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6日 星期五

20100326希伯來書11章1-2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1:1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新》11:1~12:29:根據前面解釋過的舊約經文提出勸勉。

  《啟》本節至3節解釋甚麼是信心。“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信”字前面未加冠詞,講的是一般的“信”,其特質適用於基督來前和以後的世代,是歸納許多歷史上聖徒經歷的所得。信心就是所盼望但尚未得到的事一種堅定信念,因這信念,所盼望的事可以實現。所以本節接著說“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也就是說信心是未見之事可以成為事實的證明。人的肉眼讓我們相信所見到的事物,信心的眼睛讓我們相信所見不到的事務。

  《馬》本章的主題,談到因信心而産生的眼光和忍耐。經文介紹了舊約聖經裏一些男女人物,他們有正確的屬靈眼光,因爲不肯摒棄他們的信仰,所以忍受了無比的羞辱和苦難。

  本節並非信心的正式定義,而是告訴我們信心所産生的作用。信心使所望之事變得十分真實,就像已經被我們得著了;又提供了堅定的確據,使基督信仰中那些看不見、屬靈的福氣,成爲全然確實的。換句話說,信心使我們在今天便經歷將來,並使我們看見那不能看見的。

  信心相信神是可信的;確信神所說的都真實,他所應許的必定兌現。

  信心必須以神的啓示爲根據,以神的應許爲基礎。信心並非冒險瞎闖。信心先要有宇宙間最肯定的確據,並在神的話裏找到這確據。信心不受可能與否所限,卻想望那不可能的。有人這樣說:“可能的盡頭,是信心的起點。若事情還有一點兒的可能,就不能彰顯神的榮耀。”

  在過信心生活的歷程中,我們會遇上各種困難。神用嚴峻的處境來考驗我們的信心,試驗我們的信心是否真實(彼前一7)。然而,誠如穆勒所說:“困難正是信心的食糧。”

11:2 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

  《新》古人:基督降生以前的信心英雄,如本章所列舉的。

  《啟》“古人”指基督來前世人的信心英雄,作者綜合前人信心的經歷得出了一個結論:“古人在這信上得到美好的證據”。“信”字前有“這”字,說明不是一般的信,而是對神應許的信。本節的意思是說古人不但因信而有確實的盼望,也因相信神的應許,在神那裏得到美好的贊許,為神所悅納。

  《馬》由於舊約先賢是憑信心生活而不是憑眼見,所以他們得到神的稱許。本章的餘下部分,記載神給他們作的見證。

11:3 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 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

  《啟》人生活在宇宙中,為大自然所圍繞。我們對“諸世界”的知識其實也建立在信心上(科學知識的基礎不外憑信心提出的假設)。科學家分析見到的事實應該可以相信“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科學無法否定這句話,對遠古不能見到的歷史,須以信心作基礎。憑信心才能知到神不但創造萬有,而且萬物和人類的歷史都在祂大能的掌管中。這是信心的功效。我們所見的世界萬象,乃是那看不見的大能所創造、所管理。單憑眼見之物尋不到造物的源頭,必須憑信心之眼。信心因此是得到屬靈知識的必備條件。

  《馬》有關創世的事蹟,我們只能憑信心來領受。創世時,只有神在場;他告訴我們世界如何造成。我們相信他的話,因此我們知道。麥庫說:“神在萬有出現之先已存在,他以諭令創造萬有。這觀念是超越人的理性,是不能論證的。我們只能憑信心接受。”

  我們因著信,就知道……。世人說:“看見才相信。”神則說:“相信就能夠看見。”耶穌對馬大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約一一40)使徒約翰這樣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的人,要叫你們知道……。”(約壹五13)在屬靈的事情上,信心是先於認知的。

  希伯來書十一章3節所提示的創造事實,是無可置疑的;其內容從未修訂過,也永遠不會修訂。

11:4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 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 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新》得了稱義的見證:(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因著信,就蒙神讚許他是義人」)兩兄弟都獻祭物:該隱獻地裏的出產,亞伯獻羊群中頭生的。主接納亞伯所獻的,主要是他「因著信」獻祭。這暗示該隱所獻的祭遭到拒絕,是因他並非因著信獻祭,只是徒具儀式而已(見創4:3-4註釋)。

  《啟》作者舉歷史上信心英雄的經歷來證明。亞伯的事跡見《創世記》4:2-5。他和哥哥該隱都向耶和華獻上供物,該隱獻的是地裏的出產,亞伯獻的為羊群中頭生的和羊身上最好的(油脂)。耶和華接納亞伯所獻的,主要理由是他“因著信”而獻。《創世記》只說耶和華告訴該隱,他若行得好才會蒙悅納,可見亞伯所獻獲神接納,是他獻的存心和態度。兄弟二人應該都知道神在這一點上對他們的評價。接納所獻是認許做得合宜,出發點正當,才能取悅於神;作者說亞伯獲接納是因為他的信心。信心可以跨越時間,死亡都不能阻止。信心向以後的世代說話。

  《馬》卡亭指出:“神以亞伯爲義,並不是因爲亞伯個人有優點,而是因爲他所獻的祭是卓越的,並他獻這祭時所表現的信心。”對我們也一樣:我們不是因個人的品格或善行而得稱爲義,而是因爲基督所獻的祭是超卓的,並且我們接受了他。

  亞伯爲該隱所殺,因爲律法憎恨恩典。自以爲義的人,對於指出他不能救自己,而必須倚靠神慈愛和憐憫的真理,會感到厭惡不悅。

  然而,亞伯的見證卻持續下去:他因這信,仍舊說話。縱使一個有信心的人辭世多年,人仍好像能夠聽見他的聲音。

11:5 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 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 神喜悅他的明證。

  《新》把他接去了:接到神面前(見創5:24註釋;參詩49:15;73:24)。

  《啟》5~6:以諾的事見《創世記》5:18-24。神喜悅以諾是他有信心的證明。人與神的關係建立在互信上,沒有了信心不能與神交通。人要到神面前必須信神存在,同時須相信神賞賜尋求祂的人。憑信心尋求神的必能見到祂。

11:6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因為到 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 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新》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以諾得神喜悅即是他信心的明證。

  《新》信有神:信心必須有對象,真實信心的正確對象就是神。

  《馬》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行善無論多寡,也不能彌補缺乏信心之不足。神已說話和行事,人若拒絕相信他,就是以他爲說謊話的。“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約壹五10)將神當作說謊的人,又豈能討神的喜悅呢?

