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7日 星期一

20111107申命記12章1-1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2:1 「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

   《啟》本章至26章是《申命記》中詳細解釋律法的部分。大體上可以分為七組:第一組自12:1至14:21,講祭祀和敬拜儀式,如何保持潔淨和純一。第二組自14:22至16:17,講定期應守的節期、規例與義務。第三組自16:18至18:22,講神治政體中的職位與職責,以及以色列人應盡的義務。第四組自19:1至21:9,講戰爭、仇殺與死亡。第五組自21:10至22:30,講家庭關係。第六組自23:1-25:19,講聖潔與公道。第七組為26:1-15,講初熟土產和什一奉獻。

  聖經學者指出這七組先後次序的安排,和律法核心的十條誡命有相當程度的配合。第一組配合第一至第三誡;第二組配合第四誡;第三組配合第五誡;第四組配合第六誡;第五組配合第七誡。但到後來這種配合便不十分明顯,而且各組的範圍也非絕對配合,界線常常不分明。例如第六組有關婚姻和子女的條例(25:5-12)應和第五組的婚姻條例(22:13)放在一組,但現在卻分別放在兩組中。

  不過,後人提出的各種劃分法都有其缺點,這大概是由於當日法例本身未經過劃一的編纂。更可能是摩西的講解為談話性質,不嚴格依照次序。參10:4註。

  《馬》1~3:神的子民進入應許地後,要把所有的偶像(那些木偶是女性神袛的象徵。柱像是巴力──男性神袛──的象徵)和祭壇拆毀,把所有進行假敬拜的各地方破壞。神深知百姓若使用那些祭壇向祂獻祭的話,就容易改變信仰,所以不應保留引誘人拜偶像的事物。凡能引誘我們的心偏離神去犯罪的事,都當除去。

12:2 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 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

12:3 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

12:4 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 神。

   《新》照他們那樣:不可沿用外邦人膜拜偶像的儀式和物品,去敬拜耶和華那獨一的真神(參12:29-31)。

  《馬》4~14:神把一個地方分別出來作敬拜(事奉)之用,祭物和禮物都要帶到那個地方去。那地方就是會幕首先立起之地(示羅──書一八1),以及後來聖殿建成之地耶路撒冷)。百姓只能在這指定的地方敬拜神,按祂所指定的模式來獻祭,為的是確保敬拜的純潔(第8節提示說有一種“自己眼中看為正”的宗教已經出現。)基督徒的敬拜中心只有一個──主耶穌基督,祂是不能見之神的有形彰顯……神在曠野寬容了某些例外的做法,但那些行為不能在迦南地再行出來(8-9節)。

12:5 但耶和華你們的 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裏去求問,

   《新》耶和華…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時,耶和華以會幕為祂的居所,日後會幕將座落在迦南地耶和華所選擇立名的城裏。當摩西裝備百姓到應許之地定居時,他強調百姓在中央地點敬拜的重要性,迦南人則設立無數敬拜地點。見12:11、14、18、21、26;14:23-24;16:2、6、11;26:2。

   《啟》迦南人的偶像遍地(2-3節),為防止以色列人偏離正道去敬拜偶像,摩西指出只可在一個中心的地點敬拜神。曠野時期,會幕是中心。進迦南後,會幕先設在示羅(書18:1;撒上1:3),但為臨時措施。

   《啟》為立祂名的居所:應設在神所選擇之地(11節),這地就是耶路撒冷(看王上8:16;14:21)。所羅門王就在這城建造聖殿(代下3:1)。

12:6 將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奉到那裏。

   《啟》燔祭:是除了祭牲的皮以外全部獻給神的祭(利1:3-9及註)。

   《啟》還願祭:為許願得償而獻的祭(參士11:30、39);

   《啟》甘心祭:指的範圍頗廣,可以包括燔祭與平安祭,但與還願祭不同(結46:12)。

12:7 在那裏,耶和華你們 神的面前,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吃,並且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 神賜福,就都歡樂。

