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 星期二

20130328馬可福音15章21-3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5:21 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從鄉下來,經過那地方,他們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新》古利奈:北非呂彼亞(今利比亞)一個重要的城市,猶太人口眾多。

   《新》西門:很可能是一個到耶路撒冷慶祝逾越節的猶太人(參徒6:9所提的「古利奈…會堂的…人」,指猶太人)。

   《新》亞歷山大和魯孚:福音書中只有馬可提到這兩個人,而馬可所用的筆法似乎暗示,他的讀者都認識這兩個人。此處的魯孚與羅16:13提到的可能是同一個人。

   《新》背著耶穌的十字架:被判死刑的人,通常要背負十字架的橫木赴刑。此木約重十三至十八公斤。開始時耶穌背負著自己的十字架(見約19:17),但祂因受鞭傷以致軟弱無力,西門被迫代勞。

   《啟》亞歷山大和魯孚一定是《馬可福音》書當時的讀者所認識的人,也許他們後來都作了基督徒(比較羅16:13)。

   《馬》馬可在此提到兵丁勉強一個路人背耶穌的十字架,那人是(北非的)古利奈人西門。他可能是個黑人,但更可能是個希臘化的猶太人。他有二子,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可能是信徒(倘若這個就是羅馬書十六章13節提到的魯孚的話)。西門背十字架跟著耶穌,給我們看見一幅救主的門徒當有特徵的圖畫。

15:22 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各各他翻出來就是髑髏地),

   《新》髑髏地:可能是一貌似髑髏的小丘(雖然福音書均未提及它是小丘),又或許有很多死刑都在此執行,因而得名。

   《馬》各各他是亞蘭文名字,意指髑髏。髑髏地是拉丁名字。可能地勢似頭顱,或者是個刑場,故得此稱號。

15:23 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他卻不受。

   《新》沒藥調和的酒:「他勒目」(猶太人古代律法及遺傳的法典)證實他們將香料調和酒,用以減低疼痛(見箴31:6)。沒藥是一種香料,從阿拉伯沙漠和非洲部分地區的土產植物提煉製成(見創37:25註釋)。

   《馬》兵丁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酒可作藥用,減輕痛楚。祂定意在完全清醒的情況下背負人的罪,便不受。

15:24 於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拈鬮分他的衣服,看是誰得甚麼。

   《新》釘在十字架上:是羅馬人執行死刑的一種方式,用熟鐵大釘,穿過手腕和踝骨,將受刑人釘在十字架上,如果受刑人的生命拖延太久,兵丁就打斷他的腿以加速其死亡(見約19:33)。考古學家已發現一具男人骸骨,是在主後七至六十六年之間在耶路撒冷附近被釘十字架的,此屍清楚顯示受刑人被釘在十架上時的身體位置。只有奴隸、最下賤的罪犯和非羅馬公民的犯人,才被處此刑。第一世紀的作者,曾以生動文筆描述被釘十架的痛苦和羞辱。

   《新》分他的衣服:執行死刑的士兵,有權分佔受刑者遺下的些微財物。耶穌的衣物,大概包括一件裏衣,一件外衣,一條皮帶,一雙鞋子,還可能有一塊頭巾。

   《啟》這事應驗了《詩篇》22:18的話。犯人的衣服照例由執刑的人拿去。

   《馬》兵丁爲被釘十字架者的衣服拈鬮。他們分救主的衣服時,是奪去祂在物質上所擁有的一切。

15:25 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

   《新》巳初:(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第三小時」)參約19:14註釋。

   《馬》25~28:釘祂在十字架上,是上午九時。祂頭以上有罪狀,就是猶太人的王。(馬可沒有記下整句狀詞,只把精要寫下;參看太二七37;路二三38;約一九19。)有兩個強盜和祂同釘十字架,兩旁各有一個──就如以賽亞預言,祂死的時候被列在罪犯之中(賽五三12)。