  只有信心能讓神得到應得的地位,又使人站在適當的位置上。麥敬道說:“信心大大地榮耀神,因爲人的信心證明,這人相信神的眼光,過於相信自己。”

  信心不單只是相信神存在,也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在神身上並沒有任何問題導致人不能相信他,問題只在於人是否願意相信他。

11:7 挪亞因著信,既蒙 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

  《新》因著信:洪水的來到,證明神的話是真的。挪亞的信心獲得印證,不信的世人遭到審判。

  《新》那從信而來的義:挪亞表現完全信靠神及祂的話,甚至相信「未見之事」(11:1)—要來的洪水。因此,挪亞也符合因信得生之義應有的特徵(10:38)。對神話語的信心使他肯在乾旱無水之地建造方舟,雖然沒有人相信,在那種地方會有足夠的水使船浮起。

  《啟》挪亞的事見《創世記》5:28-9:29。要人相信乾地會為洪水所淹沒,並能憑對神話語的相信,冒世人的譏笑建造方舟,的確是偉大信心的明證。洪水來後,神的話語得到證實,挪亞的信心讓全家得救。不信的世人受到滅亡的刑罰。挪亞因信進入義人的行列。

  《馬》挪亞的信心,基於神將用洪水毀滅世界的警告(創六17)。在人類歷史中,從未有過洪水爲患。挪亞相信神,雖然他可能地處可航行的水道十分遙遠,他仍做了一隻方舟。他肯定成爲很多人的笑柄。然而,挪亞的信心得到賞賜:他全家得救,他的生命和見證定了那世代的罪,他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

  或許本書信的對象、初期的猶太裔基督徒,常會感到疑惑。如果他們所信的正確,爲什麽他們只是屬於少數的一群呢?於是挪亞從舊約聖經中站出來提醒他們,在他的時代,只有八個人作了正確的選擇,世上其他的人都滅亡了!

11:8 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裏去。

  《新》亞伯拉罕:新約聖經描述他是「因信得生」之人中最顯著的例子,並且是「一切相信之人的父」(羅4:11-12、16;加3:7、9、29)。

  《新》蒙召:見創12:1-3。他的信心表明在順服上(見創12:4註釋)。

  《新》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迦南。

  《新》不知往那裏去:他不是憑著盲目的信心去,乃是完全信靠神的信實。

  《啟》8~12:亞伯拉罕的事見《創世記》12-13章,新約稱他為“信心之父”,是憑信心生活之人的非凡榜樣(看羅4:11-12;加3章)。“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和“所應許之地”都是指迦南。亞伯拉罕完全相信神的帶領,雖不知往那裏去,仍是遵照神命出去。他也因著信,雖住在地上的帳幕中,卻能見到“天上的耶路撒冷”,也就是神所建造的那永遠的城(12:22;13:14)。

  《啟》彷彿已死的人:因亞伯拉罕已一百歲,垂垂老去,但卻從他“生出”一個以色列民族,更因他的信心,成為今天一切相信神之人靈性上的“父”(加3:7)。

  《馬》當神向亞伯拉罕顯現,叫他離開本地時,基於信心,他遵命離開本地父家;出去的時候,還不知他最終的目的地。

  信心的行動,往往給別人一種魯莽不謹慎的感覺,但認識神的人卻滿意於神沒有明確解釋的引導,不介意不知前面要走什麽路。

11:9 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

  《馬》神應許將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在確實的意義上,迦南地是屬於亞伯拉罕的。然而,他確曾買下來的一塊地,只是他葬身的墳墓而已。他不介意居無定所。他只是居住帳棚──表示他是寄居的。在他心目中,迦南地就好像異地一樣。

  跟他一同過寄居生活的,是他的兒子和孫子。他敬虔的榜樣在他們心裏留下印記;縱然他們與他同蒙一個應許,知道這地是給他們的。

11:10 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 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新》有根基的城:這座城的永存性,與族長所住的帳棚成對照(11:9)。此城是「天上的耶路撒冷」(12:22)、「那將來的城」(13:14)以及「新耶路撒冷」(啟21:2-4、9-27)。

  《馬》爲什麽亞伯拉罕對於田地産業這麽不在意?因爲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他不重視眼前的物質,反而重視那永恆的。在原文中,在城和根基之前都有一個定冠詞──即那座城和那個根基。在信心的眼中,只有一座城配受重視,也只有一座城有堅固的根基。

  神是這座屬天大城的設計者,他也是建造者。這是一座模範城市,沒有貧民區,沒有受污染的空氣或河流,也沒有困擾現代大都市的任何問題。

11:11 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

  《新》撒拉…過了生育的歲數:(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撒拉是不能生育的」)這是指她已遠超過生子的年齡(創18:11-12;見創11:30註釋)。

  《馬》因著信……撒拉,在差不多九十歲時還奇蹟地能夠懷孕。歷史記載說明,當時她已過了生育的歲數。然而,她知道神曾應許她會得著一個嬰孩,她曉得神不會食言。她有牢不可破的信心,知道他定會成就他的應許。

11:12 所以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

  《新》彷彿已死:因他已一百歲(見創21:5;羅4:19)。

  《新》天上的星…海邊的沙:見創13:16及註釋;15:5;22:17;26:4;王上4:20。

  《馬》以撒出生時,亞伯拉罕已差不多九十九歲了。從人看來,他沒有什麽可能成爲父親的了,但神仍應許他有衆多後裔。這事一定要成爲事實。

  亞伯拉罕透過以撒,成爲衆多地上的子孫、即希伯來民族的祖先。透過基督,他成爲無數屬靈後裔、即往後歷代真信徒的祖先。

11:13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新》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他們因著信朦朧看見這些天上的實體,並且確信他們最終必會得著所盼望的(見11:1)。

  《新》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他們真正的家在天上。

  《啟》13~16:這些歷史上的信心偉人所盼望的,是比地上更美的天上的家。他們因著信可以隱約看見那將來的家鄉。16節說,這家鄉就是在天上的城。老約翰在異象中見到那城,位於新天新地中,沒有眼淚,也沒有死亡。神親自與人同住(啟21:1-5)。

  《馬》以色列衆族長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他們在有生之年並沒有看見應許的成就。例如,亞伯拉罕並沒有見過他衆多的子孫,希伯來人從未完全佔據神應許給他們的土地。舊約的聖徒並沒有目睹彌賽亞的應許應驗。然而,他們遠眺的眼光卻把這些應許帶到眼前,近至聖經形容他們是歡喜迎接。

  他們知道這世界不是他們最終的歸宿。他們樂於成爲客旅和寄居的,並拒絕了安頓下來讓自己過得舒服的主張。他們的希望,是能夠走過塵世路而不受沾染。他們定意要向屬天的聖地進發(詩八四5)。

