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5日 星期五

20130321馬可福音14章1-1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4:1 過兩天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他。

   《新》逾越節:猶太節期,記念當年主的使者越過希伯來人的家庭,未像對待埃及人那樣,殺死他們家中的長子(見出12:13、23、27)。守此節期要用的羊或羊羔,要在尼散月(三至四月)第十四日宰殺,並在同一天日落和午夜之間吃逾越節的晚餐。由於猶太人的一天是由日落開始計算,逾越節就是在尼散月第十五日。

   《新》除酵節:這個節期緊接逾越節,為期七天(見出12:15-20;23:15;34:18;申16:1-8)。

   《啟》以色列人一年有三個大節: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十二歲以上男丁在這三個節期都要上耶路撒冷守節(利23章;申16章)。逾越節記念以色列人蒙神拯救出埃及,在一年之始的尼散月(正月)十四日舉行,即陽曆三至四月間。接著便是七天的除酵節。各地來的敬虔猶太人這時群集耶城。

   《馬》1~2:現在是重大一週的星期三。過兩天是逾越節,隨後是七天的無酵節。宗教領袖決心要除滅耶穌,卻不想在節期內動手,因爲仍有許多人視耶穌爲先知。

  雖然祭司長和文士決定不在當節的日子殺祂,但神的安排卻支配著他們,神的逾越節羊羔就在那時候被殺(參看太二六2)。

14:2 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百姓生亂。」

   《新》當節的日子不可:在逾越節和為期一週的除酵節期間,耶路撒冷的人口會由五萬驟增至數十萬,面對城內這麼多且容易被激動的群眾,拘捕耶穌實乃太冒險之舉。

14:3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裏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

   《新》3~9:在約翰福音中,這件事發生於受難週之前(見約12:1)。馬太和馬可把這件事記在這裏,可能是要將宗教領袖們對耶穌的恨惡,以及猶大的賣主,拿來與這位用油膏抹耶穌的女人之愛心及專誠作一對比。

   《新》坐席:(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在桌旁斜臥」)這是吃筵席者慣用的姿態。

   《新》一個女人:我們從約翰福音得知(約12:3),她是馬利亞,馬大和拉撒路的姊妹。

   《新》玉瓶:一個密封的長頸瓶子,使用前將頸打破,內中所盛載的膏油,夠一次用。

   《新》哪噠:一種香料,是從主要出產於印度的某植物根部提煉出來的香油製成。

   《新》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用油膏頭是宴會上常見的風俗(見詩23:5;路7:46)。這個女人的舉動,表明她對耶穌的專誠至深。

   《啟》哪噠香膏:是從一種東印度稀有植物的根莖提煉出來的芬芳油膏,甚為昂貴。瓶子是原封的,打破瓶頸之後便不能回復原狀,也不能再作同樣用途。

   《馬》大概長大痲瘋的西門感激病得醫治,於是尊崇救主,設宴款待。一位沒有提到名字的女人(可能是伯大尼的馬利亞,約一二3),毫不吝嗇把一玉瓶極貴的香膏,膏耶穌的頭。她對主的愛極大。

14:4 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

   《新》有幾個人:馬太指出這些人就是門徒(太26:8),而約翰特別點出是加略人猶大(約12:4-5)。

   《馬》4~5:有幾個賓客,以此爲大大的枉費,又指她鹵莽、揮霍。她爲何不賣了香膏,賙濟窮人(三十多兩銀子,相等於一年的工資)?把人生中的一年獻給主,人們已覺得枉費。若把一生獻給主,他們豈不更覺枉費?

14:5 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

   《新》賙濟窮人:猶太人的一個風俗是在逾越節晚上送禮物給窮人(見約13:29)。

   《啟》三十兩銀子為當時的三百個銀圓,等於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

14:6 耶穌說:「由她吧!為甚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馬》6~8:耶穌責備他們低聲埋怨。其實女人找著了黃金機會,向救主獻上貢物。他們若要關懷窮人,常常都可予以援手,因爲常有窮人和他們同在;但主將要受死、被埋葬。這女人想在她還有能力時,顯出她的心意。因爲她不一定能在祂死後,作這事在祂身上,於是便趁祂活著時,向祂顯出她的愛。

14:7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新》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這並非表示耶穌不關心窮人,其實耶穌常常惦念窮人的需要(見太6:2-4;路4:18;6:20;14:13、21;18:22;約13:29)。