12:8 我們今日在這裏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

   《新》我們今日在這裏所行的:在曠野飄流及征佔迦南期間,以色列人尚無法完全遵循祭祀制度的程序。摩西頒布的是他們定居迦南後的敬拜程序及生活指引(12:10-14)。

   《啟》以色列人在曠野和後來的征戰生活中,無法完全遵行獻祭的規定;而在道德生活上,各人行自以為正的事,可資訾議的地方甚多。(從《士師記》17:6和21:25所記“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可以見到建立嚴格法律體制的必要)。摩西在這裏訓示百姓,到了新土,決不可再如此。他著重解釋的是律法中道德層面的要義。

12:9 因為你們還沒有到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安息地,所給你的產業。

   《啟》安息:是以色列人到達迦南後定居下來的狀況,不只和平安定,不受仇敵威脅,而且可以環繞神的居所,建立起一個以耶和華神為中心的單一大民族(參王上5:1-5;8:53-57)。

12:10 但你們過了約旦河,得以住在耶和華你們 神使你們承受為業之地,又使你們太平,不被四圍的一切仇敵擾亂,安然居住。

12:11 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華你們 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

   《新》立為他名的居所:相當於「立為他自己的居所」。見出3:13-14等註釋。

12:12 你們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們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歡樂。

   《新》在耶和華…面前歡樂:因耶和華賜福而得的喜樂,要成為希伯來人在應許之地生活與敬拜的一個主要特色(12:7、18)。

   《啟》歡樂:來自神的祝福,要成為以色列人在迦南安居後的享受(12:7、18)。

12:13 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

   《新》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給耶和華的祭牲和祭物必須帶到中央聖所,不可獻於迦南人在各處所設的敬拜地點。

   《啟》以色列人只可以在選定的中心獻祭,不可像迦南人那樣,到處都是拜偶像的祭壇(參8節註)。

12:14 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你就要在那裏獻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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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要以色列人除掉偶像,也要求我們在生活中除掉……
12:2-3 神要以色列人在攻佔一國的土地後,就將那裡的異教祭壇與偶像除滅。祂深知百姓若使用那些祭壇向祂獻祭的話,就容易改變信仰,所以不應保留引誘人拜偶像的事物。我們也應當從生活中除掉錯誤的崇拜,那也許是某些事務、心態、產業、人際關係、地位和習慣,凡能引誘我們的心偏離神去犯罪的事,都當除去。千萬不要以為自己堅強、足以抵擋試探就心存驕傲。以色列人也從中得到不少教訓。

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祭——民間有很多習俗也很有宗教感啊,我不能去隨從嗎?
12:13-14 異教徒到處向他們的神獻祭。相比之下,以色列人只在神所規定的地方,按祂所指定的方式來獻祭,為的是確保敬拜的純潔。但後來他們忽略了神的命令,在迦南人敬拜異教神的邱壇上向神獻祭。猶大王約西亞就曾拆毀好些邱壇(參王下23:20)。我們在教會敬拜神應當確保純潔。如果我們為滿足自己的喜好,隨從習俗去敬拜神,就失去共同敬拜的好處。



2011年11月7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犁出直線

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書3章14節

  某個涼爽的早晨,微風吹起,拂過禾田。那是我駕駛拖拉機的第一天!蟋蟀聲與鄉間的寧靜都讓引擎的咆哮聲淹沒了。我將犁埋進土壤,就在田地間橫越來去,低頭看儀表和排檔,掌控著冰冷鋼鐵的方向盤,不禁佩服起自己竟能駕馭這巨無霸。抵達終點時,回過頭看看成果,犁出來的線條卻不如我所想像中的筆直,那線條的樣子好像一條滑溜的蛇,彎彎曲曲,比印第安納波里賽車道更彎曲。

  其實,我們早已知道「犁田時要盯著籬笆樁」,只要專注田間的某一焦點,所犁出來的必定是一條直線。所以在返程時,我依循這原則,果然犁出了筆直的線。原來犁出紊亂的線條,是因為我沒有一個固定的焦點。

  保羅也有同樣的領悟,他曾表明將焦點專注在耶穌基督對他產生的影響。所以他不只忽視紛亂攪擾(腓立比書3章8、13節),也專注焦點(8、14節),知道其結果(9-11節),並樹立榜樣讓人效法(16-17節)。

  如同保羅一樣,倘若我們專心仰望耶穌基督,就能夠犁出一條筆直的線,完成上帝使用我們的生命所要成就的目的。RK

求主助我專注祢,
焦點放在祢事工;
一心榮耀主的名,
一切按照主旨行。Sper

當你定睛主基督,萬事形成一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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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不必從眾

