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4日 星期一

20130222馬可福音3章13-3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3:13 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裏。

   《馬》13~18:耶穌呼召使徒有三重目的:(1)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2)也要差他們去傳道;(3)並給他們權柄趕鬼。

  首先他們要受訓練一段時間──在公開傳道前暗中預備。這是事奉的基本原則。我們必須花時間與祂同在,才出去作神的代表。

  然後,他們被差遣去傳道。他們傳福音的基本方法是宣講神的道,這是必然的中心,是不能被取代的。

  最後,他們得著超然的權柄。趕鬼的行動會向人證明神要藉著使徒說話。當聖經還未完成,神蹟是神使者的證書。今天,人已得到神完整的話語,他們有責任不用神蹟的證明而相信神的話。

3:14 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

   《新》設立十二個人:(編者註:新國際版在此句後加上「稱他們為使徒」)見6:30註釋。

   《新》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十二使徒的訓練不僅包括教導及學習各種事工,也包括經常不斷地與耶穌自己同行,彼此有親密的團契。

3:15 並給他們權柄趕鬼。

3:16 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

3:17 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又給這兩個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

   《新》雷子:大概是形容他們的脾氣和個性(見10:37;路9:54-55等註釋)。

   《啟》雷子:說明雅各、約翰兩兄弟如火般的熱心,有時不免急躁(可10:35-41;9:38;路9:49)。

3:18 又有安得烈、腓力、巴多羅買、馬太、多馬、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並奮銳黨的西門,

   《新》達太:顯然就是「雅各的兒子猶大」(見路6:16;徒1:13)。

3:19 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新》加略人:大概意思是「來自加略的人」,「加略希斯崙」這個鎮(書15:25)位於希伯崙以南約十九公里。有關猶大出賣耶穌的事,見14:10-11、43-46。

   《馬》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的名字在使徒中很突出。被揀選的使徒轉而出賣主,當中是個奧秘。在基督徒的事奉中,最痛心就是看見原來活潑、誠摯而表現出有奉獻心的人,後來背逆救主,回到那曾把祂釘十字架的世界裏去。

  那十一位後來證實忠心於主。他們的圈子不斷擴展、繁衍;從某種意義看,我們也是他們事奉果子的延續。無人能估量我們爲基督所生的影響會有多深遠。

3:20 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

   《新》一個屋子:大概就是彼得和安得烈的家(見1:29)2:1。

   《馬》20~21:耶穌呼召了門徒就下山去,進了加利利地的一個房子。眾人又聚集,使祂與門徒連吃飯也沒有空。祂的親屬聽見祂的事,以爲祂癲狂了,便要帶祂走。無疑,他們因爲家中這個宗教狂熱者的熱誠而感到尷尬。

  爲神火熱的人在同世的人中間,常被視作癲狂的。我們愈像基督,我們也要愈多經歷被親友誤解之苦。我們若要發財,世人必爲我們歡呼;我們若要爲耶穌基督發熱心,世人必要譏笑我們。

3:21 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

   《新》耶穌的親屬…要拉住他:無疑地,他們是從四十八公里以外的拿撒勒來到迦百農(見3:31)。

3:22 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他是被別西卜附著」;又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

   《啟》別西卜:原為舊約非利士人的護衛神(王下1:2),意為“蒼蠅之王”。猶太人用此名稱呼撒但。

   《馬》文士不以爲祂是癲狂。他們指摘祂是靠著鬼王別西卜的能力趕鬼。別西卜之名可解作“糞堆蒼蠅之主”或“污穢之主”。這是個嚴重、卑鄙而褻瀆的指控!