11:14 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

  《新》家鄉:那在天上更美的家鄉(11:16)。

  《馬》他們的生命清楚表明,他們要找一個家鄉。他們對神有信心,就産生一種要歸家的意願,因此迦南地的種種樂趣不能滿足他們。他們心中總渴望要進到更美之地,是他們可以稱爲家的。

11:15 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

  《馬》作者說他們在尋找家鄉的時候,目的是要澄清所指望的並不是他們的出生地。亞伯拉罕若有意返回米所波大米,他是可以這樣做的;然而對他來說,那裏已不再是家鄉了。

11:16 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 神被稱為他們的 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

  《新》預備了一座城:城(11:10)與家鄉二詞在本書末後數章中交替使用(11:9-10、14-16;13:14)。這最終的實體就是新耶路撒冷,是約翰在異象中所見信徒永遠的居所(見啟21:2)。

  《馬》正確的解釋是,他們正在尋找在天上的家鄉。這頗爲異乎尋常,因爲神給以色列人的應許,大多是關於在地上物質的祝福。但他們同時也抱有屬天的盼望,這個盼望使他們看世界爲異地。

  寄居者的心態,特別能得神的喜悅。達秘說:“那些心繫天上,以屬天産業爲自己的分的人,神被稱爲他們的神,並不以爲恥。”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在那裏他們會找到安息、滿足、完全的平安。

11:17 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

  《啟》17~19: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看《創世記》22章。他的信心如山,深信以獨生子以撒為燔祭,神能叫以撒從死裏復活。神在最後關頭阻止他下手,以撒如同死而復活,祭牲以一隻公羊代替。

  《馬》作者提起亞伯拉罕所面對最嚴峻的信心考驗。神吩咐他將獨生的兒子以撒獻在壇上。亞伯拉罕毫不猶豫,便順命將自己最心愛的獻上給神。難道他不察覺自己正落在極大的窘境中嗎?神曾應許賜他無數的子孫。以撒是自己獨生的兒子。這時候亞伯拉罕已經一百一十七歲,撒拉也一百零八歲了!

11:18 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馬》後裔不計其數的應許,必須透過以撒來成就。這正是困難所在:如果亞伯拉罕把以撒殺死,這應許又如何成就呢?這時候以撒大約是十七歲,尚未娶妻。

11:19 他以為 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新》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亞伯拉罕的信心極其堅強,他確信:如果必要,神會叫以撒從死裏復活。就比喻角度而言,這的確發生了,神賜下代替的公羊(創22:13)。

  《馬》亞伯拉罕知道神應許了什麽;這是最重要不過的。他認爲神若要他把兒子殺了,神定會叫他從死裏復活,以應驗他的應許。

  至當時爲止,世上從未有過死人復活的記載,連一次也沒有。事實上,復活的觀念是亞伯拉罕首創的。他對神的應許充滿信心,他推斷神必使以撒復活。

  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以撒。他已經認定以撒必須被殺。神因此嘉許他。然而,格連特很深刻地指出,主“使亞伯拉罕得免受創心碎,自己卻飽嘗喪子之痛”。他安排了一隻羊來代替以撒,使這獨生兒子得以回到父親的家,撫慰父親的心。

  結束討論這偉大的信心榜樣之前,必須指出兩點。第一,神從沒有真正打算要亞伯拉罕殺死自己的兒子。神從沒有要求他的子民將人獻上爲祭。他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要知道他的信心是真的;他於是撤回命令。

  第二,亞伯拉罕相信神要賜他無數後裔的應許,但這信心所受的考驗時期超過一百年。當這位一族之長首次得到應許說,神要賜他一個兒子時,他的年紀是七十五歲。他等了二十五年以撒才出生。亞伯拉罕帶著以撒登摩利亞山,要在那裏把他獻給神的時候,以撒的年紀是十七歲。以撒四十歲才結婚,結婚二十年後才生下雙生子。亞伯拉罕一百七十五歲逝世。離世的時候,他所有的後裔包括一個兒子(七十五歲),和兩個孫兒(十五歲)。然而,他在世的時候,“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羅四20-21)。

11:20 以撒因著信,就指著將來的事給雅各、以掃祝福。

  《啟》事見《創世記》27:26-40。

  《馬》西方人或許不容易明白,以下三節經文所記載的,以撒、雅各和約瑟的信心有什麽了不起。例如,以撒能躋身信心偉人的行列,是因爲他替雅各、以掃的將來祝福。這事有些什麽值得注意呢?

  在孩子出生之前,主曾告訴利百加說,兩個孩子要繁衍出兩個民族來,而且大的(以掃)要服侍小的(雅各)。以掃得以撒的歡心,他既是長子,理應從父親承受産業中最好的分。然而,以撒卻兩眼昏花,受利百加和雅各欺騙,將最好的祝福給了雅各。詭計揭發後,以撒大爲震驚。但他沒有忘記神的話,就是大的要服侍小的。雖然他偏愛以掃,卻明白他偏心的取向定遭神阻撓。

11:21 雅各因著信,臨死的時候,給約瑟的兩個兒子各自祝福,扶著杖頭敬拜 神。

  《啟》事見《創世記》47:29-31;48:8-20。雅各“扶著杖頭敬拜神”引自《創世記》47:31,是根據《七十士譯本》。

  《馬》雅各一生中有很多不光彩的地方,但畢竟他仍被尊爲信心英雄。他的品格隨著歲月日臻完美,最後在燦爛的榮耀中辭世。他給約瑟的兩個兒子以法蓮和瑪拿西祝福時,他是交叉按手祝福的,給兄長的祝福落在弟弟以法蓮身上。雖然約瑟有異議,雅各卻堅持祝福定要成立,因爲這是主所定的。他的眼睛雖然昏花,屬靈的眼光卻是銳利的。雅各人生落幕時的場面,是他扶著杖頭敬拜神。麥敬道以他一貫優美的風格來加以總結:

  雅各的晚年,與他過往多事的日子有很大的對比。他的一生幾經風暴,到晚年才享平靜。日頭在日間被雲層、水氣、霧氣所遮罩;但在斜陽日落的時分,照耀出幾抹金碧燦爛的光輝,並且要迎迓一個快樂的早晨。這就是雅各晚年的光景。他本是一個攻於心計、討價還價、狡黠、籌謀、易變、畏縮、自私不信的人。但一切本性的污穢和屬地的性情全都除去了。他在信心的祝福、在聖潔中把尊貴的分授予下一代。