14:8 她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

   《新》是為我安葬的事:猶太人的習俗,是用香油膏抹死人的屍體以備安葬(見16:1)。耶穌似乎預期自己將會像罪犯一樣被處死;因為只有在那種情況下,才無膏抹屍體之禮儀。

14:9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以為記念。」

   《馬》香膏的馨香傳至我們的世代。耶穌說,她要在全世界蒙記念。她確實藉著福音書的記載,蒙了記念。

14:10 十二門徒之中,有一個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新》祭司長:見8:31註釋。他們抓住了一個意料不到的機會,雖然他們曾定意不在守節期間捉拿耶穌(見14:2)。

   《啟》猶大出賣耶穌出諸對金錢的貪心(14:11;太26:15),也可能是對權力的貪求。耶穌不要屬世的權柄,沒有成為猶太民族政治上的革命領袖,可能教他十分失望。耶穌被捕後,猶大後悔所作,自縊而死,死前且承認耶穌無辜(太27:3-5);但他始終沒有公開承認耶穌是神。

   《馬》10~11:那女人以救主爲無價之寶,猶大卻輕看祂。雖然猶大與主耶穌同生活最少一年,從祂得著的,沒有不是恩慈,但他現在卻偷偷地找祭司長,承諾把神的兒子交在他們手裏。他們欣然答應,又給他出賣主的報酬。他要做的,是履行承諾。

14:11 他們聽見就歡喜,又應許給他銀子;他就尋思如何得便把耶穌交給他們。

   《新》銀子:三十塊錢(見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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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你知道逾越節的故事嗎?
14:1 逾越節是以色列人記念神讓祖先得自由的日子。那天晚上,神的使者越過有羊羔的血為記號的房子,把其他房子中的長子殺掉(參12章)。逾越節後,是連續七日的無酵節。無酵節是以色列人記念祖先急忙逃離埃及時沒時間用酵來發麵的節期。過節期間,猶太人聚集一起吃一頓特別的筵席,有羊羔、酒、苦菜和無酵餅,後來整個星期都稱為逾越節。

14:3 伯大尼位於橄欖山東面的斜坡上,耶路撒冷則在西面。耶穌的朋友拉撒路、馬利亞和馬大三姐弟都住在這個城裡。他們當時也在一起吃晚餐(參約11:2)。用香膏抹耶穌腳的女人就是馬利亞(參約12:1-3)。

奇怪了,這件事在不同的福音書中,記載的次序有所不同……
14:3-9 馬太和馬可記載這件事是緊接著最後晚餐前發生的,但約翰卻把這件事放在最後晚餐前一星期,剛好在耶穌光榮地進入耶路撒冷之前。我們要知道福音書的作者介紹耶穌的生平,不是完全按照事件發生的準確日期、時序編排的。他們寫作的目的是要準確地傳達耶穌的信息。馬利亞完全的奉獻和猶大的叛變實在是一個強烈的對比。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為了突出這點,就在其後記載了猶大賣主。

他們的不悅,是因為……我會嗎?
14:4-5 馬可寫「有些人」不高興,約翰則特別指明這人是猶大(參約12:4)。猶大不是關心窮人,只是貪心。他替耶穌管錢,常中飽私囊(參約12:6)。他當然想賣掉這瓶名貴的香膏,所得的錢也就歸他保管了。

馬利亞的行為是浪費嗎?
14:6-7 耶穌不是說我們應該忽視窮人,更不是說對他們漠不關心是對的(參太6:2-4;路6:20-21;14:13,21;18:22)。祂是在稱讚馬利亞對祂無私的敬拜。敬拜基督的精義,是以最大的愛來愛祂、尊敬祂、向祂獻身,並願意為祂奉上最寶貴的東西。

猶大為權?猶大為錢?……
14:10 猶大為甚麼出賣耶穌?猶大也像其他門徒一樣,期望耶穌能發動一次政治叛亂,推翻羅馬政權。作為管錢的,猶大也像其他門徒一樣,深信自己在耶穌的新政府中能佔重要的位置(10:35-37)。不過,馬利亞把一瓶價值相當於一年薪水的香膏澆在耶穌頭上時,竟得到耶穌的稱讚;而當他出言表示不滿時,卻受到耶穌的質問。猶大終於認識到耶穌並沒有政治野心。如果他繼續跟隨耶穌,就得不到金錢和地位。於是他把心一橫,去見祭司長,密謀出賣耶穌,以換取宗教領袖的金錢和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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