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6日 星期三

20130226馬可福音5章1-2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5:1 他們來到海那邊格拉森人的地方。

   《新》來到海那邊:海的東面,一個多數是外邦居民的地方,這從當地人養了龐大豬群可以看出—豬是猶太人認為「不潔」的動物,因此不可吃。

   《新》格拉森人的地方:格拉森位於加利利海東南方約五十六公里,在海的東岸可能有其屬地,那裏有一個小村莊,現稱為喀爾森,可能從其得名。在此村南面約一公里半,有一陡峭的斜坡,離海岸不到四十公尺;再南行約三公里,有一些洞穴,有人曾居住過的痕跡。

   《啟》格拉森:離加利利海不遠,有外邦人居住。參《馬太》8:30註。

   《馬》1~5:格拉森人的地方在加利利海東邊。耶穌在那裏遇到一個不尋常、狂暴的鬼附者,他是社會上的危險人物,一切對他的約束都徒勞無功。他住在墳塋裏和山中,晝夜喊叫,又用尖利石頭砍自己。

5:2 耶穌一下船,就有一個被污鬼附著的人從墳塋裏出來迎著他。

5:3 那人常住在墳塋裏,沒有人能捆住他,就是用鐵鍊也不能;

   《新》住在墳塋裏:埋葬死人的洞穴,也供活人居住,在當時並非罕見。十分貧窮的人常住在這些洞穴內。

5:4 因為人屢次用腳鐐和鐵鍊捆鎖他,鐵鍊竟被他掙斷了,腳鐐也被他弄碎了;總沒有人能制伏他。

   《新》人屢次用腳鐐和鐵鍊捆鎖他:村人把他鎖起來,無疑是為了保護他們自己,但這種苛行,使他倍受屈辱。

5:5 他晝夜常在墳塋裏和山中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

   《新》他晝夜常…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這個故事中的每一個字,都描繪出那人可憐的光景,及污鬼附身的目的,就是要折磨人,和摧毀人被造時所具有之神的形像。

5:6 他遠遠地看見耶穌,就跑過去拜他,

   《馬》6~13:這位鬼附者看見耶穌,起初表現尊重,後來卻悲痛地訴苦。

  事情的正確次序並不清楚,可能是這樣:

  1.被鬼附者向主耶穌表現出尊敬(6節)。

  2.耶穌吩咐污鬼從他身上出來(8節)。

  3.污鬼透過那人說話、承認耶穌的身分,詰難耶穌的干預權,並懇求祂起誓不折磨他(7節)。

  4.耶穌問他名叫什麼。他名叫群,表明那人被很多污鬼所附(9節)。

  5.似乎污鬼中的代表懇求讓他們往豬群裏去(10-12節)。

  6.他們獲准,結果使二千隻只豬闖下山崖,投在海裏淹死了(13節)。

  人常批評主使這豬群遭殃。我們應注意幾點:

  1.祂沒有使牠們遭殃,祂只是允許;乃是撒但的破壞之能力,把豬群消滅。

  2.當中沒有記載豬群的主人追究責任,可能由於他們是猶太人,養豬是禁止的。

  3.人的靈魂比世上所有的豬價值更高。

  4.若我們有耶穌一樣的認識,便會全然效法祂的方法。

5:7 大聲呼叫說:「至高 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指著 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

   《新》我與你有甚麼相干:(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你找我做甚麼?」)就是說:「我們有甚麼共通之處?」舊約聖經也有類似的句子(如撒下16:10;19:22),其意為:「不要管我的事!」污鬼是藉著被附之人的聲音說話。

   《新》我指著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求你向神發誓,不要叫我受苦!」)污鬼預感他將受懲罰,因此用他所知最強的起誓方式;他這個向神的懇求帶有異常的諷刺性。

5:8 是因耶穌曾吩咐他說:「污鬼啊,從這人身上出來吧!」

5:9 耶穌問他說:「你名叫甚麼?」回答說:「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

   《新》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編者註:「群」亦作「軍團」)羅馬帝國約有士兵六千人。這個名詞顯示,此人被很多污鬼附著,這也可能代表與帶著神能力的耶穌對抗的眾多惡勢力。

   《啟》群:在亞蘭文有成隊士兵之意。污鬼不肯說名字,只說是鬼群。“群”字希臘文為legion,指羅馬軍團,一軍團有士兵六千。可見此人身上污鬼的數目頗多。對抗耶穌的力量雖大,但祂能從那人身上把群鬼趕出,說明祂所握的乃神的全能。

5:10 就再三地求耶穌,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

   《新》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污鬼懼怕被送到永遠的刑罰裏去,也就是「到無底坑裏去」(路8:1)。

5:11 在那裏山坡上,有一大群豬吃食;

5:12 鬼就央求耶穌說:「求你打發我們往豬群裏,附著豬去。」

5:13 耶穌准了他們,污鬼就出來,進入豬裏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海裏,淹死了。豬的數目約有二千。

5:14 放豬的就逃跑了,去告訴城裏和鄉下的人。眾人就來,要看是甚麼事。

   《馬》14~17:看見豬群遭滅的人逃跑進城;把事情傳開。眾人來到,發現那從前被鬼附著的人坐在耶穌腳前,穿上衣服,心裏明白過來,他們見狀就害怕。有人曾說:“他們害怕,因祂平靜海上的暴風,如今又平伏人心裏的暴風。”目擊者向趕到的人詳述事情始末,眾人受不了,就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事情最驚人的地方不是豬群遭滅,而是眾人對基督的反應。祂是位太昂貴的賓客!