11:22 約瑟因著信,臨終的時候,提到以色列族將來要出埃及,並為自己的骸骨留下遺命。

  《新》見創50:24-25。又加上雅各(11:21)與約瑟的例子,他們臨死時的信心也與平時同樣地堅強(11:13)。

  《啟》約瑟死前留下遺命,不葬在埃及,將來要葬在迦南地。他全心相信神給他列祖的應許(創50:24-26)。

  《馬》約瑟在臨終的時候,仍有頑強的信心。他相信神的應許,就是他會將以色列的子民從埃及領出來。信心使他預見出埃及的場面。他對這事是這麽肯定,催使他吩咐子孫要把他的骸骨一同帶走,返回迦南地安葬。林克安說:“因此,雖然身處埃及的繁華壯麗,他的心卻不在那裏。他與同胞一起,心繫將來的榮耀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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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這實底、這確據,和所談的信心是如何扯上的?
11:1 還記得年幼時生日快將來臨時的感受嗎?你是多麼興奮和焦急,知道將可以大吃一頓,或收到禮物。生日聯接起把握和期望,信心也是一樣。信心是基於過去的經驗,深信神又新又活的賞賜必定是我們的。

信心何所指?我對神的信心……
11:1 信心可以用兩個詞來形容:確信和肯定。這兩個條件都要有確定的起點和終點。信心的起點就是相信神的性格——祂就是祂所自稱的神;而終點就是相信神的應許——祂會成就祂所說的話。即使我們現在看不到神應許的實現,但仍然相信祂會成就應許,這就是真正的信心(參約20:24-31)。

祂說有光就有光,祂說……你可聽到祂對你生命的呼召?
11:3 神從無變有,創造了這個宇宙,祂要怎樣成就,事就怎樣成就了。我們相信神用話來創造整個宇宙,祂的話有令人敬畏的能力。你傾聽和回應祂的話語沒有?你知道要怎樣去預備自己曉得回應神的話嗎?現在就行動吧!

亞伯與該隱,他們的事可真傳奇……
11:4 該隱和亞伯是亞當和夏娃的頭兩個兒子(參創5章;6章人物介紹),亞伯獻上蒙神悅納的祭,但該隱的祭物卻不蒙悅納,因為亞伯所獻的祭是帶血的祭,而且他有正確的獻祭態度。

信而尋求,還有更多的追求,不是說只要信便足夠嗎?
11:6 連魔鬼也相信神存在(參雅2:19-20),所以,這只是一個開端,只承認神的存在並不能叫神滿意,祂希望與我們建立個別的、有活力的、能改變生命的關係。“尋求神”的人,將會得到賞賜,就是能與神親近。

如果有人因未聽過福音而不信,那……
11:6 有時候,我們也希望知道未曾聽聞基督或沒有機會讀聖經的人將來會怎樣,神向我們保證,凡懇切尋求祂的人,也就是按著對神的認識、憑信心行事的人,將會得著賞賜。當你向別人傳福音時,要鼓勵他們誠懇努力地尋找真理。聽過福音的人,要為所聽過的福音負責(參林後6:1-2)。

順服,有時會招來人的嘲笑,就如挪亞,你還順服嗎?
11:7 挪亞經歷過被排斥、拒絕,因為他有別於他的鄰舍。神吩咐他在旱地上建造一艘大船,即使這命令看似愚蠢,他仍然服從(參創8章人物介紹)。挪亞的順服,使他在鄰舍中間看來古怪,就好像初信基督的猶太人的處境一樣。當你順服神的時候,就算別人認為你怪異,也不必詫異,因為你的順服顯出他們的不順服。要謹記,神要我們做事,就必定賜我們足夠的力量去完成那工作。

有一天,神或會這樣吩咐我,我要想想,該如何回答……
11:8-10 亞伯拉罕的一生充滿著信心(參創17章人物介紹)。他毫無懷疑地順服神,照著神的吩咐離開家園前往另一個地方(參創12:1-4)。他對神與他所立的約深信不疑(參創12:2-3;13:14-16;15:1-6)。亞伯拉罕順服神,甚至願意將兒子以撒獻給神(參創22:1-19)。倘若神要求你離開熟悉、有安全感的環境,按祂的旨意而行,你不要覺得驚訝。

不得了!如果你是撒拉,也許你也會如此……
11:11-12 撒拉是亞伯拉罕的妻子(參創19章人物介紹),雖然他們已結婚多年,卻沒有孩子。神應許賜他們一個兒子,但撒拉卻認為自己年紀老邁,不可能會懷孕重。起初她竊竊偷笑,後來終於相信了(參創18章)。

在世上我們只是客旅而已,但我捨不得啊……
11:13 我們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世界不是我們的家,也非我們永久居留之處(參彼前1:1);故我們不應過分追求地上的物質與財富,以免忘卻神的命令。

更美的家鄉,對你來說是一個遙不可及的遠象,是一個屬靈術語而已,或是還有其他……
11:13-16 經文中所列出的信心偉人,在離世前都沒有得到神所應許的東西,但他們沒有失去對天家的盼望。許多基督徒因為在信主的時候,他們的需要、慾望、期待、要求沒有立刻實現,便感到灰心、氣餒,失去了忍耐的信心,甚至想離神而去。當你看目標似乎遙不可及時,或許也會失去信心。應當向這些信心英雄學習,他們雖然在離世之前仍未看到信心的果實,卻仍然繼續信靠神(參11:36-39)。

放棄所有,甚或至愛——可是人間的一切好像蠻吸引的,我,我神,我……
11:17-19 縱然神吩咐亞伯拉罕將兒子獻給祂,他仍然願意順服(參創22:1-19)。神只想試驗他的信心,並沒有取去他兒子的性命,相反,藉著以撒祂使亞伯拉罕的後裔成為大國。假若你害怕將最寶貴的東西、夢想甚或所愛的人交託給神,就應當以亞伯拉罕為學習的榜樣。他願意為神放棄一切,所以能得著超過他所想所求的賞賜,不過,賞賜往往不會立即來到,也不見得是物質上的。其實,物質財寶應當是令人滿足的最小賞賜,最好和最大的賞賜,正在永恆的天家裡等待著我們。

關於以色列重要人物的歷史,你知道多少?——
11:20 以撒是神在亞伯拉罕和撒拉年老的時候應許賜給的兒子(參創22章人物介紹)。藉著以撒,神成就了祂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使他有無數的後裔。以撒生了雅各和以掃這對雙生子,神揀選了次子雅各,藉他延續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離世前的雅各所持定的信心,竟是這樣的……
11:21 雅各是以撒的兒子、亞伯拉罕的孫子。雅各的十二個兒子成為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列祖。即使雅各在異鄉壽終之前,仍然相信神的應許:亞伯拉罕的子孫多如海邊的沙,以色列必成為大國(參創48:1-22)。真正的信心使我們的盼望超越死亡。(有關以掃和雅各的生平,請參創26章;27章的人物介紹。)