15:26 在上面有他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

   《新》他的罪狀:當時的習俗是把罪狀寫在木板上,有人在前舉著引領罪犯前往刑場,然後把木板釘在十字架上罪犯頭上之處。

   《新》猶太人的王:罪狀的用句在四福音書中稍有不同,但作者都同意,耶穌被釘十字架,是因祂自稱為猶太人的王。

15:27 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有古卷加:

   《新》兩個強盜:根據羅馬法律,盜劫並非致死的罪行。馬可的用詞,顯示這兩個人是犯了叛亂罪,因這嚴重的叛國罪而被釘。

15:28 這就應了經上的話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

   《新》較早期及較可靠的希臘文抄本並無此節。它大概是根據路22:37(引述賽53:12)加上去的。馬可並不引用很多舊約的經文。

15:29 從那裏經過的人辱罵他,搖著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

   《馬》29~30:主耶穌被經過的人(29-30節)、祭司長和文士(31-32節上)及兩個強盜(32下節)嘲笑。

  經過的人有大多是猶太人,要進城守逾越節的。他們卻久留在城外,向逾越節的羊羔投以侮慢;他們誤引祂的說話,指祂威脅要拆毀他們所敬愛的聖殿,三日又重建起來。祂若如此本事,讓祂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15:30 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15:31 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他,彼此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

   《馬》祭司長和文士嘲笑祂宣稱要拯救別人:“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這話是惡毒的言行,卻又不在意地說出事實。這話在主和我們的生命中同樣真實,我們要救自己,就不能救別人。

15:32 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那和他同釘的人也是譏誚他。

   《新》那和他同釘的人:其中一個罪犯後來悔改,並求有分於耶穌的國度(路23:39-43)。

   《馬》宗教領袖們也挑戰祂,祂若是以色列的王彌賽亞,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他們說祂能這樣行,他們就信了。我們看見,就信了。但神的次序是:“相信,就看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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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突然跑出另一個西門來?
15:21 在外地居住的猶太人西門,在逾越節期間由北非的古利奈來到耶路撒冷朝聖。這兒提到他的兒子亞歷山大和魯孚,他們可能是初期教會有名的人(參羅16:13)。

拈鬮分衣服?
15:24 拈鬮類似於擲骰子或抽籤。羅馬兵丁有權得到被釘十字架的人的衣服。兵丁拈鬮分耶穌的衣服,應驗了舊約的預言(參詩22:18)。

十字架上的痛苦,你想像得到嗎?
15:25 釘十字架是一種可怕和羞恥的死刑,犯人要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走一段很長的路到刑場,以示警告。十字架有不同的形狀,行刑也有不同的方式。耶穌是被釘在十字架上,有的罪犯是被繩綁在十字架上。無論是哪一種方式,犯人的體力都會逐漸消失,身體的重量使呼吸越來越困難,最後窒息而死。

猶太人釘死猶太人的王……
15:26 在十字架上,通常會放一個牌,寫著犯人的罪狀,以收警告之效。彼拉多找不到耶穌的罪,惟有寫耶穌的「罪名」是「猶太人的王」。

耶穌救了我,犧牲了自己,我仍無動於衷,我還是人嗎?
15:31 耶穌本來可以救自己,不承受這些痛苦和侮辱,並把嘲笑祂的人殺掉,但祂愛我們,愛世人甚至仇敵,甘願忍受這一切苦難與傷痛。當日下午發生的事件中,我們也有分,因為我們的罪也被釘在十字架上。耶穌的死代我們受了犯罪的刑罰,我們惟一可以做的就是認罪,承認耶穌為我們付了本應由我們自己來付的代價。不要無動於衷,再令祂傷痛。

通往天國的道路,就是十字架的道路,你可曾想過?
15:32 雅各和約翰曾求耶穌讓他們在祂榮耀的國度裡坐在祂兩旁,當時耶穌說他們不明白自己究竟求甚麼(10:35-39)。現在耶穌要以死來開創祂的國度,在祂兩旁的是被判死刑的罪犯。耶穌曾向那兩個權力慾高漲的門徒解釋,人要就近祂,就要準備受苦捨命,像祂所做的一樣。通往天國的道路就是十字架的道路,我們想得到天國的榮耀,就必須甘願與釘十字架的基督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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