3:23 耶穌叫他們來,用比喻對他們說:「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

   《新》比喻:在這段經文中,此詞是按一般的意思指對比而言(見4:2註釋)。

   《馬》耶穌首先作出反駁,接著宣告褻瀆者的結局。若祂靠著別西卜趕鬼,就是撒但對抗撒但,把自己的目的挫敗了。撒但的目的是藉污鬼支配人,並非要趕出污鬼叫人得自由。

3:24 若一國自相紛爭,那國就站立不住;

   《馬》24~26:若一國、一家或一人自相紛爭,必站立不住。要長存必須靠內部的合作,不是對抗。

3:25 若一家自相紛爭,那家就站立不住。

3:26 若撒但自相攻打紛爭,他就站立不住,必要滅亡。

3:27 沒有人能進壯士家裏搶奪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

   《新》進壯士家裏搶奪他的家具:當耶穌把人從撒但的控制下釋放出來時,祂所作的正是如此。

   《馬》故此文士的指控是荒謬的。其實,主耶穌所作的正好與他們所說的相反。

  撒但是那位壯士;他的家是他的領土,他是這世界的神,他的家具是在他支配下的人。耶穌是那捆綁撒但,掠奪他家的人。當基督第二次降臨,撒但要被捆綁,扔在無底坑裏一千年。救主在地上傳道時趕逐污鬼,乃要預告祂最後要全面捆綁魔鬼。

3:28 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新》我實在告訴你們:耶穌用很嚴肅和肯定的口氣來強調祂的論點(見8:12;8:1、41;10:15、29;11:23;12:43;13:30;14:9、18、25、30)。

   《馬》28~30:第28至30節,主宣告那犯了永不得赦免的罪的文士之結局。他們指摘耶穌靠鬼王的力量趕鬼,但事實上祂是靠聖靈的能力趕鬼,那麼他們就把聖靈稱爲污鬼。這就是褻瀆聖靈。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惟獨這罪卻不得赦免,直到永遠。

3:29 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新》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在下一節(3:30)耶穌解明罪是甚麼(參3:22)—文士說耶穌的醫治能力來自撒但,而非來自聖靈(見太12:31註釋)。

   《啟》法利賽人明知耶穌是靠聖靈作工,卻把聖靈的工作當作魔鬼的作為(3:22),並把自己的地位提高,可以有資格來論斷神的事工。這種對聖靈的褻瀆和一般因不認識神而拒絕神的罪不同,因此得不到神的憐憫。

3:30 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污鬼附著的。」

3:31 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

   《馬》31~35: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和祂的弟兄差人通傳,說他們在外邊找祂。當傳話的人說祂的母親和弟兄要見祂,祂就四面觀看並說,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都是祂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我們可從主的話學幾個功課:

  1.首先,主耶穌的話指斥人對馬利亞的膜拜。祂沒有不尊她爲祂肉身的母親,但卻指出屬靈的關係超越肉身的關係。馬利亞遵行神的旨意,比作祂母親更有尊榮。

  2.第二,這話反駁馬利亞終身爲童女的教義。耶穌有幾個弟妹。祂是馬利亞頭生的,她後來又生下祂的弟妹(參看太一三55;可六3;約二12,七3、5、10;徒一14;林前九5;加一19。也可參看詩六九8)。

  3.耶穌把神的喜愛放於親情關係之上。今天祂仍然向祂的跟隨者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一四26)

  4.經文提醒我們,基督徒與基督徒之間的關係,比與未得救有血源關係的親屬更密切。

  5.最後,這話強調耶穌對遵行神旨意的重視。我達到這標準沒有?我是祂的母親或弟兄嗎?