這個約瑟跟其父一樣,生命可真精彩……
11:22 約瑟是雅各眾子中的一個(參創37章人物介紹),他的哥哥們因為忌妒的緣故將他賣作奴隸(參創37章),到了埃及,他再被賣給法老王的護衛長。不過,由於他對神有信心,在埃及得到崇高的地位。雖然他可以利用自己的高位來建立個人的王國,但是他記念神對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他在臨終前,把家人叫到跟前,向他們提出一個要求,就是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要將他的骸骨帶到應許之地(參創50:24-25)。信心就是在任何環境中都相信神,遵行祂的旨意。

2010年3月26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值得尊重

「你們要在主裏歡歡樂樂地接待他,而且要尊重這樣的人。」(腓立比書2章29節)

  在第四十三屆美式足球超級盃開球前,亞利桑那紅雀隊的科特.華納(Kurt Warner)獲得沃爾特·佩頓橄欖球年度風雲人物獎,這是一個讚揚最佳球員在場內優異表現及場外社區服務的獎項。華納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他說:「我很榮幸,上帝給了我一個如此奇妙的人生去影響他人。在所有給予美式足球運動員的獎項裡,這項獎因它所代表的意義而卓爾不群。」因為這個獎項象徵著對他人的委身及犧牲。

  尊崇那些服事的人並非一個新觀念。使徒保羅曾提醒腓立比人尊崇服事主基督的人,他們的朋友以巴弗提,幾乎至死(腓立比書2章30節),因為他竭力做基督的工,包括在腓立比的人,他們該如何回應?保羅說:「你們要在主裏歡歡樂樂地接待他,而且要尊重這樣的人」(29節)。顯然地,當我們想到那些犧牲自己服事救主的人,他們是值得我們尊重和讚賞的。

  為什麼不尋求新的方式,對那些曾在靈裡服事過你的人表示感謝呢?給予他們應該得到的尊重。WEC

尊崇意即敬重,
滿足他人需要;
給予某人鼓勵,
身體力行去愛。Sper

尊重服事上帝的人,就是尊崇上帝。




-----------------------------------------------------------------------------------------------靈修靜思

多方傳揚

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一28)

  早期教會不是靠使徒或教會領袖有組織、有系統的拓展方案而改變世界,倒是個別信徒隨走隨傳。不論在旅途中、在牢獄中、在家庭、在工地、在市場,都真心誠意為主作見證,用生命去證明他們所信的福音,就帶來感動人心、改變生命的動力。這涓涓水滴,200年後匯成大河,改變了往後歐洲上千年的發展,也改變了人類的歷史。

  我們身處的世界,交通頻繁,人與人接觸的機會更密更廣,每個信徒都有更多機會,為主向或遠或近的人作見證。網絡文化日益普及,網誌、手機短訊、影片分享的網站無遠弗屆。雖然許多人會利用這些媒體散播不良的信息;但基督徒擁有對人類最美好的信息,豈不更應在這些媒介來分享,匯聚清泉而不要讓濁流獨佔?

  一位基督徒學了中國書法和水墨畫,後來竟把這興趣發展成為個人的傳福音網誌。天國的拓展是聖靈的工作,不需要待某些人有全盤計劃才去動手。神若感動你,點滴的真光,就能照亮一些黑暗的角落!      ~徐道勵




-----------------------------------------------------------------------------------------------生命的改造/知信行網上團契

心的改造:清心,愛慕,敬畏
神是藐視不得的

經文:民數記十六20-30

  可拉叛黨所遭遇的報應是極可怕的。這次恐怖的報應方式是前所未有的,是神和應摩西的禱告而創的一件新事,以證明可拉黨眾人所表現的埋怨、攻擊、不信和爭權,全屬藐視神的態度。神為免這種不敬與藐視的態度繼續蔓延,毒害全百姓,祂就毫不留情地將這次叛亂的禍根拔除盡淨;正如癌細胞在危害生命之前,應該加以割除一樣。

  聖經記下這些人的遭遇,為要作為鑑戒,以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我們實在須要謹慎對神的態度,尤其是要當心很多對人的論斷、怨氣、爭端、嫉妒和攻擊,其實背後是針對神而發的,這可能正顯明你對神不信服、不尊重、不接受祂主權的心態。

  敬畏神的心,神必尊重他們的生命。藐視神的人,神必滅絕他們的生命。



2010年3月25日 星期四

20100325希伯來書10章19-3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0:19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新》此處開始另一段實際的應用與勸勉(見2:1-4註釋)。

  《新》坦然進入至聖所:對前約之下的人而言,進入神同在的聖所之路是關閉的,因為牲畜的血永不能贖清他們的罪。然而,信徒現今可以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因那位完美的祭司已獻上完美的祭,一次就永遠完成了贖罪之工。

  《啟》自本節至13:25為本書的結尾,包括信徒在世度日的箴言與應盡的本分,和聖經中著名的“信心之章”(11章)。

  在前約中,因為祭牲的血不能除罪,所以人(除了大祭司)不可以進至聖所,去到神面前。但現在,基督已獻上祂自己作了完全的祭,把罪一次除盡,信徒都可以來到神的恩座前。“坦然”就是“有信心”,人與神不只有了新的和諧的關係,也得到了與神直接相通的自由。

  《馬》在舊約時代,百姓要離開至聖所遠遠的站著;如今,我們因基督在十字架上流的血而得以近前來。這一點鼓勵我們來親近主。

  這個勸勉假定所有信徒都是祭司,因爲作者鼓勵我們因耶穌的血……坦然進入至聖所。按猶太人的傳統,平民百姓不可進入聖所和至聖所;只有祭司才可進入聖所,而只有大祭司才可以進入至聖所。現在,這一切都改變了。神再沒有劃出任何特殊的地方,只容許某一特殊階層的人在那裏與他接近。相反,所有信徒都可以憑信心,在任何時間,在世上的任何角落,來到主的面前。

10:20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新》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耶穌死時,分隔聖所與至聖所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可15:38)。就受苦方面而言,幔子代表基督的身體:祂的身體如幔子一樣裂開,打開進到神面前的通路。

  《啟》幔子:參9:7註。9:6-7所說的第一層帳幕和第二層帳幕的阻礙已除,人到神面前有了一條新的得生命的坦途。幔子從上到下裂開,象徵基督的身體為我們受死、破碎(可15:38),打開了到神面前的路。

  《馬》我們通過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得以進前去。新的意思,可以是指“新近被殺的”或“新近開通的”。活的意思,似乎是指復活的耶穌,因此是指活的救主。這路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這裏清楚地教導我們,在會幕裏將聖所和至聖所分隔開的幔子,是預表主的身體。爲使我們能進到神的面前,幔子必須裂開;即是說,他的身體必須經歷死亡的摧殘。這提醒我們,我們不能靠基督無罪的生命進到神面前去,卻只有靠著他的代死。只有藉著羔羊所受的致命傷,我們才得以進去。每一次我們禱告或敬拜,來到主面前時,要謹記這權利是用重價給我們買來的。