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創六22)

  即或信主多年,我們也不可能完全明白神的旨意,尤其一些人所經歷的際遇,令人深感同情或歎息,當下無法明白箇中意義;然而,在不明白中,只要我們清楚知道神要我們做甚麼或不做甚麼,便該順命而行,時候一到,神必讓我們明白祂的作為。

  挪亞按著神的吩咐,月月年年矢志不渝地建造那偌大的方舟,連材料、結構和尺寸都不折不扣按神的設計。在這百年工程中,那邪惡世代的人必定會笑他是「傻瓜」做「傻事」,根本不明白造那龐然大物究竟何用。

  直到傾天洪水吞噬大地時,挪亞一家便體會到那傾天的福份。約伯也是如此,他並沒有在苦難的奧秘盡都明白後才順從神。還有彼得,撒了一天網沒有任何收獲時,主顯現讓他再撒一次;他雖不認為這一網有甚麼不同,但還是順從地撒下去,結果魚多得撐破了網(原文的意思)。

  天國畢竟是個窄門,神的道路往往超越我們的視界;若不克服從眾心態和理性的羈絆,完全信賴順從慈愛又大能的主,便無法得嚐那意想不到的福份。走天路,聽神話,不要怕吃眼前虧。有時神的旨意深邃難測,但我們信賴祂的信實、仁慈,末後必看見主的榮耀!      ~錢志群





2011年11月6日 星期日

20111106申命記11章18-3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1:18 「你們要將我這話存在心內,留在意中,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馬》18~21:神的話語要作為家常的話題。他們要愛神的話並把它活出來。遵行神話語的賞賜是,他們的日子在應許的地上得以增多,並且如天覆地的日子那樣多(21節)。

  “近代的猶太人把第18節下半作字義的解釋,因而把裝有部分經文的小袋戴在額上,並寫在門框上(某些人至今仍有這做法)。但第19節上半暗示神的原意──把神的話繫在手上,表示這雙手不參與偽造的或無價值的手藝;把神的話戴在額上,在兩眼中間,表示讓神控制我們的眼光──我們眼所見的和心所貪戀的;把神的話寫在門框上表示家庭生活受著向神負責的約束,特別在照顧神交託給我們的年輕生命上。”(讀經會出版《每日靈糧》)

11:19 也要教訓你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11:20 又要寫在房屋的門框上,並城門上,

11:21 使你們和你們子孫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給他們的地上得以增多,如天覆地的日子那樣多。

11:22 你們若留意謹守遵行我所吩咐這一切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 神,行他的道,專靠他,

  《馬》22~25:那些行在耶和華道上的人,把信奉異教的迦南人趕出去,要得著他們腳掌所踏之地。第24節說出佔領土地的規則。在應許中,一切土地都是屬於他們的,但他們必須進去把地佔為己有,正如我們必須去取得神的應許一樣。第21節所展示的疆界,以色列人在歷史上從來沒有佔取過。雖然所羅門的王國確實從大河(幼發拉底河)一直伸展至埃及的邊境(王上四21),但以色列人實際上並沒有佔據那整片領土。那版圖只是包括所有向所羅門進貢的國家,但他們卻仍保持著自己的政府。第24節和許多其它的經文,將在千禧年主耶穌基督作王的時候,得著完全的應驗。

11:23 他必從你們面前趕出這一切國民,就是比你們更大更強的國民,你們也要得他們的地。

11:24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你們;從曠野和黎巴嫩,並幼發拉底大河,直到西海,都要作你們的境界。

   《啟》腳:是權力的象徵。被踏在腳下表示征服(參詩110:1)。以色列人腳掌踏過之地,便取得所有權。

   《啟》曠野:指巴勒斯坦南端的界限,包括南地和西奈半島。

   《啟》黎巴嫩:為北方邊界。

   《啟》幼發拉底河:為東方邊界。

   《啟》西海:乃今地中海,為西方邊界。

11:25 必無一人能在你們面前站立得住;耶和華你們的 神必照他所說的,使懼怕驚恐臨到你們所踏之地的居民。

11:26 「看哪,我今日將祝福與咒詛的話都陳明在你們面前。

   《新》26~30:在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所宣告的祝福和咒詛詳載於27至28章。