  “無數的人仍盼望基督遠離他們,恐怕祂的同在會導致某些社會、經濟或個人的損失。他們要保存財産,便失喪靈魂。”(選錄)

5:15 他們來到耶穌那裏,看見那被鬼附著的人,就是從前被群鬼所附的,坐著,穿上衣服,心裏明白過來,他們就害怕。

5:16 看見這事的,便將鬼附之人所遇見的和那群豬的事都告訴了眾人;

   《新》和那群豬的事都告訴了眾人:除了鬼附之人顯著的改變外,豬群淹死似乎也是一件引人關注的大事,這無疑是因為此事實在太戲劇化了,而且豬群的那些主人在經濟上遭受相當大的損失。

5:17 眾人就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

   《新》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這個反應的動機,可能出於懼怕再進一步地遭受損失,也可能因為他們完全不能了解在他們當中所顯示的那股強大能力。

   《啟》眾人不能從耶穌的大能中認識祂是神,反央求祂離開。他們所關心的是物質,怕再有家畜財物的損失;是自己的安全,害怕現狀的改變;因此失去了靈性得救的機會。

5:18 耶穌上船的時候,那從前被鬼附著的人懇求和耶穌同在。

   《馬》18~20:耶穌要上船離去,得醫治的人懇求和耶穌同在。這祈求值得欣賞,因爲是這人新生命的表現,但耶穌卻差他回家去,作神大能與憐憫的活見證。那人遵從,把福音傳遍低加坡里──一個包括十個城的地區。

  這個命令,是凡經歷過神救恩的人都能見證的:“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裏,將主爲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傳福音從家裏開始!

5:19 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裏,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

   《新》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都告訴他們:這與耶穌吩咐那得潔淨的痲瘋病人不要作聲,實在是顯著的對比(1:44;見1:34;3:12;又見太8:4註釋),可能因這次醫治鬼附之人發生在外邦人的境內,而耶穌是彌賽亞的觀念不太會在這裏廣泛流傳。

5:20 那人就走了,在低加坡里傳揚耶穌為他做了何等大的事,眾人就都希奇。

   《啟》這個人親身體驗到了耶穌的拯救,不顧只許告訴親屬的禁戒,成了福音的使者,在低加坡里外邦人集居的地方,到處傳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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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我們不必怕鬼,真好,那連牠的能力和破壞也可以不理吧……
5:1-2 我們雖然不清楚人被鬼附的原因,但知道鬼可以利用人的身體來破壞人與神的關係和人所擁有的神的形象。即使今天,鬼仍然是危險的,牠有能力,且具破壞性。一方面,我們要認識鬼的工作,好遠離牠們;另一方面,我們應該避開試探,不要對魔鬼的能力和事情好奇,以免泥足深陷(參申18:10-12)。我們拒絕魔鬼和牠的試探,牠就會離開我們逃跑(參雅4:7)。

「群」,即是有多少?
5:9 「群」在原文中是指羅馬軍隊中最大的軍團單位,每團有三千至六千士兵。顯然,這個人正被上千個鬼附著。

你怕鬼嗎?
5:10-13 馬可經常強調耶穌與撒但的超自然鬥爭。鬼要控制牠附著的人,耶穌卻要把人從罪和撒但的控制下釋放出來,讓人自由。鬼自知沒有能力勝過耶穌,碰到耶穌,就只好求祂不要把牠們驅逐出那地(參路8:31)。耶穌應允鬼的請求,讓牠們進入豬裡(5:31),終止了牠們在人身上的破壞工作。祂讓鬼毀滅豬,或許是要顯示祂超越那強大的破壞勢力。祂本來可以把鬼趕到地獄去,但審判的時候還沒到,便沒有這樣做。末後,所有的鬼都要被丟到永火裡去(參太25:41)。

猶太人養豬嗎?
5:11 舊約律法(參利11:7)說明豬是不潔的動物,猶太人不可以吃,也不可以摸。這裡出現了一群豬,因為位於加利利海東南面的格拉森是外邦人的地方。

這些人要豬不要耶穌,我會不會因甚麼而放棄耶穌?
5:17 耶穌行了這樣奇妙的神蹟,拯救了一個人的性命,為甚麼那裡的人還要求耶穌離開呢?因為他們害怕耶穌超自然的能力,更害怕耶穌會繼續毀滅他們的豬,所以寧願放棄耶穌,也不要在金錢上再有任何損失。

與耶穌一起,再好不過,假若像差這個人差我到人群中,我願意嗎?
5:19 耶穌通常叫得到醫治的人保持緘默,這次祂卻叫這個人把自己得醫治的奇妙經歷告訴他的朋友,因為:(1)這被鬼附的人不能說話,一直獨居,通過告訴別人耶穌為他所做的事,就能證實他已經痊癒了。(2)這裡是外邦地區,人們信奉異教,耶穌知道不會有大群人來跟從祂。(3)耶穌藉著差遣這個人宣講好消息,把工作擴展到外邦人的地方去。

有耶穌的生命,像詩,也像歌 ……你的生命呢?你喜歡與人分享嗎?
5:19-20 這個人曾經被鬼附,但現在他活生生地見證耶穌的能力。他想跟隨耶穌,但耶穌卻叫他回家去,向別人講述他的經歷。你也經歷過耶穌的能力,那是一個活的見證。你是否像這個人一樣,熱切地與周圍的人分享這好信息?我們可以告訴別人,耶穌治好了人身體的疾病,也治好了我們的罪。

耶穌的事傳到了低加坡裡……
5:20 「低加坡裡」的意思是十個城市,它位於加利利海東南面。這十個城市各有獨立的政府,他們組成聯盟來保護自己,增加貿易機會。當時幾個世紀前,希臘商人和移民已在這些城市定居,也有少數猶太人住在這裡。這兒有許多人跟隨耶穌(參太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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