10:21 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 神的家,

  《馬》我們不單可以憑無比的信心進到神面前,還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雖然我們都是祭司(彼前二9;啓一6),但我們自己仍需要一位祭司。基督就是我們的大祭司,他現在爲我們所執行的職事,是要確保我們能繼續得以在神面前蒙悅納。

10:22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 神面前;

  《新》22~25:耶穌使我們與父神和好,因此作者在五方面勸勉讀者:(1)「就當…來到神面前」。(2)「要堅守…指望,不至搖動」。(3)「要彼此相顧,激發…」。(4)「不可停止聚會」。(5)「要彼此勸勉」。

  《新》「來到神面前」有四個條件:

  (1)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完全脫離罪惡感,這自由是根據基督一次永遠的獻祭而得的。

  (2)身體用清水洗淨了:並非指像洗禮般的外表儀式,乃是象徵內在的潔淨,舊約祭司的洗濯就是一個預表(見出30:19-21;利8:6;又見結36:25,類似的用語用來比喻新立之約帶來的潔淨功能)。

  (3)誠心:內心忠貞不二。

  (4)充足的信心:毫不猶豫地信靠並跟隨基督。

  《啟》從本節開始,作者對信徒生活提出規勸。他指出這種新生活的三個層次:1.來到神面前(22節);2.堅守不動搖;3.激發愛心,鼓勵善行。第一層是內心上個人對神的忠貞,第二層是信心上的堅持不渝,第三層是行為上應盡的社會責任。

  《馬》來到神面前這信徒的權利,是用寶血買回來的。我們獲邀覲見的,不是世上的紳貴名流,而是統管宇宙的主宰。這奇妙確是難以言喻!我們應邀的態度顯示我們有多珍視這邀請。

  覲見大君王時,我們在靈裏應有四方面的準備。

  1.誠心:以色列人用囗來親近神,用嘴唇來尊敬他,心卻遠離他(太一五8)。我們必須以絕對的真誠來親近他。

  2.充足的信心:。我們近前來的時候,對神的應許要抱著無比的信心,並且堅心信靠,我們必蒙恩在他面前得著接納。

  3.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只有重生才可以達到這地步。相信基督時,我們便支取了他寶血的效用。在象徵意義上說,他的寶血灑在我們心上,正如昔日逾越節羔羊的血灑在以色列人的門框上一樣。這使我們得以脫離邪惡的天良。

  4.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同樣地,這也是象徵性的說法。我們的身體代表我們的生命。清水可以是指神的道(弗五25-26)、聖靈(約七37~39),或聖靈運用神的道,洗淨我們生命中從日常生活沾染而來的污穢。因基督的死,我們從罪垢中一次被洗淨了,但卻需要聖靈藉著神的道,不斷清洗我們沾染而來的罪污(參看約一三10)。

  因此,覲見神的四樣準備,可以總結爲真誠、確信、得救、成聖。

10:23 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

  《新》我們所承認的指望:見6:18-20。

  《新》不至搖動:沒有懷疑或猶豫。有些讀者受試探,想要放棄爭戰,回到某種形式的猶太教中。

  《新》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參提後2:13。

  《馬》第二個勸勉是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我們堅定地承認基督是我們唯一的指望,不可讓任何事物使我們後退。

  對於那些被牽引,要放棄基督信仰裏關乎將來、尚未可見的福氣,轉而追求猶太教關乎目前、可見事物的人,作者的提醒是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他的應許永不落空,相信他的人沒有一個會失望。正如救主應許的,他會再來,屬他的人便要永遠與他同在,有他的樣式。

10:24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馬》我們也應尋求途徑,去鼓勵其他信徒表現愛心,致力行善。在新約的意義裏,愛心並不是一種情感,而是憑意志産生的。神命令我們彼此相愛,這是可以並且必須實行的。愛心是根,行善是果。我們應以身作則,並加以教導,來激發其他信徒過這種生活。

10:25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新》不可停止聚會:「停止」一詞的希臘文原意是離棄與放棄(見太27:46;林後4:9;提後4:10、16)。

  《新》那日子:主再來的日子(見帖前5:2、4;帖後1:10;2:2;彼後3:10)。

  《啟》信徒在人與人間應盡的社會責任既是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和行善,便需要在信徒間多有交通來往,才有實現這責任的機會。

  《啟》聚會:希臘原文有崇拜聚會的意思,是信徒正式交通的場合。信徒參加聚會具有積極的作用,可以彼此勸勉,互相激勵。

  《啟》停止:是說“放棄”努力,靈性生活孤立,繼之以失敗跌倒,陷入罪中。所以說“不可以停止聚會”,免得引來不幸的惡果。

  《啟》那日子:指主再來的日子。信徒度日應時刻注意實行前面所規勸的事,要像已聽到主來的腳步聲那樣儆醒,因為祂必快來。

  《馬》跟著,我們應繼續聚會,不可離棄在地方上的相交,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我們可以將本節看成爲一般的鼓勵,提醒所有信徒經常出席所屬教會的聚會。誠然,在集體敬拜和事奉中,我們得著力量、安慰、餵養、喜樂。

  對經歷逼迫的基督徒來說,本節可以起獨特的鼓勵作用。受逼迫時,信徒會有但求自保的傾向,以避免緝捕、辱罵、受苦;因此,他會秘密地做個信徒。

  不過,本節基本上是警告信徒勿離道反教。在這裏,離棄一個地方聚會,就等於背棄基督信仰,返回猶太教去。作者寫這封信時,正有信徒這樣做。所以我們需要彼此勸勉,特別是因爲基督再來的日子已經近了。他再來的時候,一切受逼迫、被放逐和受鄙視的信徒,都會站在得勝的一方。在這日子來臨之前,信徒必須堅定不移。

10: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新》26~31:從10:26句首希臘字gar(「因為」)可清楚得知:這段經文是對離棄基督教會的人(「那些…人」,10:25)提出警告,見6:4-8等註釋,那裏討論到同樣的屬靈光景。

  《新》故意犯罪:犯變節叛道之罪(見10:29;又見5:2註釋)。舊約聖經的背景記在民15:27-31。

  《新》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拒絕基督的贖罪祭就是拒絕惟一的贖罪祭;因沒有別的贖罪祭。