3:32 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

3:33 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啟》33~34:人不能藉血緣關係取得作耶穌新的大家庭成員的權利。耶穌是為一切人而奉獻,不問家世、背景、膚色和種族。耶穌邀請所有遵行神旨意的人來共享神國的天倫。參《馬太》12:46註。

3:34 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

3:35 凡遵行 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

   《新》凡遵行神旨意的人:身為神屬靈家庭的成員(這身分是藉著對神的順服表明出來),比我們身為人間家庭的成員更重要(見10:30註釋)。

   《啟》在“弟兄”之外還有“姊妹”,耶穌的邀請沒有性別上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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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這十二個人真棒,他們一定有甚麼過人之處吧?我怎樣才有資格蒙選上呢?
3:14 耶穌在數以百計的跟隨者中揀選了十二個作使徒。使徒的意思是使者或奉派作代表的人。耶穌選他們不是因為他們的信心,他們的信心常常搖動不定;也不是因為他們的天賦和能力,他們也都沒有出眾的才華。他們各有不同的背景和人生經驗,但作領袖的潛質不見得超過落選的人。只是他們都願意順服和跟隨耶穌。耶穌升天後,聖靈充滿他們,他們在初期教會的增長中負起特殊的責任。不要因為自己學歷不高、能力不足而認為自己沒有資格事奉基督。只要甘心樂意跟隨耶穌,就可以作個好門徒。

十二這個數字有甚麼特別呢?為甚麼要揀選十二門徒?
3:14-15 耶穌為甚麼要揀選十二個人呢?十二這個數目與以色列支派的數目相呼應(參太19:28)。耶穌的信息顯示出舊約和新約的連貫性。有許多人跟隨耶穌,但是這十二個人所接受的是最密集的訓練。在新約其它經卷中,他們的影響力到處可見。

耶穌熱愛工作,連親屬也說祂瘋了。你曾否因事奉而被人誤解?
3:21 耶穌給群眾包圍著,甚至連吃飯的時間也沒有。祂的朋友和家人認為祂已瘋了,變成宗教狂熱者,就從拿撒勒來找祂(3:31-32)。他們關心耶穌,可惜看不到祂工作的目的。即使是祂最親密的人,也很遲才明白祂的身份和工作。

法利賽人和文士譭謗耶穌是因為祂比他們強,這種心態也曾驅使我誣賴別人嗎?
3:22-26 別西卜是撒但的別名,意為鬼王。法利賽人和文士不能否認耶穌行了神蹟和祂有超自然的能力,就否定祂的能力來自神,否則他們得要接受祂彌賽亞的身份,但驕傲的他們怎麼也不肯這樣做。他們為要破壞耶穌在群眾中的聲望,就說祂的能力來自撒但。耶穌的回答顯出了他們的爭論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要捆住壯士,能力一定要比他強。神也能捆住撒但……
3:27 雖然神容許撒但在世上作惡,但掌管一切的仍然是神。耶穌是神的兒子,有能力勝過撒但。祂能夠趕鬼,終止鬼在人生命中做可怕的事。有一天撒但要永遠被捆綁,再不能在世上作惡(參啟20:10)。

褻瀆聖靈,可不是開玩笑,我有沒有犯了這種不得赦免的罪?
3:28-29 褻瀆聖靈就是故意不斷地拒絕聖靈的工作,即是拒絕神。基督徒有時候會擔心自己犯了褻瀆聖靈的罪,其實不用擔心,因為這種罪顯露不信和不悔改的心態,是屬於魔鬼的。這些宗教領袖控告耶穌褻瀆神,但他們稱耶穌為撒但,才是真正犯褻瀆罪的人!

原來,耶穌在地上也有家人,有兄弟的……
3:31-35 耶穌的母親是馬利亞(參路1:30-31),祂的弟兄大概就是馬利亞和約瑟在耶穌以後所生的孩子(6:3)。耶穌的家人尚未完全瞭解祂的使命(3:21)。我們屬靈的家庭關係至終比屬世的家庭關係更加重要,更為長久。

耶穌看所有遵行神旨意的人都是祂的家人,我怎樣看待神家的人呢?
3:33-35 神的家歡迎所有的人。耶穌關心祂的母親和兄弟,也關心所有愛祂的人,祂讓每個人都有機會順服神和成為祂的家人,從不偏心。在這個日趨冷漠的世界裡,神家中各成員間溫馨的關懷顯得特別有意義。教會給人的愛心和個別關懷是別的地方找不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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