  《馬》26~32:因此,那將要是以色列的祝福或咒詛──在順從的情況下是祝福,在叛逆的情況下是咒詛。迦南地的兩座山代表了這真理──基利心山代表祝福,以巴路山代表咒詛。這兩座位於示劍附近的山,中間有一個細小的山谷。當眾祭司宣告隨著順服而來的祝福,以色列一半的支派要站在基利心山上。當眾祭司說出隨著叛逆而來的咒詛,另外六個支派要站在以巴路山上。每一次百姓都要說“阿們﹗”至於這兩座山的重要性,詳細參看申命記二十七章11至26節。

  如果以色列人守約,盡所當盡的本分,就會蒙福,必能趕出仇敵,得到應許之地,永遠住在那裡,且五穀豐收,人丁興旺。只有在背約的時候,咒詛才會臨到,即會失去神的賜福,五穀歉收,仇敵入侵,且有被擄的危險。約書亞日後也對全族複述這些祝福與咒詛(參書八:34)。

  摩利橡樹大概是創世記三十五章1至4節所提及的那些橡樹。在幾個世紀之前,雅各曾在那裡清除他家中的偶像。這裡提到摩利橡樹,也許不但有地理上的指引,同時也有屬靈上的指引。

11:27 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 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就必蒙福。

11:28 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 神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禍。

   《新》不認識:未曾經歷或接受過的(見13:2、6、13;28:64;29:26;32:17;又見出6:3註釋「未曾知道」)。

11:29 及至耶和華你的 神領你進入要去得為業的那地,你就要將祝福的話陳明在基利心山上,將咒詛的話陳明在以巴路山上。

   《啟》29~30: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是位於示劍城南北的兩座高峰,海拔達九百公尺(27章;書8:33)。分別在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宣佈的祝福與咒詛,內容載27和28章中。

  解經家相信此二山的位置和狀況與祝福及咒詛有象徵性關係。基利心山在示劍之南,屬右手的一邊,為福氣所在;以巴路山在示劍之北,屬左手一邊,為禍患所在。而且基利心山林木茂盛,以巴路山則牛山濯濯;茂盛是福,荒涼乃禍。

11:30 這二山豈不是在約旦河那邊,日落之處,在住亞拉巴的迦南人之地與吉甲相對,靠近摩利橡樹嗎?

   《新》約旦河那邊:(原文譯註:新國際版譯作「大道以西,日落的方向」;或作「西面日落的方向」)新國際版譯文中的「大道」可能指在加利利海與死海中間,和約旦河平行的一條南北向大道。

   《新》亞拉巴:見1:1註釋。住該地的迦南人控制基利心和以巴力附近地區。

   《啟》日落之處:指西面。

   《啟》約旦河那邊:指約旦河西岸的迦南地。

   《啟》吉甲:聖經學者相信迦南地有兩個吉甲,一在約旦河西與耶利哥城相對,是以色列人過河後安營駐紮和行割禮儀式的地方(書5:2-9);一在迦南中部、示劍附近。這裏的吉甲指後者。

11:31 你們要過約旦河,進去得耶和華你們 神所賜你們為業之地,在那地居住。

   《啟》本章最後二節指出現在講解律法乃為入迦南作準備,以色列人到那裏以後必須謹守遵行。

11:32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一切律例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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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也會咒詛!那是……那是術士的符咒嗎?
11:26 甚麼是神的咒詛?這不是術士的符咒。想明白這件事,必須記住神與以色列人立約的條件,那是雙方同意而訂立的條件。如果以色列人守約,盡所當盡的本分,就會蒙福,必能趕出仇敵,得到應許之地,永遠住在那裡,且五穀豐收,人丁興旺。只有在背約的時候,咒詛才會臨到,即會失去神的賜福,五穀歉收,仇敵入侵,且有被擄的危險。約書亞日後也對全族覆述這些祝福與咒詛(參書8:34)。

祝福與咒詛,並列在人前,選擇由人——
11:26 神將蒙福與咒詛兩種選擇都擺在眾人面前,真是奇妙。可惜他們就是不願順服神,反而選擇咒詛,令人難解。我們現在也有這種基本的選擇,可以為自己而活,也可以為事奉神而活。選走自己的道路是走向死亡,選走神的道路則領受永生(參約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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