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6日 星期二

20130215耶利米書52章1-3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52:1 西底家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一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他母親名叫哈慕她,是立拿人耶利米的女兒。

   《新》耶利米:不是先知耶利米。

52:2 西底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是照約雅敬一切所行的。

52:3 因此耶和華的怒氣在耶路撒冷和猶大發作,以致將人民從自己的面前趕出。

52:4 西底家背叛巴比倫王。他作王第九年十月初十日,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全軍來攻擊耶路撒冷,對城安營,四圍築壘攻城。

   《啟》他作王第九年:此時約在主前589年。這是巴比倫人最後一次圍困耶路撒冷。聖城兩年後淪陷(52:5)。

52:5 於是城被圍困直到西底家王十一年。

52:6 四月初九日,城裏有大饑荒,甚至百姓都沒有糧食。

52:7 城被攻破,一切兵丁就在夜間從靠近王園兩城中間的門,出城逃跑;迦勒底人正在四圍攻城。他們就往亞拉巴逃去。

   《啟》亞拉巴:是在死海附近的曠野。

52:8 迦勒底的軍隊追趕西底家王,在耶利哥的平原追上他。他的全軍都離開他四散了。

52:9 迦勒底人就拿住王,帶他到在哈馬地利比拉的巴比倫王那裏;巴比倫王便審判他。

   《啟》利比拉:是巴比倫在巴勒斯坦地北方的軍營(比較王下25:6、20-21)。

52:10 巴比倫王在西底家眼前殺了他的眾子,又在利比拉殺了猶大的一切首領,

52:11 並且剜了西底家的眼睛,用銅鍊鎖著他,帶到巴比倫去,將他囚在監裏,直到他死的日子。

52:12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十九年五月初十日,在巴比倫王面前侍立的護衛長尼布撒拉旦進入耶路撒冷,

   《新》初十日:平行經文王下25:8說是「初七日」;這二者中有一可能是抄寫錯誤,但實情不易知道(見52:22、25、31等註釋)。

   《啟》這是巴比倫人最後一次擄掠耶路撒冷城(4節)。耶路撒冷徹底被毀。

52:13 用火焚燒耶和華的殿和王宮,又焚燒耶路撒冷的房屋,就是各大戶家的房屋。

52:14 跟從護衛長迦勒底的全軍就拆毀耶路撒冷四圍的城牆。

52:15 那時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民中最窮的和城裏所剩下的百姓,並已經投降巴比倫王的人,以及大眾所剩下的人,都擄去了。

52:16 但護衛長尼布撒拉旦留下些民中最窮的,使他們修理葡萄園,耕種田地。

52:17 耶和華殿的銅柱並殿內的盆座和銅海,迦勒底人都打碎了,將那銅運到巴比倫去了,

52:18 又帶去鍋、鏟子、蠟剪、盤子、調羹,並所用的一切銅器、

52:19 杯、火鼎、碗、盆、燈臺、調羹、爵,無論金的銀的,護衛長也都帶去了。

52:20 所羅門為耶和華殿所造的兩根銅柱、一個銅海,並座下的十二隻銅牛,這一切的銅多得無法可稱。

52:21 這一根柱子高十八肘,厚四指,是空的,圍十二肘。

52:22 柱上有銅頂,高五肘;銅頂的周圍有網子和石榴,都是銅的。那一根柱子照此一樣,也有石榴。

   《新》五:平行經文王下25:17作「三」,大概是抄寫錯誤。

52:23 柱子四面有九十六個石榴,在網子周圍,共有一百石榴。

52:24 護衛長拿住大祭司西萊雅、副祭司西番亞,和三個把門的,

52:25 又從城中拿住一個管理兵丁的官(或譯:太監),並在城裏所遇常見王面的七個人和檢點國民軍長的書記,以及城裏所遇見的國民六十個人。

   《新》七:平行經文王下25:19作「五」;見52:12註釋。

52:26 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這些人帶到利比拉的巴比倫王那裏。

52:27 巴比倫王就把他們擊殺在哈馬地的利比拉。這樣,猶大人被擄去離開本地。

52:28 尼布甲尼撒所擄的民數記在下面:在他第七年擄去猶大人三千零二十三名;