  《啟》26~31:這幾節警告人離開所信之道的危險,既然主必快來,審判也就不遠了。

  《啟》故意犯罪:是明知故犯。舊約的祭祀是為了無知而犯的罪,用獻祭來暫時獲赦免,非為故意犯的罪而設;後者等於不要真道,失去了唯一的基督的救贖,那就再也不可挽回(26節),只有面對滅亡的命運(27節;帖後1:6-9)。

  《馬》作者說出第四個嚴肅的警告。一如前述,這裏警告信徒勿離道反教;而所形容離道反教是故意的犯罪。

  前文已提過,這罪的真正性質爲何,各方信徒的意見甚爲分歧。簡言之,問題在於這罪是不是指:

  1.真正的基督徒後來背棄基督,因而失喪了。

  2.真正的基督徒軟弱後退,但他仍是已得救的。

  3.那些曾經自稱是基督徒,並屬於某家地方教會的人,後來定意背棄基督。他們事實上從沒有真正得救,而以後也沒有得救的可能。

  以上任何一種解釋,都有本身的困難。不過,我們相信第三種解釋是正確的,因爲這與希伯來書和新約的整體教訓最爲一致。

  本節將離道反教定義爲在得知真道以後,故意犯罪。像猶大一樣,這些人曾聽聞福音。他認識得救之道,也曾佯作接受救恩,不過後來卻故意拒絕了。

  對於這樣的人,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他堅決並無保留地拒絕了基督一次過獻上的祭。因此,神再沒有其他救贖的方法可以提供給他了。

  誠然所有罪都是故意犯的,但作者在這裏要指出,離道反教是一種異常嚴重、故意的罪。

  作者在這裏用我們,不一定就把自己也包括在內。在第39節,他清楚地將自己和他的弟兄與那些後退入沈淪的人分開。

10:27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馬》惟有戰懼等候審判。他們再沒有希望可以倖免。沒有人可以使離道反教者重新悔改(六4)。他故意將自己與在基督裏所賜的恩典割裂。他的結局就是往那燒滅衆敵人的烈火裏去。我們毋須爭論這是不是指真正的火。這裏的目的明顯表示懲罰會是嚴厲得可怕的。

  須知神將離道反教者歸類爲敵人,表示他們是積極地與基督對抗,而並非溫和地抱中庸態度的。

10: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

  《啟》舊約律法為求聽審公正,須憑兩個以上的見證人的話才定罪,見《申命記》17:6。

  《馬》作者介紹觸犯舊約律例者的結局,用作背景來襯托出離道反教者更可怕的下場。人若犯奸淫,干犯摩西的律法,只要有兩三個見證人證明他有罪(申一七2~6),他就會不得憐恤而死。

10:29 何況人踐踏 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啟》成聖之約的血:指基督與我們所立的新約所流的贖罪之血。施行新約恩典給人的是聖靈,若故意侮辱神子,輕看祂的約,又輕慢聖靈,刑罰比干犯律法當然要重得多(看26節)。

  《馬》離道反教者要受的刑罰更加重,因爲他本來可以得著更大的福氣。他犯罪的嚴重性,可由以下三個指控看出來:

  1.他踐踏神的兒子:他雖曾聲稱要跟隨耶穌,現在卻毫不諱言地表示不願意與他再有任何關係。他否認需要基督作他的救主,並毫不猶豫地拒絕他爲主宰。

  2.他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基督的血使新約得以成立,他卻視之爲無用、不聖潔的。這血把他分別出來,讓他可以享受一分附加的特權。由於與屬基督的人有聯繫,他曾得以成聖,正如不信的丈夫因信主的妻子成聖一樣(林前七14)。但這並不表示他已經得救。

  3.他褻慢施恩的聖靈:聖靈已經用福音的真光照亮他,使他知罪,並使他看見只有基督才是靈魂的唯一投靠。然而,他卻褻慢施恩的聖靈,斷然藐視他並所給予的救恩。

10: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啟》審判與刑罰都在神的手中。兩節經文都見《申命記》32:35。引用時略有出入(參10:5註)。

  《馬》故意否定神獨生愛子的罪十分嚴重。所有犯這罪的人都必定受神審判。他說過:“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申三二35)在這裏,伸冤的意思指完全伸張的公義。當用來論到神的時候,並沒有報仇雪恨的味道。這只是指向某人施以應得的懲罰。本著對神性情的認識,我們可以肯定他會按照他的話而行,給離道反教者應得的報應。

  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神會審判和報應那些真正屬他的人,但本節所說的,顯然是指對惡人的審判。

  我們若對聖經稱離道反教者爲他的百姓感到疑惑不解,就應記得他們都是神所創造的,且曾幾何時承認過是屬他的。雖然他不是他們的救贖主,但卻是他們的創造者;他們也曾一度自稱是他的百姓,縱使實際上他們從沒有與他建立起個人的關係。

10:31 落在永生 神的手裏,真是可怕的!

  《馬》給所有人歷久猶新的教訓是:不要成爲落在永生神審判手裏的其中一人,因爲這真是可怕的。

  經文的用意不是擾亂真正屬基督的人的心,使他們感到不安。作者有意用嚴厲、尖銳、挑戰性的語氣,來警告凡承認基督的名的人,告訴他們叛離他的可怕後果。

10:32 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

  《新》往日:大概指他們當初對福音熱烈響應之日,那時他們遭受損失及逼迫卻毫不退縮,並且彼此經常關顧。

  《啟》本節至章末勸告信徒忍耐。本書的讀者可能歸信已有一段時日,作者要他們回想信主這段日子中,像障礙賽跑的人,所克服了的途中一個又一個困難(“大爭戰的各樣苦難”)。

  《馬》第十章的餘下部分,作者提出三個強而有力的理由,說明早期猶太裔基督徒應繼續持守他們對基督的忠誠的原因。

  1.他們往日的經驗應能激發他們。

  2.他們很快便會得到獎賞的信息應能堅固他們。

  3.神不喜悅人後退,這應能阻止他們離棄真道。

  首先,他們往日的經驗應能激發他們。他們承認歸信基督後,便成了別人極力逼迫的對象:家人跟他斷絕關係、朋友摒棄、敵人窮追猛打。然而,他們不但沒有因此而産生怯懦恐懼,苦難反而使他們在信仰上更堅強。無疑他們必因算是配爲他的名受羞辱而得到鼓舞(徒五41)。

10:33 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

  《啟》作者列舉這些苦難,一是被毀謗,二是遭患難。這都是基督耶穌忍受過的苦難(參羅15:3;西1:24)。

  《啟》成了戲景:是說信徒成了公開為人毀謗的對象。他們不但自己受苦,還與他們一同受苦。外間的逼迫來臨,在神的大家庭中,信徒唇齒相依,也能像基督一樣體恤那些受苦難的人,不過程度上有高低之分。

