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4日 星期四

20130208耶利米書45章1-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45:1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尼利亞的兒子巴錄將先知耶利米口中所說的話寫在書上。耶利米說:

   《新》1~5:一段簡短的信息,為鼓勵耶利米忠心的文書巴錄(見32:12註釋)。這一段經文雖沒有按年代編排,但放在39至44章之末,是一個很合宜的歷史性附錄,同時也很平順地將上文與46至51章銜接起來(見45:1註釋;46:2)。

   《新》約雅敬第四年:主前六○五年。按年代順序來看,45章應放在36:8和36:9之間(見36:8註釋)。

   《啟》時為主前605年。本章繼續36章的信息,時間上比40至44章所記的事要早。巴錄寫在書上的,就是36:2-4所記的話。

45:2 「巴錄啊,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

45:3 巴錄(原文是你)曾說:『哀哉!耶和華將憂愁加在我的痛苦上,我因唉哼而困乏,不得安歇。』

   《新》巴錄多少分擔了一些耶利米的痛苦,這些痛苦是隨著耶利米接受作先知的呼召及他先知性的事工而來的(如見8:18-9:2;20:7-18)。

45:4 你要這樣告訴他,耶和華如此說:我所建立的,我必拆毀;我所栽植的,我必拔出;在全地我都如此行。

45:5 你為自己圖謀大事嗎?不要圖謀!我必使災禍臨到凡有血氣的。但你無論往哪裏去,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為掠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新》大事…不要圖謀:見詩131:1。巴錄的兄弟西萊雅會在西底家王手下居高位(見32:12;51:59),但巴錄自己卻不應雄心勃勃或為自己求榮。

   《啟》以自己的命為掠物:即得以保存性命,免去一死(參21:9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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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本章是否接續36章的信息?寫於何時?
45章 本章寫於公元前605-604年間。巴錄是負責將耶利米的信息記錄在書卷上的文士。(參36:1-8)

在事奉中難免有灰心失望的時候,這時我要怎樣才可以重新得力?
45:5 巴錄長期服事耶利米這位不受歡迎的先知,為他記下了耶利米書這本充滿掙扎與審判信息的歷史書。這時,這位文士灰心沮喪;神吩咐他不要慼慼於個人的榮辱和利益,並說若巴錄肯遵從祂的指引,就會蒙祂保護。我們的著眼點一旦離開了神,就很容易失掉事奉神的喜樂,因為我們越看不見神為甚麼要我們作出犧牲,就越會感到灰心喪氣。你服事神的時候,小心不要單單著眼於自己犧牲了甚麼,萬一你落在這種景況,就要求主寬恕,然後將注意力重新放回神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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