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4日 星期四

20130115耶利米書25章1-1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25:1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元年,耶和華論猶大眾民的話臨到耶利米。

   《新》1~38:神的審判不僅要臨到猶大,也要臨到「四圍一切的國民」(25:9)。

   《新》約雅敬第四年…尼布甲尼撒的元年:根據這兩個記錄,可定這年為主前六○五年(見但1:1註釋)。

   《啟》25:1~29:32:這五章預言耶路撒冷的陷落和百姓的大批被擄(主前586年)。

   《啟》1~14:為本書第一部分的結語,亦即從耶利米蒙神呼召作先知到巴錄筆錄他的話為止。這一部分曾遭約雅敬王焚毀,但後來再寫。

   《啟》約雅敬第四年:主前605年。這是巴比倫人第一次擄掠耶路撒冷。

25:2 先知耶利米就將這話對猶大眾人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說:

25:3 「從猶大王亞們的兒子約西亞十三年直到今日,這二十三年之內,常有耶和華的話臨到我;我也對你們傳說,就是從早起來傳說,只是你們沒有聽從。

   《新》約西亞十三年:主前六二六年(也可能更早至主前六二七年);見1:2。

   《新》二十三年:經過約西亞治下的十九年及約雅敬治下的四年(見25:1)。

   《新》從早起來:(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一再」)25:4亦同;又見7:13註釋。

   《新》你們沒有聽從:此時耶利米做先知的時期已過了一半,他蒙召時就受到警告,猶大百姓會反對他(見1:17-19)。

   《啟》耶利米用了23年苦勸百姓悔改,可是徒勞無功。

25:4 耶和華也從早起來,差遣他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這裏來(只是你們沒有聽從,也沒有側耳而聽),

25:5 說:『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和所作的惡,便可居住耶和華古時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之地,直到永遠。

25:6 不可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以你們手所做的惹我發怒;這樣,我就不加害與你們。

   《新》你們手所做的:偶像(見1:16註釋)。

25:7 然而你們沒有聽從我,竟以手所做的惹我發怒,陷害自己。這是耶和華說的。』」

25:8 所以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沒有聽從我的話,

25:9 我必召北方的眾族和我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攻擊這地和這地的居民,並四圍一切的國民。我要將他們盡行滅絕,以致他們令人驚駭、嗤笑,並且永久荒涼。這是耶和華說的。

   《新》北方的眾族:巴比倫及其盟國(見1:15及註釋)。

   《新》我僕人…尼布甲尼撒:見27:6;43:10。此處「僕人」不是「敬拜者」,而是指「屬國君王」或「審判的工具」;就如異邦君王塞魯士在賽44:28被稱為耶和華的「牧人」,在賽45:1被稱為受耶和華「所膏的」一樣。

   《新》這地:猶大。

   《新》四圍一切的國民:25:19-26所列諸國。

   《啟》我僕人:指尼布甲尼撒所行的事,無意中成就了神的旨意。

25:10 我又要使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推磨的聲音和燈的亮光,從他們中間止息。

   《啟》本節描寫以色列地被擄後的荒涼。

25:11 這全地必然荒涼,令人驚駭。這些國民要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

   《新》11~12七十年:見29:10。這個整數(如用在詩90:10;賽23:15)大概代表從主前六○五年到五三八年這段時期(見25:1;但1:1等註釋),後者是猶大開始從被擄之地歸回之年(見代下36:20-23;又見但9:1-2等註釋)。亞1:12中的七十年不一定就是此處以及29:10所謂的七十年。那七十年大概代表從主前五八六年(所羅門聖殿被毀),到五一六年(所羅巴伯聖殿完工之年)那段時期。見亞7:5註釋。

   《新》這全地…這些國民:猶大及25:19-26所列諸國。

   《啟》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比較《利未記》26:33-35;《代下》36:21;《但以理書》9:2。有人解釋,“七十年”只是約數。如果解釋“七十年”是實數,有兩種說法:一是從主前605年為開始,到主前538年波斯王塞魯士王頒佈諭旨,讓餘民歸國時為結束(拉1:1-3)。一是從主前586年為開始,到主前516年聖殿重建落成為結束。(以色列人被擄共有三次,第一次是約雅敬時期,在主前605年;第二次是約雅斤時期,在主前597年;第三次是西底家時期,在主前587年)。

25:12 七十年滿了以後,我必刑罰巴比倫王和那國民,並迦勒底人之地,因他們的罪孽使那地永遠荒涼。這是耶和華說的。

   《新》刑罰…王和那國民:見50:18。巴比倫城於主前五三九年被米底亞和波斯人攻佔(接近耶利米所預言的七十年末期;見25:11-12註釋)。

   《啟》12~14:耶利米同時代的猶大人,因為耶利米的信息宣告神的刑罰,促百姓放棄對抗巴比倫人,誤會他偏幫敵人,出賣國家,因而迫害他。但從本書可以看見,耶利米不只宣告巴比倫人是神的“僕人”(9節),也宣告在猶大國受了審判之後,神也要審判巴比倫人。由此可見,先知只是宣講神的旨意,並不是出賣國家。

25:13 我也必使我向那地所說的話,就是記在這書上的話,是耶利米向這些國民說的預言,都臨到那地。

   《新》書上的話:七十士譯本(舊約聖經的希臘文譯本)在此詞後面,插入40至51章中的資料,只是先後次序有改變。

25:14 因為有多國和大君王必使迦勒底人作奴僕;我也必照他們的行為,按他們手所做的報應他們。」

   《新》多國:米底亞、波斯及他們的盟國。

   《新》大君王:(編者註:新國際版作複數)指塞魯士王與其盟友。

   《啟》多國和大君王:滅巴比倫國的是波斯、米底亞人(參但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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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猶大被擄——先知早已預言——
25章 這篇信息宣講於公元前605年,也就是尼布甲尼撒王正式掌權之年。由經文第3節看來,耶利米的先知使命始於公元前627年,早在被擄七十年這件事發生之前,他已宣講了整整二十年之久。

被嘲笑、拒絕、孤立、迫害卻不改初衷,耶利米為何能做到?
25:2-6 你可以想像一下,二十三年來不斷宣講同樣的信息又不斷遭人拒絕的滋味是怎樣的。耶利米的遭遇正是如此。因他將生命奉獻給神,所以不管別人反應如何,他都堅持繼續宣講惟一的信息:「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和所作的惡」。儘管我們拒絕神,神卻一直愛我們。讓我們為祂不變的愛而感謝祂吧!我們同時也要像耶利米一樣對神忠心不渝,不管別人反應怎樣,都忠心為神作見證,回應祂的呼召。

神的話永不落空,耶利米的預言一一應驗——
25:12 這段歷史在但以理書第五章有更詳盡的描述。公元前539年,馬代波斯王塞魯士率軍攻取巴比倫,並將伯沙撒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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