  《馬》有時,他們是獨個兒面對苦難。他們被單獨揪出來,在衆人面前受凌辱、受痛苦。有時,他們就與其他基督徒同受苦難。

10:34 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

  《新》更美長存的家業:指在基督裏的救恩與未來的賞賜(11:10、13-16、26、35;13:14;太5:11-12;6:19-21;羅8:18)。

  《啟》這些信徒不只能體恤他人,而且重視靈性上的成果,輕看世上的物質;因為所失去的是暫時的,所要得到的更美更長存(羅8:18)。

  《馬》雖然有受株連的危險,但他們並不畏縮,仍往探望那些因基督的緣故而遭囚禁的人。

  縱使他們的家業遭政府充公,他們也甘心忍受。他們選擇忠於耶穌,並不計較失去財物。他們知道自己擁有“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的基業”(彼前一4)。他們能如此輕看世上的財寶,確是神施恩的奇蹟。

10:35 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

  《啟》作者力勸信徒珍惜親身體驗中所得到的“勇敢的心”,切莫輕易拋棄。真道上站得穩的人必得主的大賞賜。

  《馬》第二個主要的考慮是:他們很快便會得到賞賜的信息應能堅固他們。他們過去既已忍受了這麽多苦難,現在就不應放棄。作者的意思是:“別讓血淚換來的成果失諸交臂。”(邁耳)他們現在比過往更接近神成就他應許的時候了。不可讓自己有一刻鐘想回頭的。

  “現在不可丟掉你們信靠的心──這信心帶著來世豐富的賞賜。”(費廉思譯本;JBP)。

10:36 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 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

  《馬》他們所需要的是忍耐,是繼續接受逼迫的決心,決不否認基督以逃避苦難。當他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

10:37 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

  《啟》37~38:經文引自《哈巴谷書》2:3-4,根據《七十士譯本》。新約作者曾三次引用“義人必因信得生”這句話。另外兩次見《羅馬書》1:17和《加拉太書》3:11。不要以為遲延是神不守應許。勇敢的心需要信心來持守,有了信心便不會退後。

  《馬》主耶穌再來的時候,也同時將賞賜帶來。作者引用哈巴谷書二章3節說:“因爲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他)就來,並不遲延。”哈巴谷書的本文是這樣的:“因爲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它)快要應驗,並不虛謊,雖然遲延,還要等候,因爲必然臨到,不再遲延。”

10:38 只是義人(有古卷:我的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裏就不喜歡他。

  《馬》最後一個使人堅持忍耐的推動力,就是懼怕神會不悅。作者在繼續引用哈巴谷書時指出,討神喜悅的生活,就是信心的生活,義人必因信得生。過這種生活的人以神的應許爲寶貴,看見那看不見的,且堅持到底。

  另一方面,不能得神喜悅的,就是那些否認彌賽亞,並退回已毫無價值、諸般的聖殿獻祭去的人:他若退後,我心裏就不喜歡他。

10:39 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新》退後入沉淪:正與「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相反。作者深信他的讀者絕大多數都是得救的人(見6:9註釋)。

  《啟》作者相信他的讀者像他一樣,不會退後走向滅亡,反會堅持所信,得到拯救。

  《馬》作者毫不猶豫地將自己和弟兄姊妹,與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分開。他將離道反教者與真正的基督徒分別出來。離道反教者是退後的,因此是失喪的。真正的信徒卻是有信心的,能保守自己的靈魂不至於有叛教者的下場。

  作者談到信心(“相信”與“信心”在希臘文是源於相同字根的),奠下進一步討論的基礎,全面地說明討神喜悅的生活。從這點自然地發展出燦爛的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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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幔子不在了!這是指……
10:19-20 至聖所用幔子遮擋,不讓人看到。現在,耶穌的死已將這幔子除去,我們可以隨時來到神的面前(參6:19-20)。

原來信了神的人可以是這樣的——我嘛……
10:22-25 在基督裡的新生命給我們的福分:(1)藉著基督,我們可以直接與神接觸,再不必藉任何制度(10:22);(2)信心得以增長,戰勝困惑和疑慮,與神建立更深的關係(10:23);(3)信徒能互相勉勵(10:24);(4)可以一同敬拜神(10:25)。

不可停止聚會?不可停止聚會!
10:25 忽視基督徒的聚會,就等於放棄其他基督徒的鼓勵和幫助。我們一同聚集,互相分享信心,在主裡彼此支持。當世界的末期快到,愈接近基督再來的時候,我們可能愈會面對更多屬靈的掙扎、苦難,甚至逼迫,反對基督徒的力量將不斷增加。我們不應該以困難作為不參加教會聚會的藉口,在困難出現時,應當更努力、忠心地參與聚會。

尋見時欣喜,離開時嗤之以鼻,對於信仰,人真會如此?
10:26 人拒絕基督的救恩,就是拒絕神最寶貴的禮物,也是漠視聖靈讓我們認識神拯救大愛的引導。這項警告雖然是寫給正被引誘離開基督返回猶太教的基督徒的,但也適用於拒絕接受基督卻轉向其他宗教的人,或曾經明白基督的贖罪工作,卻故意離開基督的人(參民15:30-31;可3:28-30)。除了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外,再沒有其他的贖罪方法。人在完全明白福音內容之後,仍然故意拒絕救恩,這人便沒有獲拯救的盼望了,因為除了耶穌之外,神沒有再賜下其他名字、其他方法,讓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參徒4:12)。

落在神手就可怕!作者何出此言?我所認識的神明明是……
10:31 這審判是針對拒絕神憐憫的人的,而接受基督的愛和救恩的人不必憂慮將要來的審判。藉著神的恩典而得救的人,沒有甚麼可懼怕的(參約壹4:18)。

苦,有何難——有人這樣說,作者為這句話下了註腳……
10:34-37 作者鼓勵信徒,即使在逼迫和壓力下,仍然要堅持過基督徒的生活。通常我們不認為受苦是好事,但是受苦的確可以建立我們的品德和耐性。在遭遇困苦的時候,我們可以切實地感到神的同在,得到其他信徒給我們的意想不到的幫助。我們認識到在受苦時基督與我們同在,並且盼望祂即將再來除去一切的痛苦,我們的信心和與基督的關係便會增長(參羅5:3-5)。

靈程路上,信心飄忽,如何把握?
10:35-38 作者鼓勵他的讀者在遭遇迫害時不要失去信心,倒要忍耐,顯示他們所信的是真實的。“信心”就是指可以在基督過去為我們所做的一切事上所得享的安息,同時也指對祂將來為我們所做的一切的盼望(參羅8:22-25;加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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