   《新》第七年:尼布甲尼撒作王第七年(見52:29-30),也就是主前五九七年。

   《新》三千零二十三名:大概只計算成年男丁,因為在王下24:14、16所記相關的數目,比這大許多。

52:29 尼布甲尼撒十八年從耶路撒冷擄去八百三十二人;

   《新》十八年:主前五八六年。與52:12中的「十九年」為同一年;這差別是出於對君王統治年分不同的算法(有關類似情況,見但1:1註釋)。

52:30 尼布甲尼撒二十三年,護衛長尼布撒拉旦擄去猶大人七百四十五名;共有四千六百人。

   《新》二十三年:主前五八二年。

   《新》尼布撒拉旦擄去:或是為要(1)平息更進一步的叛亂(見52:4);或(2)報復基大利被殺害之仇(見41:1-3)。

   《啟》這是發生在主前581年的一次擄人。可能是為了平息繼西底家之後而有的叛亂(看4節),也可能是報復基大利的被殺(41:1-3;王下25:25)。

52:31 猶大王約雅斤被擄後三十七年,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使猶大王約雅斤抬頭,提他出監,

   《新》31~34:與王下25:27-30幾乎完全相同(見該處諸註釋)。因此耶利米書與列王紀都有快樂的結局。

   《新》二十五日:平行經文王下25:27作「二十七日」;見52:12註釋。

   《啟》以未米羅達:是尼布甲尼撒王的兒子。他作王的統治期為主前562-560年。此事見王下25:28-30及註。

52:32 又對他說恩言,使他的位高過與他一同在巴比倫眾王的位,

52:33 給他脫了囚服。他終身在巴比倫王面前吃飯。

52:34 巴比倫王賜他所需用的食物,日日賜他一分,終身是這樣,直到他死的日子。

   《新》直到他死的日子:見52:11。由於這兩節經文在列王紀下的平行經文中,都沒有這一句話,耶利米書大概有意顯示西底家與約雅斤之間的對比:西底家一直被囚在監裏,直到他死的日子(見52:11),而約雅斤卻從監中被釋放,並蒙巴比倫王恩待,直到他死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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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先知的預言真的應驗了……
52章 這章經文進一步詳述第39章記載耶路撒冷淪陷的情景(相關的記載請參王下24:18-25:21)。從本篇經文所見,耶利米所說的有關耶路撒冷淪陷和被擄至巴比倫的預言,真的一一應驗了。(有關西底家的詳細資料,請參39章註釋。)

西底家王被帶到的利比拉在何地?
52:8-9 利比拉位於耶路撒冷以北約三百公里處,是巴比倫直轄區的總部,哈馬是亞蘭的一個區,其中包括亞蘭的首都。

52:21 一肘約等於0.5公尺。

約雅斤得到善待,是他的運氣嗎?
52:31 巴比倫王善待約雅斤,於公元前561年提他出牢,並且讓他與巴比倫王一起用膳。神不斷以慈愛對待大衛王的後裔,在他們被擄的日子也不例外。

用世人的眼光看,耶利米不是成功人士,我呢?我是個成功之人嗎?以神的標準看呢?
52:34 在世人眼中,耶利米一點也談不上成功。他沒有錢財,也沒有家人和朋友。他雖然一再預言自己的國家即將滅亡、首都被敵人破壞、聖殿被毀,可是沒有一個政治和宗教領袖聽他的忠告,也沒有群眾擁戴他、聽從他。然而,我們回顧歷史,就能清楚看見這位先知成功地完成了神所託付他的使命。成功不是用是否受人歡迎、名譽地位或是金錢財富來衡量的,因為這些東西都是轉瞬即逝的。以西底家王為例,他一心只求個人利益,結果一無所有。神是以順服、忠心和義行來衡量成功的。如果你能忠心耿耿、矢志不渝地完成祂的託付,你在祂眼裡就是成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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