-12 巴力和亞舍拉是兩個主要的迦南神:代表了生育和繁殖的能力。在他們的敬拜儀式中,常有淫蕩的性活動。男性崇拜者與廟妓或女祭司發生性關係,希望懷孕的青年女子則與男祭司發生性關係。但是神說過,他們想要提高生育能力的努力不會成功。

用人造的東西來尋求釋放,其實人所得的“釋放”竟是……
4:12 “木杖”或“聖杖”,是用來預示未來的工具。遠離了神設立的耶路撒冷這個權威的敬拜中心,北國居民實際上已與神的道和赦免無緣了。妄想擺脫束縛將會使我們完全脫離神的旨意。

為何神堅決阻止猶大犯罪?
4:15 神警告南國猶大的祭司不可像以色列祭司那樣。以色列祭司丟掉了信仰的傳統,把自己全然賣給了巴力。他們提倡崇拜偶像和淫亂的儀式。以色列將難逃懲罰,但若猶大能拒步以色列的後塵,則可免遭懲罰。

以法蓮就是以色列?
4:17 以法蓮是北國以色列的別稱,因為以法蓮是北國十個支派中最強大的;同樣,南國亦因強大的猶大支派命名為猶大國。

4:19 這個捲走以色列的旋風是指約二十年後亞述入侵毀滅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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